第一章:戈壁滩特有的浪漫啊 每当极北之地的寒流抵达河西走廊南端戈壁滩的时候,荒原就真的成了荒原。 田地里还有一些没有收割的玉米杆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显得穷酸且毫无骨气。 倒是那些绵延了好几里的葵花,在被人类斩首之后,却依旧骄傲的挺立在寒风中不怎么动弹,颇有几分宁死不屈的模样。 当然,沙枣树是不同的,这东西扎根西北数千年,对于每年都会来到的寒风显得很是无所谓,甚至还轻摇着为数不多的柔嫩枝条,趁着风,将一颗颗沙枣种子送到远方去。 这里的天空奇高无比,高的连老鹰都不愿意光顾这里,所以,天空中除过几个破烂的塑料袋在胡乱飞舞装扮天空之外,就只剩下湛蓝的天空,连云彩都不屑一顾。 灿烂的阳光在透过寒风之后,基本上就没啥温度了,即便是落在眼前这片荒原上,也没有啥好处,反倒让大地更加的寒冷。 狼跑了,鹰飞了,树叶子落地了,庄稼收割了,只有人留了下来。 不高的山坳里有一座苍老又结实的黄泥小屋,小屋背后有一棵上了岁数的老梨树,当老梨树上最后一片火红色的叶子被风带走之后,满是岁月侵蚀痕迹的老梨树就跟老屋子非常的相配,宛若一对老夫妻。 一扇不大却能透着橘黄色光芒的窗户,一个火焰升腾的炉子,一柄冒着白气的黑铁水壶,一张柳木打制的小床,床上铺着又厚又喧的褥子,再来一张刚刚晒过的厚棉被。 假如此刻突然下雪了,就可以钻进这个小小的温暖世界,脱掉衣服,连内裤一起扯掉,把家伙放一个习惯的方向,让自己尽量的自由。 高空中哨子风依旧肆虐,窗外雪粒子噗噗的打着窗户,炉子上的水咕嘟咕嘟的在水壶里冒着泡,我们就把一只耳朵贴在荞麦皮枕头上,把另外一只耳朵放在被子外边。 一半喧闹,一半安宁,此时,你的心已经完全沉浸到了故事之中了…… 有了故事,荒凉的西北荒原,即便是梦都是五彩斑斓的。 第二章:遥远的狼刨水 狼跑水,又叫狼刨水,是河西走廊东端戈壁滩上的一个小村子,左边的山黧黑叫做黑老虎山,右边的山赤红叫做炉灰山。 有一年西北高原大旱,一群狼从辽远的北方草原跑来,它们不停的奔跑,最后,狼王在狼跑水这个巨大的峡谷处停下脚步。 因为过于饥渴,狼群烦躁不安,狼王突然在一座红砂岩山脚处开始刨土,其余的狼也就跟着刨土。 红砂岩虽然属于风化岩,质地不算太硬,对于狼的角质爪子来说,就属于大难题了。 于是,狼王就用上了自己锋利的牙齿啃咬,用它尖利的爪子刨,它们夜以继日的刨土,挖坑,爪子磨秃了,牙齿掰断了,就吐血湿润红砂岩,饿了,就吃死去的同伴,渴了,就吸吮死去同伴的血。 终于,在一个朝霞漫天的清晨,一股清泉从红砂岩中喷涌而出,狼群,也随即张开满是鲜血的嘴巴随着狼王仰天长啸。 戈壁滩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只要有水,荒芜的土地立刻就能生长出青草,并且在很短的时间里形成一片绿洲。 最早的一棵树是沙枣树,是一只鸟带来的,它落在绿洲上吃草籽,排泄的时候留下一颗沙枣核,沙枣核在湿润的草地上生根发芽,最终长成了一颗沙枣树。 等沙枣树结沙枣之后,就有更多的沙枣树在绿洲上长起来了。 百十年之后,这里已经有了一大片沿着溪流生长的沙枣林。 在西北风带着沙土经过这片沙枣林的时候,沙枣树拦住了一些泥土,并给绿洲留下厚厚的一层黄土。 于是,这里的植被越发的茂盛。 有了树木,就有各种野兽来这里栖息,给狼群提供品种多样的食物。 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狼跑水之地来了多少狼群,死了多少狼王,最终,还是那支用爪子,牙齿刨出清泉的狼群后代保卫住了自己的领地。 当然,这跟狼群为了那一股子清泉付出的沉没成本太大有关,关于这一点,人跟狼之间没啥区别。 狼群只要数量足够多,足够团结,且足够凶狠就能击败别的狼群,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直到某一天,狼跑水来了更加强大的族群,狼几乎全员战死,伤痕累累的狼王不得不带着没有参与战斗的怀孕母狼跟幼崽仓惶逃离。 它们彻底的失去了祖先留给它们的领地,猎场。 能打跑狼的,自然比狼彪悍,勇猛,狡猾,阴险的存在。 能在戈壁滩上生活的存在,还必须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牛更能吃苦,同时,还必须比狐狸聪慧才成。 人,这种动物完美的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尤其是被陕甘回乱逼迫离开陕西四处流浪的云氏一族。 与狼群的争斗,云氏不可能毫发无伤,在付出惨重的沉没代价后,云氏一族埋葬了战死族人后,他们就留在了这片有水,有富饶土地的绿洲上继续生活。 苛政猛于虎! 这就是云氏一族宁愿抛弃富饶的关中大地来天尽头讨生活的原因。 这里没有官府,只有很多跟他们一样的人…… 于是,战斗就从人兽之争,变成了人与人的战斗。 他们跟戈壁滩上觊觎绿洲的邻居们作战,跟多如牛毛的土匪,马贼战斗,跟分不清是土匪还是商贾的商队战斗,最倒霉的时候,他们甚至还要跟前来讨税的官府战斗。 为了狼跑水这片绿洲,云氏子孙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好在,他们保护住了自己的女人,孩子,粮食跟土地,还在绿洲外边修建了高大的夯土城墙。 在狼跑水地区,云氏凶悍之名远播,不论是土匪,马贼,还是官府,都知晓云氏一族不可轻侮,惹到了云氏,就是一场不死不休的争斗。 也就渐渐的没人再惹云氏了,开始跟云氏联姻,通商…… 云氏在关中蓝田就是著名的耕读之家,即便是跟狼作战的艰难时期,云氏子孙也各个粗通文字。 等到安定下来之后,云氏族长第一时间就开了族学,等族学里的娃娃学的差不多了,不惜花费重金送族中优秀子弟去外边求学。 事情坏就坏在送优秀子弟去外边求学上了。 也不知道他们在外边学了个啥,死活不去当官庇护族人给家里捞好处也就罢了,还口口声声要什么,民主,还要他妈的救国! 老族长云芳是满清最后一场科考甲辰科的最后一名同进士,对于变法,改革,民主一类的东西有自己的见解。 云芳在考上进士以前是谭嗣同的拥趸,那个时候年纪不满三十的他跟戊戌君子们一样认为大清朝需要全面改革,皇太后需要彻底的还政于皇帝。 为此,那时候还不是族长只是一个普通举人的云芳甘愿为六君子马前卒,回到甘肃之后积极奔走,呼朋唤友为变法张目。 就在他们骑着马去西安向陕甘总督升允请愿,并声称愿意为大清朝肝脑涂地改革的时候,谭嗣同死了。 那个风度翩翩有着强烈人格魅力的贵公子被砍了头,除过留下一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痛快诗句之外,啥都没有留下。 谭嗣同的命没有了,他的戊戌变法也没了,云芳从听到谭嗣同死讯的那一天起,心气也就没有了。 再后来,上一任族长花费重金把他从西安大狱里捞出来之后不久,他就染上大烟。 好在,他的学识底子还是牢固的,五年后,考中了甲辰科三甲最后一名同进士。 原本,他可以去当丹阳县县令的,他没有去,而是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刨水堡子,成了云氏新一任的族长。 几十年下来,这个主义,那个思想的横行中华大地,他统统的充耳不闻,把全部的心思放在壮大族群,教育自己的娃娃们上,也把自己慢慢的熬成了老族长。 也就是在这几十年里,云氏从一个当地的中等家族,成了西北地为数不多的地方豪强。 老族长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发自内心的疼爱自家族里的娃娃们。 在弄清楚民主是啥意思之后,觉得问题不大,可以给娃娃们民主。 了不起让他们民主之后,再让人数更多的大人们否决就是,反正民主给他们了,他们也试验了,再不听话,就要上家法了。 不听话的打一顿也就成乖娃娃咧,几个跳弹的凶的打两顿也就是了。 都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乖娃娃,根子上坏不到哪里去。 救国是那么好救的? 那是要拿人命往里面填的,还都是这群傻娃娃的命。 这些年老族长见多了这个主义,那个主张的,说的全他娘的是屁话,一个个拿傻娃娃的命去救国,结果把国家救的越来越穷,倒是把自己弄得妻妾子孙满堂的,没一个好的。 娃娃们这是被骗了,堡子外边全是骗子!!! 可是呢,堡子外边主义横行,好几个主义他听了都觉得很有蛊惑性,就不要说那些热血过头的娃娃们了。 弄清楚这个道理的老族长觉得自家的娃娃在外边很危险,应该全部聚拢到自己身边来,西北地足够大,敌人足够多,足够家里的娃娃们建功立业的。 一道道电报从兰州发到西安,北平,发到上海,发到每一个在外求学的云氏子孙手里,希望他们放下手头所有的事情立刻赶回来。 理由很简单,他病的快要死了,要再看娃娃们最后一眼。 都是孝顺的好娃娃,就算在外边被骗的再凶,听到自己的死讯也一定会回来的,这一点,老族长很肯定。 在等孩子们回来的功夫,老族长四处奔忙,到处寻找好女子给娃娃们说媳妇,等这些小王八蛋回来之后,趁机把亲事给成了,再给关上一年两载的,等小娃娃落地了。 看这些小王八羔子再说什么民主,救国,救你娘的国,先把老婆娃娃喂饱再说这些狂话。 至于什么没名堂的爱情,老族长一向是嗤之以鼻的。 瞅着这些跑回来奔丧的傻娃娃一个个吱哩哇啦被架进新房,老族长就得意的不成,一口气抽了两个烟泡,飘飘欲仙。 来年,族里就会多几十个小娃娃,十五年后,族里就会多一群壮劳力,到时候把狼跑水附近的地全给他占了。 就在老族长得意的安排这些生不如死的乖娃娃进入族里各项产业开始干活赚钱的时候,打东边来了一支队伍,听说叫什么赤匪,很厉害,打的官府哇哇叫。 官府给了一颗人头五个银洋的赏格,老族长觉得很有搞头,他听官府说这支队伍已经逃窜了好几万里不说,早就弹尽粮绝了。 自家的娃娃们跟别人家的蠢蛋不一样,讲武堂出身的就有好几个,别人家就几枝破烂火铳,自家可是有娃娃们新买回来的洋枪,洋炮,哦,还有七八挺机枪,听娃娃们说,有这东西,马贼来多少死多少。 东西是好东西,再加上兵荒马乱的,娃们买回来也没啥错,就是太贵了,花了足足五万个银洋,这可是族里五年的收益。 正好赤匪来了,弄死一些,多少还能回点老本。 眼看着两百个精精神神的好娃娃背着枪,抬着炮,牵着马走了……老族长又得意的点了两个烟泡。 很可惜,老族长期盼的利润,直到死,他都没有看到,同样的,也没有看到他的乖娃娃们回来。 因为,他的乖娃娃也变成了赤匪,还是赤匪中最厉害的,一路上夺关斩将,杀的马老三抱头鼠窜。 自从听说自家的乖娃娃成了赤匪,老族长吐了很多的血,身体很快就垮了,临死前,他还在担心自己被赤匪哄走的乖娃娃们。 而狼刨水堡子也因为这件事成了官府针对的对象,加上最能打的都走了,很快就成了人人欺负的对象,就连雄伟的堡子墙也被人家削去了两米。 后来的狼跑水村的云姓村长等到那些娃娃回归。 不过,他们等到的是一百三十七个木头匣匣,有的匣匣里装着一套破衣裳,有的里面装着破本子,破钢笔,有的里面还装着婆娘临走时送的肚兜,肚兜上有很多洞,沾染了很多的血。 再后来,新的国家成立了。 云家当官的子弟就多了,听说有一些还在京城当官,可是,昔日繁华的狼跑水村却日益的破败,高耸的堡子墙被戈壁上的风逐层剥离,最终在一场暴雨过后,西边的墙壁轰然倒塌。 从此,堡子墙壁再也不能为留在这里的云姓人遮风避雨了。 堡子墙壁倒塌了,就有很多云姓人迁徙去了外地,尤其以那些当官的家眷们走的最快,最早。 百年的堡子也就慢慢的变得破败,无人理睬,毕竟,这里原本就荒原,对野兽来说是天堂,对人来说是桎梏。 好在这里坟茔众多,每年清明时分还是有很多人回来祭奠,只是,随着祭奠者的岁数逐年变老,过不了多久,或许就没有人来了,这里也将回归到原始,狼群或许会重新成为这里的主宰。 又过了很多年,狼跑水村慢慢的通了电,通了黄河水,还有一条平坦宽阔的柏油路从狼跑水村边上经过,给这座破败的荒村带来了一些生机。 最早的土坯房,早就不见了踪影,被一个财力雄厚的云姓富商给改建成了一个花园一样的地方,只是陵园旁边的几座瓦房他没有动。 村子边凌乱的坟茔也被重新安置,一座高大的纪念碑上说的清清楚楚,这里变成了烈士陵园,是陵,不再是坟。 村子里通了网络,添加了太阳能路灯,一到晚上就亮堂堂的,就是没啥人。 此时,时光已经来到了2024年农历六月二十七日。 宜:嫁娶,祭祀,祈福,斋醮,破土,安葬,以及远行…… 第三章:避不开的恐惧 狼跑水村里其实还是有人居住的,只不过,绝大部分原住民都是老人,最年轻的年岁也都超过了五十岁。 在大部分人的眼中,这个年纪的人,其实已经不算啥人了,在当下,只有年轻人跟孩子才算是真正的人,那些老朽的,都是冢中枯骨,早就被社会给淘汰了。 狼刨水村子虽然是云氏一族的根,却没有人太在意这里。 遥远的京城,富庶的江南,先进的岭南,悠闲的蜀中那里自然有四时不谢之花,八节长青之草,更有醺醺然手握金杯头枕美人膝的逍遥。 鉴于此,谁还能记得起西北戈壁滩上的老宅呢? 然,青骢骏骑,略有瑕疵,谢家宝树,偶有黄叶,云氏一族自然也难逃这个规律。 云策就是云氏一族的瑕疵,黄叶,因为云氏直系子弟中,只有他一人留在了戈壁滩…… 不是他喜欢戈壁滩,而是因为讨厌云临川,他总觉得自己如果继续跟云临川这位云氏一族的老祖宗亲近下去,很可能活不到自己期望的年岁。 云策头一天从市里回到狼刨水,第二天,就有百十个漂亮,健壮,年轻的外人也来到了狼跑水村。 他们很守规矩,牢牢的护卫着一座不算很大的院子,基本上不怎么乱动。 这些漂亮的年轻人都是跟着云氏这一代的老祖宗回来的,听说都是他的护卫跟保健医生。 云临川之所以能成老祖宗,不是说他为狼跑水贡献了多少,是因为他是整个云氏一族官职最大的一个。 其实也也谈不到官职,一个已经一百零几岁的老家伙再谈为人民服务纯属扯淡,能把自己的屎尿控制好不麻烦别人已经算是大功劳了。 他现在也就是一个离休老人,只不过年青,壮年,老年的时候给这个国家立下过汗马功劳,到了耄耋之年,没人希望他早死,只把他当成一个吉祥物供起来,让他多看看国家现在的繁荣兴盛的模样。 等到某一天真的离开了,好把最新的国家发展状态汇报给那些开拓者,告诉那些逝去的开拓者,后辈们活得还算不错。 老家伙最近觉得自己要死了,这才想起狼跑水村,觉得自己就算不能埋在这里,也需要把最后的时光留在狼跑水, 所以,他就回来了。 以前,他不是不能回来,而是不敢回来。 他当年带着狼跑水云氏最优秀的两百子弟参与救国,战死了那么多的人,让老族长郁郁而终,总是要有一个交代的。 到了他这个年岁,其实啥都无所谓了,就算是见到老族长,挨骂对他来说都是福气。 他早就活得不耐烦了,想死就死,就算医生在旁边,也不耽搁他去见老族长。 之所以硬撑着留一口气,是放心不下花丛里的那个小家伙。 院子里种了不少的花,绝大部分都是喇叭花,紫色的喇叭花,这东西只在太阳不猛烈的时候开放,一旦大太阳出来了,就会枯萎收缩。 云临川喜欢喇叭花,因为这东西总让他想起军队里的小号,只要冲锋号吹起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还能再冲锋一次。 漫长的一生都是跟着号声来作息的,这让他离不开喇叭,总想让卫兵给他再吹一次冲锋号,保健医生却总是担心他一激动之下死掉。 只能种点喇叭花聊以自慰。 所以,他院子里的喇叭花在清晨开的如火如荼,还有两根同样带着黄色喇叭的南瓜藤正在向屋顶匍匐前进。 光头长须的云临川倒在轮椅上,暗红色的脸膛迎着初升的太阳,显得有些发紫,偶尔睁开眼睛,扫视一下花丛里的云策,很是不满。 云策正在收集喇叭花上的露水,这东西是老祖宗的最爱,据说,用这东西泡茶,不但可以延年益寿,还能清心明目,让人精神抖擞一整天,老家伙就靠这东西续命呢。 重紫色的喇叭花里的露珠很少,一朵花里最多只有一滴,想要接满一满杯谈何容易,偏偏他的手僵硬的厉害,干不好这个细致活。 他知道老祖宗在磨练他的心性,可是呢,他此刻心跳如鼓,手臂上的寒毛竖立,手才触碰到喇叭花,花蕊里的那一滴露珠就从滚落了。 露珠这个东西非常的神奇,太阳没出来的时候它就一直存在,只要太阳出来了,不论有没有照耀到它,它都会立刻消失。 收集花露水需要手做到快准两字,对此时的云策来说不是一个轻松的活计。 云策瞅瞅手里的半杯露水,对闭目养神的云临川道:“老祖宗,您今天精神抖擞半天成不成?” 云临川缓缓睁开眼睛,淡漠的道:“你干了什么天理不容的事情,导致你在我跟前如此的不安?” 云策的手抖动一下道:“说到钱,我卡里有一百八十九万,其中九十七万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剩下的都是我这些年的工资,奖学金,稿费积累,哦,我还拿出一半的工资资助了贫困户家孩子上学。” “这一点我信,你从小就不是一个爱财的,那么,色呢?” 云策为难的道:“如果有医学手段能证明处男的话,我就是。” 云临川瞅瞅跟在身边的保健医生道:“小张,给他把把脉,看他到底是不是童男子。” 云策见张医生走过来,叹口气道:“怎么就不相信人呢。” 闭上眼睛养精神的云临川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不相信任何人。” 张医生的手摸在云策的手腕上,片刻回头对云临川道:“精关稳固,纯阳未曾污染,只是年纪轻轻的多了心悸的毛病。” 云临川叹口气道:“我也相信你这个层级的政治斗争还涉及不到人命,那么,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云策把手中半杯带着花粉的露水一口吞掉,而后幽幽的道:“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只要我敢有半分松懈,它就会扑上来将我嚼吧嚼吧给吞掉。 而且,我相信,这种恐惧并非来自精神上的,而是……本能的恐惧。” 说罢,云策就撸起袖子,将自己满是鸡皮疙瘩,且寒毛倒竖的手臂伸到老祖宗面前。 云临川慢吞吞的戴上老花镜,仔细打量一下眼前的手臂,然后卸掉老花镜略微思忖一下道:“跟我当年在东北老林子里碰见山君的状态很像,那双金黄的眸子啊,到现在也难以忘怀。” “我去了动物园,也近距离见了老虎,熊,豹子,狮子这样的猛兽,我并不害怕它们。甚至还逗弄了一条眼镜王蛇。” “动物园里的叫老虎,东北山林里的才叫山君。” “给我一杆长枪,我有勇气向山君发起冲锋,老祖宗,生在这个家里,我不缺胆量。” 云临川沉思片刻道:“去陵园里看看你的父母,再替我给那些老兄弟们敬一杯酒。” 听自家老祖宗这样说,就知道这会不可能知道答案了,云策喟叹一声,放下手里的茶杯就去了红砂丘另一端自家的小院子。 不适的感觉六天前就有了。 在过去的六天里,他尝试着摆脱这种没有来源的恐惧,可惜,都失败了。 不管是他把自己关在银行金库里,还是下到四千米的矿坑,甚至去了戒备森严的超级监狱,那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没有丝毫的消退。 什么法子都用过了,云策依旧觉得自己是一头即将迎来最终命运的困兽。 而今天,那种恐惧的感觉越发的浓烈,就像有一条毒蛇已经盘在他的脖颈上,毒牙已经亮起。 一个人惶恐无依到了极点,会自动寻找觉得最安全的所在躲藏,狼刨水就是云策心灵与肉体的最终归宿,所以,他来了。 他来了之后,云临川紧跟着就过来了。 这非常的可疑,他甚至觉得自己莫名其妙的恐惧感都跟云临川有关。 老祖宗一定知道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很明显,老祖宗这次匆匆回到狼跑水,绝对不可能是来狼跑水等死的。 云氏子弟满天下都是,都在期望这位老祖宗好好的活着,好背靠大树继续往上爬呢,毕竟,只有老祖宗活着,有些事就能做,但凡老祖宗过世了,云家的势力至少会减少一半。 从京城来狼跑水,就算是带着一个完整的医疗组,对于老祖宗来说依旧是一场波及到生命的苦劳。 所以,他之所以来狼跑水,恐怕跟自己这个来老家向祖宗求解脱的晚辈有关。 云策不相信自己一个小小的开发区处级副主任值得云氏动用最大的底牌。 除非是自己身上无名的恐怖有着更加深层的含义,否则,就算是他死了,对于云家来说依旧算不得什么。 这个国家对这个老家伙来说是没有秘密可言的,从见到老家伙的那一刻起,云策就知道自己身上无名的恐惧应该会有答案了。 只可惜,老祖宗的心硬扎了一辈子,很早很早以前就不受儿女心态影响了,就算自己是他重孙,不该说的,他还是不会说。 感觉到那种近乎真实的恐惧依旧充塞他的心田,再瞅一瞅手臂上竖立的寒毛,云策心中生起一股怒火,三两步离开家爬上旁边一座算不得高的红砂丘极目四望。 他很想在自己被逼疯之前,跟恐惧的源头正面战斗一场,哪怕战死都成,就是不能这样没完没了的折磨他。 可惜,四野空荡荡,恐惧依旧在。 西北的戈壁滩辽阔而荒芜,地平线的东边是连绵不绝的大黑山,与之相对的是一座同样看不到尽头的红砂岩山,两座山中间的川地就是他的故乡狼跑水。 天空是湛蓝色的,配合上黑山,红山,绿地,以及一座能将白云倒映出来的巨大水库,就赋予了狼跑水乡丰富的色彩,也让这片原本荒芜的大地显得极富生机。 戈壁滩上的沙枣林依旧在,银灰色的叶片在阳光下泛着光,像是一片杀气腾腾的刀林。 云家人来狼跑水的时候覆灭了狼群,于是,跟很多无聊的种族一样,总喜欢说自己是狼的后代,也跟狼一样的团结,一样的坚韧不拔,云氏子孙宁可站着死也不能跪着生。 说这话的人已经被埋进红砂岩旁边的陵园里去了,墓碑上的红五星至今还红艳艳的,不见半点褪色,云策也相信那一位老祖宗的骨头也跟墓碑上的红星一般敲击起来铮铮作响,且永不褪色。 陵园旁边就是云策家的小院子,院子不大,占地不过五分,屋子也不多,只有并排修建的三间砖瓦房,屋檐下暴露出来的椽子已经泛黄发黑,房子虽然有些陈旧了,云策却没有任何要修缮的意思。 他觉得家,就该是这副模样。 第四章:龙威,这世上真的有龙? 云策家的院子里也栽种了很多的喇叭花,跟老祖宗那里整齐划一的喇叭花不同,他家的喇叭花的藤蔓爬的满世界都是,有一些甚至爬到了窗台上,正装扮着他的窗户。 看到熟悉的院子,云策真的还想继续活下去,可不知为啥,他总觉得自己已经大难临头。 世上就没有平白得来的胜利,这一点,云策很清楚,尤其是父母也为工作牺牲之后,没人比他更明白荣耀之花需要血来浇灌这个道理了。 下了山,推开已经褪色的堂屋大门,阳光立刻就照射进来了,堂屋里顿时亮堂起来。 云策点燃了三柱香插进香炉里,虔诚的向供桌上的灵位跪地三叩首,在自省过之后,发现自己并未行差踏错后,云策第一时间向祖宗发出托庇的要求。 屋子里亮堂堂的,虽然只有云策一个人,他却觉得屋子里满是人,爷爷,奶奶坐在左边的炕上正笑眯眯的看着他,父亲正在抱怨自己假期少,回家的次数更少,而母亲,正端着一个装满食物的红漆盘从外边走进来。 云策取过供桌上的一杯放了很久,没啥酒味的郎酒喝了下去,屋子里的祖先们也就回去了,除过光线中的尘埃陪伴着沉默的他之外,啥都没有了。 祭奠陵园里的英灵无需纸钱,供奉,他们生前看不上,死后更加的不稀罕,唯独郎酒不可缺。 这种酒产自蜀中赤水河边上一个小县,云策小时候跟着母亲去那里为爷爷买过酒,至今他都不明白,一向物欲淡漠的爷爷为啥会喜欢崎岖难行破破烂烂的山沟沟里的酒水,明明再走二三十里地,就是大名鼎鼎的茅台镇。 云临川就喜欢茅台,八十岁之前那点工资全买酒了。 可是呢,爷爷不喜欢,爷爷不仅仅不喜欢,他连自己的父亲云临川也不喜欢。 也对,不管谁是云临川的儿子,都不可能父慈子孝的,闹翻是必然,不闹翻才是奇迹。 好在,不论是茅台还是郎酒都是赤水河水酿造的,说到底,是一水同源,就像爷爷跟云临川的关系一样。 母亲说之所以会选郎酒,跟爷爷常说的《狼归来》有关,到底是《狼归来》还是《郎归来》,那个时候云策太小,弄不明白那些复杂的情感,总觉得《狼归来》比较霸气。 直到慢慢长大,他就越来越倾向于《郎归来》了。 云策家中常备郎酒就是为他们准备的,这种酒安静的时候是一汪水,暴虐时候便是一团火。 祭祀之前,云策自己先喝了一口,一道火线从咽喉直通胃囊,再在胃里变成一团火,他的四肢百骸似乎都燃烧起来了。 带着两分醉意,云策给这些豪迈的人一一满上…… 祖宗们的意见非常的明确,既然不知晓恐惧由何而起,那就出征,直面恐惧,要嘛被恐惧杀死,要嘛,就战胜恐惧,可以不择手段的去战胜恐惧,唯独,逃跑,投降不在考虑之列。 坟里面埋的都是硬骨头,就是因为骨头太硬,太有担当,所以死的早,云策很喜欢跟他们在一起。 祭祀祖宗与亲人告别,那就是战斗开始前必须要做的事情。 再次回到老祖宗院子里,云临川上下打量一下有三分酒意的云策点点头道:“还成,腿没有软。” 云策打一个酒嗝道:“我在强忍着呢。” 云临川低着头想了一下道:“难受的时候可以趴着,不能跪,一旦跪了,你就再也直不起腰了。” 云策勉强挤出一个笑脸道:“我腿子硬,跪不下来。” 云临川又道:“求生的时候,顾不得许多。” 云策道:“不甘心死,自然要努力求活,我不是一个死板的人,现在,您能告诉我是什么让我如此恐惧了吧?” “恐惧就要降临了吗?” “是的,我甚至感觉它就在我头顶。” 云临川抬头看看头顶的青天,又瞅瞅天边压过来的一片乌云,想了一下道:“要下雨了,睡一晚上再走,明天就要去开发区上任了,别失礼。” “到现在,您还不肯告诉我恐惧的根源,还是说您认为我可以继续过我的安稳日子?” 云临川瞅着云策的眼睛道:“我担心告诉你了,你会更加的恐惧。” 云策坐在一张条凳上低声道:“未知的,才是最恐怖的。” 云临川沧桑且浑浊的眼睛里忽然多了一丝怜悯,对云策道:“你以后的生活里,将会出现无数的未知。” 云策没有说话,执拗的看着自己这个心硬如铁的老祖宗,等他继续说。 云临川忽然有些烦躁的挥挥手道:“美国有一个女孩准备飞火星,且一去不回的事情知道吗?” 云策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颤声道:“那是一个谎言。” 云临川道:“你的不是谎言。” 云策惊诧的几乎忘记了身体上的不适,摊开手道:“我不是宇航员,我也不会开任何航天器,我甚至没有进行过航天员培训。” 云临川烦躁的道:“黄帝一个古人都能乘龙飞升,你也能!” 云策觉得自己的脑门像是被雷劈了一下,懵懂的道:“我觉得黄帝乘龙飞升的事情,更像是一场政治谋杀。” 云临川示意身边的工作人员都退出去,等他们离开了,这才低声道:“我们有证据证明,龙这个东西是存在的。” “这不可能!”云策怪叫一声。 云临川恢复了往日平静无波的模样,双眼平静的看着云策。 逐渐从惊骇中清醒过来的云策苦涩的道:“所以,你把我献给了龙?就像当年将一去无回的任务交给我爸妈一样?” 云临川淡漠的道:“总该有人去牺牲,为什么不能是你父母?” “为什么一定是我父母?”云策低沉的声音从喉间吐出。 “因为他们是最合适的人选,死了算他背风,活着就该有用!这就是老子的用人策略,你有什么不满的吗?” 云策长长吐出一口气道:“我就多余问你这句话,你的心本就是一块石头。” 云临川布满老人斑的面皮微微抽搐一下,然后平静的道:“我们是泥腿子出身,一无所有,只有通过不间断的战斗,才能給我们打下一个太平世界。 狼跑水堡子就是这么来的,我们的国家同样是这样得来的,战斗是我们的本能,战死是我们的归宿,我们除过不停的战斗之外,别无他路。 是我们抛头颅洒热血从一无所有建设出了如今这个富强的国家,现如今,轮到你了。” 听了云临川的话,一股寒意顿时从尾椎骨蹿到顶门,头发都几乎要竖立起来了,就连那股无名的恐惧也在这一刻消散的干干净净。 连云临川都觉得需要抛头颅洒热血才能完成的任务,该是何等的艰难,恐怕十死无生都不足以形容。 “什么样的任务?”云策的嗓子涩的厉害。 云临川瞅着还能站住的云策点点头道:“还算继承了两分老子的骨气。” 云策颤抖着身子继续问道:“什么样的任务?” 云临川有些茫然的抬头看天,看了好一阵子才缓缓的道:“随着我们通讯科技急速的发展,有人从大自然的天籁中,解析出来了一些奇怪的讯号,经过长时间的追踪后,我们在昆仑山以北,天山以南的无人区发现了龙的踪迹。 后来,我跟龙族建立了联系。” 云策冷漠的道:“塔里木盆地,你们还把塔里木沙漠用草方格封锁了。” 云临川继续道:“六天前,有一条龙离开了塔里木盆地,去了你所在的白银市,从晚七时十分到七时十九分,它在那里停留了九分十七秒的时间,然后就离开了。” 云策吞咽一口口水道:“那一天白银市有大面积的雷暴,我的不安也是从那一场雷暴爆发开始的,开始以为是雷电吓住了我,没想到是一头龙。 我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是我?这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 云临川喃喃自语道;“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云策忽然笑了,拍拍自己的胸口道:“没想到我还能让黄帝等一众乘龙飞升的先贤不能专美于前,就是不知道云家的鸡犬能否与我一起升天。 你就不想去吗?毕竟最需要成仙,实现长生不老期望的人该是你才对。” 云临川像是没有听出云策话语中的嘲讽之意继续慢悠悠的道:“通过对那些龙的行为做出来的数学模型演算,我们得出来了一个结论——那些龙要离开了。” 云策低头瞅瞅自己胳膊上依旧竖立的汗毛漫不经心的道:“它们要去哪里?” 云临川叹口气道:“从它们飞行的速度跟展现的体型来测算,地球对它们来说,实在是太小了。” “走之前,把我风干了当干粮用?” 云临川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道:“探索太空是众望所归的大事。” “我在这一辈人中排名十九,我觉得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贵族的云大,云二好像更适合被拉出来当干粮用,他们位高权重不说,也比我胖。” 云临川瞅着云策看了片刻道:“他们是废物。” “你舍得你的亲重孙当干粮?” “只要你能帮助人民在浩瀚的宇宙中为他们指引出一条准确的方向,开辟出一条航道,我的命你也可以立刻拿走,我知道这些年你一直在恨我害死了你的父母。” 云策站起身大声吼道:“还有我爷爷,你就是一条老臭咸鱼,又老又硬又臭!” 云临川无声的笑了一下,还艰难的朝云策摆摆手道:“如果真的平安到了新世界,记得做好社会调查,免得后来的人去了之后对那个世界一无所知。 也让我们看看新世界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能不能成为我们新的锚地,能否成为我们希望中的家园。” 云策笑道:“我到了新世界,如果不死,必定是那个世界里最坏,最恶毒的人,毕竟,我的家里人,除掉那些死去的英灵,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是王八蛋。” 云临川疲惫的道:“我死之后,他们必然会遭到清算的,以前占了多大的便宜,都会连本带利的还回去,你不要担心,这个国家不会由你那些王八蛋堂兄弟们把持的,通过多年的试验,我们的自净功能还是强大的。” 这一番谈话进行了一个小时,云临川就有些精神不济,云策很想立刻结束谈话,老祖宗却强撑着沉重的眼皮不肯睡去,总是拖着云策说一些不相干的话。 乌云遮蔽头顶青天的时候,这个年过百岁的老人终于坚持不住沉沉睡去了,喉间滚动着低沉的雷音。 四个工作人员从四周冒出来,脸色不虞的抬手要求云策离开,一个已经把手放在老祖宗的脉搏上,至于,另外两人正在推着轮椅向里屋走。 就在云策即将离开客厅的时候,云临川忽然睁开了眼睛,对云策道:“明早,我送你。” 云策没有停步,只是高声摆摆手道:“我知道了。” 他几乎是一步一挪的回到了自己家里,心中蕴藏了无穷的怒火,四肢却软塌塌的使不上力气。 盘膝坐在炕上,他就闭上了眼睛,准备硬抗,然而,硬抗了不过片刻功夫,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压力陡然出现,他的眼前一发黑,就昏迷过去了。 第五章:龙曰敖丙 白银市是一座处在四百毫米降雨带外边的戈壁城市,一年到头下不了多少雨水,这种地方一般是半农耕,半畜牧的地方,更是穷困的代名词。 有黄河从此地川流而过,其中白银境内就有258公里,只不过,黄河在这一带大部分处在深山峡谷之中,想要借用黄河水来浇灌土地,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科学昌明之后,从深山峡谷中提取水源就不算难事了,因此上,当黄河水汩汩的流淌在旱塬戈壁之后,这里就迅速的成了米粮川。 想想都觉得神奇,头顶上是烈日,脚下是无边的玉米林,向日葵林,以及摇曳着紫色花朵的胡麻,还是能平白让人生出许多感慨来。 这些东西好是好,就是缺少了虫鸣。 即便是在黑夜里,也听不到蛙声一片。 云策醒来的时候,发现流淌了很多的口水,口水浸湿了竹席,同时,竹席也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时半会去不掉的烙印。 窗外的天空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这是云策自己心里的感觉,毕竟,村子里还有明亮的路灯。 有路灯,云策依旧觉得眼前一片漆黑。 “轰隆隆” 一声炸雷在窗边炸响,窗棂上的小块玻璃被震的哗啦啦作响,镶嵌在大门顶上的一块大玻璃出现了几道放射状的裂痕。 云策觉得自己好像听懂了这道雷声。 起身下了炕,没有洗脸,提起收拾好的双肩背包挎在肩头,回头看一眼供桌上的牌位,就拉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站着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的男人,款式老旧的中山装穿在他身上显得极为合体,他站在黑夜里很容易跟黑暗融合到一起,如果不是他向前跨走一步,云策很难发现他的存在。 “放心,我不会逃跑。” “你跑不掉。” “你会杀了逃跑的我是吗?” “我没有权力杀死逃跑的你,但是,你一定会死。” “我就不明白了,按照学识,忠诚,身手优劣来衡量的话,明明你们才是执行此次任务的最佳人选,为何要选择样样都不如你们的我们?” 黑衣人原本僵硬的面庞突然多出来一丝笑意,他有些温柔的道:“只有让你们也加入可牺牲的行列,我们的牺牲才有意义。 再说了,龙这种生物本就是因为阶级才产生的,它们觉得你们这些人比我们这群人更加有价值,特意选了你们。 我以前呢,只觉得狗跟马才讲究血统,毕竟,纯种狗,纯血马都有可取之处,纯种人就没啥用处了,你们的繁殖力不如我们,学识,忠诚,身手,吃苦耐劳也不如我们,你自己说,要你们做什么用呢?” 云策瞅着黑衣人不屑的道:“即便是这样,你还不是要听云临川这个纯种人的命令?” 黑衣人摇摇头道:“云临川跟你们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 “他是革命者,他救赎了无数陷入苦难的人,他为所有人争取到了一条相对好过的道路,他精神上为大众感受过的痛苦,身体上曾经为大众感受过的痛苦,他大无畏的精神以及他悲悯世人的心,都是我们必须服从他的根源。 你们不一样,你们只不过是数亿颗精子中的佼佼者,这跟我们没啥差别,你如果想要我们尊敬他一样的尊敬你,那就完成好这次任务,我保证,等你回来,你想要的尊敬一定会有的。” 黑衣人说完话,就摊开手心,手心里有一颗散发着银白光芒的瓶子,而光芒则来自于瓶子里的银白色液体。 “水银?” “很珍贵的纳米机器人,国防科十一年的心血所聚,目前的功能还不完全,给你的这些特意加强了记录,讯号传播功能,现在,你需要把它喝下去。” 云策接过瓶子瞅着里面的银白色液体道:“也就是说,我即便是死掉了,纳米机器人也能将我所在的准确坐标传回来?” 黑衣人沉吟片刻道:“可以连续发射两百年的讯号。” “太看得起我了,只希望我的尸体能够保存两百年。” “太空中还是可能的。” 云策打开盖子,眼睛一闭,就把瓶子里的银白色液体一饮而尽。 胃部暖洋洋的,很顶饱…… “还有一把刀跟手机!” 黑衣人说着话变魔术一般从背后取出一个长条盒子递给云策。 盒子里装着一柄马刀跟一部纯黑色手机,两者都有着明显的军队风格,不好看,好用。 手机一看就是太阳能充电手机,满满的军事物资风格,没啥说的。 马刀的样式云策很熟悉,老家伙的书房里就挂着一柄一模一样的,是日寇的炮弹钢打造的,锋利无比不说,听说还能饮血,至今,锋刃上都有一层红色的光芒。 这柄马刀的锋刃上没有红色光芒,就证明是赝品,也是,老家伙把那柄刀当命一样爱护,自然不可能轻易送出去,哪怕这人是他喜欢的后代。 “这柄刀是精工制造……” 云策抬手摩挲一下自己汗毛直竖的手臂,丢掉盒子,将马刀跟背包丢到自己的牧马人车上,钻进车里之后,对黑衣人道:“我就不去看老家伙了。” 黑衣人丢进来一个军用背囊道:“换上里面的装备。” 云策打开背囊,掏出里面的衣服从里到外换了一遍。 黑衣人靠着车窗用低沉的声音对还好装备的云策道:“再看一眼吧,别留遗憾。” 云策笑道:“云家人的特点就是无情,他当年让老族长合不上双眼,现在,我也没打算让他合上双眼。” 说罢,一脚油门就离开了院子。 狼跑水村外就是一条双向四车道的省道,平日里车辆稀少,此时上路之后,除过一闪而过的反光警示牌之外,天地一片黑暗。 而最黑暗处,雷声最隆处,闪电最密集的地方就应该是云策此行的目的地。 牧马人风驰电掣,云策眼看着车速从一百二上升到了一百五,依旧没有减速的动作,这些天,他受够了那种无名的压迫,这一刻,他只想在这个清晨彻底的放纵一回,哪怕同归于尽。 雷声终于到了头顶,闪电也接连不断的开始闪烁,在闪电的照耀下,远处的山岭一会像是一头匍匐的猛虎,一会像是一头蜿蜒的巨龙。 云策的心跳动的非常剧烈,似乎跟车窗外的雷声要同一频率了,恐惧感再一次如潮水般侵袭而来,四肢的力量正在快速的消退,云策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右腿上,死死的压着油门不肯松开。 眼看着车速很快就飙升到了一百八,车子显得轻飘飘的云策瞅着前方因为雷暴而泛着暗红色的云层怒吼道:“来吧,我不怕你!” 就在车子越过一个高坡,以凌空飞跃的形式落地的时候,在明亮的车灯中,云策突然看到了一个轮胎人一般肥胖可爱的婴孩站在路中间,向他招手,似乎要他立刻停下车子。 一股子有形的寒意透过车窗让云策的身体彻寒入骨,眼看着自己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在迅速变得僵硬,牧马人毫不犹豫的从那个婴孩身上碾压了过去。 车子猛地颠簸两下,然后就一头撞在道路栏杆上,再弹射回来,又撞到左边的栏杆发出尖利的摩擦声。 云策没有知觉的双手依旧死死的抓着方向盘,也没有踩刹车,等摇晃的车子自己逐渐平稳之后,云策就看到一个脸上,肚皮上分别有两道车轮印的肥胖婴孩突然从正前方出现,这一次,他显得极为愤怒,张开肥胖可爱的手伸向疾驰而来的牧马人。 于此同时,一道清澈的童音钻进他的脑海。 “我要你停车!” 云策眼中一片冰凉,口中发出一阵不似人能呼喊出来的嗬嗬声,牧马人再一次狠狠的撞向那个诡异的婴孩。 这一次,牧马人没有占到任何便宜,自重一吨半的车子在婴孩的小手前就像纸糊的一般迅速凹陷,分解,而牧马人的尾部也正在迅速的向里坍塌。与此同时牧马人车内的安全气囊尽数弹开,一瞬间将云策包裹在其中。 等动力消失之后,胖孩子从发动机的部位猛地跳出来,隔着车窗瞅着口鼻流血的云策疑惑的道:“为啥要撞我?” 全身被汽车零件卡住的云策吐一口血道:“你拿我当玩意,还不允许我反抗一下?” 胖婴孩跳起来笑着拍手道:“好玩,好玩,比那几个被吓死的好玩多了。” 云策的鼻子冒出一个大大的血泡,而后吃力的道:“你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 即便是脸上有一道漆黑的车轮印子依旧难掩可爱的婴孩扯一扯身上唯一的装饰物肚兜道:“我乃龙子敖丙是也!” 云策继续呛咳出一口血道:“你就是李靖腰间的那条皮带?” 敖丙摇头道:“那是谣传。” 云策道:“你要是再不把我从车里救出来,以后就不用救了。” 敖丙疑惑的道:“你自己下不来吗?” “汽油流淌的满地都是,要是不小心跟电路接触了,会炸的。” 敖丙抓抓自己的脑袋,从车上跳下来,随手撕开车门,就粗暴的开始拉扯云策,有那么一瞬,云策以为自己就要被敖丙跟安全带分尸的时候,敖丙终于发现了安全带这个羁绊,随手扯断安全带,将他从一块废铁中解救出来。 仰面朝天躺在路上的云策口鼻里不断的向外喷血,而敖丙还饶有趣味的不断扒拉着他的脑袋,似乎很好奇,这么小的一块肉疙瘩里为何会喷出这么多的血。 云策知道自己的内脏出血了,不但胃部出血了,就连肺部也受伤不轻,至于骨折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伤,而这种将死不死的状态正是他想要的。 当敖丙终于意识到这个大玩具就要坏掉的时候,云策也只剩下最后的几口气了,他挣扎着对敖丙道:“拿出你龙的本事来,把我救活。” 敖丙想了想,就把手探进肚兜里,抓挠了许久,从里面摸出一块类似蛋壳的东西,犹豫许久,才塞进了云策的嘴巴里。 蛋壳是好东西,看似坚硬,实则入口即化,准确的说,蛋壳化作了一团暖流,瞬间就抵达了云策的四肢百骸,剧烈的疼痛也在一瞬间就消失了。 看了看正在迅速愈合的伤口,感觉到迅速复位的骨骼以及痊愈的内脏,云策翻身坐在马路上,对敖丙道:“别那么小气,好东西就要学会分享。” 敖丙瞅着云策的眼睛笑嘻嘻的道:“你算是厉害的,至少知道一上来就知道制造意外从我这里拿好处,为你的太空旅行求一个保命办法。” 云策看着如同流星般坠落的闪电,叹口气道:“我至少要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有超越人类的能力,假如没有,我的死也就太廉价了。 你应该就是那个留在地球当人质的龙吧?看在我们同病相怜的份上,给我说点我不知道的。 比如,你干嘛不离开?” 敖丙笑道:“太空旅行比较耗命,我今年才三百岁呢,还不到太空旅行的时候。” 云策盯着敖丙身上的红肚兜叹口气道:“我今年二十八岁……” 第六章:生命是度量宇宙的一把尺子 “对龙来说,在超光速跳跃宇宙空间的时候,有一个可以让龙重新焕发生机的过程,对你怎么样就很难说了。 旅途要是短一点,你算是捞着了,如果远的话,你会亲眼看着自己回归碳基生命最原始的状态……” 敖丙在云策灼灼如火的目光下又咬了一口蛋壳道。 “我在狼跑水村有一座院子,那里非常的安静,你留在这里如果无聊,可以住到里面去,毕竟,你不能以龙的形态在人世间行走。” “那群老头给我准备了好几个窝……” “属于你自己的,跟别人給的差别很大,就像你如今跟你母亲住,你觉得方便吗?” “我不喜欢安静的地方。” “我在城里也有一座房子,不大,也就几十个平方,不过呢,附近很热闹,人很多,你在人形状态下,会生活的非常方便,尤其是楼下新开了一家烤全羊的店铺,你如果能接受人间食物的话,那座房子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给我?” “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身为高贵的龙族,给你的东西你会要吗?” 云策说着话,就很自然的从敖丙手中取过被他吃了一半的蛋壳,放进嘴巴里,这东西入口即化,顷刻间就化作暖流融入了他的四肢百骸。 敖丙饶有兴趣的瞅着云策,又从肚兜里拿出一片蛋壳递给他。 云策再次将蛋壳吃了下去。 一连吃了三片蛋壳之后,敖丙才悠悠的道:“你是一个很贪婪的人。 我就是从这种壳子的蛋里孵化出来的,所有的龙,都是从这种蛋壳里孵化出来的。 龙乃是天气精气所化,本就无影无形,龙族借用天地精气铸造了这样的蛋壳,让我们这些无影无形的精气在蛋壳中孕育真身,我们也因为这些精气所化的蛋壳,成就最适合在宇宙中穿行的形态。 对了,说了这么久的废话,其实,就是想告诉你,这东西其实并不怎么适合你们人类,毕竟,你们的的生命层次过于低级,无福消受。” 云策抬头看一眼低低的云层,听着乌云上面传来的可怕的声响,继续瞅着敖丙的肚兜道:“帮帮我,我不想死。” 敖丙很稚嫩的胖脸拟人化的嗤笑一声道:“你快要死了。” “我们与龙族的约定不是这样的。” “哪里有什么约定,我们只不过是在进行惯例旅行,让苍老的身躯变得年轻,你们不也只想着拿你当一个信标,为你们的宇宙探索点明一条路。 不管是龙的旅行目标,还是你们的目标都比较重要,只有你的命不重要。 所以,你活着跟死了没差别的。” “生命在你们眼中是啥?” “所有的生命都毫无意义,自然而已,经历才是最重要的,我们的生命虽然悠长,却也是有限度的,与人相比,我们是古松,你们是一棵棵春天活,秋天死的小草,松树不会在意小草的死活。” “我很担心有更加强大的存在也把你们龙当作小草。” “很有可能,所以,你要做什么?” “我想当一棵强大的小草。” 敖丙笑了笑,在云策的注视下从肚兜里捞出来一颗能散发璀璨光芒的珠子,然后就探手捏开云策的嘴巴,将那颗珠子塞他嘴里。 珠子有乒乓球大小,云策吞咽不下去,敖丙就用手在他的脖子上用力的捋一下,云策仿佛听见自己胃里响起一声清脆的金属碰撞之音,然后,他的胃部就火辣辣的痛。 “这是啥?” “种子,哦,你们叫龙珠。” “不是说一个龙只有一颗吗,你这么大方?” “谁说一个龙只有一颗的,谁家的种子只有一颗?” “你最好说的是麦种一样的东西,而不是那啥。” “都一样。” “为啥把种子给我?” “现在,你就是一颗大种子。” 敖丙捏着他的左手放到抢救出来的背包跟那柄马刀上,一瞬间,背包跟马刀就消失了。 敖丙丢开云策的手道:“想要这些东西出来,就告诉珠子一声。” “我能进去躲着吗?” “不能,你不能躲进自己的胃里,这是一个悖论。” 敖丙说完话就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夜空又道:“走吧!” 云策瞅着敖丙的肚兜道:“我觉得你可以把我继续加强一下。” 敖丙摇摇头道:“来不及了。” 话音刚落,就听天空中起了一连串的炸雷,同时狂风陡然而起,浓厚的乌云瞬间开了一个圆润的大洞,随即,一只如同千年古松一般带着鳞片的爪子就从云洞中探出来,巨大的爪子越是靠近地面,就变得越小,伴随着一阵剧烈的雷暴,将云策攫取在掌中,而后就迅速的回归到了云团上面。 云洞迅速缩小,转瞬即逝,雷暴再起,只不过在敖丙头顶震响一瞬之后,就一路向西。 “2014追踪正常。” “西山跟踪正常,遥测跟踪正常” “203跟踪正常。” “西山光学雷达跟踪正常。” “西山211遥测追踪正常。” …… 云临川的院子里堆满了仪器,仪器不断的向他通报云策的坐标。 云临川的坐姿挺拔,就连身上的中山装的扣子也扣到最顶上,耳中听着云策穿越卡门线的消息,眼中的光芒却在逐渐黯淡。 “他不能活着回来了是吗?” 云临川的声音低沉,显得毫无信心。 “如果龙没有给他保护,他应该已经死了,首长,我们应该多给他一点时间准备的。” 黑衣人半弓着腰,尽量压低声音在云临川耳边道。 云临川满是老人斑的双手握着藤椅的扶手青筋暴起。 “勇敢其实就是是一时的血气之勇,很多人啊,第一次能做到的事情,第二次就做不到了,云策也一样,与其让他来回思量,还不如直接把他推出去。” 黑衣人叹口气道:“我们要的是坐标,换谁去其实都一样,云策,可惜了。” “不可惜,作为宏大叙事的一部分,这是他的荣耀。” “云策没有完全理解您的苦心。” 云临川怒睁环眼,许久没有说话。 “出征!” 黑衣人瞅一眼监护仪器上的波纹线变成了一条直线,也忽视监护仪器发出的嗡鸣声,就这么安静的守在云临川身旁,抬头瞅着逐渐变亮的天空。 明暗交替时候的天空非常的美丽,头顶的天空依旧是黑色的,而靠近大地的天空颜色却在逐渐从黑向深蓝,淡蓝,白色变迁。 云临川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瞅着晦明的天空,似乎在追寻云策的身影,一阵晨风过来,带起来了些许尘埃,有些尘埃落在云临川的眼球上,让他原本锐利如狼的眼神变得了浑浊且无神…… 他死了,他也是有遗憾的,即便是到了永别的时候,云策依旧不愿意理解他。 “欠人家的总是要还的,我现在就去还。” 这是云临川在得知云策已经被龙带着离开卡门线之后说的最后一句话。 活了上百年的人基本上都能控制自己的生死,往往到了这个岁数的人,只要没了继续活下去的意志,说死就死。 龙走了,云策也跟着走了,盘踞在天空上的乌云也就散了,初升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狼刨水村子,让这里光明一片。 虽然这里死了一个大佬,没了一个所谓的英才,并不耽搁太阳上升下落, 就像这个世间本来就该是这个模样。 不为尧存,也不为桀亡。 敖丙是从一个冒烟的大坑里爬出来的,当然,他身上也冒着烟,好在这个胖娃娃模样的敖丙很会整理自己的外形。 趴在坑里的时候是一头四脚蛇的模样,爬出大坑的时候就恢复成了胖娃娃的可爱样子,等他赤着脚在满是坑的大路上走了几步之后,就变成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 等他抬手把云策破烂的牧马人丢到戈壁深处,他的模样就跟云策没啥差别了,站在空旷的马路上稍微思考片刻,就沿着马路朝狼刨水村子前进。 就在刚才,他突然有了一个很好的想法,既然云策在地球上消失了,说不定,他可以用这个人的身份融入到人群中间去,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云策很清醒。 只是大地在飞速的缩小,最先缩小的是敖丙,紧接着就是他的破车,然后就是道路两边的树木,乃至群山。 当宽阔的马路变成一条黑线,浩淼的群山变成起伏的土包,云策的视觉变得尤为广阔。 这是一场单程旅行,回望家乡,对云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他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眼前,以谋取一线生机。 尽管希望渺茫,云策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他,必须抗争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巨龙的爪心干燥且温暖,甚至有一点点微风在龙爪中流转。 面对逐渐出现的地球轮廓,云策更想看看抓着他的巨龙,说真的,他还没有见过龙,至于刚才见过的敖丙,不算。 按理说,龙爪子应该跟鸡爪子差不多,了不起的地方也就是多两根手指。 云策抬头就能看到龙爪的掌心,掌心黑黝黝的,还有一些巨大的皮肤褶皱,褶皱中并没有蕴藏闪电一类的东西,只有岩石一般的沧桑跟古老。 没错,坚固,永恒才是云策对困住,或者保护自己的龙爪的切实感受。 困在爪子里的云策看不到真龙模样,他也感受不到真正严苛的太空旅行是什么样子的,因为,龙,把他保护的很好。 就在云策将注意力开始放在太空中那颗炽热的大火球的时候,有一条巨大的龙像是从那个大火球里钻出来的一般,瞬间,巨大的身体就遮住了云策不太多的视线。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前一刻,大火球里才突兀的出现了一个黑点,下一刻,一条因为缺少参照物不知道有多大的龙,就遮蔽了云策左边的视线。 这是一条金龙。 不过,这也是云策个人的臆断,不管是什么颜色的东西,在染上太阳光线之后都会呈现出金色的,这是一个常识。 太空中,声音无法传播,所以,这条金龙出场方式因为没有雷霆,雨露,云彩的衬托,多少,就显得平平无奇。 云策一直以为越是强大的生物,一般情况下数量就不可能多,等他把视线放到自己右侧的时候,才发现,龙,这个东西,真的有很多。 左边的金龙过于靠近捏着云策旅行的这条路,让他看不到远处,很明显,右边的龙就没有多少意愿靠近别的龙,这对打开云策视线有很大的帮助。 太空中的参照物太遥远,也就太小了,因此,云策看到的龙也就大不到那里去,且随着距离的远近,上下的不分,远处的龙就跟蚯蚓差不多大,显得没有那么威严。 第七章:真实的,还是妄想?不知道啊 龙,挣脱地球束缚的行动很轻松,没有爆烈的加速度,只有说不出的平滑感,就像手指戳破了气球,或者像泳者将头抬升到了水面。 离开了蔚蓝色的星球,龙就带着云策一头钻进了漆黑的太空。 云策不明白,太空中恒星应该是有光供给,这里却漆黑的如同永夜,离开了地球,他觉得自己也就离开了光明。 来到太空,云策就不怎么怨恨云临川那个老贼了,因为此时再怨恨也于事无补。 事实上,太空对于地球人类来说都是陌生的,哪怕是研究太空的科学家,对这片世界所知也基本上来自计算跟猜测。 云策知道自己现在啥都做不了,就像光线中的一粒尘埃不知归去何处,就像蜉蝣朝生而不知暮死。 巨龙群在太空中看似缓慢的遨游着,云策则是太空中的旅者。 这是一种极为新奇的体验,也就在这一刻,他似乎忘记了近在咫尺的死亡威胁,贪婪的看着太空中的美景。 蔚蓝色的巨大星球在背后,目视远方黑绸缎般的太空中群星闪烁,就是群星不如地球上看起来那么密集,却一闪一闪的显得尤为活泼。 龙在太空中又跑了一阵,蔚蓝色的地球显得小了一些,月亮却越来越大,从勾状逐渐变成月牙,最终变成了一轮满月,银白,银白的挂在地球一侧,俊美无俦。 就在这一刻,云策忘记了自己被抛弃的事实,也忘记了云临川的无情,只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享受旁人无法企及的美景。 再美的景色看的时间长了,神思终究会落在现实。 期间没有出现云策幻想过的任何一种迁跃方式,他们就像一群在大海里遨游的鱼群,只是背后的地球从硕大无朋变得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一个毫不起眼的亮点。 旅行中很多时候都是极其无聊的,云策这种只要有一丝活下去希望就会拿出百倍求生动力的人自然不会浪费宝贵的光阴。 小刀子到处挖一挖,万一能从龙爪上弄下来一点皮屑一类的东西也是好的,他总觉得,连蛋壳都是一种能量,没道理龙的皮屑会没啥用处。 龙爪黝黑如铁干净的让云策难以理解,因为,他连死皮都没有得到。 龙爪外的世界漆黑一片,龙爪里依旧干燥而温暖,云策将身体靠在一根宽大的龙趾上,抬头就看到了一轮巨大的火球。 这是一个很诡异的事情,明明有一个大火球在燃烧,不看火球本身,宇宙就是黑色的,而且是纯黑。 大火球的光线是突然跳进云策眼睛里的,然后,他就看到大火球射来的光线把漆黑的龙爪染成了金色。 眼前的太阳远比在地球上看到的大,就证明这群龙正带着他向太阳系的中心进发。 以云策那点贫瘠的太空知识,他只知道,太阳系以前有九大行星,后来冥王星被开除,现在变成了八大行星,按照距离太阳远近排名,地球排在第三位。 假如说太阳系里还有一个生命星球的话,那个星球距离太阳的位置,应该与地球差不多,唯有如此,那里的温度才适合人类生存。 过远太冷,太近则热。 不过呢,云策不觉得太阳背后会有这样一颗星球的存在,如果有,以如今科学的昌明,它藏不住的。 没看到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龙倒是看到了很多,他以前认为龙这样的东西的数量应该不多,如今,亲眼看到好几千条龙,顿时觉得龙这个东西也没有那么稀缺。 太阳光是如此的猛烈,以至于每条龙身上都染上了金色,随即,云策就发现自己的左手离开了身体…… 准确的说不是左手离开了身体,应该是左手外边多了很多个左手,最外围的一只左手正在向外飘逸,似乎要离开云策。 云策挥动手臂想要留住脱身的虚影,却有更多的虚影离开身体,最远的虚影甚至已经跑到一米开外了。 人的神经传导速度其实是很慢的,当云策看到虚影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此时的移动速度早就超越了神经的反应速度。 因为过于无聊,云策就很想知道,那些散去的虚影会不会是他逝去的生命,假如是的话,他二十八岁的生命能经历多久的虚耗。 云策再次将目光转向太阳的时候,发现太阳这个圆形火球正在向椭圆进化,只是片刻时间,太阳就变成了一条红色的长线。 变成长线的不仅仅是太阳,太空中很多明亮的恒星也迅速变成了一道道银白色的长线,此时的画面美丽极了,一道火红色的长线切割开了宇宙,从眼前直接贯注到天尽头,在红线的两侧,满满的是银色的经线,很快,红线变成了呈十字相交的象限图形,而那些银色的经线,也变成了象限区域内无数条经纬线。 这些经纬线组成一道巨大的网,劈头盖脑的朝云策的眼球笼罩下来.巨网钻进眼球之后,就拖拽着他的眼球向后飞掠,随即,他的身体也被眼球拖拽着离开了这一刻的身体,在两米外形成了下一刻的身体。 直到巨龙的爪子里站满了各种姿态的云策,最初的云策大叫一声,想想要拖拽最靠近自己的身体,却被那一个云策给紧紧拉住,迅速融合,就这样,一个拉一个,直到他们在龙爪里变成了一个圆环,只不过,这个圆环是蠕动的,圆环里面的云策越来越密集,早就分不清哪一个是最初始的云策。 直到云策组成的圆环逐渐融化,最后被拉长,变成一道光,且向外散佚的时候,总是会被龙爪组成的牢笼给挡回来,于是,云策就变成了龙爪里的一束光。 不知道这束光在龙爪里跳弹了多久,云策忽然发现自己的思维似乎又出现了,不再是一束混沌的光。 眼前是一团又一团的七彩光芒,这些光芒像是虚影,又像是实物,排山倒海般的砸在他的身上,又迅速挣脱他身体的羁绊,转瞬即逝。 每一团光影砸在身上,云策就觉得自己好像少了点什么,他想起敖丙曾经说过的话——宇宙旅行,时间,也就是生命才是前行的燃料。 很明显,龙的速度很快,之前的旅行速度很有可能已经超越了光速,自己先前看到的线段,毫无疑问是同行的光,在那个速度下,所有的东西都会变成光,这才是和光同尘的真正含义。 云策才思考完毕,他思考的东西就消失了,思绪甚至也变成了片段,想过之后啥都不剩下。 他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由光线组成的篮子里,这个篮子很可能是龙的爪子,这群生物应该已经适应或者超越了宇宙的某些法则,可以自己控制这些光线。 才想完,他就不记得自己想过啥,甚至不记得自己最近的思绪,不像刚才,好歹还记得一些…… 似乎过去了很长时间,又好像只过了一瞬。 “咣咣咣……砰砰砰……刺啦,刺啦……” 云策很确定自己听到了一些声音。 虽然在光速旅行的时候听到声音是一种很扯淡的事情,他还是确定有一些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云策把这些声音归类于死亡。 他知道自己没办法活了,这些声音或许是时间对死亡的厚待。 “我就要死了。” 云策如是说。 这是玄妙的感觉,不知为何,云策就是知道自己要死了。 死亡是一种坠落感,两肋生风的自由感,可以尽量伸展四肢的自由感。 还是从九霄云外向地面坠落的那种长时间的坠落。 只是坠落感在一瞬间停顿了。 无穷的重力陡然而生,将云策的身体牢牢的按在龙的脚趾上,他不但听到自己骨骼发出断裂前的咯吱声,也感觉到了自己皮肤撕裂的痛感,血才流淌出来,就被重力压在龙的脚趾上,一些高出落下的血滴甚至穿透了他的手掌,最终落在了龙的脚趾上。 脑壳咔吧,咔吧作响,眼球似乎要脱离眼眶,就连心脏也似乎被重力压得靠在龙脚趾上,生与死的差别就隔着一片皮肤。 无穷的痛感让云策想要张开嘴喊一声,然而,他的两片嘴唇被重力牢牢的压在牙床上,不要说张开,他甚至认为下一刻,他的嘴唇会把牙床压裂。 云策很想昏过去,他的神经偏偏非常的活跃,虽然脑袋里似乎有好几百把油锯在切割他的头骨,而被头骨保护的大脑却让他始终保持清醒。 疼痛很是消磨人的意志,于是,云策那个清醒的大脑就把他的父母,祖父母一起给他送来了,母亲的微笑,父亲的爱抚,祖母的亲吻,祖父的怜惜,这让云策的心都多了几分活力,可惜,在最后,云临川的那颗秃脑壳也一并出现后,云策的两片嘴唇终于可以张开了,他用尽全身力气嘶吼道:“云临川,我操你祖宗十八代!” 或许是云临川听到了骂声,云策的身体居然离开了那个坚固的龙爪,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抛物线…… 如果初始动力足够的话,就算是一颗石头都能自由的翱翔。 云策就是那颗石头,还是一块被巨龙抛出去的石头。 凛冽的风再一次糊住他的口鼻,让他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不过,云策很快就打消了咒骂云临川的念头,因为,他在空中飞行的时候,看到了一棵树。 第八章我来了 一棵高大无比的大树。 这棵树看起来有些熟悉,准确来说,这应该是一棵雪松,也只有雪松才会有半收拢的伞状结构,大树底下,还有绵延无边的树林,可是呢,云策眼中只有这棵大树,因为,假如地球上的物理法则还管用的话,那么,自己将在不久之后,撞在这棵树上。 经常丢石头的人都知道,刚刚丢出去的石头一般会飞的又快又直,飞掠一段距离的石头,就会慢慢的减速下垂。 龙,丢出去的石头同样会符合这个法则,可惜,龙,到底是龙,它们的力量远等级跟人不太一样,也不好类比,于是,云策的身体就直挺挺的砸在巨大的树干上,而不是落在蓬松的羽状树枝上。 经历了太空旅行的折磨,被龙丢烂泥一般丢在树干上这种事云策很能接受,假如鼻子跟胸口没有那么痛的话,身体能落在他熟悉的物事上,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 这棵树的树干上有着龙鳞一般的鳞片,看一眼羽状树枝就明白,这是树枝脱落后形成的痕迹,云策没有动弹,因为他已经镶嵌在这棵树上了。 前一刻还在太空中受罪,下一刻就到了一个有树的地方,云策隐隐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在这里呼吸很舒服…… 刚刚意识到呼吸很舒服的云策立刻就停顿在了树上。 小心的短促的呼吸两口,然后迅速闭上眼睛感受身体的变化,半个小时后憋的不行,就继续开始呼吸还是大口呼吸。 这个时候担忧新的星球上的空气质量多少有些多余。 自从离开巨龙,云策就发现自己的体重变轻了,身体变小了,就连手掌跟脚掌也变小了,好在这些东西都是按比例缩小的,让他看起来很正常。 因此,云策认为自己如今的岁数跟以前的岁数相比,应该是变小了。 超越光速时间就会回溯这个理论云策听说过,以前不懂,觉得很有道理,现在,实际经历之后他发现,事情很可能不是这样的。 他隐约觉得,自己的身体不是变年轻了,而是变得更加凝练了,同时,在宇宙中看到了那一串身体残影,很可能就是被剥离掉的身体的一部分。 没办法评估自己到底失去了身体的那一部分,好在,随意感受一下身体,至少,生殖器官似乎没有受到影响。 这很重要,身为一个狭隘的地球人,如果生殖功能被剥离了,云策就会认为自己剩余的生命将毫无价值,就像一棵不能结果的果树一样,不再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不是谁都能跟太史公一样,可以为一个伟大的目标,忽略身体的残疾。 对云策来说,到了新世界,有没有可以交配的对象不重要,但是呢,那东西一定要有,有跟没有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期间有天壤之别。 身体变小了,力量却变大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变化,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年轻了十二年的样子,能不能最终换算成自己到底在太空中旅行的距离。 龙对于力量的理解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丢云策的时候力量把握的也非常精粹,他似乎知道云策身体的极限强度在哪里,把他镶嵌在树上,却又不至于让他受伤。 对此,云策觉得不能要求的再多了。 云策努力把自己的身体从树干上拔出来,他想去树梢看看,坚持不懈的攀爬了两个多小时之后,云策终于爬到了树梢。 这里的风有些大,好在空气澄澈,视野极好,一眼望去方圆五十里尽在眼下。 龙群早就不见了踪影,眼下除过茂密的树冠之外,啥都看不见,可能是刚才有龙群经过,这里的天空中一只鸟都看不到。 天空中有一颗燃烧的火球,这跟地球上差不多,不过呢,即便是白日,也能在天空中看到三颗卫星的惨淡影子,一颗是满月在太阳的左边,一颗是半月,在太阳的对面,还有一颗如钩的残月,在太阳的右边,是不是有第四,五,六颗卫星的存在,没看到,他不予置评。 云策坐在树冠上,沉思了良久之后,把手按在胃部,就从敖丙赠送的龙珠里取出一柄小刀,小刀是很华丽的瑞士军刀,打开之后不到一尺长,刀刃很是锋利,据说可以用十年不卷刃。 刀子落在树枝上,也不知道是刀子过于锋利,还是这棵树的木质比较疏松,他很快就刻好了三个字。 “我来了。” 或许是身体里流淌着云临川的血脉,云策对于孤独这种负面情绪无感,甚至有些雀跃,觉得这个新的世界都是他的。 同时,也对险死还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 没死在太空,说明他还不到死的时候,既然活下来了,就要有继续生活的勇气。 生命的要义就在于坚持。 只要活着,就该继续活着,直到彻底没办法活为止。 即便彻底没办法活了,也应该抱着一些自己仇恨的东西一起死,才是戈壁滩上那个家族的终极教诲,否则,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敬。 同样的,想要继续活着,就离不开斗争,云策将之称为挣扎,对已经改换军事身份的云策而言,他更愿意将这种挣扎称之为长征。 自古以来,中国人进行过很多次长征。 有的长征可以将远方的敌人打的屁滚尿流,有的长征成了丧师辱国的标志性事件,还有的长征变成了宣传队,最终赤旗之下成就大业。 当然,还有一些长征还没有开始就烟消云散了。 云策不想步那些不好的长征的后尘,在树干上发出声明,并且拿出手机开辟出来了一个新的工作日志,声称自己已经走完了长征的第一步,有了一个好的开始,接下来的道路就有了方向。 云策以前就是这么干工作的。 别听那些吹牛的人把政府工作吹的好像多么有计划,似乎所有的事情都能按照计划进行,实际上,这话纯属扯淡,国家的大计方针可以这么拟定,落实到了基础地方,好不好的大家都试探着干一步,要是还能走第二步,而且代价不大的话,就走第二步,然后继续寻找第三步落脚的地点。 也就是地球人常说的‘瞎球整,能提干,胡球整,能出省’的根基与出处。 有些工作只要迈出来第一步,后面百十步的落脚点都非常清楚了,像是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这是最好的结果,当然,能干出这种大事情的人也不是凡人,满世界没几个。 绝大部分都是走不出第一步就完蛋了。 至于云策今天走出第一步之后,他就发现,自己这个第一步的后面,有无数的点可以落下第二步。 因为,有太多的事情需要马上开始做。 如果跟地球上一般,自己麾下还有可以指挥的人手,他就有了足够的试错本钱,现在,本钱只有自己一条命,实在是经受不起折损。 头顶的太阳在过去了四个小时之后,似乎没有挪动位置,这让云策不好判断什么时候才是落日时分,或者说,这里的一天,也就是星球自传一圈的时间远比地球漫长。 如果去掉自传速度这个问题的话,是不是就表示着,这颗星球远比地球大? 这些问题都是一些伟大的问题,云策现在还没有资格去思考,听着森林里传来的恐怖的动物嚎叫声,他可不认为那些嚎叫声是在欢迎他。 敖丙他妈把他当成一个球丢出来的时候就说明,人家已然完成了承诺,接下来该怎么办,是他的事情,跟龙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就像不久前敖丙跟他说的那样,龙族是一棵大树,人类不过是一株小草,大树不会在意小草的生死,哪怕这棵小草携带着其余小草赋予的重要使命。 再次抬头看一眼炽热的太阳,云策决定在树干上挖出来一个可以存身的树洞出来。 树顶上自然是不能挖洞的,于是他主动往下爬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棵大树的三分之二处停下来,这里有一根粗大且平躺的横枝,正是建造树屋的好地方。 瑞士军刀刺进树干,一下子就把整个锋刃都没掉了,手腕扭一下,这柄刀子就在树干上划出来了一个碗口大的缝隙,再斜着切削几下,一个碗口大小的洞就出现在眼前。 瞅着剜出来的木屑,云策拿手捻了一下,那些相对完整的木屑,就变成粉末状。 刚才还在疑惑一个木质疏松的树是如何长得这般高大的,现在,他明白了,不是树木的木质疏松,而是他的力量变大了。 “生活中,真的处处都是相对论。” 云策努力的用小刀子切割着树干,因为已经开出来一个口子,剩下的切割速度就快了很多,不断地切割了两个小时之后,他已经在树干上挖出来了一个一人多高,三尺多深的一个洞。 他习惯性的停歇了一下,不是他感到疲惫了,而是习惯。 身体没有饥饿感,也没有口渴,完全没有停下来的必要。 太阳在天空中走动了一点,或许没有走动,肉眼查探不出来,云策微微叹息一声,就继续努力的挖洞。 习惯了自己的大力气之后,他挖洞的速度就更快了,木屑扑簌簌的从树干上落下,再被他用脚推出洞外,最后在空中掉落一阵子才会落在大地上,这是云策在这个大地上留下的第一缕痕迹。 等到云策感到疲惫的时候,他已经在树干上挖出来了一间漂亮的房子,甚至还抽空用树枝跟树皮绑扎了一个门。 当晃荡着自己的双腿,坐在自己家的大门口自此审视眼前的世界的时候,他惊觉,这个世界跟地球相比,有着极大的相似性。 当然,这个相似性指的就是天空中的飞鸟。 第九章:不一样又一样 一群有着五色斑斓长尾巴的鸟成群结队的从巨木前滑翔而过的时候,云策就很轻松的认为,飞过去的是一群凤凰。 把这群鸟称为凤凰,是云策的惯性思维导致的,毕竟,他刚刚跟一群龙从地球来到这里,在看到这群跟传说中的凤凰很相似的鸟之后,将之称之为凤凰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按理说,成群结队的鸟类个体都不会过于强大,这在地球上是常识,也不知道在这里是不是正确的。 很快,一只陡然出现的巨鸟扑向凤凰群的时候,云策就知道这个理论是正确的,因为巨鸟杀进凤凰群之后,就在那里施行了一场屠杀。 那只巨鸟屠杀的手段很明显超过了觅食的本能,它在空中将绝大部分的凤凰撕碎之后,才用两只爪子抓着两只凤凰,嘴里还叼着一直,巨大的翅膀呼扇几下就飞去了天边。 云策探手捞住一片随风飞舞的凤凰羽毛仔细的端详。 这是一片中心位置有着正红颜色的羽毛,而羽毛外围的颜色就从红色逐渐向紫色,青色过渡,羽毛的最边缘的颜色,云策分不清是黑色还是其他的颜色,因为,只要他稍微晃动一下羽毛,边缘的羽毛颜色就会发生变化,对着阳光看的话,甚至还能变成金色。 这片羽毛的颜色变化,让云策想起地球上的北极熊,这家伙看起来是白色的,其实不是,它的毛发是半透明的,也会随着外部光线的变化而产生一些变化。 北极熊生活在北极的冰原上,那里的气候极为恶劣,之所以会有那种毛发,完全是为了适应那里的恶劣气候。 想到这里,云策就迅速的从树枝上撕扯下一些树皮,用刀背将树皮砸城棉絮状把那道门的缝隙堵的严严实实。 他其实已经感受到了,随着太阳逐渐降低,气温正随着太阳的移动而逐渐降低,而这株有着巨大针状叶片的羽状树枝也在慢慢的蜷缩,再加上有着跟北极熊一样毛发的凤凰,云策断定,这里的气候应该好不到那里去。 果然,就在云策把木门弄好之后,从他的左手边就扑过来一片云彩。 刚开始的时候云彩算不得大,随着越来越多的云彩从那个方向袭来,不大的云彩就变成了老大的一片阴云,而阴云的外层被高处的太阳照耀的金灿灿的,但是,阴云中间,已经开始酝酿雷电了。 之所以会如此的肯定,是因为云策的头发开始自动直立了。 他很想离开这棵很容易被雷劈的大树,可是来不及了,闪耀着白光的叉子状闪电已经跟树冠接触了,树冠在爆出一阵巨响之后,他就看到巨木外层的树皮像是被犁铧犁开自动向下蜿蜒,云策怪叫一声,一头钻进树洞里,闭上眼睛,听天由命的等待结果。 在树洞里的云策,觉得自己跟像是一只躲在吉他里的老鼠,树干发出脆裂的爆响,他被震的到处乱跳。 很神奇,闪电并没有波及到躲在树洞里的他,那些跌落的树皮却迅速变得焦黑,然后起火,纷纷洒洒的落在树下,点燃了一些并不高大的树木。 云策很担心发生森林火灾,念头才起,又迅速收回,因为豆大的雨点已经落下来,将天地笼罩在茫茫的雨幕中了。 云策稍微思量了一下,觉得被雷劈死这种死法,好像比冻死,或者被水淹死要来的好,就干脆从龙珠里取出一个防潮垫子,一床毯子跟一个干瘪的充气枕头,给枕头充满气之后,他就安静的躺在潮湿的木屋里,盖上毯子,准备迎接自己的命运。 离开地球的时候,他就被敖丙的龙威折腾的快要死掉了,离开地球的太空旅行中,更加的谈不到休憩。 现如今,认命之后,困倦却如同潮水一般袭来。 习惯性的给手机定了一个闹铃,他打了一个哈欠,就睡着了。 有本事就努力奋斗,没本事就平淡生活,能活就要努力活到人前,活不了要努力求活,实在是没办法了,那就躺平认命,赌一把自己的运气。 以上就是狼刨水云氏传了两百多年的家训。 云策在认真的赌自己的运气。 闹铃响起的时候,云策见外边漆黑一片,就重新定好了闹铃,继续睡觉。 闹铃再次响起的时候,云策依旧困倦的厉害,就重复了上次的行为,继续睡觉。 等闹铃再次响起的时候,云策翻身做起,从特意留下的大门空隙处朝外看看,见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想要继续睡觉,却没有了睡意。 门外边听不到先前海浪拍击海岸的下雨声,只有密集的桑蚕吃桑叶的沙沙声,云策打开手机上的手电,打开门朝外看去。 门刚刚被打开,一阵刺骨的寒意顿时袭来,即便是身体强健,他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而门外边,在手电的光柱中,正有鹅毛大雪倾泻而下。 云策探手捞了一手的雪花,可能是雪花的温度很低的缘故,雪花的状态还是落下来的模样,没有融化半点。 落在手里的雪花是经典的六芒星雪花,每个分枝上又分出更多的分枝,宛若冬日里的星辰,璀璨而精致。 “看样子这里的物理法则没有大的改变。” 云策自我安慰一下,就抬手把雪花丢进嘴里,慢慢的品尝这个星球上雪花的滋味。 雪花冰凉而润泽,尤其是被口水融化之后,云策竟然从中品尝出少许的甘甜滋味。 云策迅速的把门关好,也就在刚才短短的时间里,树屋里剩余不多的暖意已经消耗殆尽。 他不得不取出铝箔保温毯子,先把自己的身体包裹住,再把毯子裹住全身,这才让入侵身体的寒意减退了一些。 天空还是没有变亮的意思,云策不得不蜷缩着身体,重新思考自己来这里的意义。 从被敖丙盯上,到发配到这颗不知名的星球,这让云策的生活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 而这场改变,只用了七天。 没有准备,一切来的是那么的突然。 这就是云临川的办事特点,粗暴,蛮横,独断专行。 说起来,这也是军人的行事方略,一声令下,生死存活,情情爱爱啥的都顾不得了。 这就是云策当年打死不肯去读军校的原因所在。 当军人本身就是一种牺牲,听起来似乎充满了金戈铁马的雄壮的强音,实际上呢?成为军人之后,除过对得起国家,再谁都对不起。 从政后,云策一度觉得自己远离了军队,没想到,即便自己已经表现出强烈的不愿意进入军队的意愿,云临川一句话,就让他变成了军人,还是大军未动,率先出发的先锋! 说他是先锋多少有些拔高,侦察兵应该更加能够表现他现在的境遇,在军中,侦察兵,斥候都是死的最快的兵种。 逃跑是不可能了,没死就要干活。 云策在即将进入睡梦前,再一次诅咒了云临川之后,就睡着了。 直到阳光从破门的缝隙里照进来的那一刻,他都没有想清楚自己来到这个星球的意义,当然,胃里面的纳米传讯器不算。 就算龙把已经死掉的他丢在这个星球上,也算是完成了承诺。 所以啊,云策就得出来了一个简单的答案——他的身体来到这个星球很重要,至于他的思想则毫无价值。 对于普通人来说,他已经完成了使命,如今的命其实是捡来的,可以为自己纯粹的活,他不成,誓言里最后一句话,便是要求他为事业奋斗终生。 只要不死,他就必须实践自己的誓言。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追求的。” 生在云家,那么这个云家人的精神追求就只有一种——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当然,云家很多人已经彻底的实现了自我的共产主义即——物质极大丰富。 云策没有,为了那个誓言,他家里的损失太了,爷爷,奶奶,父亲,母亲都倒在为实现誓言的道路上了,再让他为了一点钱,或者别的物质就违背誓言,他实在是做不出来,也不划算。 当然,云临川还是一条又老,又臭又硬的老咸鱼!逮着他们这一门子往死里用,直到用绝户才罢休。 打开木门,还以为会看到白茫茫的一片呢,结果,外边的世界依旧葱茏,他存身的这棵巨木,在夜晚寒潮降临的时候,就把巨大的羽状叶片蜷缩起来,如今,太阳出来了,树叶正在缓慢的舒展。 至于昨夜落下的大雪,已经开始融化,化作一串串水滴落在看不见的大地上。 新世界的清晨就是一场百花盛开的热闹场。 绽开叶片的不仅仅是他存身的这棵大树,几乎所有的植物都在寒冷的夜晚会把叶片蜷缩起来,就等太阳升起之后,再全部舒展开来。 这样的世界就比地球上的世界生动活泼的多。 很多在夜晚藏身在叶片中的鸟,也在这一刻振翅高飞,尤其是昨日见到的那种类似凤凰的长尾巴鸟更是飞的五彩斑斓。 鸟鸣声升腾到了天际,马上就招引来了它们的天敌。 云策弄不明白它们这样做的意义在哪里,难道说,就因为躲过了昨夜的寒潮,就值得它们冒着生命危险在不合时宜的时候鸣唱? 第十章:生存法则没有丝毫的改变 食肉鸟的外形很是俊朗,飞行起来显得彪悍,快捷,就是颜色不好看,大多数是灰色的,有一部分是黑色的,还有极个别的食肉鸟是白色的。 体型不大的各种鸟儿密密匝匝的飞上高空,翅膀与翅膀紧挨着,就形成了一片羽毛云,这让它们的外形看起来一下子大了好几千倍,不但不躲避食肉猛禽,还勇猛的往上翻扑。 猛禽自然不会畏惧这种虚假的强大,无畏的穿过巨大的羽毛云,锋利的爪子跟钩子状的喙撕扯出大蓬大蓬乱羽,更有被扯断脖子的鸟雀从半空跌落,而那些不知名的鸟雀不依不饶的继续用羽毛云去捕捉猛禽…… 云策看的津津有味。 因为,这些鸟雀跟地球上的鸟雀差别不大,无非就是羽毛,大小,以及肉冠有些不同,其余的,没有啥差别。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极大的鼓舞了他想要离开大树,去地面探索的计划。 活在树上的人叫鸟人,在地球上叫作巢居人,居住在树上安全是安全,想要生活下去,回归地面终究是一个大趋势。 住在树上虽然安稳一些,却会因为物竞天择的原因长出一双长长的手臂,甚至为了能够更好的在树上生活,原本退化掉的尾巴说不定也能长出来。 云策不想把自己弄成长臂猿,甩着一双长胳膊在树上荡来荡去,有时候还能用尾巴圈主树枝倒吊着睡觉。 这样的想法其实有些无聊,身为一个已经发育的比较高级的人类来说,根本就不该有这样的想法。 可是,在昨夜,寒冷最盛的时候,云策发现自己的身体真的变好了,昨晚那场至少零下三十度的严寒,对他的身体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他在熟悉严寒之后,还美美的睡了一觉。 尽管是在向好的一方面发展,云策还是很担心,担心自己吃过龙蛋颗后变成一头龙,跟披着一身龙鳞相比,他还是喜欢自己触感好,温热,光滑且感觉灵敏的皮肤。 地球上的巢居人终究回到了地面,最终变成了穴居人,而巢居人最后消失在了历史洪流之中了。 以前看书的时候,人类学家把这一举动吹嘘的非常伟大,云策是不理解的,觉得这种事情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 现如今,轮到他的时候,他站在距离地面不足十米的树枝上踌躇许久,就是不敢轻易落到满是枯枝败叶的大地上。 他在树枝上蹲了一个半小时了,先是看见一只拳头大小长着十几条腿的金色甲虫从腐烂的树叶子底下钻出来,没等金甲虫挪动几下,烂树枝下面就钻出一条一米长的,同样长着很多条腿的长虫一口就把金甲虫给吞下去了。 如果事情到这一步为止的话,云策是不害怕的,顶多算一个食物链的日常表现。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不容他不认真对待了。 因为那只被吞噬掉的金甲虫,居然在长虫的肚子里不断的蛄踊,蛄踊着蛄踊着就弄破了长虫的肚子,从里面钻出来之后,继续自己的前程,看都没看一眼就往树上爬…… 肚子破了的长虫,似乎也很适应自己肚子被咬破这个事情,见金甲虫跑了,也不追,扭动着自己有一个破洞的身体,就重新钻进枯叶底下去了。 这件事给了云策一个很大的教训。 金甲虫的生命力很是强悍! 长虫的生命力也很强悍! 等了一个半小时之后,金甲虫终于爬到了云策的脚下,于是,云策抬起脚狠狠的踩踏了下去。 预料中的爆浆感没有出现,抬起脚才发现金甲虫已经镶嵌到鞋底子里去了,如果不是他的鞋子底板有钢板的话,金甲虫将会跟他的脚底板来一个亲密接触。 用刀子把金甲虫从鞋底抠出来,云策就一棒子砸在甲虫背上,抬起棒子,甲虫无恙,云策就举起棒子连续猛击。 云策力大,片刻光阴,棒子上全是惟妙惟肖的金甲虫模具。 云策抬起脚用力的踢在甲虫身上,甲虫随即就飞了出去,不等云策施加在它身上的力消失,这个家伙身上的甲壳裂开,露出一对彩虹一般绚烂的翅膀,沉甸甸的飞走了。 金甲虫飞的方向是太阳的方向,看背影牛逼轰轰的,云策真的不明白这个刚刚被他踩在脚下的家伙有什么可牛的。 不过,他心里隐隐有一种后悔的感觉,觉得不该把那只金甲虫踢飞。 “嗖”,一根木矛被云策丢了出去,将那条长腿的长虫牢牢的钉在地上,长虫的生命力果然很旺盛,即便是身体被木矛钉住,它的身体却牢牢的缠绕着木矛,口中不断喷出一些星星点点的透明液体落在木矛上,很快,木矛上就出现了不少的黑斑。 云策一直在等长虫把毒液吐完,结果,这一等就是半个小时,木矛早就被毒液腐蚀的破破烂烂,长虫却没有死,还在吐毒液。 他不仅仅在观察长虫吐毒液,还在观察落在腐烂树枝上的毒液,毒液接触到这些烂树枝之后,就开始冒烟,烟雾很浓,而且,在烟雾笼罩范围内有很多的小虫子纷纷逃离,其中有几种看起来五色斑斓的样子,绝对不是啥善类。 云策见长虫把大树这一边吐得差不多了,就用另外一根木矛把长虫挪到另一边继续吐,只要发现长虫开始偷懒不吐了,就再戳一下。 按理说长虫的毒液存储是有限度的,放在这条长虫身上似乎有点误差,云策眼看着这条长虫在吐了快一个小时的毒液之后,身体在慢慢的变扁,但是呢,这并不妨碍长虫继续喷吐毒液,只不过,力气好像变小了,吐出来的毒液大多数都散落在树根位置上。 眼看自己的防虫措施已经做好,云策这才放开这条可怜的长虫。 目送长虫头都不回的离开,云策对于遍地都是昆虫尸体的大树根部非常的满意。 第一天,云策没有离开大树。 没有离开大树的原因是他直到现在还没有饥饿感。 云策现在相信敖丙说的话了,龙蛋壳真的是大补之物。 再一次回到了树洞里,云策在潮湿的树洞里点了一堆火,为了安全,他又在洞口的横枝上点燃了一堆火,燃烧物是大树树干上的枯枝,这些枯枝很是耐烧,许久都不需要添加柴火,就是烟很大,为了不被烟熏死,他在树干上开了一个洞,方便排烟。 火燃烧起来的时候,云策树洞前的横枝上就来了很多的访客,其中有一种长着橘红色巨大嘴巴的鸟最为殷情,怎么赶都赶不走。 它们好像对于火有着极为执着的热情,有两只鸟的头都被云策砍下来了,它们依旧用纷纷落下,想要烤火。 云策不是一个好人,至少不是一个善良的滥好人,他想过拿这种巨嘴鸟当粮食来着。 巨嘴鸟的羽毛还算好看,巨嘴看起来也能有点用处,可惜的是,这种鸟实在是太臭了,即便是被杀之后,血掉在树上,那股子跟骆驼后腿腋窝味道差不多的气味,大风都吹不走,没办法,云策不得不连沾血的树皮一起刮掉,才算是救了云策一命。 见这些巨嘴鸟如此的喜欢烤火,云策就把一堆火分成了三堆,那些巨嘴鸟就迫不及待的张开翅膀,围着火堆载歌载舞,有几只胆子大的巨嘴鸟居然将细长的双腿胯在火堆两边,任凭火焰灼烧它们的羽毛,哪怕肚皮跟尾巴上的羽毛被燃烧殆尽也不管不顾。 眼看着大嘴鸟的肚皮开始滋滋冒油就要变烤鸡了,大嘴鸟依旧把自己架在火堆上靠,还一脸的享受模样。 终于,有一只烤的肚皮滋滋冒油的大嘴鸟一个趔趄就从树上掉下去了,云策倾耳听,好几秒之后才听到大嘴鸟落地的声音,看样子是真的死了。 而这只大嘴鸟让开的位置,又被一只不知死活的大嘴鸟给占据了。 好心的云策见大嘴鸟如此的享受被火焰炙烤,他就特意把三堆火分成十堆火,想要观察一下巨嘴鸟见火就自杀到底是群体行为还是个例。 看着排队烤火自杀的巨嘴鸟,云策百思不得其解。 一些大嘴鸟把自己烤死之后就掉下了树,还有一些大嘴鸟冒着热气倒在树干上,云策不断的用木矛拨弄这些大嘴鸟, 大嘴鸟死了,肚子还一起一伏的,片刻光阴,就有一咕嘟虫子从大嘴鸟的肛门里溜达出来了,虫子刚刚离开大嘴鸟的尸体,就开始有目的的向周边的大嘴鸟爬行,这个时候,即便是正在烤火的大嘴鸟,也呱呱叫着用自己的大嘴啄食那些虫子。 看到这一幕,云策也就明白了大嘴鸟为啥要自杀了。 寄生虫在大嘴鸟的肚子里,一定让它生不如死,这才宁愿把自己烤死也不愿意苟活,只是,自杀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何一定要选择火葬呢? 于是,云策就用木矛插了一块烧红的炭火丢在虫子身上,火炭先是一暗,紧接着就腾起大蓬的明黄色火苗,就像被点燃的汽油……弄得云策都想收集一点这种虫子了。 能弄明白,也能理解这个世界的运转规则,就说明这个世界跟地球的差距还没有大到不可理解的地步,至少,很多物理法则跟地球是相通的。 随着树干上的火堆渐渐熄灭,浑身带着恶臭的大嘴鸟,也就毫不留情的离开了,只留给了云策一大团浓烈的恶臭。 第十一章:恐怖大魔王的降临 抬头看看刚刚走到头顶的太阳,云策拿出手机调试了一下时间,他准备将太阳当头照的时间定为中午十二点。 在这之前他已经发现,这里的白日远比地球来的漫长,基本上要长处一倍以上,同理,黑夜也是如此,假设这颗星球的运转速度与地球相同,那么,是不是就能得出这颗星球比地球大这个结果? 当然,大多少,自然不是简单的一倍。 过于详细的计算云策觉得没有必要去做,再说了,他也做不好,身为开路先锋,探索这个世界是否有文明生命,才是他现在要做的事情。 但凡是背负重大使命的人都怕死。 于是,云策就重新回到了树洞,准备睡觉,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还不是那么稳当,就在刚才,他发现自己的左手比右手大了一倍,不过,马上就恢复了。 躺下之后,他的手没啥动静,就是尾椎骨灼热的厉害,像是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云策觉得很可能会是一条尾巴。 人其实是有尾巴的,只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把尾巴进化没了,可是呢,长出一条尾巴的必要因素,还是潜藏在基因深处,一旦条件合适,说不定就会复发。 想要恢复身体,最好的办法就是睡眠,尤其是优质的睡眠不可缺。 潮湿的树洞在被篝火烘烤了五六个小时之后,已经很干燥了,尤其是距离火源近的地方还渗出不少的树脂,这种树脂似乎有助燃的功效,一些原本被点燃的树心被树脂接触之后,火燃烧的更加猛烈了,而树脂与火接触之后还能散发出淡淡的类似茉莉的清香,很是提神醒脑。 云策从树洞墙壁上刮下来七八条子,随手丢进龙珠里,顺便抽出两条毯子,准备一张铺在身下,一张盖在身上,靠着树洞门就睡,他觉得想要整个树洞被点燃,至少还需要好几个小时。 大门口留条缝隙,好形成烟囱效果,免得自己被烟气熏死。 当三颗月亮中的圆月将夜空照耀的一片雪白的时候,云策,站在巨木的横枝上,瞅着眼前熊熊燃烧的巨木,眼中满是悲凉之意。 他太清楚自己的秉性了,如果不把自己逼到绝路上,是绝对不可能去冒险的。 他知道,在树洞里生火不安全,他也清楚树脂这东西有助燃的功效。 他更加清楚,在看了地面上的那些毒虫之后,如果不把家巨木这个对他来是安乐窝的地方毁掉,他很难下定决心去真正的踏上这个世界最真实的土地。 所以,自己给自己制造一场灾难逼迫一下势在必行,就像那群总想着自杀的巨嘴鸟。 就像云临川事到临头才告诉他真相一样。 事实上,云临川比云策自己更加明白他的弱点在那里。 夜晚的满月远比白日看起来要大,它几乎地球上满月时期的月亮大了好几百倍,就那么硕大无朋的杵在地平线上,不升起,也不挪动,如同一只巨大的眼珠子冷冷的盯着这个世界。 月亮中间有一个巨大的黑点,云策从黑点的外形推断,这东西应该是一个陨石坑,只不过,这个陨石坑过于大了,就成了这个月亮的瞳仁。 燃烧的巨木产生的光明远远不能与这颗大的出奇的月亮相比,不过呢,它却照亮了月亮照耀不到的地方。 这个世界的木头似乎很好烧,巨木燃烧了一会,火焰就攀援而上抵达了树冠,这样一来呢,巨木就变成了一个燃烧的火炬。 好在,火焰喜欢向上燃烧,往下侵蚀的很慢,这就给了云策足够多的安全时间跟空间。 巨木燃烧之后,因为需要氧气助燃以及冷热空气对流的缘故,这一边,就起了风,开始不过是微弱的空气流动产生了一点摩擦,不大一会,风卷进了燃烧的过程,微风就变成了偶尔旋转的风,当更多的空气参与燃烧之后,一股旋风就从树根位置攀援而上了。 云策呼吸到肺里的空气都是灼热的,于是,他不得不往树下撤离了一段距离,直到有微弱的暖意包拢全身,这才停下脚步。 今天晚上不太冷,云策猜测这跟天边的那枚大月亮有关,满月的月亮就能反射给这个世界更多的光明,如勾的月亮能给大地的光明很有限,至于那个半月的月亮统治夜晚是什么模样,云策没有经历过,也说不明白,他甚至不知道这三颗月亮的周期律是啥样的。 云策挖树洞的地方燃烧的最快,因为那里有通风口,所以被风一吹,燃烧口就远比其余地方来的明亮。 他很希望巨木能在那个位置断裂…… 没错,云策在发现地面上很危险之后,就打算在这个世界放一把山火来为自己扩出一片相对安全的地域。 如果运气好的话,甚至能借用这场山火离开这片荒蛮之地。 当然,离开荒蛮之地的前提是这个世界上有文明的痕迹。 至于这场大火会造成什么样的生物灾难,云策是不管的,他觉得自己刚来这个世界,跟这个世界上的各种生物都不太熟,没必要想七想八的,走一步看一步就成。 此时,巨木上开始有烧断的树枝不断从高出落下,云策选择躲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下,期待着巨木早一点被烧断. 燃烧的树枝划破黑暗的森林,最终点燃了树根处厚厚的枯枝败叶,且火势蔓延的很快,片刻功夫,就出现了一片十几亩地大的火场。 此时,云策头顶的树干燃烧的非常炽烈,脚下的树根位置的大火也成了燎原之势,如果不是这棵树足够高的话,他就该是一只被放在烤炉里的烤鸭,且是双面被烤的烤鸭。 但凡是巨木附近,就没有其余树木生存的余地,这一地球法则,在这里依旧有效,地面上的枯枝败叶燃烧殆尽之后,火圈就开始向外蔓延,这点火,根本就不足以将粗大的巨木点燃。 背靠着树干假寐的云策听到了一阵令人牙酸的吱呀声,十数人抱不拢的粗大树干开始微微颤抖,眼看着上面的树干正在偏左,云策就躲到了巨木的右边,且紧贴着树干。 待在右边的时候,云策就能看到那一轮巨大的明月,因为大,这颗跟眼球一样的月亮即便是被太阳光照到了,也没有多白,月亮上灰暗的土让这颗眼球显得有些浑浊。 太阳没办法装扮的巨大眼球,被眼前的这场山火给改变了,随着山火不断的向外扩,火焰的颜色也染红了这颗眼球,也给这个被大眼球月亮控制的世界多了几分凶厉之色。 最先感到不安的是栖息在树上的鸟雀,它们成群结队的飞起,一边发出凄厉的叫声,一边头都不回的朝大眼球月亮飞过去了。 云策栖身的巨木从中间陡然折断,落地的时候在深夜里发出一声巨响,巨大的树干砸倒了其余的树木,因为着火的原因,折断的树干顷刻间就在漆黑的森林里开辟出来一条火道。 谁都清楚,火焰朝上燃烧很容易,向下燃烧就非常的困难了,自从上面燃烧的树干折断,这棵巨木上的火就变的很小,不长时间之后,树干最顶端的火焰就熄灭了,只是炭火依旧在,被风一吹,漆黑的炭火及火红起来,宛若一根烧给天地的香烛。 巨木在森林里砸出一条火道,也基本上开辟出来一条通风道,清新的风进入火道,火场的面积一瞬间就增加了不少,然后,风推着火球,就开始向远处蔓延。 云策靠在温暖的树干上睡得挺好的,他准备等到天明,就离开这里。 在睡梦中,他似乎听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叫声,有的高亢入云,有的沉闷如雷,还有的宛若蒙冤妇人的哭诉,当然,如同孩童一般大声嚎哭的也不是没有。 外来物种入侵,对本地物种来说,就是一场灾难,这条法则在地球上管用,放在云策身上同样的管用,他不知道本地物种会不会为了自身安全就干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反正他能干出来,而且干的心安理得。 很久以前,地球上有一个预言,预言说:恐怖大魔王从天而降,手持燃烧的木棒横扫一切,马尔思将借幸福之名,统御四方。 当然,云策是想不到这么多的,他此刻只想着赶紧养精蓄锐,好迎接接踵而来的巨大挑战。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巨大的月亮还没有落下,只是稍微变小了一些,不过,能通过单位时间内变小的速度,就能推断出,这颗巨大的月亮正在快速的远离这颗星球,也由此可以推断出,这颗月亮身处的是一个椭圆轨道,这个椭圆轨道是围着这颗星球的。 远古的神话里总是将太阳比作光明的使者,总是把黑夜比作不好的恶魔,每一次日出都是光明胜利的一天,也可以说,在人们触及不到的地方,总有伟大的人或者神,在为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殚精竭虑的战斗着。 让云策感恩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云氏一族就没有感恩的习惯,他们这一族的男丁,多少都有一点白眼狼的潜质。 第十二章:越聪明的人就越是喜欢使用自然力量 即便是大树根部被火烧过一遍,云策在落地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用木矛戳戳地面,这才小心的把脚落在地面上。 蹦跶两下之后,云策就抓起一把腐植土,土很是肥沃,跟东北真正的黑土地非常相似,就这一点,云策就认为很有必要占领这块地方。 对于中国官员来说,发展经济只不过是一个谋求升迁的途径,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几千年来就没有任何的变化,那就是如何满足辖区人口的衣食住行。 其实衣服也不是啥最重要的,粮食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辖区内有人裸奔不算啥大事,要是辖区底下有人饿死,事情就大了。 最肥沃的土地必须种粮食,这是每一个官员的共识,也基本上是中国人的共识。 被火烧过的土地还有些许的余温,云策就用木矛不断的戳着前方的土地,一步一步的离开了这棵给了他些许安全的巨木。 这片土地并非是平地,尤其是被大火燃烧之后,地形地貌就暴露无遗,虽然到处都是焦黑一片,那些还没有来得及烧完还在冒烟的大树,就很好的装扮了这片废土。 冒烟的不仅仅有植物,还有不少的动物,一路上,云策就看到过很多种被烧死的动物,虽然看不清楚这些动物的颜色跟皮毛模样,就外形来看,还在云策的认知范围之内,没有出现超脱他认知的东西,至少,没有一个死去的动物可以跟电影里的异形对上。 有的动物最多是多长了两条腿,还有的动物骨骼长在外边保护着柔软的内脏,还有一些动物明显为了生存,将自己的某一个部位演化的非常夸张。 其中两条动物是拥抱着被火烧死的,一个明显是雄性的有很夸张的生殖器,另一个明显是母性的生殖器长在很方便接触的部位上。 这样的动物明显有着极强的生殖功能,以种庞大的种群来获取在这个世界繁衍的资格,毕竟,被烧死的动物中,这种类似蟾蜍的六足动物的尸体最多。 它们的尸体很是完整,不像有些动物的尸体已经被鸟雀啄食的不像样子,以此推断,六足蟾蜍类的动物的肉食不是有毒,就是很难吃。 这当然是进化的结果,这一点,也跟地球上的物种类似。 找到了不好的相似点,云策自然也找到了好的相似点。 在灰烬中也有一种散发着烤肉香味的野兽,用木矛把这种野兽翻过来之后,云策就皱起了眉头。 不是这种动物有什么奇怪之处,而是很熟悉,他以前在地球上狩猎的时候,还打死过几只。 家猪与野猪的在体型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其中最明显的便是头部的差异,家猪看起来要慈眉善目一些,而野猪的面目自然是要狰狞的多。 云策用木矛敲一敲这头野猪外翻的獠牙,又挑开快要烤熟的腿看一下生殖器,跟他判断的一样,这是一头雄性野猪,且与地球上的野猪别无二致。 这样一来,云策需要考虑的事情就多了,观察这个世界的动物的时候,就多了一分谨慎。 “一棵树上不可能结出同样的果子,也不可能长出一摸一样的两片叶子,这在地球上是一个常识。 更何况,云策很确定,目前的这个世界跟地球不可能是同一棵树,所以,物种也不可能一模一样。 现在既然出现了类同,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颗星球跟地球属于一棵树上的两颗果子。 地球与这颗星球上的物种同种同源。” 离开那头快被烤熟的野猪之后,云策就把自己的判断,对着录音器说了一遍。 他说话的声音很大,不仅仅是对手机录音器说的,同时,他也希望自己胃里的那些小机器人也能听到,再把他活着的消息带回去。 跟着火走,其实就是跟着风走,被大火肆虐后的土地没了猛兽跟毒虫,很是安全。 黑黝黝的土地一望无际,辽远的地方浓烟直冲云霄,即便是白日,云策也能看到远处冲天的火光。 火烧的越大,对空气的影响也就越大,然后,火借风力,风借火势,燎原之势已成,就目前来看,这场火已经没有啥可以被扑灭的希望了。 没办法扑灭就不扑灭了,这个结果对云策来说是有好处的,过火的面积越大,对他来说就越是安全。 走了快四个小时的路,云策来到一个人字形的山谷口。 山谷中有一道明亮的小溪,如今,小溪却被层层叠叠的野兽尸骸堵的没法子顺利的流淌,只能漫过那些堵住水道的野兽尸骸,继续向下流淌。 云策只是看了一眼堆积如山的野兽尸骸,并没有往心里去,他觉得有功夫为这些野兽的命运默哀,还不如多评估一下这些野兽对人的杀伤力大不大。 很可惜,这里死掉的野兽绝大多数应该是食草兽,之所以会有这个判断,完全是因为它们头上的角跟铲子一样的牙齿,以及包甲的蹄子。 这些食草兽的体型都不算大,也就跟地球上狼犬差不多大,看样子它们准备藏身在水中以躲避这场火灾,结果,溪水保住了它们的尸体,燃烧的大火却夺走了它们赖以生存的空气…… 食草兽死了,猛兽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总之,短时间内,云策应该是这片土地上最凶猛的一头野兽。 地上的威胁没有了,天空中的鸟却多了起来,这些鸟跟云策昨日看到的鸟不太一样,它们的体型要大的多不说,双翼展开更是超越了云策以前见过的所有猛禽。 它们对于云策这个活着的人,没有任何畏惧之心,径直落在一些死去的野兽身上大快朵颐,在进食期间,还总是把目光落在云策的身上,好像云策是它们的备用食物似的。 面对这种脸大如盆,豹眼环睁,长着一嘴獠牙,且陡然从天而降的猛禽,云策自然是要退避三舍的,不过,现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没必要躲起来。 来吞食野兽尸体的鸟很多,种类也不一样,昨日见过相互厮杀的鸟如今都能和平相处的一起进食,云策就觉得自己也应该没啥危险。 而且,这些猛禽们似乎更喜欢这些被烧的焦黑,煮的半熟的野兽尸体,对他这坨鲜肉的兴趣不是很大。 有一个可以近距离观察这些禽类的机会,他自然不愿意放过,很快,他就发现,这里的鸟大部分没有坚硬的喙,且越大看起来越是凶猛的鸟就越是没有喙这个东西,相反,越小的鸟的喙就越是突出。 猛禽们用爪子按住动物尸体埋头大吃的样子残忍且难看,云策看了一会就拄着木矛一步步的沿着水流向下走了。 小溪终究能汇入河流,河流终究进入大海,而河流可以孕育出文明,这似乎是一个定理,假如沿着大河走到大海,还没有遇到文明世界,云策就会把这颗星球判定为蛮荒星球。 云策走了很久,天上的太阳没有移动多少,他习惯性的将太阳升起的方向定位为东方,只是再按照太阳定南,西,北这三个方向的时候就不好定位了。 他发现这里的太阳走的并非是一个圆润的弧线,并非东升西落,是更加圆润的一个圆形,这很可能是星球自传,或者太阳自传与他原来的认知有不同。 不知何时,天边颜色很淡的圆月变的更淡了,原本模糊的半月却在天空中逐渐显现了,至于那一道钩月若不是他刻意去寻找,几不可见。 众所周知,地球旁边的月亮是地球的卫星,它围绕着地球运动,而地球又围绕着太阳运动,因此上,地球在运动中会挡住太阳射向月亮的光线,再加上两者的运动轨迹都是规律的,因此上,地球旁边的月亮虽然只有一颗,却能呈现出多种模样。 不像这里的月亮虽然有三颗,却不如地球月亮来的灵动。 这里的月亮与这颗星球同步运转,三颗月亮却轮流出现,这里面一定有很高深的原因在里面,他准备等遇到文明之后,再去搞清楚。 太阳在不停的移动,但是呢,三个月亮却一动不动,云策觉得在这里用月亮来定位似乎更加的妥帖。 太阳初升的方位没有月亮,称之为东没有错,圆月位置称之为南,半月称之为西,钩月可以称之为北。 有了方向,云策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也有了方向,走起路来也显得活泼。 他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只是正西方向的半月越来越亮,太阳辐射过来的热量越来越少,云策知道,夜晚快要来了。 钩月的时候夜晚奇寒无比,满月的时候夜晚温暖如春,按照这个规律推断,半月的时候,夜晚应该是有一些寒意才对。 随着溪流在丘陵地区转过几个湾之后,视野豁然开朗,被烟熏火燎过的土地在这里戛然而止,不到十米宽的小河终于截断了火焰,保住了小河对岸翠绿翠绿的植被。 大片的草场一旦出现在丘陵地带的时候,大地母亲的女性特征就非常的明显,柔曼的土坡披上绿色花衣后的曲线,即便是再凶暴如火的人,也会不由自主的和缓下来。 第十三章:一头聪明的漂亮的小猪 云策就是那个凶暴的人,现在真的和缓下来了。 平静的云策不是他的真实表现,这场依旧在远处燃烧的大火才是真实的他,如今,这边的火头被小河截断,云策心中的漫天火焰也慢慢的熄灭了一角。 托这场大火的福气,草场上没有生物,小河里倒是有不少圆滚滚的东西,跟椰子一般大小,有一些随着水流走了,还有一些留在了洄水湾里,载沉载浮的如同一颗颗的人头。 云策没有轻易过河,随着河流转过一个湾子之后,他的身体停顿了一下,就饶有兴趣的抱着双臂瞅着视线里的生物。 是一头黑皮肤白毛的小猪。 这头猪明显是风日里成长的,白色的毛底下是黑黑的皮肤,云策不明白黑猪为何会长白毛,但是,真正让他欢喜的是那一双清亮如水晶的眸子,显得那么乖,又那么的活泼可爱,如同世间的精灵一般,跟所有残忍的事情不相干。 它此时正在用粉嫩的拱嘴把河边椰子状的圆球往山坡上拱,椰子自然是圆形的,这头小猪却有着高超的本领,不管椰子样的球状物多么不情愿上坡,在拱嘴的驱使下,那颗跟椰子差不多的东西终究还是上了高坡。 就在云策准备为小猪终于把椰子样的东西弄上高坡欢庆的时候,小猪却猛地让拱嘴离开椰子,任由那颗椰子样的东西从坡上滚落。 小河边有很多石头,椰子样的东西弹跳着下了高坡,最终一头撞在石头上,椰子样的东西随即被石头撞的裂开。 小猪风一样的从山坡上狂奔下来,来到那颗椰子样的东西面前,用灵巧的嘴巴三两下就把破裂的外壳彻底的掀开,露出里面白色的果肉。 小猪吃的贪婪,吧唧吧唧的汁水四溅。 云策看着看着,跟着从水里捞出一颗椰子状的东西捏碎,抓一把白色膏状物送进了嘴里。 这东西出奇的好吃,有些甜,更多的是坚果的香气,跟核桃有些像。 一般情况下,猪能吃的东西,人也能吃,云策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吃东西了,而且这里的两天两夜格外的漫长…… 他以为吃过龙蛋壳之后,自己就能以能量为食物,结果,他试验过,不论是打坐冥想,入定,还是对着太阳,月亮做吐纳,都没有什么能量入体。 再加上他的胃里面有半斤纳米机器人跟一颗核桃大小的龙珠,总是沉甸甸的宣示自己的存在,让他感受不到饥饿。 虽然没有什么饥饿感,云策还是隐隐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之所以没有饥饿感,很有可能是在消耗身体本身。 一连吃了七八个椰子状的坚果,云策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东西越吃越饿,就在他捏开第九个坚果的时候,那头白毛小猪用它粉嫩的鼻子拱他的腿。 这一次,小野猪拱过来的是一颗缠满野草的圆球,云策随手捏了一下,发现质感不对,就解开缠绕在外边的水草,然后,一颗苍白的人类骷髅头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是一颗很完整的骷髅头,虽然没啥血肉,还算新鲜,下颌骨还在呢,不仅仅是下颌骨还在,就连牙床上的两排牙齿也在。 牙齿长得不好,也不怎么洁白,但是呢。磨损程度不高,他用力拔了一下,一颗牙齿就落入掌心,仔细看过之后,云策很确定,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头骨。 头骨上布满了齿痕,云策拿起骷髅掰开小野猪的嘴巴,对比了一下头骨上的齿痕,对比过后,云策很确定,上面的齿痕就是小野猪的。 骷髅的顶门位置有一个洞,脑浆应该就是从这个洞里流淌或者被野猪吸吮干净的。 骷髅的顶门骨头很薄,内腔跟地球人脑容量应该是差不多的,想到这里,云策长出一口气,随手就把骷髅给埋掉了。 小野猪很是不满,云策就找来一颗大坚果捏开,放在岸边,那头白毛小猪就大快朵颐起来。 再后来,云策干脆坐在小河边,等小猪把坚果拱过来,捏碎了一起吃。 小野猪有时候拱过来的是坚果,有时候拱过来的是骷髅,遇到坚果,云策就捏开跟小野猪一起分享,遇到骷髅头之后,他就仔细的研究一番,然后埋葬掉。 只是云策再看小野猪的时候,眼中的温情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头小母猪似乎对云策这个人的存在很习惯,怎么说呢,跟云策在一起的时候,这头小母猪更像是主人,它驱使云策干活的行为显得那么自然。 不记得吃了多少坚果,也不记得埋葬了多少骷髅,直到洄水湾里再也没有坚果之后,白毛小猪就上了岸,甩着尾巴向绿色丘陵深处走去。 云策很自然的跟了上去,在路上的时候,小猪拱开土壤,吃一些裸露出来的根茎,云策就跟着一起吃,根茎的味道微苦,草木的清香气十足,淀粉含量不错。 小猪来到一棵灌木跟前,灌木上长满了红色的小果子,有乒乓球大小。 小猪吃的很是贪婪,一嘴就把枝条上的果子捋下来,连叶子带果子一通大嚼。 云策跟着吃了一些红色浆果,浆果的味道酸甜可口,没有多出彩,看小猪吃的非常豪迈且忘我,就说明,浆果中的糖分,在这个星球上同样是比较难得的东西。 小猪吃了一路,云策跟着吃了一路,两个都没有住口的意思,总之,在这一刻云策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当人看,他只想尽快的多了解一些这个星球的状况,好能够长长久久的活下去 还以为小猪是一头落单的小猪,走了一段路之后,就有别的小野猪跟上,别的小野猪见云策也没有过多的惊讶,看样子,这群小野猪似乎被长辈保护的很好,没有吃过亏。 当然,这也跟云策很有眼色有关,只要那头白毛小野猪努努拱嘴,他就会立刻把小野猪够不到的食物给他够到,有时候,还会用自己灵活的双手帮小野猪们采集一些看似能吃的果子。 在照顾别的物种方面,人类才是真正的顶流。 云策知道如何给猪在旷野中搭建出一个避雨的窝棚,也知道如何用干透的野草给野猪们弄一个舒适的窝,他甚至可以长长的木头杆子挑着火,驱赶走洞窟里的虫子,给小野猪们一个不受打扰的睡眠。 第一个夜晚,稍微有些冷,云策跟小野猪们簇拥在一起睡觉很是暖和,就是有一头睡在洞口的小猪不知被啥东西给拖走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二个晚上,天上挂着钩月,夜晚奇寒无比,云策不得不跟小猪们有更加亲密的接触才能依靠野猪的高体温度过寒冷的夜晚,当然,度过这样的寒冷夜晚不可能没有代价,又有一头小野猪在冷风中迷路走丢了。 过了七八天,云策已经奠定了自己在猪群中的地位,成为了它们的首领,在这期间,只有它们这一队猪群的数量增长的比较慢。 想要成为猪群中的首领,其实不算容易,尤其是在野猪群里成为首领更加的艰难,即便是一群小野猪,它们中间也有几头有雄心壮志的。 争权夺利的过程是残酷的,好在云策现在身体比较强壮,而野猪们又过于小,再加上几头最具有威胁的小野猪在漫长的夜晚消失了,导致云策争权夺利的过程轻松不少。 所以,在第十天的时候,云策以牧猪人自居。 十八头小野猪在碧绿的草地上头拱地前行,云策抓着长长的木矛在后面紧跟着,时不时的从猪拱开的地面拿一些可以食用的根茎。 对于吃素云策没啥意见,三天以来他已经品尝过很多能吃的植物,包括但不限于叶子,根茎,种子,果实…… 跟着小猪一起寻找食物,最好的一点就在于没有中毒的忧患,云策也在这三天里对这个世界里的野猪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从口味上来讲,这里的野猪与地球上的野猪别无二致。 这就让云策对于这个世界发现智人文明有了极大的信心,或许,在下一个路口,他就能遇到一个可以正常交流的对象。 第十五天的时候,牧猪人云策带着多达三十七头小野猪,不是他喜欢跟这么多的小猪混一起,是因为猪群小了,他不好顺手牵猪。 原以为这些野猪只是漫无目的的在草原上寻找食物,随着云策收留的小野猪的数量急剧增加,他发现,这些野猪并非是在漫游,而是很有目的性。 在走了足足八十公里的丘陵地带后,终于在越过一个高丘之后看到了一座大山。 这座高山很高,也很瘦,就像是一根从平地上突兀蹿起来的石柱,光秃秃的山顶上还有皑皑白雪。 于是靠近孤峰,云策就发现了更多的野猪。 很奇怪,大野猪跟大野猪混在一起,小野猪跟小野猪混在一起,大野猪甚至还分公母不同群,而所有的猪群正有条不紊的缓缓向孤峰推进。 看的时间长了,云策发现,野猪群的前进方式居然跟人类军事组织似乎有那么一些相似。 第十四章::胜者为王,物竞天择? 开路的野猪都是体型彪悍之辈,只看露出嘴角的近半尺长的獠牙就知晓,这是前部先锋,负责扫清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左右两侧的野猪群虽然不如前方开路先锋那般口含长牙,背挺猪鬃,身披泥甲或者某种粘性物质覆盖的铠甲那般威风凛凛,也都是体型粗壮之辈,应该是这支野猪大军的左右二军。 回头看不见后军,也没有看到所谓的中军,只有一群肚子滚圆的母猪大军哼哼唧唧的从小猪群队伍边经过,其中肚皮大的几乎拖地的一头母猪还刻意的多看了云策两眼。 云策跟小野猪混在一起并不突兀,在别的野猪群里,也有一些明显不是野猪的动物,其中就有一种跟云策差不多模样的直立狗头人。 见到直立狗头人,云策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诧异,这是他做了很久很久的心理建设的结果。 跟野猪不同,直立狗头人的脸几乎被鼻子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即便是维持生命的重要器官嘴巴都要给那只巨大的鼻子让路,眼睛一左一右长在巨大的鼻子两侧,跟巨大的鼻孔比起来,两只眼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它的嘴巴也没有啥威慑力,主要是嘴巴长在下巴的位置上,还没有交错的犬牙,只有铲子装的门齿,云策觉得这个狗头人应该是吃素的。 除过狗头人之外,野猪群里还有很多明显不像野猪,更像大型啮齿动物,比如獾,狗头人只是因为身高比较高的缘故,显得比较明显。 所有的猪都在向那座高而怪的山峰前进,且在前进的过程中严格的遵循着各自的路权。 云策亲眼看到,一群浑身披着厚厚泥巴壳子的粗大野猪,在还有些寒冷的清晨喷吐着浓重的雾气,在小野猪们让开的道路上如同坦克一般前行。 看到这一幕,云策没来由的想到了战争。 就在他瞅着汇聚起来的庞大猪群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的时候,他嗅到了一股浓烈的臭气,转头看过去,就发现有一个狗头人正冲着他猛烈的吸鼻子。 云策把身体向外跨出一步,狗头人跟着向外跨出一步,而它粗大的鼻孔快要贴到云策身上了。 云策继续向外跨出一步,狗头人紧紧跟随,等云策躲在一课大树后面,狗头人跟着过去……等云策从大树后面转出来的时候,那只狗头人就不见了。 最早遇见云策的那头白毛小黑猪停下脚步在等云策,见云策从大树后面转出来了,就重新迈步,什么时候停,什么时候走,这是头猪的权力。 天上出现云策曾经见过的食腐鸟类的时候,云策觉得这里更像是一个战场了,毕竟,不仅仅出现了食腐鸟类,就连那些鼻子很发达的狗头人都开始“嘎嘎”的叫唤起来了。 狗头人叫唤之后,猪群明显有些凌乱,一些小猪停下脚步,不安的朝四周努力的嗅。 “砰”的一声响,云策看到一个正大声嘎嘎叫的狗头人,被一头巨大的野猪撞的凌空飞起,不等狗头人落地,那头巨型野猪就已经来到了狗头人将要落地的地方,等狗头人落下,它再次飞起,将獠牙刺进狗头人的身体,在空中晃晃脑袋,狗头人的尸体就分裂开来。淡黄的血液洒的到处都是。 早在那头明显是头领的野猪开始收拾乱叫唤的狗头人的时候,云策就把把身体蹲下来,抱着那头少见的白毛黑猪缓缓的爬进草丛里去了。 事实证明云策这样做非常的有必要,遭殃的不仅仅是一两只狗头人,而是所有的狗头人。 眼看着视野范围内的狗头人被一群大野猪诛杀殆尽,云策就越发的觉得此刻的猪群更像是一支军队了。 一头獠牙外翻的野猪从云策领导的小野猪群经过,长鼻子不断地抽搐,像是在搜索着什么,云策毫不犹豫的从龙珠里拽出来一具狗头人尸体丢了出去。 大野猪凌空飞起,张嘴咬住狗头人,落地甩动几下之后,一就把那头狗头人给撕成两截,这才满意的哼哼着离开。 国人对于战争的敏感性不是其它种族可以比拟的。 别的种族或者国家的人中间不是没有聪明人,但是呢,就大众而言,普通国人对战争的敏感性要敏锐的多。 如果战争跟自己息息相关,那么,坚壁清野,囤粮,修建军事工事就是他们本能。 假若战争跟自己关系不大,他们就会坚决的把自己从战争的阴霾中解脱出来。 所以,此时参与战争很不适合此刻的云策。 不管是人的战争,还是猪的战争他都不想参与。 有参与战争的功夫,他还不如躲在阴凉处研究一下白毛小黑猪。 云策偷着烤小猪的事情,这头白毛小黑猪是知道的,她当时表现出来状态让云策很是疑惑,怎么说呢,没有看到同类被烤的惊恐感,只有无尽的好奇。 身为一个纯粹的西北人,云策对于烧烤一类的食物制作是有着很深研究的,不论是烤羊,烤鸡,还是烤猪,还是烧烤其它食物都难不住他。 草丛外的猪群轰隆隆的走着,草丛里的云策与小黑猪则安静的蹲在一片干燥的土地上,小黑猪用拱嘴不停的研究云策光滑的皮肤,云策则认真的二研究小黑猪近乎透明的毛发。 小黑猪的毛发其实不算是白色的,它会随着光照的变化而变化,就像躲在阴凉处不见阳光的地方,小黑猪原本在阳光下雪白的毛发就自然变成了幽暗的蓝色,假如阳光再昏暗一点的话,它的毛发就会变成黑色,像变色龙又不是变色龙。 凄惨的猪嚎从山脚那边传来,不是一两头猪临死前的嚎叫,而是很多头猪临死前的嚎叫,所以才能传到云策这边来。 等大地都开始颤抖的时候,猪叫声反而小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动物的嚎叫,云策听着很像是熊的叫声,又不敢肯定。 再后来,猪的嚎叫声跟熊的怒吼声似乎交织在一起了,云策就不怎么理会那边的事情发展了。 战争的结果无非有三种,第一种就是猪打赢了,第二种就是猪打输了,第三种就是打平了。 云策以为猪跟那个类似熊的生物打出第三种结果的可能性不大,打平这种事情只会出现在人类的战争中,不可能出现在野兽的战争中。 战争对云策来说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坐在老祖宗云临川膝盖上就听腻了,那个时候,他不仅仅要听云临川讲述如何跟日本人作战,还要听爷爷讲述如何跟美国人作战,最要命的是,他还要听父亲给他讲述他在秘密战线工作的故事。 这些人平日里要遵守各种各样的保密规定,但是呢,这些保密规定在单独面对一个两三岁孩子就不起什么作用了,因此,说的很深。 他们跟云策在一起的时间实在是少之又少,不知道这个孩子早慧,他们以为一时倾诉,全部在云策脑海里生根了。 战场上,是没有人性这个东西的,不管是正义的一方,还是邪恶的一方,都在尽最大能力想把对方弄死,因为,只有把对方彻底的弄死了,胜利才会降临。 所以,云策从来都不喜欢战争,大学毕业之后他就选择了从政,他觉得从政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只有从政了,他才能学习古仁人在原始社会里教会人们如何更好的生活,只有从政,他才能公平的把社会资源分配到每一个人手里。 与斩下敌人的头颅铸造一座硕大无朋的京观相比,能让同等土地面积上的结出更多的硕果,云策觉得那样更加的幸福。 当然,需要战争的时候,云策认为应该倾尽全力去作战,只有用最迅捷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将敌人都杀死之后埋进地里。 然后,就可以安静的在尸体肥田之后在上面播撒种子,再静静的等待秋日硕果累累的收获。 外边的猪群早就走远了,速度很快,连那些长嘴大肚子的母猪都去帮忙了,看样子野猪这边的战事有些吃紧。而天色也渐渐的变晚,今晚的月亮应该是满月,晚上不怎么冷,云策就随便在大树后边修建了一个草棚子。 小黑猪吃饱了,就钻进棚子哼哼唧唧的睡觉,临睡前还多看了云策一眼,见云策没有睡觉的意思,就自己睡了。 当太阳落地之后,天空被满月占据了十分之一的时候,他就点了一堆篝火,从龙珠里面取出来一条小猪后腿,在火焰上燎烤起来。 等把猪腿烤热了,就就用刀子削着吃。 这种小猪肉很美味,不用添加盐巴就有恰到好处的盐巴味道,最妙的是肉里面的腥臊味道几乎没有,用刀子削下来一片放嘴里,肉不仅仅有嚼劲,甚至还有一些吃鱼生一般弹牙的脆感。 吃完半条小猪腿子,云策还是觉得有些饥饿,但是,他的胃却似乎装满了,容不下更多的肉。 第十五章:信任从来都是有限度的 也是,不管是谁的胃里面装了很多纳米机器人,他的胃口都会变小的。 为了还自己一个正常的胃口,云策试着喝下大量的蓝色果汁给自己洗胃,结果,他吐出来了很多吃下去的食物,这些食物是他为了保护胃特意提前吃下去的,结果,食物出来了,那种类似水银一样的纳米机器人没有出来。 他坚持不懈的试验,趴着吐,躺着吐,倒竖着吐,把自己折腾的不轻,胃里面的纳米机器人却岿然不动,虚弱的时候,云策甚至能抚摸到胃里面的硬块,知道纳米机器人跟龙珠就在那里,却没有办法把它弄出来。 云策呕吐的声音完全被外边的猪嚎声,熊吼声给覆盖了。 今夜,明月凌空,将大地照耀的一片惨白,正是打仗的好时候。 远方传来的猪嚎声越发的凄厉,熊叫唤的声音也更加的具有威慑意味。 倒立着呕吐的云策用一只手撑着,空出另一只手在胃部重重的击打了两拳,随着一股子酸味猛烈的胃酸喷涌而出之外,一颗在月光下看起来极为美丽的龙珠也从胃里滑出来了。 龙珠在月华下熠熠生辉,淡黄色的光芒伸缩不定,就悬在云策面前一尺半,不近不远。 龙珠是云策在这里生存的依仗,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没有这颗神奇的龙珠,云策觉得饿仅仅依靠自己在地球上成长起来的本事,不足以在这颗星球上立足。 尽管吐得涕泪横流,有龙珠在,就证明,自己还有本事没有使尽。 就在云策口中只能吐出清亮的胃液身体似乎被掏空的时候,他突然觉得喉咙口传来一阵凉意,然后就看到一长串白色的液体金属从嘴里排队出来了,最后离开的白色液体金属还在嘴巴里,而最初离开的金属液体已经接触到了那颗龙珠。 这一次,龙珠并没有单纯的将金属液体收纳进那个不大的空间,而是任由那些金属液体把自己包裹住。 说包裹住,其实是不怎么严谨的,应该说那些银色液体正在龙珠中进进出出的,既不是被龙珠吞噬,也不像是有自我意识,只是单纯的进行了一些交换,至于交换了什么东西,云策是看不明白的,只知道它们相互有了一些感应。 金属液体继续在月光下在龙珠上进进出出的,云策这边的呕吐感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就坐在月光里看龙珠跟液体金属互动。 看了好一会,发现它们交流起来没完没了的,就把一根手指戳到龙珠上,手指才跟龙珠接触,那些银色液体金属就像是活过来一般顺着手指攀援而上。 液体金属紧紧的包裹着手指,而且非常的用力,云策就发现他的食指正在逐渐变细,那些液体金属似乎正在吞噬他的血肉。 云策探手将那些银色金属液体从手指上捋下来,丢给龙珠,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那根皮包骨头的瘦峭手指。 来回活动一下手指,发现手指依旧灵活,只是没啥血肉。 这是小事情,等到天亮之后,一切又会恢复正常。 当那些金属液体被龙珠吸收之后,它就褪色不少,不再红的那么鲜艳。 从自己只剩下皮包骨的纤细手指来看,不管是龙珠还是那些已经不能称之为纳米机器人的银白色液体,它们似乎都有剥夺别人血肉的能力。 这就导致云策不敢再把这个东西收进胃里保存,万一这两个东西开始在胃里吸收它们能用的物质了,云策觉得自己绝对会变成人干,因为,刚才那东西缠绕在手指上的时候,吸收的非常贪婪。 橙红色的龙珠就在云策面前,只有一尺的距离,比刚刚一尺半的距离近了半尺,上面的银色金属看似很平和,但是,银色金属团上偶尔会冒出来一两根尖刺,而出现尖刺的方向,正是距离云策脑门最近的地方。 这些金属似乎是有意识的,每当云策把目光落在那些贪婪的尖刺上,尖刺就会迅速收回重新化作一团金属液体,显得很是纯良。 云策缓缓地向后退了两尺,龙珠也就跟着靠近了两尺,云策用木刺顶着龙珠向外推,龙珠被推开,不等木刺收回,就再一次靠近,云策再一次推开,它就再一次靠近,每推开一次,它就越发的靠近云策。 至此,云策对自己得到这两件融合在一起的宝贝已经很满意了。 他从来都不期望自己能无偿得到好东西。 在他的人生经历中,唯一得到的两件好东西就是爸爸跟妈妈。 只有这两个人才会无条件且无原则的对自己好,至于剩下的,比如太爷云临川对他的好都是有前提的。 所以,云策对龙珠跟液体金属想要吸取他的血肉壮大它们自己显得很是宽容。 不过,他还是把身体稍稍向左边挪一下,好方便身后的那双眼睛的主人上前掠夺龙珠跟金属液体。 那只美丽的小母猪虽然是一头猪,却有一双剪水的双瞳,它似乎对什么都很好奇,尤其对云策的行为更加的好奇,它很喜欢抢他找到的食物,也喜欢让他帮助自己处理食物。 这个人找到的食物往往比它们自己找到的食物好吃,他处理过的食物似乎变得更加好吃了。 当云策开始呕吐的时候,它就趴在草窝子边上瞅着他。 当云策从嘴里吐出一颗蛋跟一串链子的时候,它的好奇心就到了顶点。 虽然不明白那颗蛋跟链子为啥会融为一体,它还是本能的觉得那是一个好东西。 当云策明显避开了那颗蛋,小野猪想要好东西的本能就再也抑制不住了,一个飞扑,就用嘴巴叼住了龙珠。 龙珠没有反抗,任凭小野猪把它吞进肚子。 落地的小野猪转过头冲着云策发出一阵尖锐的鸣叫,同时两只不染尘埃的眼睛里也满是凶暴之色。 云策缓缓的后退,等到距离小野猪四米远才停下脚步,朝小野猪伸伸手,一柄马刀就割裂了小野猪的肚子旋转着刀柄落入他的掌心。 小野猪呆滞的站立在那里,片刻之后,两只前蹄用力的刨一下地面,就倒在了地上,内脏从破裂的伤口处争先恐后地流淌出来。 月光太白,落在小野猪刚刚流淌出来的鲜血上,给这些看起来黑乎乎的血镀上了一层光,以至于汇聚成小湖的猪血,有了近乎宝石一般的光泽。 它的心也流淌出来了,被两瓣肺叶包裹在其中,蠕动两下挤开粉色的肺叶,就不肯再动弹了,像是一个被关了很久的囚犯,终于可以在月光下自由的伸开腿脚好好的休憩了。 云策眼看着这头小猪眼中的光芒慢慢熄灭,没有什么恨意,只有解不开的迷惘。 他本来很喜欢这头很有灵性的小野猪,总认为跟着这样一头精灵可以慢慢的熟悉这个新世界。 可惜——它吃过人。 虽然不知道那几个骷髅头属于谁,属于那种人类,云策还是坚定的把自己归类到人的范畴,一头野猪吃过人肉,它就不该活在这个世上。 当然,虽然现在明月当空,是一个很好的烧烤时间,云策终究没有把这头小野猪穿起来放在火堆上,而是就地挖了一个坑,把它给掩埋了。 试验终究是失败的,龙珠跟金属液体没有从小野猪那里得到些什么,在小野猪死亡的那一刻,它们就飞出来了,依旧悬在云策头顶。 云策也没有再把它收到胃里面的想法,毕竟废了老大的力气才吐出来,再加上这两个家伙看起来不是那么无害,多一点提防还是很有必要的。 看一眼天边的大月亮,云策从龙珠里取出来一头收拾好的小野猪,在地里挖了一个坑就开始烤猪肉吃。 山那边的战争似乎还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野猪的惨嚎声与另一种类似熊叫唤的声音夹杂在一起在旷野中传出去老远。 小野猪就剩一个壳子,用树枝撑开之后,它自身的油脂就能在火的作用下把它烤的吱吱冒油。 加上辣椒,盐巴之后,味道就很好了。 这东西一定要边烤边吃,等云策把肚皮两边的肉吃完之后,四条猪腿跟猪背也就烤的差不多了。 胃里没了龙珠跟金属液体,一头六七斤重的乳猪壳子,云策全部吃完,胃里似乎还有容纳的余地。 他不准备继续吃了,一头钻进搭建好的草窝子里裹着毯子准备睡觉。 龙珠就悬在头顶,金属液体似乎知道自己不受待见,早早的钻进了龙珠里。 看着龙珠怯生生的悬在头顶,云策终于再一次伸出手去抚摸龙珠,龙珠也乖巧的靠在云策的掌心,如同一个乖巧的孩子。 龙珠的触感很好,软软的,总体上就像是一颗没有蛋壳的鸡蛋,云策用力的捏一把龙珠,龙珠没有破裂,而是如同一团橡皮泥一样从指头缝隙露出头来。 见龙珠没有反抗,云策就把龙珠捏成各种形状,直到最后擀成一张薄薄的皮,这才缠在手腕上,跟一个护腕差不多。 这是云策能给龙珠以及金属液体最大的信任,他可以为它们损失一只手。 第十六章会使用棒子的熊 龙珠很明显不喜欢这样的待遇,就连液体金属也很不满意,它从龙珠的表面渗透出来,再一次把龙珠包裹住,让原本略显肉感的龙珠变成了满是金属风格的银白色。 液体金属不吞噬那头小野猪,估计是没有看上,云策认为那头小野猪已经具备了初步的灵智,应该是金属液体喜欢的,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喜欢。 诞生了灵智的动物不能吃,这是云策最朴素的道德观,一般情况下,诞生灵智的动物可以被杀,可以被坑,唯独不能当作食物吃掉。 这是对智慧的尊敬。 说别的都是虚假的,食物其实也是有鄙视链的,从小野猪的事情上,云策以为,不论是龙珠还是液体金属都认为,他云策的肉比小野猪来的高级。 护腕在月光下反射着银白色的光,云策拿手按压一下,银白色的光芒就消失了,变成了一条有些肮脏的护腕。 它们很是听话,看样子没有吞噬云策身体或者别的什么好东西的意思。 当然,云策不会全信,龙珠跟金属液体对他来说很重要,他已经做好了损失一只手的准备,而且,只能是左手。 远方的战争还没有结束,不过呢,战争的范围似乎扩大了,有些战斗以及惨叫的声音距离云策很近了。 极高的山顶上已经沾染了一些淡黄色,这是太阳即将露头的征兆,一些清早就要开始捕食的猛禽也已经在高空盘旋,星星点点的一会沾染阳光变成金色,一会躲进高山的阴影里消失不见。 云策紧一紧鞋带,起身准备离开这个即将到来的溃败战场,不早点走会有麻烦的,战败的野猪一定会拿他这个活物来泄愤的,而战胜的类似熊的家伙,也会顺理成章地认为战场范围内的东西都是它们的战利品。 满月逐渐变得模糊,倒是那半轮血月趁着黎明前的黑暗逐渐变得清晰,云策开始只是慢慢的走,后来听到背后大地开始震颤,还发出轰隆隆的巨响之后,他就开始在田野间狂奔起来。 根据云策所知,野猪在地球上的奔跑时速足足有四十公里,要是逃命的话,甚至能达到七十公里,就这速度,自己绝对跑不过,只能趁着还有时间,先提前跑路。 至于跟野猪战斗的那种熊类生物,它们在地球上的奔跑速度也绝对不差,也有五十到六十公里之间。 这就是野猪可以跟熊类生物恶斗,并且可以完成追逐战的原因。 不过,云策到底对自己目前这具身体不怎么了解,当他发现自己一步可以跨越出去七八米之后,一时间没有掌握好平衡,居然狼狈的摔倒在地上,并且用脸刹车出去十几米之后才被一颗不小的树给拦住了。 脸皮很痛,云策拍拍脸上的尘土跟草茎之后,发现脸并没有破,倒是他身上的野外探险用的衣服破损了好几处。 云策双脚猛地踩踏一下地面,他的身体就炮弹般的飞起来了十米高,人是跳起来了,他却害怕掉下去会摔坏,慌忙抓住一根树枝悬吊在半空,低头瞅一眼地面,觉得非常高…… 一头野猪嗖的一声就从他脚下蹿出去了,直到此刻他才发现,野猪在奔跑的时候,粗壮的身体居然会变成风阻很小的梭子状。 一头巨大的熊又从他的脚下狂奔而过,黑色的毛皮油光水滑不说,在奔跑的时候,全身的肥肉居然会荡漾出波纹。 即便是如此,巨熊的一扑一跃之后,也是快如流星。 云策双臂稍微用力,就把身体从半空拉起来,双臂感受不到多少阻力,双手稍微转换一下角度,把身体支撑起来,让双脚落在树干上,顺便扯过来一根树叶浓密的树枝把身体遮蔽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好奇的瞅着脚下狂奔而过的各种野猪以及,各种颜色的巨熊。 野猪的獠牙露出嘴巴足足半尺长,可是,巨熊的爪子从肉垫里暴露出来之后也足足有半尺长,就武器而言两者也算是半斤八两。 直到一直巨熊手握一根木棍,狠狠的砸在一头野猪的脑袋上,把那头野猪咋的翻倒在地上,云策这才有了巨大的惊讶。 很快他就发现,用爪子握着木棒的巨熊越来越多,一顿乱棍下来,那群屁股对着大树,尖牙利齿对着巨熊嚎叫的野猪就纷纷倒地。 这一次云策看的很清楚,这些巨熊就是握着木棒,而且看样子对木棒的使用已经非常的熟练了。 熊掌这个东西云策小时候跟父母在新疆吃过不少,还是用蜂蜜制作的前掌,因此上,他对熊的爪子还算熟悉。 他很清楚的记得,熊爪子的拇指作用不大,根本就不具备很强的抓握能力,抓握能力是人跟猩猩,猴子才有的特殊技能。 如今,眼看着一群野猪被一群巨熊用木棒砸的快成肉酱了,云策就很想知道这里的人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不过,当他想起那头小野猪拱出来的几颗满是牙印的骷髅头,他的心就不断的下沉,看样子,人类目前的生存状况堪忧。 云策干脆坐在高高的树枝上俯视着脚下的修罗场,眼看着那些巨熊用爪子捞起刚刚砸碎的野猪血肉往嘴里填,虽然这些巨熊吃的满嘴,满身都是血,但是,云策也从中发现了能用木棒的巨熊并不是多数,更多的巨熊四肢着地的走过来,也把熊头凑在野猪血肉上吃。 很明显,当这些四肢着地用嘴啃食野猪肉的熊,地位似乎被那些会用棒子的熊更高,一旦它们开始用餐了,拿棒子的巨熊就会离开餐桌,乖乖的抱着棒子在后面等候。 这种场面稍微一想就明白了,想用棒子做武器,熊就必须站起来,熊一旦站起来了,那么,以它那对小短腿,绝对跑不快的。 野兽一旦跑不快的话,下场应该挺惨的。 要知道棒子不是那么好拿的,工具这东西一旦拿起来了,想放下就千难万难,这一点,人族是有充分发言权的。 想当年,人类始祖类人猿从树上下来开始直立行走之后,就再也没法子回到树上以野果子为食了。 当类人猿始祖拿起棒子开始当作武器之后,就再也没有放下来过,而且武器也从棒子变成了火,变成了投掷矛,变成了长矛,变成了弓箭,渔网……直到变成火箭,大炮,坦克。 拿棒子的熊才应该是这群熊里面最尊贵的。 云策这样想着,就看到了一个长着一对大耳朵,长嘴巴,双目炯炯有神,身体壮硕如山,手臂修长壮硕,一双粗大的腿似乎蕴含着无限的力量跟猪很相似的家伙握着一根满是尖刺的粗大木棒,一棒子就敲死了一个手持木棒的熊。 它才敲死一个熊,其余的熊就一拥而上,于是,棒子满天飞,利爪挥舞的快要出残影了。 云策吃惊的看着熟悉的家伙,如果非要把这个人往熟人里套的话,毫无疑问,这家伙应该叫猪八戒。 这家伙来的时候就满身血,长嘴巴里的尖利牙齿缝隙里满是血红的肉丝,看样子已经鏖战了很长时间,这一刻重新开始战斗之后,还是刚猛无比。 围攻它的巨熊不断地筋断骨折的被砸飞,有的更加的凄惨,被木棒砸在顶门处以至于整颗熊头都被砸的稀巴烂。 野猪精在战斗,云策手腕上的护腕这个时候则很不稳定,液体金属不断地变幻,最明显的一次,则是化作一根半尺长的针,云策想要阻止,那根针却在半空中断裂,成了眼睛几乎看不见的细针,悄无声息的从云策手腕上脱落。 正在跟熊作战的野猪精身体猛地颤抖一下,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抓着一头熊的脑袋,提到嘴边就狠狠的咬了下去,巨熊的脑袋噗的一声爆开,野猪精伸出长舌头舔舐一下满是脑浆的嘴唇,抬腿就把一头巨熊踢的飞了起来直奔云策藏身处而去。 云策断定这头野猪精应该没有发现他,只是被液体金属偷袭了之后的自然反应。 被野猪精踢上的这头熊眼珠子都被从眼眶爆飞出来了没有活的可能,云策就借力打力的将这头熊向外推一下,于是,熊的身体就撞到旁边的树干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后力道消失,在树干上黏了片刻,就掉下去了。 野猪精似乎对这头熊的恨意很深,才掉下去,它就怒气冲冲的捉住熊尸,一手抓头一手抓身体,用力的撕扯一下,巨熊的脑袋就被它给揪下来了。 视野里再无巨熊的影子,强壮如野猪精也感到了疲惫,从胸膛破裂的巨熊身上抓出一颗熊心,就嘎吱吱,嘎吱吱的大嚼起来。 云策看的很清楚,野猪精的肩膀位置塌陷下去了一点,不过不明显,如果不是云策看到有几根牛毛细针插在那里,都发现不了这点变化。 野猪精接连吃了七八颗熊心,起身就要离去的时候,无意中看到肩头插着几根血红色的针,而且,这些正在吸吮它血肉的针越来越粗,越来越大。 野猪精狂号一声,一爪子就抓在肩头,连针带血肉的撕扯下来丢在地上,然后就烟尘滚滚的朝大树右边狂奔离开。 第十七章:只关乎试验结果 云策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野猪精撕掉的那块皮肉已经被液体金属吸收的只剩下一点残渣。 当他的手触摸到金属液体的时候,金属液体就顺着他的手指回到了护腕上,这一次,护腕的颜色不是银白色,而是暗红色。 拿脚碾一下剩余的皮肉,那些干枯的皮肉就变成了齑粉。 云策瞅着不停变幻颜色跟模样的护腕,感受到了龙珠跟金属液体的雀跃,稍微想了一下,就沿着野猪精逃跑的方向追了上去。 既然野猪精的身体能让龙珠跟金属液体增强,他就觉得自己一定要做点啥,就像他以前做工作的时候,如果一时间找不到突破的方向,不如就朝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向走,这样做,大差不差的会有一些好运气。 野猪精撕下来的血肉足足有五六斤,这么大的伤口对他的影响一定很大,就野猪精刚才表现出来的武力,自己绝对是打不过的,不过呢,就从这家伙刚才逃跑的速度来看,它应该是不如自己的。 想清楚了,云策脚下的步伐就越发的轻盈起来,跑步这种事情是人的本能,虽然刚开始的时候,眼睛,思维还跟不上速度过快的双腿,以至于摔了几下,当脑子,眼睛,腿脚的反应逐渐开始配合之后,眼看着脚底板掠过半人高的青草,他的心情好极了,不管怎么说,自己至少有了草上飞的本事。 两边的草木飞快地后掠,云策的心情畅快极了,这种极度的精神享受,让他几乎忘记了云临川这个老贼对他所作的一切。 野猪受伤之后非常的能跑,这一点云策是知道的,在野猪还不是保护动物的时候,他跟着云大他们打过好几次,虽然那个时候,他是一个小喽啰,只能跟着一群人追逐受伤的野猪,跑了两个山头,才找到那头肚子受伤的野猪。 眼前的野猪精的体力毫无疑问是远超一般野猪的,云策远远的缀着野猪精跑,足足跑了两个多小时,才看到野猪精终于慢下了脚步,将身子靠在一棵巨大的树干上大口地喘着粗气。 云策很小心的蹲在一棵树上,用望远镜远远的瞅着野猪精,直到发现野猪精居然在拿树脂包裹伤口,这才惊叹出声。 野猪受伤就是这么干的,没想到野猪精受伤了还是这么干,看来,野猪精与野猪之间并没有太高明的代差。 目前,他还没有发现野猪精有成系统的语言,或者高明于野兽的思维,他的战斗还是在依仗本能,这让云策对野猪精这个目前见到的最像智慧生命的物种有了一个基础的评价。 假如这头野猪精还不能脱离野兽的桎梏,它依旧是一头野兽而已,云策决定继续观察一下。 等野猪精糊弄完毕伤口,还把受伤的臂膀没进大树旁的的小溪里沉沉睡去以后,云策就跳下大树,从下风位置慢慢的向野猪精靠拢。 手腕上的金属液体再一次活跃起来了,化作一根长针直指野猪精的方向,原以为这些金属针会自动飞向那头野猪精,没想到,这东西很废,跟水蛭似的,只能守株待兔。 期间用龙珠收纳了七八条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的辣条状生物,好不容易爬到了小溪上游,就取出两条死掉的辣条状生物,金属液体自动包裹住这种生物的口器,就被云策放到小溪里去了。 看着它们在水里载沉载浮的向下漂,云策就缓缓地向后退,他的动作很是顺滑,比那些辣条状的生物也差不到哪里去。 回到出发原点的树上,云策抖落爬了满身的各种虫子,再次从龙珠里掏出望远镜默默的观察那头野猪精。 小溪里的辣条状生物已经随着水流漂出去老远,完全是随波逐流的死样子,云策估计液体金属已经跟野猪精有了一个不错的接触。 野猪精的身体颤抖了几下,似乎沉浸在睡梦里不愿意醒来,这让云策多少有些失望,液体金属已经开始工作了,野猪精并没有发现,而且,这家伙在野外就敢这么大咧咧的睡觉,警觉性实在是太差了。 云策幻想中的神通在生死关头也没有出现,那么,这头野猪精也不过是一头野猪进化的时候另辟蹊径了。 云策又想起那些能拿着棒子打野猪的熊,觉得这应该是另一种程度的进化,看来,在这个星球上,参与高级进化的不仅仅有人类。 所谓的高级进化,一则是进化了大脑,让脑容量增加,第二就是进化双手,让手变的更加适合使用共工具,大脑与一双灵活的手相结合,就能创造出新的工具了,至此,才算是真正的高级进化。 这一点,目前来看,也就人做到了。 正当云策评估野猪精的进化程度的时候,原本安静的睡觉的野猪精突然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 云策立刻举着望远镜看过去,只见野猪精在大树下抽风一样的跳弹,还不断地用身体去撞大树。 大树很大,依旧被野猪精撞的咔咔作响,上面的树叶子纷纷落地。 云策将主要观测目标放在野猪精的脸上,想要看看它是不是会表露出高级一些的表情,这也是高级进化的一个指数。 看了一会,云策忍不住叹息一声,因为,他自始至终,从野猪精的脸上只能看到愤怒一种表情,而且双目已经通红,整头猪都进入了狂怒的境遇。 野兽狂怒地时候,往往会干出一些很不理智的行为,果然,野猪精的右手突然就抓住了左臂,再发一声吼,就把原本受伤严重的左臂给扯断了,且远远的丢开,然后就慌不择路的向一片很大的林子跑了。 云策漫步来到野猪精扯断手臂的地方,这里的青草地已经被野猪精糟蹋的乱七八糟,树干上还有一片被血浇灌过的地方,没有个三两斤血浇灌不出这么大的面积。 血是干什么的? 这东西能够把人体需要的氧气和各种营养物质运输到组织细胞,同时又把组织器 官代谢的废物,比如二氧化碳等,运送到肺脏和肾脏排出体外。 它的作用当然不仅仅就这点,云策只知道,人离不开血,少了一部分就会虚弱,少的多了就会没命。 这里的野猪既然跟地球上差别不大,想必也应该遵守这些法则。 云策寻找到了野猪精丢弃的半截手臂,手臂已经慢慢炭化了,虽然是一只残臂,如今变黑了,也变脆了,云策踢了一脚,那半根手臂就断成好几截。 一滩液体金属从黑炭中汇聚出来,云策俯身,那东西就重新包裹住龙珠,让整个护腕呈现出妖异的紫色。 不过,这种紫色并没有维持太久,又逐渐恢复到了暗红色,再过片刻,护腕就恢复了原本的银白色。 云策不相信十一局的同志能把纳米金属弄成一个有着简单智慧的活的机器人,他更愿意相信,这东西被龙珠灌输了一些新的东西,才变成这样的。 龙珠是一颗种子,一颗可以散播智慧生命的种子,前半句是敖丙说的,后半句是云策猜想的。 液体金属跟龙珠如此喜欢那头野猪精,云策就有理由怀疑,那头野猪精的身体里,有跟自己身体同样的本源。 众所周知,人跟猪的基因相似度能达到百分之九十八,跟这头可以直立行走且有手,有脚的野猪精的相似度只会跟高。 要知道,亲父子的基因相似度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从这个理论出发,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人跟猪其实是差不多的,只有百分之一左右的差异。 云策笑着甩甩脑袋,把这个理论甩出脑袋,因为太荒谬了。 就像他以前在赣州学习的时候遇见了一位专门研究客家文化的学问人,他就认为,只要是旅居西南的外地人其实都是客家人,可以称呼为大客家文化。 云策觉得不妥,他不能因为过于寂寞,就把一头进化到岔路上的猪认为是同类。 安静了不到十分钟的龙珠跟金属液体再一次躁动起来了,金属液体再一次堆起一根针,笔直的指向野猪精逃离的方向。 云策也觉得自己的试验并没有作完,就跳上大树,然后从一棵树蹦跳到另一棵树上,追着野猪精就进入了这座不算太大的林莽。 云策在树林里没有遇见猴子,一只都没有遇见,类似松鼠的东西倒是不少,这东西不但会爬树,还会在受到惊吓的时候张开一对肉翼做短暂的飞行。 云策不小心惊动了一只,马上,树林里到处都是飞行的松鼠乱糟糟的。 这些家伙离开了树木的遮蔽,立刻就成了天空中猛禽的关注对象,它们一只接一只的俯冲下来,很是匆忙。 液体金属似乎跟野猪精有了那么一些勾连,不管云策在树林里如何纵跃,它总能给他指出野猪精的逃亡方向。 云策再一次看到野猪精的时候,这家伙还在疲于奔命,看的出来这家伙真的很疲劳了,跑的磕磕绊绊不说,身体总是摇摇欲坠的,撕裂的伤口上爬满了各种虫子,即便如此,这家伙的双脚依旧在努力向前。 第十八章:到处都是新发现 野猪精跑的非常忘我,即便是云策已经追到不足百米的地方,它依然一无所觉,埋头狂奔。 云策在树梢上又跳跃了几次,就来到了野猪精的必经之路上。 不知啥时候金属液体已经脱离了龙珠,在云策掌心汇成一团,似乎在等待随时被云策丢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野猪精突然停下脚步,抬头朝上看,两只猩红的眼眸如同两粒烧红的炭火。 云策也在盯着野猪精看,他想捕捉到更多的有效信息。 “你瞅啥?” 云策的声音从树梢上落下,他很想野猪精能与他对话,这样的话,就说明,这头野猪精的进化已经非常完全了。 很可惜,野猪精没有回答“看你咋地”,而是张开独臂,让身体剧烈的旋转起来,他旋转的非常猛烈,就连地上的枯枝败叶也随着它制造的混乱气流给动弹起来了。 云策瞪大了眼睛,把身体藏在粗大的树干后边,就露出半张脸小心的等待这头野猪精出大招。 结果,他想多了,野猪精并没有爆发出能够威胁到他的大技能,而是,趁着云策眼花缭乱的功夫,斜刺里跑了。 它逃。 他追。 它无处可逃。 澎湃的水声从前方传来,野猪精屹立在悬崖边上,回头看着站在树干上的云策再次嚎叫一声。 它的长嘴巴张的很大,两圈牙齿暴露,甚至连粉红色的牙床也显露出来,一只长舌头被肺里冲出来的气流吹的胡乱摆动,以至于它的小舌头都露出来了。 云策站的地方比较远,野猪精吹出来的气流影响不到他,倒是野猪的咆哮声惊起了不少的鸟雀,其中就有一只头很大,喙很长,翅膀很小的鸟最为倒霉,慌不择路之下一头掉进了悬崖。 野猪精很想发起冲锋,却似乎不敢,想要换一个方向继续逃亡,又必须经过云策站立的那棵树下。 它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却还想活着,于是,它转身就跳下了悬崖,没有丝毫的犹疑。 野猪精的叫声还在峡谷中回荡,野猪精自己已经被峡谷里的水浪吞灭,云策站在野猪精刚才站立的地方沉吟良久。 野兽自杀行为虽然少见,却不是没有,所以,云策无法判断野猪精的行为是否为智慧行为。 峡谷里有一条大河,河水汹涌澎湃的厉害,湍急的河流没空安静,因此上,整条河都被白浪给遮蔽了,形成了一条白色的河流。 河水湍急,自然就证明这里的地势很陡峭,按照一般的地理知识分析,汹涌的河流应该长久不了,在这条白色河流的下游,应该会有一片可以让人安居的平原出现。 云策上下打量一下这里的山形地势,如果这样的环境在地球上,这里应该会修建起一座雄伟的水电站可以惠及万民。 他掏出手机拍摄了几张照片,就把手机丢到龙珠里,顺流而下。 早在野猪精跳悬崖的那一刻,不论是龙珠还是液体金属,它们就平和下来了,安静的趴在云策的手腕上,充当一个完美的护腕。 云策想要回到树梢上继续跳跃前进,可惜,不知道怎么的就惹到了这里的辣条状动物,它们纷纷爬上树,潜藏在所有能藏的暗影处,等着云策这只猎物落入它们的包围圈,最终分儿食之。 大自然最神奇的地方在于,永远都不要觉得自己做的很好,往往心中有这种心思出现的时候,就会有灾难降临。 一片火烧云从远处飘过来,等到了近处,正在河边礁石上跳跃前行的云策才发现,这是老大一群红色的鸟。 它们密密匝匝的飞过来,也不怎么休息,就分片飞向那些危险的大树,无数的辣条状动物被这些红颜色的鸟撕吧撕吧就吞下去了。 辣条状的动物想要逃跑,为时已晚,因为这些鸟是从树干底部开始向上攀援搜索的,看它们的饥渴程度,应该不会浪费任何一根辣条。 长久的跳跃前进过程中,云策发现自己身体真的很结实,这种极度损伤膝盖已经脚踝的行动方式,不但没有让他的身体受损,反而让他的身体暖洋洋的。 他怀疑这种跳跃前进的模样,应该有其它更加合理的方式,如果能仔细的研究一下的话,应该会是一门很优秀的武功。 在河边跳跃,他一直关注着水里的动静,因为它知道,一般情况下,最凶残,最毒,最大的动物都来自水里。 好在这里水流湍急,并不适合大型食肉鱼在这里捕食。因为对抗水流消耗的能量远超过在这里进补的能量,这种傻事情鱼儿不会干的。 云策仔细看了,没有找到野猪精,他很怀疑那头野猪精根本就没有死,如果必死的话,那个家伙也不至于跳的那么干脆。 果然,在一棵巨大的竹子状的植物根部,云策终于看到了狼狈到极点的野猪精,这里水流平缓下来了,它终于爬上了岸,只是,这一次它真的好像没啥力气了。 虽然有大量的清水从它的大肚皮涌到喉头,最后喷泉一样的从长嘴巴里吐出来,它的双眼在看到蹦跳而来的云策,还是哀伤的闭上了。 云策只是看了野猪精一眼,就把目光落在它身后的巨大竹子上,因为这棵竹子样的植物实在是太大了,在地球上,云策一辈子都没见过两个都抱不过来的粗大竹子。 这东西也是有结的,而且通体碧绿色,不是那种呆板的碧绿色,是那种可以湿润眼球的碧绿色。 液体金属等不及了,自己从腕带上滑落,蠕虫一样的在地上咕踊,一点点的朝两米外的野猪精靠近。 野猪精的眼睛一直盯着云策,却对不断蠕动前行的液体金属视而不见,所以,这是一个蠢的,接连吃了那么大的亏,死到临头还搞不清楚自己最大的危险来自哪里。 云策掏出一把短柄斧,掀开包裹着斧头刃的皮套,抬手就砍在这棵巨大的竹子上。 竹子比他想象中来的脆弱,一斧头下去,就砍进去了一巴掌深,竹子的枝干嘎吱响了一声,略微有些倾斜的竹子就把斧头刃子紧紧的夹住,它施加在斧头上的力量很大,云策接连发力三次,都没有把斧头抽出来。 云策抬头看看高大的竹子,不知道这是竹子的自发行为,还是它有了灵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怀疑,纯粹是因为这棵竹子太大了,比周围所有的竹子都大。 在他的文化中有柳树精,槐树精啥的,再出现一个竹子精也不是不能理解。 他从龙珠里取出来一条绳锯,在斧子的对面方向嘎吱嘎吱的开始锯。他之所以一定要祸害这棵竹子,完全是因为他此刻需要一艘船,这棵竹子如此的巨大,完全可以制作出一艘独木舟。 这棵竹子果然是有一些感觉的,绳锯在这边勒进竹干的时候,云策很容易就从对面拔出了斧头,于是,他就在这边再一次狠狠的砍了一斧头…… 就这样忙了一个小时之后,厚达一尺的竹干终于被砍透了,大量的清水从竹干里喷涌而出,云策迅速躲开,清水落在已经枯萎的野猪精身体上,散发着一股子清冽的竹子芬芳。 竹干终于撑不住上半身重量的时候,它就轰然倒塌,可能这家伙还有一些意识没有消散,它没有朝斧头,或者绳锯造成的伤口方向倒塌,而是选择了云策站立的最不可能倒向的方向倒塌下来了。 云策敏捷躲过,竹子重重的砸在河边,一截子砸在河边的巨石上,一下子就折断了。 云策直到现在还是没有搞清楚这棵竹子到底是不是竹子精,只是看在它长得如此高大粗壮的份上,愿意给它一点敬意。 竹子倒地之后,再用斧头砍伐就很容易了,也没有出现夹住斧头的现象,等三米长,基本是两节竹干被云策截断之后,他就开始横向把竹子劈成两瓣,横向劈的时候很轻松,劈出一个凹口,再用楔子往里钉一钉,竹子就裂开了,等两边都被劈开,掀开上半部分,两艘很好的独木舟就完成了。 竹子本就是空心的,内腔很大,云策试验了一下,足够他容身。船体里的竹子自然生成的隔断没必要打穿,倒是船底的稳定翼需要好好的雕琢一下。 忙碌了大半天,云策早就感到饿了,龙珠里有他以前烤好的小野猪,收拢一些枯枝败叶,点起一堆火,等这堆火基本上成炭火了,就把小野猪腿子插在坚硬的竹枝上烤。 小野猪的肉肥嫩多汁,撒一把椒盐就是无上的美味。 云策一边啃着小野猪肉,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野猪精的身上。 可能是食物多了就不珍惜的缘故,以前能把一条手臂一点不剩吸收成焦炭的液体金属,在面对野猪精庞大的身体的时候,却好像没有吸收多少,那头野猪精的尸体也仅仅是显得枯萎了一些。 云策取出刀子在野猪精身体上划一刀,发现野猪精的血液已经凝固在血管中了,用时间推算一下就明白,金属液体爬上野猪精身体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野猪精就已经死掉了。 云策啃一口猪腿,细嚼慢咽下去之后轻声对液体金属道:“必须是活着才成吗?” 第十九章:打鼓的女人 时间与生命是息息相关的。 生命是时间的计数点,时间是生命的载负者。 生命一旦消失,时间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超脱桎梏的方法。 云策抬头看一眼快要被云彩遮蔽的太阳,觉得时间还在,再看看手腕上护腕,又觉得生命这东西也可以从一种能量变幻成另一种能量被储存起来,也是神奇啊,不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能量不灭定理,挺好的。 平缓的河湾地一向是人类喜欢的居住地,在这条河的下游,有人类生存的概率很大。 不知道这条河下游居住的人是什么模样,云策还是决定洗把脸,穿一件干净的衣服见他们,至少,穿一件肮脏衣服的人跟一个穿着干净的人对旁人的威胁程度是不一样的,当然,主要是观感不同。 蹲在河边洗了脸,洗了手,整理了一下头发,换上一套干净凉快的速干服,云策就把装好稳定翼的竹舟推下了河,拿着削好的两头浆就上船,用桨叶轻轻的推一下竹舟就荡进河里,稍微挣扎一下就顺流而下。 河流并非是一块整体,相反,因为流速不同,它是丝丝缕缕的,怎么说呢,很像是剥皮后人的肌腱。 有一个将近一米长的稳定翼,竹舟在河里漂流的时候没有左右摇晃以及倾覆之忧,云策的注意力并不在河水上,这东西既然是现实存在的物理性的东西,那么,它的特性应该是极其稳定的。 河里的鱼就不一样了。 这里是低海拔地区,看环境,有着强烈的亚热带雨林气息,地球上的这个环境里,生长着很多凶猛的水生生物,比如鳄鱼,比如河马。 竹舟在河里狂奔了一个小时之后,河岸两边依旧是一片洪荒模样,有不少来河边饮水的野兽盯着河里穿行的云策,垂涎欲滴。 倒是河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里面有一些颜色鲜艳的鱼安静的在水里面游着,对竹舟这种外来的东西毫无兴趣。 按理说,鱼的颜色不应该太显眼,颜色太鲜艳的鱼很容易招来捕食者,既然这些红色的鱼不在乎,就说明人家不怕捕食者,或者说,人家自己就是最厉害的捕食者。 河水在一座巨大的山面前拐了一个近乎一百二十度的弯,看一眼天边用来定位的隐约可见的半个月亮,云策明白,河流转道向西了。 拐弯处的水流非常的颠簸,出了拐弯之后,河面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河水几乎不怎么动弹了,狭窄的河道呈扇面铺开,波光粼粼的非常好看。 大山过后,再无高山,至少视野范围内不见高山。 一眼望去全是平坦的草原,没有人,只有几只身形高大的怪模怪样的野兽带着幼崽在草原上倘佯。 看到成片的草原之后,云策的心就凉了一大半,如此肥沃平坦,水利便利的地方如果还没有出现大片的农田,这是不符合云策对文明人的认知的。 耕种,农业,这是融化在汉人血脉里的本能,一块地方好不好,对汉人来说,只要看它是否肥沃,是否适合耕种。 河水荡漾,送竹舟下游,在一处洄水湾中,云策弃舟登岸,回头看一眼竹舟,想要收到龙珠里,龙珠毫无动静,看样子这么大的东西它装不下。 于是,他就把竹舟从水里捞起来抗在肩膀上上了岸,找到一处草木繁盛的地方把竹舟藏起来,藏完之后,才发现自己做了无用功,这里别说人,连野兽都看不见一只。 草丛里倒是出来了几个蛇一样的辣条状动物,羞恼之下,也就随手打死了。 才把打死的动物丢水里毁尸灭迹,耳边就传来一声鼓响。 这一声鼓响很是轻微,但是,落在云策耳中就如同惊雷一般。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云策听的很是仔细,再一次确定了是鼓声,还是有一定韵律的鼓声,这就可以排除掉风动,水动,或者某个无聊野兽在拍打肚皮。 鼓声里有一股子昂扬的气质,这就可以被称之为艺术了,而艺术这个东西,野兽不懂。 云策跑的很快,几下子就越过了大片的草原跟小丘陵,等距离鼓声很近了,就停下脚步,拿出望远镜朝前面看。 前面是一个小丘陵,不过,这个丘陵不高却很大,就像平地上长出来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馒头。 一个青衣女人在最高处敲鼓,那面鼓也很大,直径大概有四米,所以,那个女人敲鼓用的鼓槌也很大,足足有两米多。 虽然鼓大,鼓槌也很大,那个女人敲鼓的动作非常的娴熟,对韵律的掌握也非常的精准。 云策仔细看了一下女子的长相,就沿着土坡走了上去,见女子打鼓打的忘我,就蹲在边上仔细地欣赏女子打鼓。 鼓很大,所以声音也很大,距离近了,鼓声就有些声震四野的味道。 打鼓的女子年纪很轻,长得有点年轻版的林青霞,尤其是斜睨云策的那一眼,很有些东方不败的意味。 她的头发不太长,只有一尺多,皮肤的颜色跟云策差不多,稍微黑了一点。 这些不算啥,云策就是发现这个女人的长相似乎跟自己是一个种族的,这才选择靠近。 唯一让他心惊的是,这个女人穿的衣服是汉服,不是小仙女们在景点穿的那种仙气飘飘的汉服,而是真正属于汉代妇女穿的襦裙,上面是一件上衣,下面是一条裙子的襦裙装。 如果这个女人头上不插一根木簪的话,云策还不至于那么难受,这个女人头上的那根木簪子已经包浆了,这明显是日常使用的东西,也就说明,这个时代女人的服饰就是这个模样的。 距离虽然近,云策还是仔细打量了女人服饰的材质,像麻,不是棉布,更不可能是丝绸。 云策蹲在地上挠头,还以为自己会来到一个科技发达的赛博朋克世界,或者高太空文明的世界,这样的话,如果龙过上几年来接自己的话吗,多少能弄一点地球没有的高科技回去,发财也好,升官也罢,总之都是有用处的。 看了这个女人的服饰之后,云策很确定,自己这一趟是来扶贫的。 就在云策抓耳挠腮的功夫,女人终于打完鼓了,她随手把鼓槌一丢,就快快的来到云策面前张嘴道:“叽里咕噜,叽里,叽里咕噜……咕噜” 云策茫然的瞅着这个好看的女人,眼中一片茫然之色,说实话,他一个字都没有听懂。 可能在宇宙旅行的时候云策丢了很多的血肉,所以,他的身高不如女人,女人以为他还是一个没长成的幼崽,就开始对他动手动脚,捏捏他的脸,掀掀他的鼻子,还掰开他的嘴巴看牙齿。 开始还挺高兴的,后来脸拉下来了,仔细看了云策的脸,还摸摸他的嘴唇,可能觉得云策没胡须,怀疑他是一个女人,还要拉开他的裤头检查,云策大惊,连忙逃开。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云策听着这个女人鬼叫,瞅着这个女人眼中暗藏的狡狯之色,虽然听不懂这个女人在说啥,只是觉得她在骗他。 云策泪流满面,自从来到这个星球之后,自己终于再一次遇见想骗他的人了,这如何不让他感动的涕泪交流。 女人见他在哭,还温柔的用袖子帮他擦眼泪,如果她能再掩饰一下眼中的得意之情,或者把上翘的嘴巴下压一下,云策一定会更加感动的。 他不知道这个女人为啥要骗他,不过呢,无非是骗财,骗色,或者想要骗他的衣服跟鞋子,毕竟,除过这几样,他现在啥都没有。 “咕噜噜,噜噜咕。” 女人热情的牵起他的手,示意他跟自己走。 云策刚才让女人拉的是他的左手,腕带已经跟女人的触碰在了一起,见腕带没有任何反应,这就可以排除这个女人是精怪的可能。 反正自己现在无家可归,也无处可去,跟着这个女人走算是一条不错的路。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咕噜,咕噜。” 女人很是健谈,云策无言以对,只是随着女人走。 有时候女人会跳一下,还示意云策也跳一下,有时候女人会笑一下,示意云策也笑一下,云策跟一个大傻子一样照做。 可能确定云策不是一个傻子,在路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女人就把一大捆树皮放在云策肩膀上,她继续拉着他走,就没有放手的时候。 见云策扛着一大捆树皮还能健步如飞的走路,女人又把一大捆剥好的树皮放在他肩膀上,见云策似乎还能承受,于是,云策的肩背上就放满了树皮,需要不时地用右手撩拨一下垂落的树皮,才能看清楚路。 尽管知道这个女人再把他当牲口使唤,云策担心女人不带他,不得不表现出一点点能打动人家心的东西来,比如,他看起来年纪小,却力大如牛。 “咕哩哩,咕噜吧叉……” 女人的声调忽然变了,带着少许的欢快之意,云策用右手拨开害事的树皮,就看到在丘陵的另一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房子。 第二十章:变色龙的第一变 “噗通,哈噗通。” 云策听的出来,这个女人说话的方式有点像闽南地方的方言,还是闽南那片区域中某一个小地方的方言,最要命的还应该是小地方方言演变了好多年的变种。 这就没办法猜了。 不过,云策还是准确的把女人刚才说的那句话给翻译出来了,意思是——河口,河口寨。 这并非是云策胡乱猜的,而是木头围墙中间的大门上写着呢——河口寨! 云策听不懂汉朝流传下来的雅音,为了当官练得一手好毛笔字,其中,就有汉隶书,这种书法厚重,写好了最能安定人心,因此,对于寨门上的大字自然是认识的。 没有他这种诡异经历的人是理解不了始皇帝书同文的伟大之处的。 不过,这也不对劲啊,云临川说黄帝乘龙飞天,难道说,黄帝来到这里之后,重新演绎了一遍历史? 这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历史其实就是无数种巧合的表述,因人而成历史,因事件而成历史,黄帝即便是乘龙飞升了,最多也就云策目前的模样,他不可能把地球上的历史演绎再复制一遍的。 不说别的,仅仅是字体的演变,黄帝就不可能把仓颉造出来的原始字直接演化成汉隶的,背着一大捆树皮,云策沉吟片刻,就对面前出现的汉朝人打扮的事情释然了。 中国的历史很长,曾经有几百亿人在那片土地上生活,中间一定出现了很多不为人所知的事情。 云策依旧被女人牵着走,抵达寨子的时候发现门口有守卫,守卫也是女子,年纪也不大,估计在三十岁左右,长得不怎么好看,身材很好。 “叽里咕噜咔嚓……” 女人对两个还算年轻的女人说了一句话。 那两个女人就放弃了自己的守卫职责,围着云策看,也不知道她们有什么毛病,都是喜欢动手动脚的捏脸,捏胸,云策躲避一下,她们就笑得直不起腰。 进了寨子之后,云策就明白为啥是女子看门了,因为男子都是残废,有少了一条腿的,有少两条腿的,伤残的五花八门,断一条胳膊的就算是伤残人士中的佼佼者。 还以为这些男人可能稳重一些,毕竟,他们身上的军人味道,云策隔着十几米都能闻到。 一个没了两条腿看起来依旧彪悍的男子,用手抓着两个板凳来到云策身后,一把就捏在云策的屁股上,对女人道:“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女人得意的看着云策道;“哇噜,哇噜。” 云策挣开那个残废的手,抬腿就踢了过去,没腿男子伸出一条手臂格挡,虽然被云策大力踢出去,人家在地上滚了几圈之后又回到云策面前,一只黝黑如铁的手臂就像鞭子一样朝云策下三路捣过来。 云策抓住残废老汉的手,稍微用点力气就把这个咸湿老残废甩起来朝远处的草堆丢了过去。 老残废的身子撞塌了草堆,爬了好一阵子才从草堆里爬出来,冲着云策大喊道:“嗖啷,嗖啷,嘎嗖啷。” 女人闻言一蹦老高,顾不得掉在地上的树皮,拖着云策就朝一座木屋跑了,后面跟着一群能跑能跳的女人,孩子,以及以及一群用各种方法走路的残废。 进了木屋之后,女人就把云策关屋子里,自己站在门口朝门外的吐口水,外边的人也冲她吐口水,终究寡不敌众之下,愤怒的把门关上。 见到坐在板凳上的云策她好像又高兴起来了,从吊在梁上的一个篮子里掏出一块绿了吧唧的馒头状东西递给云策。 云策不为所动,那个女人就拿起那个绿了吧唧的东西放嘴里咬一口,然后递给了云策。 云策皱皱眉,没有接,捡起一根小棍子,在地上用汉隶写道:“你们是谁,我在哪里?” 女人见云策在地上乱画,看清楚像是字,就跳起来道:“西利盖拉。稀里哗啦的?” 云策把木棍递给女人,女人一把抓着木棍,咬着舌头一笔一划的地上写出老大一个字——娥。 写完就拍着自己的胸脯道:“喏。” 云策点头表示知道,在地上又写了自己的名字给这个叫作娥姬的女人看。 这一次,女人死活不接木棍,一张原本就不白的脸,变得更黑了。 云策暗自呻吟一声,这表示,这个女人,就会写她的名字。 如今,云策着急给自己定位,着急想要了解这个世界,明明见到了同类,却无法沟通,让他有些发狂。 好在女人看起来还是有些智慧的,她急匆匆的跑了出去,十五分钟后回来了,背上还背着一个花白胡子老残废。 老残废坐到云策对面,从篮子里取出几片木牍,云策就没有跟他对话的兴趣了。 “文字贵重如金玉,何能书于地上?” 云策看看没腿老汉递过来的刚刚写完的木牍,就在女人送过来的瓦盆就着里面的水洗去了炭渍,取过老汉手里的毛笔,沾着碳水在木牍上写道:“此为何地?” 老汉看云策的字片刻后,提笔写道:“牧云州,定边郡,出云校尉辖下第六皂隶军,第七队斥候,也称河口寨。” 云策点点头,洗掉老汉简牍上的炭渍,重新写道:“皇帝是谁?” 老汉瞅着云策半晌才写道:“大汉皇帝。” “皇帝名讳。” 老汉从云策手中抽回简牍,原本和善的脸上蒙了一层寒霜,也不跟娥姬打招呼,就撑着两只小板凳离开了。 云策瞅着老汉离开,知道自己可能冒犯了他,叹息一声,就抱着双腿坐在板凳上前后摇晃起来。 娥姬把一块绿了吧唧的食物递给了云策,自己也拿了一块,陪着云策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 天快黑的时候,娥姬给了云策一张床,床上铺着厚厚的干草,还有一条不知道是什么纤维织就的垫子。 屋子正中间有一个火塘,血月出来气温下降的时候娥姬就把火塘点着了,木头在劈里啪啦的响着,燃烧产生的烟雾,随着墙壁上一尺见方的小窗户溜出去了。 云策没有从龙珠里取出睡袋,就这样穿着衣服躺在那张小床上,小床在火塘边上,风从门缝里吹进来,先打在娥姬的身上,被火塘里的火加热之后,才会落在云策身上,有点暖。 娥姬没有睡觉,而是瞪大了眼睛盯着云策的背影看,灼热的眼神落在云策身上,他却觉得很安心,因为这种眼神很纯粹,就像母兽看小兽的眼神。 从发现这个地方生产很落后,技术很落后,人也很落后,云策的心情就不是那么的好,就像他当年参观穷山僻壤山村时的心情一模一样。 他知道,如果想让一个赤贫的山村富裕起来的难度到底有多高,可能有成功把赤贫山村扶持富裕起来的人,云策没有做到,至少没有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到,而是借助了云氏庞大的关系网,才堪堪完成了任务。 如今,他又陷入到了贫穷窝子里来了,好在,这一次自己是一个旁观者,是一个观察者,一个记录者,不用对这里的人们负责。 娥姬家在云策看来真的很贫穷,唯一能展现家中财富的地方就是火塘上吊着的一块被烟熏得乌漆嘛黑的肉,肉不大,似乎是什么野兽的肋条,左边的颜色稍微暗一些,还有一点新鲜的刀口,应该是才切过不久。 这里的白天很长,黑夜也很长,娥姬在天黑的时候就铺好了床铺,就说明,在接下来漫长的黑夜里,人们只有睡觉这一个活计。 即便是度过了一个漫长的白日,云策还是没有啥睡意,他感觉到液体金属在龙珠腕带上很活跃,不断地有金属珠子从玩带上跳跃而起,然后再落在腕带上,有时候,这些珠子跳跃的很有规律,有时候则显得杂乱无章,云策觉得它好像在计算着什么。 血月升起来的时候,夜晚就显得很是阴森,不同于满月的银白,也不同于钩月的漆黑,血月像是给大地裹上了一层红纱。 云策起身离开了床铺,在娥姬的关注下打开了那扇满是缝隙的大门,坐在门槛上瞅着已经逐渐熟悉起来的夜空。 白天还能看见的满月跟钩月消失不见了,血月凌空,就像是有一双血红的眼睛盯着大地。 娥姬也从床上爬起来,跟云策并排坐在门槛上道:“叽里咕噜?” 不知道娥姬说的啥,云策选择点点头,就在他低头的时候发现护腕上似乎出现了一个银白色显示屏,屏幕上有一行字:“你从哪来?” 刚刚看完这行字,这行字的底下就出现了四五排字。 “你从哪来,70%” “你谁家的公子,38%” “你能留下吗,21%” …… “叽里呱啦,啪啪。” “我弟弟死了,85%” “你能当我弟弟吗?36%” “你能留下来吗?21%” 云策看了液体机器人的分析,转过头对一脸期盼的娥姬道:“挺好的,我也孤单。“ 这样读书是不对的 第二十一章:守规矩挺好的 自从液体金属可以给他发消息了,云策就不再叫人家液体金属了,该叫人家狗子。 只可惜狗子这个AI的功能很低级,给出来的答案错漏百出,跟胡编乱造差不多,这可能跟它输入的内容太少有关。 好在娥姬这个人似乎有无数的话要跟云策说,嘴里当地土话滔滔不绝的往外蹦,狗子就不断地咕嘟咕嘟的在腕带上冒泡,收纳,归类,总结…… 见到好多人,并没有给云策带来太多的兴奋感,虽然之前的种种经历他已经感觉到这不是一个科技文明的世界,如今,被证实之后,他彻底的有些失望了。 这就证明,他没有办法借助这里的高科技文明回到家乡,可能要永远的留在这里了。 至于乘龙回家,他早就不做这个梦了,上一次跟龙的接触虽然短暂,龙族的冷漠他已经感受到了。 一片云彩从山里飘出来,挡住了血月,河口寨的气温就陡然下降,见娥姬抱着双臂瑟瑟发抖,云策就回到木屋中躺下了。 这一夜,云策睡得非常的安稳,是真正的睡着了,这种睡着跟荒野中的睡着完全不同,非常的解乏。 睡得沉,睡得时间就长,天蒙蒙亮的时候,云策被鼓声惊醒。 火塘对面的娥姬已经走了,大概去敲鼓了。 打开门,就看到几十个身材低矮的男人正目光炯炯的瞅着他。他们以前的时候身材应该不矮的,是没了腿之后才变矮的。 见云策出来了,那些男人就拄着板凳散开了。 没了双腿的花白胡子矮子没走,他取出几根简牍递给云策,看他上面留言的意思咬云策把名字,籍贯,父母,祖父母,太祖父母的名字写上去,还特意注明,如果祖上有为一千石大官的话,可以再上溯三代。 云临川的官位放在大汉,按照大汉继承的秦代二十等爵位制度,差不多是列侯,爷爷的官位放在大汉也差不多是大庶长,父亲走的时候的官位放在大汉应该是五大夫。 云策虽然不在军中,只要军地换算一下,他的处级也能达到不更这个爵位,这样的家庭放在大汉,明显可以称之为世家。 云策沉吟良久放弃了书写云临川他们的丰功伟绩,只是在云策名字后面,写了牧云州,定边郡,出云校尉辖下第六皂隶军,第七队斥候小队这个籍贯。 花白胡子矮子看过之后,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神态,在简牍上写道:“忘宗背祖非人哉。” 云策不加理会,花白胡子矮子叹息一声提笔在云策的籍贯后面填写了一个字——流,写完还抬头看看他,云策自然毫无反应,甚至觉得流字后面的那个氓跟自己也很相配。 自己来到这里,无业,无田,无房,被冠以流氓之名,实在是众望所归。 果然,花白胡子矮子见云策对‘流’这个称谓无动于衷,就果断在后面添加了一个‘氓’字,然后,就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云策。 云策依旧面不改色,云临川这个老贼以无产者自称了一辈子,被人叫作流氓也不算委屈了他。 “现在还能改,一旦上报,就成永例。” 云策写道:“流氓挺好,不改。” 花白胡子矮子再次写道:“尔身,尔血乃是祖宗所赐,祖宗不可辱。” 云策笑着摇摇头。 花白胡子矮子叹息一声,把云策户籍后面的流氓二字抹去,写上了‘小民’俩个字,然后,就掏出一把刻刀,把木牍上的文字,照模照样刻在木牍上。 熟悉历朝历代政务的云策明白,自此,这个星球上就多了一个叫作云策的全义务小民。 所谓的全义务小民的意思是,国家要打仗,你要随军队出征当民夫,国家需要修建大型工程,你需要自带干粮出工,国家需要征税,你身为小民,没有任何减免的余地,即便是你生了儿子,也不是啥好消息,你要缴纳丁口税。 云策在这里没看见农田,妇人们一大早就出去了,似乎以采集为业,完整的男人看不见,绝大多数都是残疾人,就连跟他一般十四五岁的少年都看不见一个,倒是,十四五岁的少女有很多,再小的又少了一大截。 河口寨的孩子也不多,就那么小猫三两只,这说明最少十年前开始,这里的妇人就不怎么生孩子了。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只有一种,那就是战争。 十年前,河口寨的男人被征调一空去打仗,十年后也没有回来,或者说,十年时间里回来的只有断腿的,不能作战的,但凡是还能作战的,如今,还在战场上。 很多男人严重伤到了腿,这对人口生产也是一个很大的伤害。 因此上,云策调查了河口寨的人口年龄分布,就已经知晓,这里的汉帝国正在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就是不知道敌人是谁。 能叫牧云州这种名字的地方,一定是边地,能叫定边郡这个名字的更是距离帝国政治经济中心最远的地方,而且这个地方必然很穷,就像他以前待得甘肃,地名可好听了,定西,靖远,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名字一个赛一个的好听,也一个比一个的穷。 没办法,这些地方都是帝国彰显武功荣耀的地方,不起一个霸气威武的名字对不起祖先的劳苦功高。 如今,身在定边郡这个地方,云策隐约觉得自己依旧活在河西走廊上呢。 娥姬不在,她们好像也不吃早饭,云策自然也没有早饭吃,他因为吃了过量的龙蛋颗,对饥饿不是那么敏感,他不相信这里的人,也跟他一样对饥饿不敏感? 为了试验这个问题,云策问花白胡须矮子要武器,老家伙听说云策要去打猎,就很大方的借给了他一根矛。 矛杆子确实很好,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就是矛头不太好,只有两寸长,仔细看过才发现,矛头之所以剩下两寸长,全是因为打磨所致。 云策见老汉家的墙上还挂着一柄破烂木弓,问他借,结果人家不给,还把云策撵出去,并且大力关上了房门。 云策扛着破烂木矛就离开了河口寨,径直去了昨日娥姬打鼓的地方,他相信,经过娥姬一通鼓打过之后,那里一只野兽都不会有的。 可是呢,他的龙珠里多的是,而且全是最适合拿来做烤乳猪的肥嫩的小野猪,这些小野猪是他当初跟那头有着风月气息的小野猪混的时候弄到的。 每头有个十五六斤重,掏掉内脏就剩七八斤,这样的小野猪壳子用木棍撑起来,不到两个小时的烧烤,就是一道人间美味。 打完鼓的娥姬见云策来接她,非常的高兴,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跟狗子说话,因为云策听不懂,他准备等狗子把这里人的话语规范之后再学。 要是万一跟着娥姬学一嘴的类似后世天水土话,以后去了大城市,人家依旧听不懂,岂不是白学了? 娥姬依旧喜欢把云策当驴子使唤,今天的活计依旧是扛树皮,这种树皮很长,纤维也很长,从河口寨里晾晒了大量的树皮纤维来看,这里的主业就应该是树皮纤维纺织业。 靠得很近,娥姬那张满是欢喜的脸就被云策看的很清楚,她很像少女版的林青霞,眼睛也像,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呀,整张脸都会生动起来,即便是昏暗的树林也顷刻间变得光明起来了,唯一的缺点在于,没啥胸,也没啥屁股,身材跟光板没毛的带鱼一样。 打完鼓之后,娥姬已经很累了,云策也愿意帮她多抗一些树皮回去,走了一半路,见娥姬发飘的步伐,云策一个虎跳,丢下树皮,就钻进了树林子,等娥姬焦急的呼唤他的时候,云策从树林里出来了,手里提着一头已经处理完内脏的小野猪。 娥姬看小野猪的眼神很可怕,云策觉得应该在外边先把娥姬喂饱,免得因为馋肉,晚上被娥姬拿她家里的那个破柴刀给分尸了。 烤乳猪这种活计云策早就手拿把掐了,不用管猪皮上的猪毛,找几根棍子把小野猪撑起来,在地上挖一个土槽,等树枝烧的只剩下炭火了,就把小野猪放上面烤。 自从小野猪出现之后,娥姬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她眼看着云策把小野猪放炭火上烤猪毛,眼看着他拿出一柄很好看,很锋利的刀子把烤焦的猪皮刮成焦黄色,更是眼看着云策往滋滋冒油的小野猪身上洒了好几种粉末,再然后,她只记得云策给了她老大一条猪腿。 最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回到了自己居住的木屋,肚子饱饱的,身子暖暖的,嘴巴香香的…… 云策对娥姬的胃口之大感到吃惊,一头快十斤的烤猪,他就捞到一条腿吃,剩下的全部进了娥姬的肚子。 如果只是贪吃也就罢了,偏偏娥姬在吃烤乳猪的时候,嘴巴里经常发出狗子护食时才能发出的呜呜声。 见娥姬还在魂游天外,云策笑了,好美食的基因,在这一支汉人身上依旧表现明显。 “叽里咕噜,嘎露” “我刚才吃的是啥?好吃,90%” 狗子这一次分析的比较到位。 第二十二章:劳动使我快乐 河口寨的房子是依山而建的,越是靠近山脚的房子,地基抬得就越高,山脚处的一排房子甚至是用粗大木料抬起来,房门开在背后,从后面进出。 每一种奇怪的建筑格局都是有着深远意义的,山脚的房子之所以要把地基抬高,就说明这里经常会发生山洪!但是呢,山洪又不会太大。 同理,娥姬吃了一顿烤乳猪之后因为嘴巴太香,呼出来的气味过于好闻的缘故,一个被娥姬抱着的小女孩就不停的拿手掰娥姬的嘴巴,想要找到香气的源头。 云策没有吃饱,娥姬就给了他俩个绿了吧唧的团状物,他闻过了,这东西散发着一股子草木芳香,是衣树皮纤维的副产品。 这东西拿火烤过之后外皮就变得酥脆,内里绵软,如果添加一些蜂蜜,或者果酱一类的东西,味道还是不错的。 可惜,河口寨没有蜂蜜,也没有果酱。 云策跟那头漂亮小猪在荒野漫游的时候吃过不少酸甜浆果,那东西熬煮之后就应该是不错的果酱,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甜。 河口寨不但没有蜂蜜跟果酱,说实话,他们啥都没有,就算是这里的主业是从树皮里分离织布用的纤维,他们身上也没有多余的衣物跟寝具。 云策来河口寨的时间太短,还没弄清楚,到底是苛捐杂税引起的物资短缺,还是他们本身的生产力太过低下造成的穷困。 在没有灾荒年的情况下,导致大范围的人们过于贫困的原因,就这两个。 即便是理论已经很完整很详实了,云策还是准备亲自体验一下,把河口寨人的日常工作生活重走一遍。 云策从树林那里扛来的树皮先是要浸泡在水里两天两夜的,然后再把吸水膨胀之后的树皮捞出来,放在一个两边都切削成刃口的结实木料中间,用力的扯,扯过之后,树皮的残余组织会被刃口阻拦下来掉进一个木盆里,被拉扯过去的就是树皮的主要产品——植物纤维。 树皮的副产品掉落在木盆里会被那些没腿的男人放在一个个很大的石臼里用力的砸,砸成粉末之后,就会被女人们拿去过滤,丢掉残渣,过滤后的溶液静置半天,木桶底部的沉淀物,就是云策吃过的绿拉吧唧的团状物。 树皮纤维的制作过程自然还没有结束,需要继续在木头刃口上继续拉扯,直到树皮纤维被拉扯成丝丝缕缕的才会继续泡水,让纤维保持一定的韧性。 云策明显是一个壮劳力,一整天,就吃了娥姬給的两个绿团子,就给娥姬弄了十几桶树皮副产品,以及半个台子的植物纤维初产品。 十几桶树皮副产品,根据花白胡子老汉的说法,足够娥姬一个人吃个七八天的,至于那些植物纤维,也够娥姬换三个钱的。 云策找花白胡子老汉要了一个钱看了一下,制作钱的金属很奇怪,落在手上掂量一下,密度应该跟铝差不多,很轻,就是颜色发绿,钱是标准的大汉五铢钱式样,中间有一个方孔,可以串在一起,这样的钱花白胡子老汉只有半串,数量应该在两百个左右。 花白胡子老汉赵晋见云策对他拥有的两百多个钱无视之后,就叽里呱啦的跟娥姬说了一长串话。 “他就是世家子,绝对是!91%”云策耳朵里传来狗子的同声翻译。 云策点点头,觉得赵晋说的很对,就他们这支汉人的发展程度来看,只要是地球上过来的人,都是世家子弟,就算不是,以后也会是。 娥姬从赵晋这里拿到了三个绿钱,心情好极了,看云策的眼光也变得温柔了很多。这是一种当家人看大牲口的眼光,云策很熟悉。 云临川就经常就这么看他。 “也就是说,我今天劳作一日,可以赚到七八天的食物,以及一件衣裳?” 云策把这句话写了下来,交给了赵晋。 赵晋看后摇摇头,在木牍上写道:“三个月后,你要缴纳人头税十二个钱,要缴纳军税八十斤草粮,要参与打草谷二十七天……” 人头税云策能听明白,军税也就是军粮八十斤,云策也明白,问题是打草谷这个东西虽然知道是啥,可是,出在汉人身上就很奇怪了,一般都是异族人对汉人施行打草谷的政策,没听说过,汉人也能跑去别人的地盘上打草谷的。 云策没有继续问赵晋,点头表示知道了,就继续劳作,准备在天黑之前把娥姬这里积存的树皮,全部给整治出来。 看看勤劳在这里能否致富。 勤劳致富是流传了数千年的箴言,更是长辈激励晚辈惯用的话术,在地球上似乎已经不那么正确了,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认识一支发展道路严重偏离的汉人,在这里试验一下,看看,这句话是否正确。 看看这句话是否因为历史发展而失去了他的准确性。 第二天,天刚刚亮,云策就去了娥姬常去的树林子里面剥树皮,那里有老大一片名字叫作衣树的植物,别的树木剥皮之后就会死,这种树不会,第一层皮剥掉之后就会迅速长出第二张皮。 基本上,最适合做衣服的皮,是衣树的第三道皮,这一道皮剥离出来的纤维最细,最软,韧性也是最好的,用这一层树皮剥离出来的纤维,一般都会运去出云城,那里有很多的织女,把这种纤维再经过六七到工序加工后,这种发白的纤维就会变成银亮银亮的,非常的美丽。 唯一的缺点就是第三层树皮出不了多少淀粉…… 这种树皮当然也非常的适合制造纸张。 这一支汉人可能没有经历蔡伦时代,对于造纸还是一窍不通,云策如果能制造出纸张出来,河口寨一夜暴富不是难题。 问题就在于,云策需要亲自试验这个时代的种种关系,好的,不好的,都要经历过之后,才能写出一篇合格的社会调查报告。 如今,云策趁着自己还没有彻底的融入这个世界,就想先证明一下,勤劳致富这四个字的含量。 这无关聪慧,只跟公平有关,如果,勤劳不能致富,就必须找到不能致富的根源,然后,加以利用,这是一个天生的革命者必须具备的素质。 打完鼓的娥姬,又来树林里找云策了,虽然云策忙着从树上剥树皮,娥姬还是好几次都暗示他,可以不弄这么多的树皮,可以去草丛里找头猪啥的。 娥姬已经一个人努力求生了很多年了,她的心思依旧单纯的像春日里的一股溪水,清澈而透明。 娥姬是他在这颗星球上遇见的第一个人,她对云策报以极大的善意,这让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并不坏。 龙珠里藏了很多小野猪,原本他还想把剩下的三十七头也弄到龙珠里,结果战争发生了,让他不得不尽早的结束狩猎。 沟还是昨日挖好的沟,枯枝败叶这里多的是,当娥姬看到云策又把一头小野猪撑起来放火上烤,她的神魂又飞到了九霄云外。 因为吃饱了,娥姬跟云策回来的时候,他们身上就有更多的树皮,云策从水塘里捞出浸泡了两天的树皮继续刮纤维,娥姬就开始把刮下来的残余物放在石臼里捣碎,忙着收集草粮。 云策的身体很好,力量不小,他可以从日出一直干到日落,眼看着娥姬每日都能从赵晋那里得到不少的绿钱,云策的心情也非常的好。 今天,下雨了,因为昨夜是钩月的原因,天气寒冷,云策觉得这样的天气也应该出门劳作,否则就对不起勤劳二字。 河口寨一众人眼看着云策背着绳子,挑着担子跟娥姬一起去了衣树林子,眼中满是羡慕之意。 “这就是世家子,人家太勤快了,88%” “越是有钱人,就越是勤快,75%” “不勤快怎么当有钱人,71%” 云策耳朵里不断传来狗子的声音,这些天以来,狗子摄入了太多的信息,翻译的准确度高了很多。 雨水本来就不大,淅淅沥沥的,进了衣树林子之后,雨水就显得更小了,今天不用娥姬打鼓,她就跟着云策一起来衣树林子剥树皮。 云策不知道打鼓的含义,只知道这是寨子里年轻女子的权力。 剥树皮其实是一个很解压的事情,云策手里的瑞士军刀在树干转一圈,再一刀划到底,在底部再转一圈,从树皮上撬起一个角,用木头制作的楔子别进去,再用手指用力的往外撕,用不了几下,一截完整的树皮就被剥下来了。 最后拿起树皮筒子在树干上用力的抽打几下,树皮就变得软塌塌的,非常方便捆扎成一束。 原本一边剥树皮,一边听鼓声,云策都已经习惯了,如今,树皮剥了好一阵子了,山丘那边的鼓声还是没有传来。 云策见娥姬还是满脑子都是烤野猪的模样,就咳嗽一声,朝打鼓的地方指了指。 瞬间就明白过来的娥姬,立刻就拿起地上的扁担,就飞一样的向打鼓的地方跑。 云策想了一下,就不急不慢的跟在娥姬的身后,也去了打鼓的地方。 今天负责打鼓的是寨子里另外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虽然直到现在,云策都不明白她们整日打鼓到底是为了啥。 虽然不明白,云策还是很尊敬她们的传统。 等娥姬跟云策来到放鼓的地方,就看到鼓面上有一个裸女,她的身体就横陈在鼓面上,长发遮住了脸,看起来有那么一丝丝娇羞的意味。 就在大鼓的旁边,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子正迫不及待地脱衣裳跟裤子。 云策大怒,正要冲上去的时候,却被娥姬捂住嘴巴拖回了衣树林子。 第二十三章:深度社会实践活动 “叽里呱啦,呱啦叽哩。” “别打搅长姖的好事,91%” 娥姬说这话的时候表现出很强烈的羡慕意味。 “我今年开始打鼓,一个男人都没有招来,99%”娥姬说着话,还用自己没啥肉的屁股隐秘的蹭一下云策的腰胯。 云策翻了一个白眼,就重新取出刀子去割树皮了。 娥姬这么一说他自然就明白了,在一些偏远地方,人数稀少,男女之间亲缘太近,人们为了能繁衍出健康的子孙,就允许一些女子在路边安置白帐篷,女人待在里面,一旦有外来的男人,她们就邀请人家在白帐篷留宿。 只是没想到这里的女人玩的这么大,居然是用敲鼓的法子来吸引男人到来,还是比地球上守株待兔来的高明。 就在云策埋头收割树皮的时候,鼓声又响起来了,这一次,鼓声杂乱没有章法,云策看看娥姬,发现她也很疑惑。 脑子里就飘过一串不太好的画面,嘿嘿笑一声,继续拿刀子割树皮,还别说,听着人家紧锣密鼓的动静,干活都轻松一半。 还以为娥姬跟自己有一样的理解,结果,等他剥下一张树皮,娥姬已经跑到了百十米开外了。 云策没有看人家春宫的兴趣,拿刀子环切了另一棵树的功夫,他忽然听到了娥姬凄厉的叫声。 这声叫,可没有掺杂任何情欲的意思,更像是被狗咬了。 云策一个纵身就来到了十米开外,纵跃几次之后,就看到巨大的鼓面上躺着一个被血染红的女尸,一个赤裸的男子正在用力的敲鼓,鼓声阵阵,将鼓面上的血晕染出一朵瑰丽的花朵,哦,还是喇叭状的。 娥姬不知怎么的就爬到了一棵树上面,见云策过来了,大声的叽里咕噜叫着,听狗子翻译的意思是要他快点跑? 云策没有跑,他觉得自己还可以。 朝那个敲鼓的裸男走了几步之后,才发现他的大腿上有一个巨大的口器撕咬过的痕迹,大腿肉不见了一半,白骨都裸露在外边。 伤成这样了,还在奋力敲鼓,发出警讯,云策很佩服他。 问题是看着,看着,看着云策觉得这个家伙不像是一个活人,一举一动都僵硬的厉害,这让云策莫名其妙的想起那些自焚的大嘴鸟。 娥姬蹲在树上见云策不肯离开,居然胆颤心惊的从树上下来,如果不是死死的躲在云策背后的话,还用双手抓着他的肩膀,准备随时把他推出去挡灾的话,这种行为还是很能让人生出好感来的。 裸男继续敲鼓,没有找云策跟娥姬麻烦的意思,女尸在鼓面上不断地跳动,血花四溅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好看。 听到鼓声不对劲的不仅仅只有云策跟娥姬,其余在附近割树皮的女人也纷纷过来了,人一多,娥姬就不躲在云策身后,而是拉着其中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唧唧呱呱好一阵子。 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冲着云策道:“呱,呱啦哒!” 这一次不用狗子翻译,云策也知道这个老女人说的是啥,他提起赵晋借给他的只有一点点铁的长矛,抖手就投掷了出去。 长矛划过将近二十米的空间,毫无阻碍的贯入那个裸男的脑袋,眼看着裸男轰然倒地,一众女人才纷纷跑过去,看那个死去的裸男。 云策没有,他找回长矛之后,就警惕的朝四周看,那些女人傻了吧唧的忽视了鼓面上女人胸口的大洞,以及裸男腿上那道恐怖的伤口,他可没有。 裸女胸口的洞应该是爪子掏出来的,裸男腿上的伤口则是嘴巴咬出来的。 在这群女人把那个裸女从鼓上弄个来的时候,云策在大鼓的边上看到了一溜血迹,血迹的方向是左手边的衣树林子。 天阴沉沉的,雨水停歇了,那边的衣树林子黑乎乎的,即便是藏着什么猛兽,也看不清楚。 猛兽害怕火,云策就从树林里找来一些还算干燥的树枝,在大鼓旁边点起来了一堆火。 火堆才点起来,那具男尸就很不自然的开始扭动了,在云策的注视下,一大嘟噜淡黄色的虫子就从肛门位置滑出来了。 云策拿一根燃烧的树枝丢过去,男尸那里就腾起一团明黄色的火焰,顷刻间就把那些虫子以及男尸包裹起来了。 上了年纪的女人见到这一幕,惊恐的把那具女尸也丢进了火堆,一边丢,还一边大声对其余女子道;“查卡,迭查卡。” “活虫,活死人虫,83%” 活死人虫很耐烧,这一点云策是知晓的,他以前认为,这种有着极高能量的虫子只会感染动物,现在看来,人,它也不放过。 听那个老女人介绍,那个被长姖鼓声吸引来的男子,就是感染了活死人虫,才被族人驱赶出居住地四处流浪的,老女人还责怪长姖发骚发的不是时候,要男人的的时候也不知道检查一下,就迫不及待的媾和,这是很不对的。 要找,也必须找云策这样能干活的精壮男子,就这一点来说,娥姬就做的很好,第一年打鼓就弄到了好货。 虽然长姖死了大家很伤心,娥姬眼睛已经哭红了,但是呢,她上翘的嘴角怎么都遮掩不住她内心的得意。 云策的心思不在这个上,他关注的对象是衣树林子里的野兽跟正在被活死人虫子燃起的火焰焚化的两具尸体。 已经燃烧十五分钟了,活死人虫依旧提供着凶猛的火焰,比巨嘴鸟生产的更加耐烧,这或许跟巨嘴鸟的身体远小于人类,肚子里装的活死人虫也远比巨嘴鸟肚子里多的缘故。 活死人虫是一种极好的发火物,云策一直在想,如果把这东西晒干,磨成粉储藏起来的话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武器。 女人们不识字,没办法警告她们这里还有野兽,所以,云策就固执的把这些女人都给驱逐走了,虽然话说不清楚,云策通过肢体动作还是让这些女人们知晓了这里很危险这个事实。 其余女人都跑了,娥姬没跑,蹲在云策身边看那两具燃烧的尸体,火焰的温度很高,燃烧到现在尸体里的油脂也参与燃烧了,火焰就很自然的分成了外焰,内焰以及焰心,而此刻,外焰正在逐渐发白。 对于这种新型燃料,云策的兴趣不是一般的大,既然寨子里的那个老女人能说出活死人虫的事情,就说明这东西在这一片土地上很常见。 唯一的麻烦就是该如何收集这东西,毕竟,宿主不死,它们不会从肛门里钻出来,云策决定回去后好好想想,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种具有军事研究价值的能量虫研究透彻,最好能够人工饲养。 半个小时过去了,地上的两具尸体就被燃烧殆尽,就连骨头灰也被风一吹,就散落的到处都是。 娥姬找来水,把那面大鼓的鼓面清洗了好几遍,看样子这面鼓对于寨子里的年轻女性很重要。 今天没有吃到烤乳猪,娥姬很是遗憾。 不是云策忘记了,他总觉得衣树林子不再安全了。 寨子里死了一个女人,大家好像不怎么在乎,该干啥还是继续干啥,没腿的老兵们围成一个圈圈,商议云策今天带来的不好的消息。 他们仅仅讨论了五分钟的时间,就制定出来对付的策略,赵晋认为既然是吃人的野兽,就该立刻打杀,不能留着这头野兽继续伤害寨子里的人。 挖陷阱,在陷阱底部装一些尖锐的木刺,一旦猎物掉进陷阱就死定了。 云策也觉得这个策略很好,唯一的问题是,既然挖了陷阱,就该有诱饵,一般的野兽那头吃人上瘾的野兽应该不感兴趣,再加上人肉里面有更多的盐,对常年得不到盐分补给的野兽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诱饵应该是人。 就在云策感叹这群没腿的家伙具有为群体牺牲自身的高尚情操的时候,他发现,这群没腿的老兵,在讨论诱饵的时候,齐齐把目光投到他身上。 云策反对的话,这群人听不懂,他写在木牍上的字,赵晋只觉得好,还告诉别人说,云策是个好后生,愿意充当吸引野兽的诱饵。 凑过来偷听的娥姬才帮着云策说了一句话,就被须发虬张的赵晋给骂回去了。 云策龙见过,成精的野猪跟熊都见过,虽然不知道衣树林子里的野兽是啥样的,总不能比那头成精的野猪还要厉害吧。 再者,自己在这里的社会调查才刚刚开始,不能现在就离开,所以,他就默许了这群人让他去当诱饵的决定。 “你以后是要当第七小队斥候长的人,有些事情就该你上。” 这是赵晋写在木牍上的一句话,而且还是用刀子刻在木牍上的,看样子是已经决定的事情。 这种来自乡下人直白的强权命令,云策以前经历过不少,只觉得这是赵晋他们给自己画的一个又大又圆的饼。 同时又是一个试探,看看云策这个外来人有没有彻底融入河口寨的心思。 傍晚的时候,娥姬被赵晋叫过去谈了好一阵子的话,看娥姬回来之后不敢看自己眼睛的模样,云策就知道,今晚,这个姑娘一定会爬自己床的。 果然,当天上的满月升起的时候,一个带着浓郁衣树树汁味道的温暖少女身体,就从后面抱住了他。 第二十四章慢慢的理解了 都说处子身上自带幽香,这句话纯属胡说八道,可能说这句话的变态,被荷尔蒙冲昏了头脑,在那一瞬间,屎的味道也会散发出让他迷醉的味道。 娥姬身上的处子特征很明显,比如带鱼一样的身材,以及动情的时候只会死死的抱着男人身体不给男人施展的傻样子。 她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放开男人,让男人研究她的身体,而不是死死的抱住男人,只顾着自己宣泄情绪。 云策虽然也是被金牌老中医决断的童男子,这并不表示他经受不住女人的诱惑,相反,整个云氏,最受女人们欢迎的就是他。 高贵的,清纯的,学富五车的,身家百亿的,抑或是同时具备以上四种风格的女人,他都见识过。 至于美丽的,娇媚的,妖媚的,甚至是纯粹的情欲炸弹形状的,在他们家是最上不了台面的。 说起来很可笑,高贵之家无美女,至少是没有绝色美女的,尽管他们一直在努力的跟最美丽的女子交合改善自己的基因,生出来的后代绝大多数都是奇形怪状的。 再加上他们根本就看不起整容术,认为这是对自己原生基因最大的侮辱,所以,漂亮的,智慧的,兼具性格稳定的,就成了稀罕物。(相信我,我说的是事实!!!) 娥姬带鱼一样的身材自然无法打动他,尽管少女青涩的情动是如此的炽烈,云策能做的就是转过身,抱着这具分不清男女的瘦峭火热身体继续睡觉。 就跟动物求偶一个的道理,尤其是求偶的是母兽,你可以不喜欢,却不能羞辱她,否则,不利于人类繁衍大业。 圆月出现的时候,夜晚跟白日的差别不大,银白的月光从小窗户里透进来的时候正好落在云策的床上。 尽管娥姬比此时的云策还要高一些,当她蜷缩在云策怀里的时候,显得那么的无助与娇小。 这一夜,云策睡得很好,娥姬也睡得很好,前者是因为有一个人形抱枕怀里不显得那么空虚,后者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云策的女人志得意满。 老赵晋昨夜就守在娥姬家门口,没有回去睡,早晨透过门缝见这一对小男女拥抱的严丝合缝,就回去把自己的武器统统给云策拿来了,装作一副才到来的死样子。 一把刀,一柄锋利的长矛,以及一张弓,十六枝羽箭。 “我记得还应该有甲胄的。”云策在木牍上写道。 “我没能入公士,无权披甲,也置办不起。” 公士是秦汉二十等爵中最低的一等,虽然是入门级爵位,却需要临阵斩首五级才能获得这样的称号,注意,是正战!不是埋伏,不是偷袭,是两军堂堂正战的时候斩首五级。 明白了,河口寨就是一个连公士都没有的无名村落,现在却要面对活死人虫跟一头迅捷如风不知道是啥的野兽。 这就是工作,跟地球上很相似,一个除过穷啥都没有的小村落,还要执行招商引资,执行文化复兴任务。 云策提着长矛,背着弓箭离开寨子之后,赵晋就下令把寨门关闭了,他们准备等云策确认了食人猛兽存在之后,再去挖陷阱。 娥姬是翻寨子大门跑出来的,她提着一柄切割树皮时能用到的柴刀…… 两人来到衣树林子之后,云策先是绕着林子走了一圈,然后把娥姬送上一棵有着很大分叉的衣树,让她安静的骑在上面,他自己则如同往日一样,继续剥树皮。 勤劳的人就是这样,不分时间地点的也要表现出自己勤劳的本质,唯有如此,才能达成勤劳致富的目的。 “要是野兽来了,你就跑,90%”娥姬骑在树上絮絮叨叨的。 “不要管我,家里有一个活着就很好了,95%” “如果我没有被野兽吃干净,你就把我剩余的尸骨收起来,我床下有一个带着花纹的袋子,用它装,埋深一些,有些野兽的鼻子可灵了。95%” 云策见娥姬已经自我感动的涕泪横流,就放下刚刚剥好的树皮,去旁边草丛里掏出一个小野猪壳子,挖了一个槽子,就开始制作烤猪,而娥姬从云策拿出小野猪的那一刻起,就忘记了哭泣。 等娥姬骑在树杈上开始啃烤猪的时候,云策就按照狗子的提醒把目光投向衣树林子的左边,那边有一道黑影闪了一下就不见了。 云策没有理会,重新拿起刀子切割树皮,一般情况下,跟人打过照面之后,还需要偷袭人类的野兽,不会过于强大,至少,不会强过他。 “啪啪啪”云策在树林子里用力的抽打着树皮,眼看着树皮全部被抽打的软塌塌的,这才罢手,将树皮捆扎好,准备带回去。 娥姬昨夜没有睡好,吃饱了,就继续骑在树杈上睡觉,她很享受美味的食物在肚子里慢慢消化的好感觉。 被云策叫醒之后,就抱着树干往下出溜,云策就站在树干旁接应她,雨后树滑,怕她从树上掉下来。 娥姬已经很小心了,下了一半还是惊叫一声滑下来了,云策并没有选择去接住耍小心机的娥姬,而是攥紧了拳头,一记沉重的左勾拳,就砸在一道朝他扑过来的黑影上。 云策如今的力气很大,拳头自然就很重,那道黑影在挨了一拳之后,没了继续向前的力道,陡然后飞。 骨折的声音才入耳,云策就已经抬手抓住了从树上滑下来的娥姬,把娥姬放好,云策就转过头去看倒在地上的黑影。 黑影倒在地上,依旧是黑乎乎的一团,能看的出来是人,就是一身的皮毛看着又不像人。 “蒙撒卡!” “野人!18%” 云策用脚把软塌塌的野人摊开,惊奇的发现这确实是一个人,他身上的毛皮是一头熊的皮,就是熊皮跟他的身体结合的太紧密了,不像是黏上去的,更像是把刚刚剥好的熊皮趁热跟这个也被剥了不少皮的人结合在一起的。 云策眉头皱起,这种将人野兽化的行为绝对是蒙昧文化,在文化层级中属于垫底的存在,一般多见于一神教以及萨满,巫毒祭祀文化,他们笃信,人可以从强大的野兽身体上汲取一部分不属于人的力量。 这家伙的左手上套着一只熊爪,锋利的爪子是被刻意修理过的,很锋利,死在鼓面上的长姖就是死于这只爪子,他的右手上套着一只类似熊一类生物的颅骨,这种生物的牙齿很多,还非常的尖锐,如果这个死野人的力气很大的话,就能通过手来控制这只颅骨的上下颌,最终形成撕咬这种复杂的动作。 云策把那只熊头头骨从野人的手上卸下来,把玩了一会,还用熊头抓了一下树,结果,熊头就崩裂了,乱七八糟的骨头掉了一地。 他就把两只最大的犬齿捡回来装口袋里,等有功夫了打造两枚熊牙吊坠。 娥姬很紧张,自从发现伤害长姖的人是野人,她就非常的紧张,连刚刚剥好的树皮都不要了,就想给野人的尸体套上树皮绳索,把他拖回去。 勤劳的云策自然不会放弃那些树皮,把这些东西抗在肩膀上,就跟娥姬一起拖着野人的尸体回了河口寨。 赵晋看了野人的尸体,还以为他会因为没有了祸害松一口气呢,结果,他的脸色更加的难看了。 因为要观察整个河口寨的生态,云策自然不会主动参与他们的事情,只把自己当成寨子里的一个普通居民。 虽然不了解这些人到底在忧愁什么,破窗理论云策还是知道的,长姖的死是第一块破窗户,那个肚子里有活死人虫的人是第二块破窗户,这个野人自然是第三块破窗户。 既然已经有了三块破窗户,那么,河口寨这个大窗户上其余玻璃的碎裂,也就是短时间里的事情。 如果这些事情背后有人推动的话,窗户烂的时间还会提前。 从赵晋脸上表现出来的便秘表情来看,估计是最危险,最绝望的那种。 云策用树枝穿着一块绿团子放火塘上烤,这东西被火烤一下立刻就会变软,黏黏的很像年糕,如果继续烘烤,把这东西烤成淡黄色就真的很美味了,因为它会主动分层,剥掉一层香脆的外皮,继续烤,下面又会出现一层焦黄的脆皮,放一点盐巴,就跟吃锅巴似的。 河口寨的生计真的很简单,似乎除过衣树产业跟采集产业之外再无其它,就连狩猎的情形都没有。 在没有枪这个东西之前,狩猎活动的风险很大,女人天生就没办法跟野兽搏斗,所以,才会出现父系社会取代古早的母系社会,最终,男人们依靠自己强壮的体魄,把女人挤到了生育跟采集这两个重要工作上了。 河口寨的男人是靠不住的,这不是云策一个人的观点,娥姬那群女人也是这么看的,丢掉了那么多的腿,最终,寨子里连一个公士都没有,以至于其余的寨子都不想跟她们联姻,只能没完没了换人去敲那面鼓,希望人家看她们可怜能过来睡她们一觉。 第二十五章:灾祸来的方向 云策这些天收集了很多的树皮,自然就制作了很多的衣树纤维,他没有像别人那样随便把纤维弄出来就完事了,而是,而是经过仔细的清洗,熬煮,最后把长短不一的纤维弄成一般整齐才罢手。 他的衣树纤维挂在长绳上看起来非常的整齐,不仅仅如此,别人的衣树纤维是灰白色的,他的纤维因为加入了生石灰蒸煮后,脱色也比旁人的好,看起来比旁人的衣树纤维白了不止一点点。 整齐,干净,拿手一抖,就丝丝缕缕的,不像别人的纤维好些都缠绕在一起显得乱糟糟的。 最后用青碧色的芒草捆扎一下,这东西一看就是商品,而不是农家随意出产的农产品。 云策觉得自己的衣树纤维至少能比旁人的可以多卖三分之一的钱,对此,他很有信心。 就是专门收购衣树纤维的商队总是不来…… 在河口寨一待就是十八天,在这中间,云策早就停了继续剥衣树树皮的活计,主要是剥的太多了,商队不收,说是没有那么多的绿钱付给他们。 绿钱这个东西在河口寨的作用很小,因为没东西可卖,大家如果想互通有无的话,可以以物易物。 问题就处在这个以物易物上了娥姬有的东西,别人家也有,娥姬没有的东西别人家也没有。 想要吃盐,就去收集盐草,采集回来之后洗干净,放在石臼里捣碎,然后用衣布包裹住用力的绞,等里面的汁液流淌出来了,就收集起来用陶罐熬煮,把水份煮干之后就得到了一种绿色的盐巴,云策尝过,味道还算纯正。 想要喝醋,就去野外找一种叶子肥大的酸草,采集回来之后洗干净,放在石臼里捣碎,用衣布过滤,就得到了一种绿拉吧唧的酸水,云策品尝过,除过没有醋香之外,味道很酸。 想要吃甜,就需要去野外找一种有着肥大根茎的叫作甜根的东西,找到之后拿回来放石臼里捣碎,再用衣布过滤,最后放罐子里熬煮,等水份蒸发干之后,就得到了一种绿拉吧唧的晶体,甜是甜,就是不那么明显。 至于想吃辣,就更加容易了,野外有一种叫作火草的东西,随便摘一片叶子,在嘴里沾一下,整个嘴巴就会迅速肿起来,没有两天时间消不了肿,云策把这东西弄来之后,用叶片泡出来的水。 衣树能提供淀粉,野外还有成片的叫作豆荚的东西,这东西长成之后足足有云策的胳膊长,里面有很多的豆子,豆子长的跟乒乓球一般大小,放水里煮的酥软之后,豆香十足。 云策把这东西泡盐水里两天和在沙子里炒过之后,这东西就变得香酥可口,娥姬从此每天只吃豆荚,不吃衣树疙瘩了。 他还觉得这东西应该能制作豆腐,就是手头没有石磨,准备等赵晋把他需要的石磨弄好之后再说。 这一天又到了中午,赵晋口中从来都不耽误时间的商队还是没有来,这让勤劳的云策很是失望。 娥姬从挎着的衣布口袋里掏出一颗豆子,在手里捏碎了,就一块一块的往嘴巴里送,还不时的瞅瞅坐在门口用刀子削树干的云策。 这已经是云策削的第三根树干了,明明一握粗的树干,如今被他削成三块薄片,眼看着云策将这三片薄片用一种散发着怪味道的粘稠汁液粘合之后,就放在一块木板上,用力的拗成弓固定在木头上就不管了。 赵晋说云策懂得制弓,还非常的有章法,这说明,云策就是一个世家子,恐怕还是来头不小的世家子。 他如今就希望娥姬能把云策伺候好,等云策将来不再跟家里闹脾气的时候回家,好把他们这一群人统统带回去充任部曲。 现在,就是不知道云策家在长安,还是在洛阳。 云策抓了一颗豆子捏碎吃了一块,才要吃第二块,就看到一个女子从寨子外边跑进来,一边跑,一边叽里呱啦的叫着。 “商队来了,98%” 云策低头看看娥姬给自己新做的衣布衣服,这是选第三茬树皮纺织成的布制作的,衣服轻薄透气,除过颜色难看,满是线头之外,是难得的好衣裳,至少比赵晋身上穿的要好很多。 一溜黑线从远处的土丘上蜿蜒而下,他的视力极好,远远的看了一下类似马车的东西,就微微的叹口气。 拉车的动物头上有角,角很大,瘰瘰疠疠的像是长了很多年的样子,并且,这东西的身形高大,比牛马也不差啥了。 云策首先否决了是马鹿的可能性,因为那东西的角更像是羊角,等商队再靠近一些,云策就很确定了,拉车的动物应该是山羊一类的东西。 山羊的三角脸其实是所有动物中最让人害怕的一张脸,加之它们有一双灰白色的眼珠子,看人的时候总是显得阴森森的。就足以证明这东西不是善类。 跟着商队的人很多,云策不怎么喜欢看,因为人这种动物会伪装,如果想从这支商队上得到更多的信息,不如看他们带来的东西。 有六十几个护卫,骑着这种跟盘羊很像的羊,身上有铠甲,铠甲大多破旧,其中二十来人身上的铠甲明显不是一套,是七拼八凑出来的。 为首的那个络腮胡汉子应该是护卫的核心,他身上甲胄同样破旧,上面满是刀砍斧凿的痕迹,可就是这样的人,穿这样的铠甲莫名的让人安心。 别人的弓都背在背上,只有他的弓虽然没有上弦,却自始至终都握在手里,箭囊就在大腿边上,中间有一条索带将箭囊束缚在大腿外侧,不像别人的箭囊都松松垮垮的悬在屁股上。 这人应该是一个弓箭好手,云策之所以得出这个判断,完全是因为他手里的弓实在是太好了,那居然是一柄由角,木,筋制作的长梢复合弓,两端长梢细长,最细之处只有拇指粗细,看起来黑漆漆的反射着暗光,这不像是木材。 他的武器,都在很顺手的位置,尤其是这家伙腰间插着一柄短刀,刀柄在下……这家伙应该是一个真正的职业武士,专门负责杀人的那种。 这种人云策见的多了,以前跟云临川住在一起的时候,家里经常来这种人,明明自己是一个小孩子,那群人来了,他就没办法活泼,也快活不起来。 赵晋守在寨子门口迎接商队,商队里的人对于这个杵着两只小板凳前来迎接他们的人连多看一眼的意思都没有,径直进了寨子。 上百辆马车进了寨子,那些护卫就接手了寨子的防务,几乎一多半人上了寨子墙壁,只有少数的武士守着一辆看着都觉得结实的羊车。 那个职业武士已经给他的长梢弓挂了弦,躲在羊车的阴影里,也不知在防备谁。 羊车上的人似乎没有打算在河口寨多加停留,甚至没有下车,只是吩咐赵晋送一些清水过来给那些高大的羊喝。 娥姬的衣树纤维最多,要排很久的队才能轮到她,闲着没事,就跟云策并排坐在一起捏豆子吃。 “我们的衣树纤维太多了,人家可能不会收,93%” 云策点点头,从嘴里挤出几个字道:“会收的。” 这是娥姬第一次听云策跟她说话,欢喜的道:“你会说话了?98%。” “嗯!” 就在云策跟娥姬鸡同鸭讲般的对话的时候,赵晋阴沉着脸挪过来,递给云策一根木牍。 “第六辆马车很轻,看守最多,应该是最贵重的货物,至于第八辆马车里装的东西很奇怪,我觉得是死人。” “马车?应该是羊车吧?” 赵晋对于云策奇怪的关注点早就见怪不怪了,继续在木牍上写道:“我以前在军中就是专门收尸的,对于尸体的味道太熟悉了。” 云策写道:“为什么叫马车?马不是这样的。” 赵晋怒气冲冲的写道:“这就是马。” 云策抬头仔细看了看那些高大的羊,摇摇头写道:“尸体跟我们有关吗?” 赵晋写道:“尸体的味道发甜!” 云策才来这个世界不到一个月呢,自然不明白尸体发甜这种本地梗,见腕带一点反应都没有,就给了赵晋两颗豆子,示意他一起吃,少管闲事。 赵晋见说不动云策,就愤愤的把两颗豆子还给了娥姬,杵着两只凳子急匆匆的走了,像是要去办什么天大的事情。 娥姬的脸色有些发青,见赵晋走了,就叽里呱啦的对云策道:“被赤兽咬死的人尸体是甜的,95%” 赤兽这种东西云策还是闻所未闻,娥姬见他一脸的懵懂,继续道:“赤兽是野人养的野兽。95%” 云策抬头瞅着焦急的娥姬,再看看正有条不紊的收货的商队,还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关联,不过,一种阴云笼罩的感觉已经来到了他的心中。 “嗖!” 一枝箭插在离赵晋很近的地方,赵晋这时候却似乎不怎么畏惧商队的人,咆哮道:“你们是要害死我们全寨子的人吗?97%” 持弓武士从羊车阴影里走出来,蹲在赵晋面前道:“赤兽已经被我们杀光了。91%” 赵晋脖颈上的血管暴起,冲着武士道:“赤兽杀光了,那么,野人呢?你们带着被赤兽杀死的人的尸体,是想把所有的野人都吸引到河口寨来吗?97%” 持弓武士轻笑一声道:“你们是武贲营的人,你的职责不就是平天下不平之地吗?” 第二十六章:责任心是社会的凝聚力的核心 赤兽,野人,商队,三者的关系就是一个三角形,策动关系的始作俑者一定是事件。 事件就是一个催化剂,能让所有的关系变得紧密,紧密不一定都是好的,比如,过于强烈的仇恨关系,也算是关系紧密。 云策猜想,在这一轮关系融合中,首发策动者应该是商队,因为不管从哪一方面的表现来看,商队都不像是占理的一方。 有了这个决断之后,云策看武士手里的长梢弓的眼神就更加的炽烈了。 来到这个星球之后,终于发现了一件他想要的东西,如果那个武士是一个好人的话,强夺人家的东西云策会有一点点的内疚,如果这家伙是坏蛋,云策觉得他的东西,就等同于自己。 云策心头的那点善念,是云临川花了好大力气才培育出来的,在老家伙看来,只有心存善念的人才有资格作恶。 这样的人一旦开始作恶,他首先做的就是不让自己做的恶事情影响太多的人,继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至少,不能影响到升斗小民的生存。 如果破了这个底线,那就该杀了。 见那个武士把赵晋像踢球一样踢得满地打滚,云策非常的满意,如此凶恶之人,不杀难平心头之恨,也难平天下悠悠之口。 见武士首领踢赵晋这个断腿之人,其余的武士们像是发现了新的玩具,见寨子里断腿的人多,就纷纷下场,一时间,满寨子都是被踢得到处乱滚的肉球。 云策没有管被踢得满地滚的赵晋他们,也没有理睬哭的泪水涟涟的娥姬他们,更没有管几个哭的声嘶力竭的孩子,出于强烈的好奇心,他趁着护卫离了羊车,就把那个遮掩的严严实实的羊车给打开了。 “吼——” 平地一声雷。 云策来不及做出反应,也来不及看清楚里面到底是啥,就被一股腥臭的口气给熏得接连倒退了上百步,在倒退的时候,他还把倒退路上遇到的寨子里的人都丢到了房子上面,至于娥姬,更是被他丢到一个高大的衣树上面,一时半会估计下不来。 这才有机会回头看看自己到底放出来了一个啥。 看了之后有些失望,是一头熊,站起来足足有三米高的熊,颜色棕黄,尖牙利齿的看起来很是凶恶,云策手腕上的腕带蠕动几下,又安静下来了。 腕带安静了,熊不肯安静,它完全没有逃跑的意思,抓住一个匆忙赶来的伙计,放嘴里嚼吧嚼吧,就把伙计的脑袋当豆子给磕了。 武士首领惊诧的就像是一头被人给发情的生殖器上撒了一把盐的叫驴,一蹦三尺高,手里的长梢弓已经挂上了弦,几乎是同时,一支利箭已经出现在弓上,瞬息之后,棕熊的鼻子上已经插了一枝箭。 “┗|`O′|┛嗷~~” “你他妈的。100%” 云策没工夫听狗子翻译出来的兽语,提着被人殴打的很愤怒的赵晋就往后退,狂怒的巨熊掀翻了身边的羊车,露出一个巨大的金属笼子,金属笼子里装着一头猪,一头体长超过三米的巨大野猪。 巨熊用爪子用力的撕扯笼子,原本被摔的有些变形的笼子立刻就被撕扯掉了两根立柱,野猪昂嘶一声,先把巨大的猪头从笼子里探出来,接着就硬是用强悍的身体从那个狭窄的缝隙里钻了出来。 才出来,就坦克一般冲向已经结阵的武士群。 云策不明白他们为啥要结阵,对付野兽难道不是讲一个自由协同吗? 断腿的矮子们跑的其实很快,早就锻炼出来的两只粗壮的胳膊只要捣腾的勤快一点,就能尽快的离开危险地。 事实证明,对付坦克不能结阵,只需要看看他们被野猪撞的四处乱飞就知道,这是一着臭棋。 云策提着赵晋回到娥姬房子,并且关上门的时候,娥姬已经从树上出溜下来了,回到家里,把她珍贵的腊肉包在一个干净好看的袋子里,惶恐的对刚刚进门的云策道:“呜哩哇啦。” “我们快跑吧。100%” 赵晋怒道:“你想当流民,还是想被人捉去当奴隶?93%” “不管,我跟阿策跑,会有好日子过。98%” “寨子里这些人呢?你就不管了?92%” “我就拿一块肉,剩下的都留给你们。97%” “云策,你怎么说?”赵晋举起刚刚写好的木牍杵到云策面前。 云策正在从门缝里看寨子里的场景,模样很像他在西北岩壁上看到的远古狩猎岩画,一群举着棍棍的火柴人正在对付两头巨大的野兽,颇具浪漫主义色彩。 “我们马上就要发财了。”云策在木牍上写道。 “你要走了是吗,你连我们的话都不愿意说。97%”赵晋的神情哀伤,还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咣当一声响,一具被咬的破破烂烂的尸体砸开了娥姬家的大门,娥姬大叫一声就缩到云策身后。 云策一只手拎着尸体身上不多的干净衣服,把他丢了出去,再擦擦手在木牍上写道:“你觉得他们能把我这些天积攒的树皮纤维都买走吗?” 赵晋死命的抓挠几下脑袋,好像认命了,就在木牍上写道:“不可能,每一次收购树皮纤维都是有数的,商队只保证你有一点点钱。” 云策又写道:“即便我把树皮纤维整治的干净,好看,也不成?” 赵晋摇摇头写道:“如果我们钱多了,就会想着去定边郡,出云州,甚至是长安,洛阳,如此以往,就没有人愿意继续向外拓边了。” 云策惊讶了一下,继续写道:“官府很支持拓边是吗?” 赵晋写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云策点点头,转过头看了一会正在跟商队护卫们大战的野猪跟熊,提笔写道:“我要是在荒野建立一座城呢?” 赵晋叹息一声道:“你先要成为一名公士。” “成为公士的方式只有正战得敌首五级吗?救一名勋贵的命能不能得到公士的资格?” “不能,冠军王传下来的晋爵令,没人敢违抗。” “冠军王是谁?” 赵晋愤怒的看着云策,然后就沉默下来了,似乎不愿意跟云策讨论这个在他看起来很荒唐的问题。 娥姬一直在云策背上杵弄他,看样子她是真的想要离开河口镇,跟他去外边流浪。 云策反手抓住娥姬满是茧子的手握一下,就在木牍上写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商队的人都被野兽给杀死了,我们能不能带着商队的财产离开河口寨去定边郡生活?” 赵晋摇头写道:“我不离开河口寨。” 云策继续写道:“发甜的尸体出现了,应该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看样子你处理不了这件事,现在,有理由离开河口寨,我觉得可以试验一下,我们有护送商队财物回到郡城的功劳,最坏的结果,无非是再被发配到河口寨,我想,那个时候啊,发甜的尸体这件事应该已经过去了。” “你可以带她们离开,我不能离开,一寨之长,非死不离卫所。” 对赵晋的话,云策还是理解的,使命这东西跟自由人无关,也可以说自由人的使命感很低,或者没有,从自身出发的使命感,与集体赋予的使命感是两种不相通的使命感。 前者,只为自己负责,自由度很高,后者,要为集体负责,几乎没有转圜妥协的余地。 现如今,连赵晋这种连公士都不是的一个底层的不能再底层的寨主,都有用命来护卫自己的领地的自觉,广而大之,是不是也可以说这一支汉人王朝,还在继续走上坡路,也就是说,这里的王朝还没有烂透。 这个时候再劝说赵晋离开是在做无用功,所以,云策打算等事情发展,发展再看,毕竟,所有的事情其实都需要带入运动中去看,前一刻做不成,不能做的事情,到了下一刻,说不定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完成了。 外边的战斗依旧激烈,五六头野猪,四五头巨熊正跟将近三百人的商队护卫,伙计们战斗的如火如荼。 云策发现这个地方的野兽比地球上的野兽聪明,它们至少知道自己脱困之后,必须要解放其余同类参加战斗,才能让自己这一边胜算大增,这就是为啥寨子里突然就多出来了八头野兽的原因。 商队这边在一开始的时候惊慌了一下子,还弄出阵列这种蠢事,当那个武士首领接管了战场之后,场面很快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其中一群人手持绳索,渔网一类的东西去羁绊野兽,另外一群人拿着长杆钩子不断地去阻挠野兽的四肢,让它们无法自由跑动,最后一群人则手持弓箭,对这些野兽进行远程攻击。 最早被云策放出来的那头熊,已经死了,它巨大的脑袋上插着两枝箭,其中一枝箭贯脑而入,死透了。 另外一头野猪浑身插满了箭,依旧在横冲直闯,不过,看它被羽箭插的跟一头豪猪的样子,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 第二十七章:第一次起贪念 云策的目光落在倒数第六俩羊车上,这里还是很安静的,即便是战事如此激烈,武士首领还是在这里安排了二十个人守护,其中有一半是武士。 那辆羊车里一定有很重要的东西,可惜,那些猪跟熊虽然有一点蒙昧的灵智,还没有达到能理解重点攻击这样的要义。 那里太靠近战场,河口寨的男女老少已经很聪明的离开了那边的房子,朝河口寨的后门,也就是靠近河口的地方转移。 如果战事被商队的人平息了,她们自然会从后边的房子里出来,整理一下货物,继续跟商队交易。 如果商队完蛋了,他们就会躲到山寨后面的丘陵上,总之,避免接受战争伤害的法子其实不算多,远离战场就是一个很有效的法子。 战场上,胜利的天平正在向商队人倾斜,一头猪被武士们丢出去的渔网给捆住,正在大声的嘶鸣,还没有叫几声,就被一柄长矛穿透了喉咙,叫声戛然而止。 一柄沉重的锤子砸在熊头上,狂暴的巨熊虽然用爪子撕裂了武士的甲胄,它的胸口却被长矛穿透,带着长矛在地上踉跄前行几步,就轰然倒地。 赵晋拿不定主意,云策也不想节外生枝,觉得让事情继续发展下去也不错,不管是野兽赢,还是商队赢,都跟他无关。 不过,局面已经很清晰了,商队赢的话,河口寨的人可能会被问责,野兽赢的话,它们大概率会立刻逃走。 所以,云策其实挺希望野兽赢的。 眼看战事已经定了输赢,赵晋就招呼寨子里的残废跟健壮的妇人,拿着叉子火把等武器想要上前帮助商队,这样做的原因,就是想让商队的的人,在胜利后能少惩罚一点。 云策自然也在人群里面,而且所有人里面就数他叫唤的最大声。 战事向自己一方倾斜,武士首领终于不再持续的拉弓射箭了,而是有功夫用仇恨的目光看向河口寨的那些人。 云策放出狗熊的事情他没有看到,但是,他固执地认为,野兽能从牢笼里逃出来一定跟河口寨有关。 刚才,野兽跑出来的时候,河口寨的人没有一人帮他们作战,还把房门关的严严实实的,躲在暗处看热闹,现在,发现商队要胜利了,就跑出来装模做样的,这让武氏首领把损失大量人手的气撒在了河口寨人的身上。 人在狂怒地时候,有锤子的就喜欢用锤子,有叉子的就喜欢用叉子,武氏首领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弓箭手,他发泄的方式就是朝河口寨人涌过来的方向,接连发射了三枝羽箭。 羽箭射翻了立在最前面的三个最壮硕的残废人,羽箭是从咽喉处射进去的,箭头是从后脖颈处钻出来的,没出多少血,三个原本还有着旺盛生命力的残废就此殒命。 娥姬她们见死了人,发一声喊就掉头就跑,她还在逃跑的时候,死死的拽着跑的比较慢的云策。 慌乱中,手持火把的云策就丢掉火把,一手拉着娥姬,一手提着赵晋,跑的比谁都快。 衣树纤维是易燃物,尤其是剥除树皮淀粉并且晒得干干的衣树纤维更是一点就着,云策慌乱中丢掉的火把,恰好落在一堆衣树纤维上,先是起了一点小小的火苗,紧接着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焰就出现在商队旁边。 商队的羊车队伍,在开始交易的时候,都会很自然的把羊车围成一个圆圈,收购好的货物在羊车组成的圆圈里面,圆圈外边是还没有收购的货物,着火的货物跟没着火的货物就隔着一辆羊车。 等外边的火苗子一下子蹿起五六米之高的时候,圆圈里面刚刚收购的货物也就无风自燃了。 心情才安定下来的武士首领见羊车也接二连三的起火,一时间目眦欲裂,顾不得那些即将被斩杀的野兽,死命的朝倒数第六辆羊车那边狂奔。 那辆羊车已经起火,守卫们正在拼命的救火,武士首领一刀砍断了惊惶失措乱蹦乱跳的羊跟车的连接,自己抓着车辕,用力把这辆羊车从火圈里拯救出来。 娥姬她们一口气跑出老远,就在云策打算带着她们继续跑一阵子,彻底离开河口寨的时候,这群人突然就停下了脚步,在赵晋的带领下跟一群傻狍子一般,远远的看着那个危险的战场。 云策没有理睬那些垂死挣扎的野兽,而是把目光落在被武士首领拯救出来的羊车上,此时,那辆羊车的顶棚已经燃起了大火,眼看着火焰就蜿蜒而下了,武士首领有些绝望的大吼道:“灭火,快灭火啊。95%” 看着那个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扯过来一件斗篷,用力的甩着扑火,不过,这个家伙好像非常珍惜他的长梢弓,担心被火给毁掉,特意放置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上。 云策在众人看热闹看的目不转睛的时候,蹑手蹑脚的离开了,只有娥姬担忧的看着他的背影不作声。 覆盖羊车的顶部蒙布很快就被烧干净了,正在偷拿弓箭的云策站得高,正好看到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珠子正死死的盯着他看。 之所以会忽视眼睛之外的部分,主要是这东西身上最大的特征就是一双眼睛,云策就没见过眼睛如此大的动物。 巨大的笼子里只有一只狐狸大小的动物,动物虽小,眼睛却比成年牛的眼睛还要大,最要命的是它的眼睛是浑圆的,跟天上的满月一样的圆。 跟这双眼睛对视了一会,云策有些头晕,忽如其来的眩晕让他的手几乎松开树干,差点掉下来。 武士首领见羊车上的蒙布已经彻底的被烧干净了,就怪叫一声,拔出腰间的刀子就凶狠的刺向笼子里的大眼睛动物。 “嘎咕——”大眼睛动物大声的叫了一下,就在笼子里上蹿下跳的忙着躲避。 “听着,21%” 随着这一声叫唤,原本热闹的战场有了那么一丝丝停顿,可能是停顿的不那么明显,人类感受不到,那些还没有被商队武士弄死的猪跟熊,不再胡乱攻击对手,而是不约而同地向羊车靠近。 云策带着弓箭回来的时候,娥姬二话不说就把卸掉弦的弓,装进她的大布袋子里面去了,连箭囊一起装进去,外边也不太显。 云策来到还没有从族人死亡伤痛里走出来的赵晋身边,取过他手里的木牍,见上面写着——我要杀了他。 云策重新写道:“想好了,咱们就找机会杀了他。” “杀了他,我留下来抵命,你们走吧。” 云策看一眼死气沉沉的赵晋撇撇嘴道:“带娥姬走这可能是我的责任,其余的人关我屁事,那是你的责任,你休想通过自杀,继而让我对你心生愧疚感,再把你背了一辈子的重担压在我身上。 你也别卖惨了,你这种从战场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会对杀一个人有什么障碍吗?” 赵晋怒气冲冲地在木牍上写道:“你们这群让人恶心的勋贵,这么聪明做什么,一点活路都不给我们这些人留?” 云策笑着写道:“我要是世家子弟,你这样的人根本就见不到我,所以,被我拆穿你的小心思,你也别难过,只要旁人看不穿就行了。 最后警告你一次,你要是再拿娥姬作伐,别怪我,把你跟羊屎混在一起埋掉。” 就在两人无声应答的时候,一头伤痕累累的野猪终于用长嘴拱翻了那辆羊车,一头背上插满羽箭的巨熊奋力掰开铁栏杆,随着那只大眼睛小兽脱离了牢笼,武士首领就再也顾不得伤害它们了,怪叫一声,就朝放置弓箭的树那边飞奔。 当他抬头没在树干上看到自己的弓箭,愣了那么一瞬间,就被一头足足有上千斤的野猪用长嘴挑起来,这家伙在被挑起来的一瞬间,一刀子插进野猪的眼睛,然后借力跨坐在了猪背上。 战场形势再一次发生了变化,虽然猪熊只剩下五头,它们的战力不减反增,主要是那只站在熊背上的大眼睛小兽,没有着急离开,反而指挥着剩余的猪熊向那些商队武士,伙计们发动了反攻。 场面一波三折,看的河口寨的人目瞪口呆,胡乱作战的野猪,野熊跟有指挥作战的野猪,野熊之间的战斗力居然相差这么大。 野猪突袭,巨熊随后跟进,有野熊保护背后的野猪发起突袭来,所向无敌。 武士首领被一头熊抓住了双臂,几次想要脱身,都被巨熊的大嘴骚扰的无奈放弃,此时,已经陷入到跟巨熊拼力气的时候了。 偌大的一个羊车组成的圆圈,造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圈,那头大眼睛小兽居然让野猪跟熊克服对火的恐惧,退回火圈之后,就不时的从破烂的火圈里突袭出来,抽冷子给了商队武士跟伙计们极大的杀伤。 这是云策第二次在河口寨里起了贪念,那只大眼睛小兽似乎真的很神奇,他此时很想跟它交朋友。 只是腕带到现在还是平静如湖,没有表现出一丁点对高级智慧生命的敬意。 第二十八章:智慧者才有的自毁倾向 最后一头野猪倒地的时候,那只小兽就闪电般的往外蹿,武士首领没了弓箭,就扯过旁人的弓箭接连射出去了三枝箭。 这三枝箭呈品字形朝小兽笼罩过去的,小兽缩头避开了射向脑袋的一枝箭,又扭身躲开了射向腰背的一枝箭,至于第三枝箭,它实在是无力躲避,只能让身体往前蹿的速度增加一点,好避开要害。 跑的慢了一点,那枝箭射中了它的尾巴,还被箭头给切断了,小兽惨叫一声,就往城寨墙头上爬。 武士首领的敏捷程度超乎云策的想象,他居然在射完箭的第一时间就判定了小兽逃跑的方向,转过身又射出一箭,这一次,羽箭正中小兽的后腿,强大的力道穿透小兽后腿,把它牢牢的钉在土墙上。 小兽惨叫着用嘴去拔那枝箭,无奈力小终究无力的垂落,被武士首领从墙上扯下来,装进了一个口袋里。 野兽死光了,商队身体完好的护卫跟伙计也没剩下几个,武士首领看一眼惨烈的战场,就用一双凶狠的眸子紧盯着跑的远远的河口寨诸人。 蹲在赵晋身边的云策用肩膀顶一顶赵晋的肩膀写道:“有三辆羊车虽然被烧了,留下来的东西不少,我觉得像是铁器。” 赵晋阴沉着脸写道:“你就不觉得如今的河口寨里香气四溢吗?” 云策抽抽鼻子点点头。 “被赤兽咬死的那些人,他们的尸体会变甜,用火烧就会散发出一股香气,如果把这些尸体埋进土里二十天,尸体就会腐烂,香气也会变成恶臭。” 云策看过赵晋写的话,好奇的写道:“尸体腐烂变臭不是必然的事情吗?” “你知不知道,那些腐烂的尸体在变臭之后挖出来,熬出油,将那种油制作成蜡烛,点燃一刻奇香三日不散,且蚊虫不侵,这种油制作出来的蜡烛一根就能卖一万钱? 现在,尸体被烧了,商队损失了那么多的钱,你觉得他们会放过我们?” “用活人,还是用死人?” 对于云策奇葩的关注点,赵晋已经习惯了,叹口气在木牍上写道:“活人,死人血脉不通,赤兽不咬。” “用人体制作香料,官府不管吗?” “官府为啥要管?” “人啊。” “野人部落里用密药喂养长大的人,就等着长到最肥的时候被赤兽咬,最后熬油制作蜡烛,那些尸体是商队从一个野人部落里抢来的。” 见赵晋如此解释一番,云策再看那个武士首领的眼神就不再冰冷了,心中还隐约有些内疚,如果赵晋早一点解释清楚,那些尸体是人家野人部落自己豢养的商品,他就不会把人家抓的野猪放出来,更不会给人家的商队放一把火,导致人家商队将近三百人的队伍,如今,就剩下七八个还能站起来的。 “下次说话的时候说清楚,不要总是说一半留一半。” 赵晋看完云策写的字叹口气写道:“人家明明都满载而归了,为啥还要来河口寨收一些不值钱的衣树皮呢,就是想把抢香料的罪名安在我们身上,也让随着尸体味道追杀过来的野人,认为是我们抢了他们。” “抢劫野人也有罪?” “抢劫野人自然没有罪,问题是抢了贵人让野人帮他制作的香料原料,就有大罪。” 云策又抬头看了那个正在走过来的武士首领一眼,目光又恢复了原有的冷意。 “下次一定要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 “现在怎么办,那个家伙像是来杀我们的。” “他一个人就能杀了我们所有人,我们人多。” “当年冠军王一个人就杀了两万多人,人家一个正式上造,杀我们几百个老弱妇孺算不得啥。” “他是上造爵?” “他戴着一根梁的皮帽子。” 云策再看一眼快要走过来的武士首领,快速写道:“冠军王是谁?快说!” “霍去病,霍王!” 见赵晋这么写,云策心头的猜想总算是被证实了,他从娥姬的布口袋里取出长梢弓,又把箭囊绑在自己右腿上,给长梢弓挂了弦,就站起身,迎着那个武士首领来的方向迎接上去。 当他向前走了十步之后,他身后只剩下娥姬一个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满寨子四百多人,只有她最坚定的选择了云策。 她没见过云策射箭,云策打架她也只见过一次,就那一次,她还没有看清楚,这一次,她准备好好看看。 武士首领见迎面走过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少年,咧嘴笑了一下,距离不算远,他不打算用弓箭,准备一会用刀子把这个偷他弓箭的小贼活活攮死。 云策的箭术很好,他以前是射靶子的,平生最大的射猎成绩是两只野鸡,一只半兔子,之所以是半只,是因为他明明射中了,兔子却跑的不见了踪影。 因此,他准备靠近之后,再用弓箭射死这个草菅人命的家伙。 商队的人虽然死伤惨重,那些受伤的,没受伤的几个护卫一个个忙着做自己的事情,对自家首领要杀人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我要撕了你。96%”戴着皮帽子的武士首领道。 云策不言语,等他跨出第五十步之后就搭箭拉弓,弓拉了六分满,脚步已经停下,等武士首领脚落地的那一瞬间,箭就飞出去了。 武士首领的身体也在那一刻动了一下,等他的身体稳住,云策射出的那一枝箭,已经落在他的左手上。 他舍不得丢掉自己的箭,握着那一枝箭,继续向云策靠近,于是,云策的第二枝箭也飞了出去,不等第二支箭射中敌人,云策的第三枝箭也跟着射了出去。 以前,在乡下曾经研究过连珠箭的射法,时间不太够,他只能做到两连珠,为此,已经是一众射箭爱好者中的佼佼者。 武士首领右手抓着一枝箭,嘴巴里还咬着一枝箭,这种利索的接箭本事,引来那些伙计们冲天的叫好声。 眼看着武士首领在那里摆出一个威风凛凛的动作,云策就把弓背在背上,来到威风凛凛的武士首领身边,从他两只手里摘掉了羽箭,放回箭囊,又小心的捏着他嘴上的那枝箭的尾翼,用刀子撬一下他紧闭的牙关,就把箭收回来了,不过,这一支箭他没有收回箭囊,而是从箭囊里取出一个长竹管,小心的把箭收回竹管,堵上塞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再看武士首领,他的嘴唇已经像是融化了一半的黑色巧克力一般,亮晶晶的泛着黑光。 这种毒液是云策才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从大树底下的多脚毒蛇那里收来的,这种毒液既然能把木棒腐蚀掉,没道理腐蚀不了一个人。 见这位不知名的上造脑袋开始跟皮帽子一起冒烟了,云策就继续朝商队那边走,准备把剩下的人统统干掉。 就在此时,就听身后有人发一声喊,就有非常多的人超越云策朝那些武士伙计们冲了过去,云策看的很清楚,赵晋面容扭曲,嘴里叼着一把刀,用双手拄着板凳在地上倒腾跑在最前面。 他们厮杀的非常凶猛,尤其是那些残疾人,一上场,就借着自己低矮的优势,攻击人家下盘,哪怕刀子落在肩上,背上,也要奋力的抱住人家的双腿,好让后来的兄弟姐妹们把这家伙弄死。 等云策安慰好,又哭又笑的娥姬,这边的战事已经结束了,河口寨死了十九个人,十三个男的,六个女人。 赵晋的嘴上可能挨了一脚,牙齿掉了两颗,后背上被人砍了一刀,不过伤口不深,即便是被人打的快没有人样子了,他还是来到云策身边恭敬的道:“队长,接下来该如何行事,请示下。96%” 云策皱眉正要斥责赵晋,只是他眼中的渴求之色浓郁的快要淌水了,这才压抑着心中的不快,在木牍上写道:“打扫战场。” 赵晋抱拳领命,朝站在身后的寨子里的人吼叫一声,所有人就迅速散开,去收拾被野猪,熊,以及武士们糟蹋的乱糟糟的寨子。 娥姬没有去,她装模作样的跟在云策身边,不时地对周围的妇人颐指气使的很像是一个地主婆,只是回头看云策的时候,就立刻变成一副很没有骨气的样子。 寨子里的香气太重了,那些被伙计们解救出来的尸体香气四溢中还带着一股子焦糊味道。 这东西虽然价值折损不少,依旧是很值钱的东西,当赵晋听闻云策要把这些尸体统统丢到寨子外边的时候,多少有些不舍。 “野人就要来了。” 见云策这么说,赵晋就带着人去干活了。 云策应付野人的法子很简单,就是在寨子外边摆上三百多具破破烂烂的尸体给他们看。 让野人们明白一件事,这群可以跑去他们部落抢东西的人,如今都被这个寨子里的人给杀了,让他们掂量一下自己能否惹得起这里的人。 再把他们丢失的发甜的尸体也一并摆在外边,减少他们因为丢了香料原料而出现的怒火。 总之,云策是看不起这群为了讨好贵族,拿自己族人当香料原料的野人,在他看来,这些人不是野人,甚至连那些有一点灵智的野猪都不如。 第二十九章:水太浅,留不住大龟 纯粹的野人很可怕,他们野蛮,粗俗,血腥,为一口食物可以拿命去拼。 跟贵族合作的野人就没啥可怕的,即便是人多,也是一群乌合之众。 越是低社会层阶,越是需要公正,一旦没有了公正这把尺子,就会有野人被饿死,就会有野人被当成香料原料。 云策希望寨子外边的那些尸体能够吓跑野人,当然,如果没有吓跑,云策也无所谓,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带着娥姬跑路。 一个计谋,一次谋划,没人能保证他可以完美成功,相反,失败的例子比成功的例子多,如果这一次失败了,代价可能是河口寨的几百口人命,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生存竞争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谁让他们遇上这种必死的局面呢,能带着他们活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 这一点,云策明白,赵晋也明白,就是寨子里其余的人不怎么明白。 今天,寨子里的人有很大的收获,虽然死了二十二个人,有五头巨熊跟五头野猪以及不少的铠甲,武器,以及一百二十多只可以拉车,可以骑乘的羊,哦,是马,就足够让整个寨子陷入狂欢了。 娥姬喜欢吃肉,云策就用一口陶罐帮她凛猪肉跟熊肉,怎么凛呢,就是把猪肉加一点水在陶罐里用小火慢慢的煮,等水份蒸发干净之后,猪肉里面的油脂就会被煮出来,这些油脂会慢慢的把猪肉里的大部分油脂凛出来,等猪肉被炸到金黄,就可以倒出来,加盐放在另外一个陶罐里储存,只需要让油脂没过肉块就好。 这样凛出来的猪肉,熊肉可以存储很长时间,一年都不会坏。 云策把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用筷子捞出来,稍微晾一下,撒一点绿色的盐巴,就投喂给了守在一边的娥姬。 脆香的猪肉在娥姬的小嘴里,翻滚几下之后就不见了,她幸福的闭上眼睛,张大了嘴巴等待云策继续投喂。 因为娥姬拿回来了很多的猪肉跟熊肉,云策帮助她凛肉就需要很长时间,这个夜晚,云策在火塘边上忙碌了很长时间。 等最后一锅凛好的肉被装进一个大肚陶坛子,赵晋推开门走了进来。 这一次,他没有在木牍上写字,而是直接对云策道:“野人来了,在外边待了很久,后来就走了。96%” 云策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赵晋低声道:“你能听懂我们说些什么,只是不愿意跟我们说同一种语言是吧?” 云策抬头看一眼赵晋,摇摇头,提笔在木牍上写道:“不是你理解的样子,我能听懂,不会说。” 赵晋脸上浮出一丝笑意,继续道:“野人走了,我们就能安稳过日子了。” 云策摇摇头在木牍上写道:“野人部落的人太多,刚才娥姬告诉我他们的人站满了一个山坡,如果,你想让河口寨可以继续繁衍下去,最好趁这个好机会把它们统统杀死。” 赵晋皱眉道:“我们打不过他们。” 云策继续写道:“他们是从荒原那边来的,今晚必定会夜宿荒原,荒原最近只有一场小雨,那里的草已经枯萎了,今晚是钩月,风从河口寨向荒原那边吹,钩月到山巅的时候,正是风最大的时候,你现在追上去,在野人的宿营地上风位,放一把火,野人就会被全部烧死。” 赵晋闻言磕磕巴巴的道:“没必要吧,野人不会来了。98%” 云策笑着写道:“我就是给你提一个建议,去不去,你自己考虑。” 赵晋脑门上的汗水一下子就出来了,他艰难的道:“让我想想。97%”说完就出去了。 有了大量的油脂,云策自然就顺手把油灯给制作出来了,这东西河口寨不是没有,而是没有油脂,娥姬瞅着一豆灯火慢慢的照亮了木屋,欢喜的一直盯着看。 云策的身影藏在油灯照耀不到的地方,开始让狗子记录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 总体上,这一次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失败的,至少,勤劳致富在这个社会是不怎么现实的,商队并不会因为你多产出了衣树纤维,就多收购你的,哪怕你的衣树纤维质量很好,也是同一个命运。 看样子,是这个社会正在有目的的让边寨这种地方长久的处于贫困状态。 按理说,这样的政策,以及环境很容易激发民变,弄出一场革命出来,可惜的很,这里的人民智未开,无法理解这么复杂的事情,如果强行革命,革命失败是必然的事情。 但是,从商队获得的货物来看,不论是野猪,抑或是巨熊,它们之间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无论野猪还是巨熊它们都是活的。 这两种动物成年之后,它们的肉都不怎么好吃,那么,商队把这些成年活野兽送到出云校尉那里,应该有别的用途。 最贵重的货物自然是那头有着一定智慧的小兽,这个小兽的精神力有外溢的倾向,这是云策以前只在幻想小说里见过的东西。 如果大胆的猜想一下的话,就能从野猪,巨熊的战斗状态中得到一个结论,那头小兽跟五头野猪,五头巨熊,其实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战斗队伍。 一个上造爵位的武士,带着百十个护卫跟伙计,就能团灭这个野兽战斗组合,就把有心人想用这支队伍进行刺杀,制造混乱的目的给否决了。 如果是出于娱乐的目的呢? 云策将心比心的这样想。 被武士活捉的那头小兽如今就在娥姬的屋子里,关在一个木头笼子里抱着它断掉的半截尾巴,在黑暗里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正在沉思的云策。 它今天,亲眼看到他的野兽同伴被人,剥皮拆骨煮肉吃了,作为野兽中不多的有一点灵智的家伙,仇恨人类是很自然的事情。 云策觉得这个家伙是在伪装,伪装仇恨,要比伪装顺从更加的让人可信,可惜,云策不信。 他把装小兽的笼子从黑暗处搬到火塘边上,抽走小兽的半截短尾,准备让娥姬给他制作成一个旌尾挂腰上。 这东西对一个武士来说很重要,没事干可以拿来擦武器上的血,箭囊里的箭射出去太多,其余的箭就会晃荡,把这东西塞箭囊里就能阻挡羽箭乱晃。 娥姬拿走了短尾,开始用刀子拆断尾里的残骨,小兽就开始吱吱的叫唤,声音悲伤,让人不忍卒听。 云策盯着小兽的眼睛看,希望能得到它的反击,就像白日里那样的精神攻击,结果,没有。 云策就从火塘里抽出一根燃烧的木柴,一下子按在小兽被箭射穿的后腿上,小兽原本就瞪得溜圆的大眼睛瞬间就准备夺眶而出了,此时,云策的脑袋一阵晕眩,大地像是动起来一般,只是一瞬,这种感觉就消失了。 云策又把燃烧的木柴怼在小兽的伤腿上,这一次眩晕感更强了一些,小兽的眼睛似乎看穿他原本来自地球的秘密,就连太空中也出现了一堆龙…… 云策见小兽的伤口还没有被火炙烤闭合,就找了一根新鲜的着火的木柴,再一次怼在小兽的贯穿伤口上…… 云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眩晕感,每一次从眩晕中醒来之后,他觉得自己就像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全身都透着说不清楚的舒爽。 只是后来,小兽给他制造的精神快感越来越微弱,最后一次的时候,小兽除过发出两声虚弱的呻吟,再无动静。 娥姬跑过来扒拉一下小兽的脑袋,发现这东西好像死了,就高兴的把它从笼子里提出来,去门外剥皮去了。 云策也去了屋子外边,娥姬家的大门被撞坏了,今天没时间收拾,见娥姬在屋檐下剥皮,云策就习惯性的坐在门槛上,仰望星空。 这个世界想要看到圆满的星空,就必须等到钩月夜才好,抬眼看不到银河,云策的心情立刻就不好了。 地球上现在正是看银河横空的时候,这里却看不到,除过一个又一个的叫不出名字的星团,真的没啥可看的。 看星空要带着传说跟天文学知识一起看才有意思,没有了那些传说跟天文学知识,看着毫无意义。 云策并不觉得龙带着自己逃离了银河,这已经成了他看星空的执念。 娥姬已经把小兽的皮剥下来了,用棍子撑起来晾晒的时候,她觉得这头小兽很可爱,做成一顶帽子一定很好看。 钩月夜气温下降总是有风,风是从云策过来的那片高原上吹过来的,那里应该在下雪,就是不知道那些长得跟凤凰一样的鸟儿还会不会在清晨集群飞翔。 河口寨的下风位似乎起了火,是一溜火线,很快,火在风的帮助下就成了势,跟着风一起滚滚向前。 娥姬看的津津有味的,云策只觉得很无聊,不仅仅是算计野人他觉得无聊,就连河口寨他都觉得无聊,这里距离这个世界的经济文化中心实在是过于偏远,想要知道这个世界的全部风貌太难了。 云策对背靠着他背扭来扭去的娥姬道:“我想离开。” 这是娥姬第二次听云策跟她说话,惊喜的道:“好啊,好啊,我们明天就离开吧!98%” 第三十章喜欢埋头蛙泳的人 早晨,云策还没有起来的时候,昨夜抱着他的后背咕踊了半晚上的娥姬就已经起来了。 等云策洗漱完毕出门的时候,就看到娥姬已经拉过来了一匹马,哦,一只羊,还有一辆车,车上装着娥姬为数不多的财产,主要是云策昨晚凛的肉跟一块腊肉,剩下的东西她没动,都留在了河口寨。 娥姬像个新嫁娘一样的在哭,见到谁都要先哭两嗓子,哭泣的只有喉咙,眼睛里一丝丝的水气都没有,嘴角尽管已经用力的下压了,依旧翘的厉害。 漂亮的渔网璎珞从细腰上垂下,在屁股位置没造成什么隆起,就顺溜的下垂了,也就是那双经常爬树练就的长腿有那么一点看头,其余真的不值一提。 这是把自己当作新嫁娘了。 云策没有去纠正什么,也没有必要去解释纠正,这个女孩子在危难时刻都坚定不移的选择他,他没必要让这个小姑娘输在起跑线上。 跟娥姬虚假的悲伤比起来,赵晋才是真正的悲伤,他杵着两只板凳站在远处,哀伤的看着云策。 昨夜,他下定了恒心点燃了野人营地上风位置的草,眼看着野人们在野火中逃窜,最终被大火一一吞噬,那是一个非常残忍的场面,他希望云策能够明白,就是云策说了,他才去执行的。 也希望云策能看在他很听话的份上,留在河口寨。 可惜,他遇到了一个心肠很硬的人,来的时候随意,走的时候也坚决。 云策笑吟吟地从木屋里出来,见娥姬已经准备好了,就坐在羊车车辕上,朝娥姬招呼一声,等她敏捷的跳上另一边的车辕,就拉动缰绳,拉车的羊或者马,就拉着车子缓缓向前行驶。 不大工夫河口寨的悲伤就被他甩在后面了,这里只是一个始发地,不可久留。 想要改变一个地方,哪怕是一个寨子,都需要时间投入,云策觉得在讯息闭塞的河口寨他得不到锻炼,也写不出一篇好的社会调查报告出来。 如果有一天,他已经完全了解吃透了这个社会的规则,发现了漏洞,缺憾,或者会停下来花时间去改变某一个地方,但是呢,绝对不是现在。 这辆不知道是马车,还是羊车的车子缓缓行驶在荒原的古道上。 古道很长,又被长草侵袭了一些,只剩下中间不多的被道路呈现灰白色,从脚下蜿蜒到天边。 两边的长草随风摆动,柔柔的磕碰着车轮,却又被车轮压倒,形成一条新的车辙。 “说山挡不住云彩,树挡不住风。” “就连神仙也挡不住人想人。” “麻柴棍棍顶门,风刮开。” “我的那个心思你猜不出来。” 这是云策第一次在人跟前用故乡的话语唱故乡的小调,声音婉转动听,娥姬虽然听不懂,却一脸的沉醉。 “我还想听。99%” “好啊,我再给你唱。” “一只山羊吗走路着来,一个姑娘子吗洗澡着来……” 古老,而热情的民歌放在这里的荒原上,依旧显得过于先进了,娥姬听不懂歌词的意思,却被歌曲哀伤的旋律勾引的连连回头看。 河口寨在他们走了两个小时的路之后,就从地平线上消失了,它本来就粗陋,矮小,只要把视野拉长,就显得微不足道。 “我们要去哪里?” “去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是哪里?” “不知道,走到就知道了。” “好。” 没人知道道路的尽头在哪里,他们只是赶着一辆羊车尽管走。 荒原很大,草很深,这么深得草还是没有遮挡住那些在荒原上觅食的两脚食草兽,食草兽的头跟身体比起来显得很小,脖子以下就会迅速膨胀起来,膨胀的身体跟粗大的大腿相连成一个浑圆的整体,大腿下边的小腿就没有那么多的肉了,除过筋骨之外,就是粗糙的皮。 云策的生物学知识还是有一些的,他觉得这些食草兽最早应该是生活在天空上的,不知为啥,它们的双翅蜕化成了两片大刀模样的肉翅,如今在地上觅食。 他之所以如此肯定这种动物跟鸟有关,完全是因为他在草丛里找到了两颗七八斤重的蛋。 拉车的羊不害怕这种食草兽,云策跟娥姬自然也不害怕,食草兽一边觅食,一边陪了云策他们一会,就被一种脑袋很大,牙齿很长,身形粗壮的四足猛兽给撵走了。 这种很像剥皮后的狮子模样的野兽很是贪心不足,一边追逐两足食草兽,还一边瞅着逐渐远去的云策,不太聪明的样子,让云策对它毫无兴趣。 羊车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一条路向左,一条向右,云策丢了一根树枝来决定到底是走左边,还是走右边,树枝落地是向后。 这就很没意思了,云策又丢了一遍,结果树枝落地还是向后,娥姬觉得她的运气好,自告奋勇的要丢树枝。 然后,他们就踏上了向左的那条路。 娥姬的运气果然比云策的运气好,他们才走了不到一个小时,就遇见了人,只不过这个骑着羊背着一杆旗子跑的很快的人不理会娥姬的微笑,闪电般的从羊车边上飞驰而过。 这个人身后还背着一个老大的包袱,包袱像是兽皮制作的,估计能防水,腰间还挎着一根粗大的竹筒,竹筒上下颠簸,不像是装水用的。 问娥姬,娥姬啥都不知道,云策就觉得这家伙应该是信使一类的人。 又走了一个小时,太阳开始偏西了,前方出现了两条小溪,小溪往下淌百十步,就汇聚成了一条小河,小溪水流清澈,里面还有一些银白色的小鱼在飞快地游动。 娥姬脱掉鞋子从浅水踏上了小溪汇聚成小河继而构成的一个小三角洲,这上面有细腻的沙子,她一上去就呈大字躺在上面了。 云策上了三角洲,用手撩一把水尝了一下,溪水清甜,因为右边的小溪里的小鱼太多,他就选择了左边的小溪当饮用水。 找来三块石头,在小溪边上垒了一个野灶,又找来一个平坦的石片,想要用衣树淀粉烙几张薄饼,再用凛好的肉炒一点野菜卷着吃。 选烙饼,炒菜的石片是一门手艺,会这门手艺的人选出来的石片,火烧不炸,不会这门手艺的人烧着烧着,石片就会爆炸。 荒原上的小叶野菜比衣树淀粉好吃,尤其是跟一种味道跟蒜差不多的植物一起炒,最后把肉放进去,味道尤其好。 自从跟了云策,娥姬的胃口意一向都好,这一次也一样,她发现,云策把淀粉加水弄成糊糊,用木勺挖一勺,倒在涂满了油脂的石板上,面糊很快就变成了一张圆圆的,薄薄的饼子,等一面起泡出现黄点的时候,云策就把面饼翻过来,三两下,就弄了一摞子面饼。 两人分食了一张面饼,觉得这种面饼自带草木清香,加一点盐巴,就已经很好吃了。 云策举起找来的大蛋,用力的砸了一下,蛋壳毫无损伤,反倒把一块石头给砸断了,云策研究一下这颗蛋,在一块尖锐的石刺上用力砸一下,蛋上终于出现了一个洞,他用力的摇一摇,清亮的蛋液就缓缓的流淌出来。 蛋液落在涂满油的石板上就迅速凝固,膨胀,抖到最后,云策没有看到蛋黄出现,晃一晃,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因为洞口太小,出不来。 把洞口弄大一点,一只跟鸽子大小的胚胎就掉出来了,云策不是南京人,不喜欢吃活珠子,就把那只胚胎顺手给丢了。 一寸厚,脸盆一样大的蛋饼,加上面饼,配上卷菜,足够两人吃了。 这一餐饭的味道很好,蛋饼,面饼,卷菜全部都吃干净之后,娥姬还想在这里睡一会,被云策拉起来快快的淌过小溪,给正在吃草的羊上了嚼子,羊车就飞快地离开了这个美丽的地方。 他们的羊车刚刚离开,一具尸体就磕磕绊绊的沿着右边的小溪漂了过来。 “那个人刚才还骑马跑呢,怎么就死了?” “胡说八道,人家在溪水里游水呢。” “游水的时候,面朝下不换气的吗?” “人家习惯那么游水……” 坐马车有一个很坏的地方,就在于要闻牲口的屁,车辕又是距离牲口屁股最近的地方,而牲口在拉车的时候,不止会放屁,有时候还会拉屎。 娥姬的这只大牲口刚才不知道吃了啥坏了肚子,响屁连天不说,还总有绿色的液体从后门喷出来。 娥姬知道云策受不了这个,就让他去后面的车板上躺着。 天上的云彩白的跟棉絮一样,一堆一堆的悬在天上,一些鸟儿欢快的在云层里进出,且乐此不疲。 这样的额景致看一会很好,看的时间长了,就容易让人入梦。 至于刚刚那个喜欢在溪水里做埋头蛙泳的人,云策已经忘记了,一个人在荒原上狂奔,遇见啥事都不稀奇。 “山挡不住云彩,树挡不住风,就连神仙也挡不住人想人,麻柴棍棍顶门风刮开,我的心思你咋猜不出来?” 娥姬的语言天赋,音乐天赋还是很好的,跟着云策学了几遍之后,就已经唱的千洄婉转的满是少女腔调。 第三十一章:这就是生活啊 只要是人生活的世界,就有数不尽的麻烦,有些是自然形成的,有些是人为造成的,大部分其实都是我们自找的。 只要跑的足够快,麻烦一般就追不上来,就像在小溪里潜泳的那个信使,他就是因为跑的不够快才学习埋头蛙泳的。 云策不知道这个社会是如何保护信使的,有没有出台一些针对保护信使的法律,尤其是军方信使,万一有的话,以地球人的规矩,他跑出去了十公里,还是不怎么安全。 身为第二现场的目击者,不论是杀信使的人,还是要找出杀信使的人的人,都不会放过他们这一对小小的男女。 还是跑远些安全一点。 天就要暗下来的时候,荒原上的天空就变得多彩起来,天边是火烧云,红彤彤的,头顶的天是紫色的,看云彩的密集程度,今晚上是不可能见到月亮的。 地球上的农谚在这里屁用不顶,在这里,有火烧云,才预示着今晚有大雨。 在平坦的荒原上遇到下大雨,首先就要找一个高处安营扎寨,找不到高处的时候,就要找一棵足够大的树,要不然就会有淹死的风险。 羊车的车厢人家设计的很是精巧,遇到围困,只要把这些羊车车厢连起来就是一座车城,遇到大雨天,把车厢的底板拆掉,架在车厢上边,立刻就成了一个避雨的小屋子,如果遇到洪水,卸掉车辕,就是一艘不错的平底船。 云策决定把车厢弄到一棵大树上去,做一个树屋。 幸好车厢是可拆卸的构成,片刻功夫,云策就在一棵大树上用绳子跟木板铺出来了平台。 他又从龙珠里拿出来了一个一尺见方的小盒子,在娥姬惊奇的目光中,他从盒子里拿出来了半尺厚,半尺长的一块布一样的东西,再把盒子里的十几个细细的金属棒拉长,捣鼓几下,一座漂亮的带着绿色斑纹的房子就出现在了平台上。 有了房子,娥姬就撒泼打滚的要求云策把那只拉车的羊也弄到树上来。 一只羊,千余斤……或许此时的娥姬,认为云策是无所不能的。 然后,云策就托着那只羊的肚子,把它丢上了平台,然后把那只羊的四蹄捆住,不让他胡乱动弹,它只要动弹,随时都能危及到帐篷。 等娥姬找来一些干燥的木柴,云策已经把平台,帐篷,羊,食物啥的都安置妥当了。 云策看一眼娥姬找来的木柴,就重新跳下树,找了一棵粗大的枯木,用绳锯锯成好几截,用斧子把直径足足有两尺的枯木,劈成四块,又把四块枯木上的芯子砍掉,还在一块枯木上开了一个孔,等他用绳子,重新把四块枯木绑在一起垫起来放好,又在上面摆了三块石头,一个方便的炉灶就出来了。 点燃炉灶,陶罐先煮那种很大的豆子,这需要时间。 这里的天黑的很慢,头顶天空的颜色正在逐渐加深,西边的乌云也在慢慢的覆压过来,把天上零散的白云一口口地给吞掉,乌云到底没有成团,还是有一些残光落在荒原上,还一绺一绺的,把一群正在骑着羊打架的人照的忽隐忽现。 明明是羊,这里的人却非要说是马,他们可能连马都没有见过,就非要指羊为马,执拗的很,怎么都纠正不过来。 “那些骑马的人都是啥人啊。” “羊——” “马,马就是这个样子的,你骗不了我。97%” 云策能听懂娥姬说的短句,也能用短句跟她说几句话,如果句子长了,还是要借助狗子的智慧。 说实话,自从有了狗子,云策对学习本地土话的兴趣日益在减少。 他不想让娥姬知道,荒原上的那些人,其实就是俩群斥候在相互搏杀,那个喜欢把脸浸在水里长时间不换气的死人,应该就是被这些斥候中的某一方给杀掉的。 杀信使是为了断绝对外的消息,斥候相互厮杀,应该是在清理大战前的战场,云策上一次没有兴趣观看野猪跟巨熊之间的战斗,这一次,人与人的战争,他倒是很有兴趣观看。 娥姬跟云策的感觉没有狗子那么灵敏,他们此时才看到斥候相争,狗子早就听见了,并提前通报给了云策。 两队斥候在这里相互厮杀,就说明两支军队预设的战场就在附近。 附近都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没有太过明显的山形水势供他们借用,两军对垒的时候,就只能是阵战,也就是赵晋口中的正战,刀对刀,枪对枪,面对面的生死鏖战,挺难得的。 这里的主人以大汉自居,还听说霍去病就在这里,他这个人作战,最喜欢的就是奇兵突袭,也不知道这里即将开战的两位将军有他的几成本领。 云策想看打仗,自然没有打算把自己陷入到战场上去,所以,他选择的这棵大树是绝对在战场外边,而且,因为有一条小河弯弯绕绕的经过这里,土地疏松泥泞,不适合大战,更加不适合骑兵大战,基本上,就是兵书里常说的死地。 再加上今晚会有大雨,到时候这里一片汪洋的,应该很安全。 豆子很大,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煮软,煮糯,云策往瓦罐里加了不少凛好的熟肉,以前跟猪一起混的时候,认识的几种有特殊风味的干野菜也放进去,等豆子彻底熟透,一罐子美味的豆粥就成了。 娥姬所说的马,长着一把大胡子,往它的嘴里喂一颗豆子,那匹马就能安静的躺在木板上很长时间,即便是被捆着四肢,也不挣扎,也不叫唤。 云策对羊这种临死前连叫唤,挣扎都没有的动物从来就没有好感,即便是被杀之后,它们的眼珠子依旧是灰黑色的,活着的时候没啥光芒,死掉之后还是那副蠢模样,如果不是因为肉太过好吃的话,云策觉得这世上,就不该有这种动物。 这一点,猪一定要被拿出来表扬一下,临死前的惨叫是何等的豪气干云,有些求生欲高的猪,即便是被捅了一刀子,也能大力挣开人的束缚,带着刀子,飙着血一路高歌的奔向死亡。 豆子终于被熬成了豆沙,跟美味的肥肉融合在了一起,再加上风味野菜赋予了这一罐子粥菜复合味道,每咕嘟一下,都香气四溢。 给娥姬用木勺挖出来满满一木碗,她就跑去跟马显摆了一下,就端着碗蹲在台子上,吃的香甜。 天完全黑下来之前,云策看到有一颗人头凌空飞起,脖腔里的血飙出来老高,也不知道那颗人头飞高的时候发现没发现这里有火光,如果发现了,不知道它会不会告诉敌人,听说,有些人的脑袋被砍下来了,还会说——好快的刀。 四个字的结构足以把自己在这里的消息告诉敌人。 云策端着粥等了一会,没听见,也没有看见有骑兵过来,就挖了一勺子肉粥塞嘴里,温度刚刚好。 没有月亮的夜晚清冷的厉害,娥姬在研究云策取出来的睡袋,她从来都不知道云策身上还有这么好的东西,出于女人的好奇心,她把云策上上下下的翻了一遍,没找到别的奇怪的东西,不过,她的眼睛瞅着云策的胯下不离开,总觉得云策不让她碰的地方很可疑,可能云策把最好的东西藏在那里,不让她看,也不让她用。 走了整整一天的路,即便是强悍如云策也想睡觉了,娥姬却精神的很,她坚持认为自己今晚是新娘,总该发生点啥,至于怎么发生,她不太明白,指望着云策可以引导她,结果,云策睡了不久,就鼾声如雷。 没意思的娥姬,就只好从睡袋里伸出自己光溜溜的胳膊,抓着那匹马的胡须轻声道:“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啊。” 话音未落,就听天空中响起了一声惊雷,雷声把那匹马吓了一跳,浑身肌肉颤抖几下,见站不起来,就认命的舒展了身体。 睡梦中的云策陡然睁开眼睛,听天上的雷声从惊雷变成了滚雷,就微微松口气,滚雷很远,自己睡树上,应该不会遭雷劈了,旋即他又叹口气自言自语道:“大雨将落,这可不是一个作战的好日子。” 雨点劈里啪啦的打在帐篷上如同擂鼓,那匹马先是把头挪进帐篷,等暴雨如注的时候,它的全身也就蠕动进来了,身子紧紧的挨着娥姬,以致背靠着娥姬的云策,脸紧贴着帐篷。 他不得不起来重新安置睡觉的方式,尽量的节约每一寸空间,唯有如此,才能让两人一马以及成堆的东西都不被雨淋。 一阵急促的羊蹄声传来,迅速来到云策居住的大树下,一个披甲的骑士迅捷的攀上大树。 云策摇摇头,他不确定是那个死人头看见火光告诉了别人,还是这个家伙本身就发现了火光自己追过来了。 不管了,云策见一张凶恶的面孔从平台下边露出来,就松开了拉紧的弓弦,让早就准备好的羽箭贯穿了他的额头。 武士的身体落在地上的声音很闷,还有一点落水的动静,看样子这里很快就会成为泽国。 他又倾听了片刻,没听见还有别的动静,就收起长梢弓,躺回了刚刚给自己安排的睡觉空间。 帐篷外,暴雨如注。 第三十二章悲痛的将军 整个晚上都在下雨,加之这里的夜晚很漫长,等到天亮的时候暴雨变成了小雨,等小雨也渐渐停歇,树下的荒原已经成了一片汪洋。 昨夜射死的那个人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应该是被水冲走了。 云策不明白,他既然昨天发现了这里有火光,为何不带一群人过来,而是选择一个人冒险。 这个疑虑才起来,就被他甩出心田,活人的事情都操心不过来呢,谁有功夫去管死人的事情。 一夜功夫,荒原上的大树都变成了白色,应该是蜘蛛一类的虫子被水冲的无处可去,就攀上了大树,导致云策视野里的大树一夜缟素。 只有云策存身的这棵大树翠绿如故,在水波粼粼的荒原上非常的亮眼。 喜欢在洪水来的时候爬树的不仅仅是虫子,还有蛇一类的生物,别的大树上就爬满了蛇一类的东西,枝枝蔓蔓缠绕在树枝上,看着都令人胆寒。 云策这里之所以没有那些毒虫,完全是因为他这里有更加可怕的多脚蛇的毒液,这东西在树干上涂一点,蛇虫会跑的远远的 云策用望远镜看了一下周围,觉得自己想看人类战争的目的可能要泡汤了,没有人会傻了吧唧的在水里跟人交战,三国庞德那种是迫不得已。 不过,现在也走不脱了,只好跟娥姬一起继续住在树上。 这棵大树很高,云策来到树顶拿望远镜看过周围环境之后,忍不住赞叹一声。 昨夜暴雨的时候,他还在怀疑人家将领的智力,如今,看过战场环境之后,不得不赞叹人家在作战之前,不但能准确的选出对自己有利的战场,还能把大雨带来的坏因素,变成对自己有利的因素。 荒原作战,四面八方都是必守的地方,如今,有了这场预料中的有限洪灾,荒原面积就会大大的缩减不说,被洪水占据的地方成了两方自然的分界线,同时,防守面会减少很多,用于正面作战的兵力会增加。 在云策看来,这位进攻方的将领的水平很高。 云策一大早就煮了一大锅豆粥,准备今天一天就吃这个东西充饥,免得错过一些经典的场面。 一群人冒雨从东边地平线出现的时候,云策的心就咯噔一下,因为这群人到现在还没有战斗的自觉,与其说他们是一支军队,不如说他们就是一群凑到一起的流民,不仅仅男女老少都有,手里拿的武器也五花八门的,从形式上来看,像生活工具多过像武器。 云策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头扎进那片俩水夹一路的险境的,他忍不住大声呼喝了几句,可惜,距离太远,他们听不见。 这是一群极为活泼的人,一些襦裙装扮的女子甚至在水渚上跳舞,还解开绊臂,张开双臂,让宽大的袖子鼓风,在风中歌舞。 云策喊了几声之后,就从树梢上下来了,回到木排上装了一碗豆粥,吸溜吸溜的喝着。 “你不是要看热闹嘛?怎么不看了?”娥姬问道,她蹲在木排上看不见那场即将发生的惨剧。 “不好看。” “为啥不好看?” “因为他们不认真。” “不认真就不好看?” “没错,认真的人,死的样子都比别人好看。” 娥姬不理解云策说的话,见他喝完了一碗粥,就给他再装一碗,云策犹豫一下接过饭碗,准备继续喝。 远处隐约有鼓声传来,鼓声激烈还有些激昂的意思在里面,这东西虽然没有多少演奏技巧,用来号令军队足够了。 水里面也出现了小小的涟漪,这应该是骑兵出动了。 云策慢条斯理的喝着豆粥,他觉得自己喝完两碗粥,那里的战斗或许就结束了。 娥姬接过空碗,从帐篷凹陷处接一点雨水,把木碗洗干净,见云策蹲在木排上看水里面游来游去的多脚蛇,觉得他似乎有些悲伤,就笑道:“我陪你去树上看热闹啊。” “不了,还是我自己看吧。” 云策重新爬上树梢,背靠在一根很有弹性的树枝上,举起望远镜注视战场。 看清楚战场全貌之后,战况有些出乎云策的预料,那些欢乐的流民并没有在骑兵的冲锋下溃败,而是组成了一个方阵,举着长长的尖锐武器跟骑兵们打的难舍难分。 骑兵冲不垮流民的方阵,这说明骑兵没有决死冲锋的决心,流民们没有被骑兵冲垮,是因为他们没有畏惧之心。 骑兵的速度慢下来,而且停留在狭窄的水渚上,他们的战斗力一下子就去掉了九成。 眼看着骑兵们被那些流民用长武器逼迫着缓缓后退的时候,云策朝水里吐一口口水,为自己刚才随意的猜臆道歉。 现在,如果流民队伍里能出现一些手持斧头一类重武器的人向骑兵冲锋,如果能导致骑兵溃败的话,这场仗说不定就赢了。 一般情况下,胜利的一方总能准确的把脚步踩在胜利的鼓点上,而失败的一方总有无数个失败的理由。 果然,一群举着粗大木棒的人从长武器方阵后面蹿出来,对着那些因为要应付长武器而手忙脚乱的骑兵一顿棒子。 这就很有看头了,骑兵们纷纷落马,顾不上作战,连滚带爬的逃进了两侧的浅水里,他们又不敢进入浅水区太多,就在水即将淹没脖子的地方一动不动的等待救援,他们不动,自然会有动弹的,且不想在水中泡着的东西找到他们,等逃兵看清楚是各种颜色的蛇虫之后,他们再次动弹起来了,不久,就被身上沉重的甲胄给拖进水里去了。 “这是什么骑兵啊——”仗打成这个样子,云策开始为那个聪明的将军担心了。 好在,一阵密集的箭雨飞过来,射倒了不少拿木棒的人,那些手持长杆武器的人一只手举着木排,一只手举着长杆继续前进。 这样的长杆是没啥杀伤力的,如果,那边的步兵可以勇敢向前的话,只要靠近这些手持长杆的人,他们就能取胜。 不知道为啥,那边聪明的将军,就是不肯派出刀盾兵出战,以至于让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手持木棒者,逃到了长杆兵身后,于是,战场上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长杆兵奋勇向前,继续挤压不多的骑兵,骑兵们又不断地后退积压着后面的步兵,聪明将军苦心设计的水渚战地,彻底的成了他自己的深渊。 等流民后队的男女老少手持各种生活用具潮水般的冲杀过来的时候,骑兵们就骑着马冲向两边的水淹地,后面的步兵,也不知为啥,丢掉盾,丢掉武器,转头就朝后跑。 流民们很凶,用各种武器打死了受伤的,投降的官兵,随后,就开始抢夺他们身上的武器,衣服,以及他们需要的各种东西。 这是一场水平很低的战斗,云策多少有些失望。 将军选择的战场很好,将军选择的出战时机也很好,将军甚至还把珍贵的弓箭手从后方安排到了骑兵后面,这都是战场上的亮点。 尽管他们拥有骑兵,拥有甲胄,拥有利器,拥有弓箭手,拥有英明的统帅,结果,他们输了。 这场滑稽的战争,最后只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战场上,人的因素才是最重要的。 官兵们跑的飞快,一杆大旗下的将军却矗立如山,尽管他在大声呵斥,甚至用长刀砍死了两个逃兵,可惜,逃兵们依旧在逃跑,只是避开将军,免得被他砍死。 将军开始冲锋了,就他一个人顶着往后跑的逃兵发起了决死冲锋,从他不给自己留一点余地的猪突式样的冲锋,就能知晓他此刻有多么的愤怒。 流民们已经因为此战,把胆子打大了,就算是面对强悍的将军,一个瘦弱的流民也敢举着耙子迎战,只是一个照面,他就被将军一刀砍成了两截,随即,就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直到长杆兵围拢过来,早就杀红眼的将军没有选择逃跑,还在继续战斗,他用自己着甲的身体当攻城锤,撞开了长杆兵的防御在人群里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 云策看了许久,最终还是叹息一声,假如这个将军没有脱力的话,他一个人就能结束这场战争,并且能取胜。 眼睁睁的看着将军的武器被抢夺,甲胄被流民剥走,衣服被脱掉,双臂被砍断,膝盖被剜掉,耳朵被当作战利品被割下来,剩余不多的身体还被丢进水里,云策这才从树梢上下来,从瓦罐里又挖了一碗豆粥,细嚼慢咽。 这场战争看的云策心情很不好,虽然他认为官兵杀流民一定是官兵的不对,可是呢,看到这样的鱼腩官兵,让云策不得不为这个世界的汉人担忧。 有这样的军队,大汉百姓真的能睡着觉吗? 抢劫完官兵的流民们虽然死了很多人,他们又载歌载舞的去追逐那些逃兵了,只有那个已经活不下去的将军的身体,正仰面朝天顺着水流,朝云策这边漂过来,即便是隔着老远,云策都能听到将军凄惨的号哭声。 第三十三章:这个语境我很熟悉啊 因为过于无聊,云策就给了娥姬一条绳子,让她趴在木排上钓蛇。 不用钩子,蛇触碰到绳子之后,自己就会往上攀爬,尤其是那种有好几组腹足的蛇,爬绳子爬的飞快。 等蛇爬上绳头,就缓慢的让绳子下降,蛇爬的快,往下放绳子的速度就加快,蛇爬的慢,放绳子的速度就放慢,总之,一定要让蛇的尾巴泡在水里…… 娥姬很喜欢这个游戏,玩耍的非常开心,有好几次被蛇骗了,明明爬的很慢,却突然把身子一弓就跳起来了,这个时候,娥姬就会一棒子把蛇打飞。 直到那个光屁股将军用嘴咬住娥姬的绳子的时候,她才吓得大声呼唤云策。 云策拽着绳子钓鱼一样的把这个没用的将军钓上来放在木排上控水,顺便检查一下他的伤势。 看过之后,云策觉得没有挽救的必要了,就怜悯的用自己新学的匮乏语言道:“你该去死的。” “我知必死,只是无颜见九泉下的列祖列宗。” “确实够丢脸的。” 谁料想这个男子听了云策讽刺的话语双目竟然流淌出血泪,哽咽着道:“一百铁骑,一百跳荡,一百矛手,两百枪兵,八十弓箭手……啊——98%” 云策闻言笑着在木牍上写道:“我尝闻,大汉甲士天下无双,霍王八百铁骑便可纵横漠北草原杀敌无数,你这军侯统率一个满曲甲士连一千流民都破不了,死了倒也干净。” 将军看过木牍后怒道:“为何将某家的耻辱书于木牍上?99%” 云策继续写道:“某家唯恐说出来了,为山野精怪所闻,小看了我大汉兵家,也亵渎了我大汉的历代先王。” 将军无力的闭上眼睛,似乎也觉得无颜以对,就轻声道:“只有一千两百流民,我军需要堂堂的正战取胜,还要保证每个参与战斗的人战后得公士爵,你该如何取舍?” 云策听了这句话,就抬脚把刚刚拉上来的人踢下木排,反正这人没救了,也没有拯救的必要,早点死也好早托生。 将军掉下木排噗通一声入水,等他再浮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埋头蛙泳的形状了,看样子已经绝了求生的念头。 云策跟娥姬趴在木排上看将军自杀,随着一阵气泡从他的口鼻处冒出来,他的尸体也就慢慢的沉下去了。 将军果然刚烈的自杀了,要知道死人丢水里,因为肺部有残留的空气,用不了多久就会浮上来,如果把活人丢水里,水就会灌满肺部,尸体会沉下去,除非腐烂呈巨人观,否则,再无上浮的可能。 听了那个军侯最后一句话,云策就已经明白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只因为这种做事情的办法他很熟悉。 说白了就是朝廷发现有一千两百名乱贼需要出兵剿灭,诏令到了地方之后,军队非常的欢喜,因为,人人都知道这些乱贼实力很弱,其中还有很多的老弱妇孺,只要派兵就能手到擒来,军功唾手可得。 事情坏就坏在军功上了,如此肥硕的军功,岂能让一群丘八白白获得? 于是,地主豪强以及本地的官员们都想趁机把自家子弟塞进军队,参与这一场必胜的战斗,最后捞一波功劳回来。 如果只往里面塞一部分人,这件事还能成,结果,那些人太贪了,你往进赛一个,我就塞两个,最后塞着,塞着,就把这个军侯麾下的所有军士给顶替光了,从那个军侯作战的状况来看,那群人连亲兵名额都没给他留。 流民们虽然是一群乌合之众,不可能打得过大汉军队中的正兵,可是呢,让他们去对付一群贪生怕死的膏梁子弟还是不成问题的。 结果,就搞成了一个全军溃败的结果,按照云策所知的大汉军律,这个军侯就算不死在战场上,回去也会被砍头,那些溃兵回去了之后,等待他们的也只有森严的军律,不仅他们要死,他的父母妻儿兄弟都会死。 不过,按照他们人如此疯狂的往里面塞人做法来看,应该有后手。 纵观整个大汉历史,也只有军律这一点被大部分人严格的遵守,这也造就了东汉末期,虽然军阀割据,民不聊生的,大汉的军队却一直保持了昂扬的战斗力,面对异族战无不胜的奇迹。 从今天这场战争来看,军律还在发挥作用,否则,那个军侯也不会在最后关头死战了,他知道自己回去之后活不了,为了不连累家人,宁愿选择战死。 从一个五百正兵的曲,原有将士全部被替换的情况来看,此时的大汉吏治糟糕透顶了。 云策将此次目睹大汉军队战斗的调查报告诉说完毕之后,就由狗子储存。 荒原上的洪水来的迅捷,去的也快速,有个两三天的功夫,这里就会恢复如初的。既然这场洪水把他困在了这里,那就在这里停几天,反正也没有很着急的事情要去办。 云策以前很急,不管做啥事都很急,急着干出成绩,急着升官,总之就是急,现在,不急了,他觉得命运这个东西跟你自己的努力奋斗没太大关系,他急来急去的结果就是被丢出来当卫星中继站。 就像那些急着立功封爵的膏梁子弟,急来急去的把自己的命给急丢了。 有着急的功夫还不如多开发几种衣树淀粉的食用方法。 比如,把这种淀粉揉成团,擀成薄片,随便丢在炭火上,这个薄片受热就会迅速膨胀,再拿手把这个薄片随便翻动两下,一张薄饼就出现了,香脆可口。 把时间花在制作美食犒赏自己的事情上,永远都不亏,能把自己的这具身体伺候舒服了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娥姬继续趴在木板上钓蛇,蛇在水里泡了快一天了,不断地游泳体力已经快要消耗完毕了,即便是蛇,它也是用肺来呼吸的,一旦体力耗尽,被淹死就成了必然的一件事。 因此,能攀上绳子的蛇很着急,它们急需一个干燥暖和的地方来提高自己的体温,急迫之下,一条身体颜色花里胡哨的看着都很凶猛的蛇用腹足捉住绳索,身体一窜一窜往上爬,眼看就要爬上来了,被云策一刀斩断绳子给丢出去了。 蛇被丢出去的时候,在空中还呱呱叫了一声,狗子说,那条蛇在骂他。 如果仅仅是蛇虫喜欢跑到他居住的这棵树碰碰运气的话,那么,一些体型巨大的食草兽在洪水泛滥时期吃不到草,也就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打算啃几口绿色的叶子。 它们是淌水过来的,直接无视了云策跟娥姬,前足踩踏在树干上,就伸长了脖子用力的薅树叶,仅仅一头食草兽,就把这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啃的光秃秃的。 云策把木排丢到水里,用绳子绑在食草兽的尾巴上,再把娥姬跟那只羊丢到木排上,准备等食草兽吃完树叶之后就带着他们离开。 娥姬早就被吓傻了,这对云策来说说是既乘龙之后又一次新奇的体验,那一次自己跟一个宠物一样被人抓着,这一次,面对体型庞大的食草兽,他的木排也不过是一片草。 开始的时候,云策还是很警惕的生怕这东西给自己一脚,走了半天之后,他发现食草兽向往的只是远处的青草,就跟娥姬躺在木排上随食草兽要去哪里。 后来看到陆地了,云策不得不把绳子解开跟食草兽告别,主要是食草兽在踏上陆地的第一时间,就拉了一泡屎,那一泡屎足足有一百多斤还是稀汤汤,云策不得不望风而逃。 把木排恢复成马车,没有用多长时间,在这中间一直被他们捆绑着的羊马也被松开了。 荒原上之所以很少见到人,完全是因为这里的村寨太过分散的原因,一场暴雨,就把稀稀疏疏的人群给弄到一起了。 难民营,就是自发以同姓,宗族,村寨,亲族为一个个小团体,组合成的一个暂时的人类聚集区,官府或许会存在,为了防止百姓暴动,会主动把权力下放到一个个团体手中。 因为到了这个地方,你就不能对人身安全有更高的要求了。 如果实在难以忍受难民营的苦难,就可以学那一千两百人离开难民营去荒原上自谋生路,最终成为官兵的军功。 云策可以预料的到,那一千两百人最后一定会死的,也一定会成为人家的军功的,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分析,他们的力量实在是太弱了。 娥姬认为云策一定会成为公士的,不能跟流民叛贼靠的太近,哪怕难民营再不好,他们也需要去难民营跟官府打过交道后,获取通行证,继续他们的旅行。 云策觉得娥姬说的很对。 云策赶着羊车,走了不到三里地,就遇见了二十八宗抢劫案,最严重的一宗准备杀了云策,抢走羊车,再把娥姬弄来给他们当集体老婆。 最轻的一宗抢劫案,来自两个不满八岁的小崽子,手持石块,警告云策必须给他一团草粮,否咋,就砸烂他的头。 想要让娥姬给他们当集体老婆的人,今后再也没有娶老婆的焦虑了,因为没有必要,任何一个男人被同伙抓着两条腿倒立叉开,裆部连续挨了几十棒子的人是不需要老婆的。 云策是一个很讲理的人,你抢劫我什么,我一定要把你抢劫的心思彻底灭除才行。 三里地,二十八场战斗,云策二十七胜一负。 当云策赶着羊车进入了难民营最干燥,最高处的时候,那里的原住民已经悄然离开,还把那块地收拾的干干净净。 第三十四章:造反是一个决定不是选择 难民营,这是云策的叫法,人家有自己的名字叫作——徙营,进入这个营地的人也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作——徒夫。 云策在徙营里的名字叫做刘长安,是他临时起的名字。 徒夫是要集中起来专门管理的,而管理这些人的首领就叫作徒夫长,徒夫长以上的人便是官府派来的差役,专门管理徒夫长。 一般是六个差役管理一个徒夫长。 官吏们不直接管理徒夫。也不压榨徒夫,专门管理徒夫,压榨徒夫的是徒夫长,得好处的是差役,是官府,一旦徒夫长把徒营搞得天怒人怨,人人都想造反的时候,差役们就会把徒夫长推出去让徒夫们杀掉,再换一个徒夫长。 就这样换着,杀着,灾难也就过去了,徒夫们也就各自回乡了。 这是官府在没钱,没粮又要管理危机中的庞大人群的基本手法,算不得稀奇。 荒原这边的人是没有种地概念的,衣食住行所需都是来自荒原采集,听赵晋说过,以前寨子的主要供给来自打草谷,打草谷的对象是一个叫作‘灵’的荒蛮国家,后来,因为打草谷的次数过于频繁,把那个叫作‘灵’的国家啊给打没了,大家只好依靠剥衣树的树皮勉强度日。 荒原上有很多植物是可以吃的,除过不好吃之外,也没有啥不好的地方,勇猛一些的人还可以去荒原狩猎,偶尔能带回来一些肉,在基本生活还能勉强维持的情况下这里的人活得很没精神。 云策跟娥姬很有精神,天亮的时候,娥姬从专门挖的沙坑里取了干净水,在云策的坚持下,用火烧开,这才美美的开始洗漱。 早餐是豆粥跟肉臊子野菜盒子,昨天晚上娥姬就把豆子用水泡了,天亮的时候已经膨胀很大了,用刀子切碎下开水里,这样煮好的豆粥上有一层厚厚的豆油,喝起来最是醇香不过。 野菜单独吃一点都不好吃,和肉臊子结合之后那个香味就很霸道了,再被油脂把外皮煎成焦黄色,任皇帝来了都想吃一口。 云策把关于徙营的报告弄好后,就交给了狗子整理,见娥姬已经做好了早饭,就过来吃一口。 还没有下嘴呢,就有很多人在围观他跟娥姬吃饭。 娥姬驱赶了好几次,每次驱赶完,人家又围过来了。 云策喝粥,吃肉臊子野菜盒子吃的不亦乐乎的,偶尔,也会抬头看看那些被食物香气勾引的目光呆滞的人。 来围观的都是未成年人,之前云策把成年强盗打的之哩哇啦的乱叫,却被两个不满八岁的幼童给打劫成功的事情,在徙营里被传的很广,因此上,大人们畏惧云策,小孩子们不怕。 被人恶狼一样围观吃饭的感觉,跟被人围观小便的感觉是一样的,而云策的心是强大的,如果有必要,就算脱光了,被人围观也能接受,只要能收获到自己想要的就成。 越是活得通透的人,道德感就越低,因为,他早就看透了生活的本质,做起事情来,直奔本质,不与杂事做任何纠缠。 一个集体,如果要人为的制造出阶级出来,并不难,初级阶段无非是吃好饭,穿好衣,让旁人羡慕,认为你比他富有,让他萌生出想从你这里得到点啥的心思,一个简单的阶级就已经产生了。 这就是云策正在做的事情。 娥姬见人群里有几个很小的孩子口水都要流淌到地上了,就取出几个肉菜盒子用刀切开,分给了那些贪吃的小孩子。 手里还剩下一块,就随手给了一个半大的少年。 云策很霸道,在他居住的羊车周围,他不允许旁人住,住地旁边有一个一亩大小的灌木林,他不许别人去,因为,那里是他跟娥姬的专用厕所。 在徒营里,吃的比别人好,穿的比别人好,住的比别人好,就连厕所也比旁人高级一大截,加上之前二十七胜一负的武力战绩,云策在徒营里就是最闪亮的一颗星。 吃过早饭之后,云策就在徙营里漫步,顺便听狗子给他翻译的各种声音……内容不太好,这一片荒原已经找不到多少食物了,徒夫们想要离开这里,去食物多的地方继续建立营地,徒夫长不同意。 徒夫长不同意,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如果说硬要找出一个理由,那一定跟官府不久前的那场战败有关。 一千两百名流民击败了官府正兵,获得了最好的武装,他们的胆子变得更大了,已经开始四处袭击官府的商队不说,还派人偷偷潜入徙营,鼓动这里的徒夫们跟着他们一起造反,一起过上吃饱穿暖且无人压迫的好日子。 这些消息是狗子听了太多人说的话之后总结出来的答案。 “革命?起义?”听狗子说了之后,云策欣喜万分,民智开启的第一步就是知晓,自己的剩余价值被人盘剥了,知道什么是不公正,也知晓公正从来不是旁人恩赐给你的,所有的公平,公正都需要依靠自己的一双铁拳来创造。 总之,就一句话——你凭什么这么对我! 如果能够目睹一场革命,就能大致判断出这支汉人是否已经忘记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 这句话就是汉人江山看似一成不变,实际上却是常变常新的,每一次农民起义都是一个吐故纳新的过程,让老迈的大汉重新焕发生机。 所以,造反,起义,对大汉人来说很重要,一旦没有了这两个词,大汉早就腐朽的不知道成什么样子了。 狗子是一个善于归纳总结的精灵,再给他一些时间,多参与一些事件,他的思维基础应该会更加的灵活充盈,云策很希望有朝一日,这家伙能够以人的模样出现在他的面前。 回到羊车的时候,云策看到一个带着皮帽的壮汉正在跟娥姬说话,云策过来之后,那个皮毛大汉就拱手道:“好汉,裴川有礼了。” 云策看一眼壮汉脚下的皮靴,又看看他头上的皮帽,这是公士才能有的穿戴,整个徙营里,听说只有徒夫长是公士。 想到这里,云策也拱手道:“见过徒夫长。” 裴川朝四周看看,见四周无人,就继续道:“刘平安,我们就要大难临头了。” 云策笑了,拱手道:“如此,某家这就离开。” 裴川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冷声道:“不加入我们,就休想离开。” 云策继续笑道:“六个差役防备你一人,他们人呢?” 裴川抬手道:“请好汉移步一观。” 云策跟着裴川走,娥姬在后面拽着他的后襟,裴川粲然一笑道:“少年夫妻一刻都不愿意分开吗?” 云策笑道:“总要让她觉得跟着我不亏才好。” 裴川大笑一声道:“总归要所有人都有好日子过才好。” 云策笑道:“希望如此。” 两人说着话,就来到了一片灌木枝子扎好的篱笆院落里,院落里人不多,却各个都是雄壮的男子,大概数了一下,人数在四人,这在荒原这边非常的罕见,河口寨一个将近五百人的村落,四肢健全的成年男子一个都没有。 裴川打开草房的门,云策就带着娥姬走了进去,只见地面上摆着六颗人头,人头都被摆在地面上了,他们的表情依旧很丰富,涕泪交流的让人看的后脊背发凉。 仔细看过之后才发现,这六个人都被埋在地下,只露出一个脑袋在土外边。 裴川见云策已经看过六个差役的下场了,不等云策发问,就对其余四个壮汉道:“诸位都是徙营里的英雄好汉,如今,大事在即,人命关天的来不及细想,红姑娘今天就要过来,我们先把事情定了吧。” 说完话,就从旁边的桌案上操起一柄铡刀轻轻一割,一个差役的人头就被割下来了,可能是因为身子埋在土里,身体受到挤压之后,血飙的老高。 受到裴川的引导,或者说是他们已经商量好的,旁边的一个壮汉,也接过铡刀,嘿了一声,就把第二个差役的脑袋给割下来了。 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等染血的铡刀送到云策手里的时候,最后一个差役已经被活活的吓死了。 云策提着铡刀对裴川道:“中间少了一个环节。” 裴川道:“什么环节?” “许我好处的环节,连这个环节都没有就指望我卖命?” 裴川不以为意的道:“你跟你女人的命就是好处,徙营已经投靠了红姑娘,都要跟红姑娘走的。” 云策摇摇头道:“我不想。” 裴川道:“官府不知道你不想造反。” 云策想了一下丢掉铡刀道:“你说的对。” 裴川没有逼迫云策继续去杀那个已经死掉的差役,而是用脚踢了铡刀一下,铡刀就旋转着把那个死人头给割下来了。 差役留下来的甲具跟兵刃,被裴川分给了其余四个人,到云策的时候他道:“刘兄弟,你的东西哥哥先帮你留着,等你有需要的时候再给你。” 没有歃血为盟,人家不信任是很正常的,云策答应一声就带着娥姬离开了草房。 人家不信任他,他也不信任他们,云策只想看看即将到来的红姑娘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巾帼女英雄。 第三十五章美丽的红姑娘 马上要造反了,徙营其余的人还啥都不知道呢。 几个武力比较强,地位比较高的人就能轻易的决定他们的命运,看似胡闹,实则是这些徒夫们既定的命运。 或许,直到官府把他们拉去砍头的那一刻,他们都不会明白自己为啥会被砍头。 娥姬做好饭,还是有很多的小孩子过来,这一次,他们不再抢劫,学会来拿东西交换,比如一把野菜,或者一个好看的石头。 野菜不好吃,娥姬给了半个饼子,石头不好看,娥姬也给了半个饼子,每个人都很满意,只有云策拿着那块屎黄色的石头看了很长时间。 这东西应该是天然的狗头金,掂量一下份量,应该超过了五百克。他随手丢进龙珠里,这东西很珍贵,应该能换不少的东西。 黄金这个东西从黄帝时期就已经在使用了,假如那个霍王就是霍去病的话,他对黄金的认识应该更加的深刻,这东西也应该更加的值钱,或者,它本身就是钱。 想到这里,云策摇摇头,目前为止,自己依旧在荒原上打转,遇到的人跟事情即便是在这个大汉,也是极为低级的,他此刻极度需要一个更高的只是平台来了解这个世界,继而对这个世界来一个相对准确的评判。 云策白天一直坐在最高处瞅着徙营入口,等着看那个红姑娘,跟裴川不同,他亲眼见过那只喜欢跳舞的造反者,他们喜欢胜利,无惧死亡,送别战死同胞的时候,没有眼泪,只有热烈的歌舞。 百人出一英,千人出一雄,万人出一豪,百万出人杰。 那个红姑娘能统御一千多人死战,称得上英雄之名。 可惜,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那个女英雄。 今晚的出来的月亮是血月,由于万里无云的原因,一颗暗红色的大眼球阴冷的看着大地,让徙营里的人早早就安睡了。 娥姬白天跟那群孩子玩耍的太累了,天黑不久,就躺在羊车车厢里睡着了,她不喜欢盖毯子,只喜欢云策的那条睡袋,这条睡袋可以把她紧紧的包裹住,只露出一个脑袋,她说,很像她母亲当年抱着她睡觉的感觉。 云策没有睡,用刀子切割自制的那把弓,这把弓的弓臂不够长,力量却很大,因此上,云策准备把它修改成一把弩。 弩最重要的部件就是弩机,云策把娥姬心爱的绿钱给融了,在沙范中倒出来了合用的弩机,初始的时候,他还担心这种密度跟铝差不多的绿钱铸造出来的弩机,会在强度上有问题,开始打磨之后,这个担心就很多余了,绿钱是个好东西,强度,韧性都有可取之处。 就是太少了,否则拿来制作一些随身装备还是很好的。 云策吹掉弩身上的木屑,把涂满树胶的弩机装进去,一边用火烤底部,一边用嘴吹凉气让顶部的胶水快速的凝固,唯有这样装胶,才能让弩机外壳的胶水可以均匀铺满,不至于出现空鼓,或者漏胶。 裴川已经来了一会,见云策正在忙,就守在边上看他做工,直到云策放下手里的弩弓,这才道:“红姑娘要见你。” 云策随裴川一起来到那间死过人的茅草房,进了门,就看到了红姑娘,看完之后,他就不想参加他们的造反大业了。 云策承认,自己尽管是一个很客观的人,还是受到了地球影视作品的影响,在那些影视作品里,不论是女土匪,还是女强盗,女飞贼,女叛匪,女侠客一个个都长得千娇百媚的,哪怕是性子豪爽的,人家的纯欲风葫芦状的身材,也能很正式的告诉你,她是一个真正的女人。 眼前这位身高在一米七八以上,骨骼粗壮,露在外边的十指修长,骨节分明,一张脸……怎么说呢,云策没有在她的脸上捕捉到女性的气息,方方正正的很像是一个北方汉子。 胸部是没有的,很平坦,看不见臀部,从正面隐约暴露的轮廓来看,规模应该不小。 可能是云策打量红姑娘身材的时间过长,一只满是老茧的手,就裹挟着风声朝云策脸上呼过来了。 手还没触碰到云策的脸,就被红姑娘给牢牢的抓住了,松开忿忿不平的同伴,红姑娘道:“我是女人,你们男人不敢做的事情,我敢做。”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我想听听首领怎么带着我们做事情,做什么事情。” 原以为问出这样的问题,不可能得到回答,没想到红姑娘坚定的道:“占据平远城。” 云策愣了一下道:“什么时候?” 红姑娘道:“天亮出发,天黑时抵达平远城便立即攻城,听裴川说你武艺超群,若是你能率先登城,破城后,城里的子女玉帛你可先行取用。” 云策瞅瞅已经把刀子抽出来的裴川,点点头道:“我不要子女玉帛,如果我侥幸得功,请把平远城里所有的帛书,竹简,木牍给我就好。” 红姑娘皱皱眉头,然后认真的点头道:“可以,现在回去休息,明日天亮启程,我们兵发平远。” 云策笑一下朝红姑娘拱拱手就离开了,身为边缘人,就该有边缘人的觉悟。 出得门来,他背着手晃晃悠悠的往羊车那边走,屋子里人影绰绰的不是在评估他是否会叛变,就是在骂他,估计等拿下平远城,杀他的建议估计都有。 刚才,红姑娘之所以直截了当的目标告诉他,就是在试探他,如果他当时敢说半个不字,裴川他们的刀一定会落在他的头上。 这些人很自大,或者说,他们就没有见过好东西,也没有见过厉害的人物,红姑娘身为首领敢大剌剌的见陌生人,她就不怕死吗? 要知道,就在刚才,狗子已经对屋子里的人的武力值做了一个大致的分析,结果就是,云策想要杀光屋子里所有的人,大概需要五分钟。 云策对起义过程的兴趣,超过了他想要杀人的冲动,以前西北地刚解放不久,一贯道横行的时候,山沟沟里经常会出现一些皇帝,女王,太子,王爷,丞相,通天大将军之类的家伙,最后都被乡派出所给解决了。 云策生的太晚,下乡当主任的时候,乡野间早就没有这东西了,所以,他一直很好奇,一个个好好的人,怎么就能癫狂到那种地步。 鉴于此,他现在很想研究一下红姑娘是如何从一个百姓一步步走上反叛之路的,至少,红姑娘的完整心路一定要有,这样的一份基层调查报告才会完整。 即便是在地球上,一份高质量的地方调查报告的含金量依旧很高,一叶落而知秋,如果这种报告的质量越来越高,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就说明问题很严重,就能在一定意义上影响到高层决策。 这里说的是一个整体,不是个体问题,个体问题就算再惨烈,带入十四亿人的分母,也就不算啥了。 就这样思考着,回忆着,云策回到了羊车这边,娥姬睡得昏天黑地的,脸上还戴着云策白天无聊的时候给她雕刻的一个猴子面具。 帮娥姬拿下面具,云策想了一下,就找来一块木头,开始雕刻一个猪头面具,明日傍晚,攻打平远城的时候,他不想让人看清楚他的脸。 这里的夜非常的漫长,漫长的让人产生一种浪费生命的感觉,云策把木头放在自制的木头火炉上烧一会,再拿下来用刀子把烧焦的部分去掉,这样烧烧,刮刮的时间过的飞快。 红姑娘过来了,她是一个人来的,云策觉得身为叛贼首领,她这样做非常的不明智。 云策拿出娥姬的炒豆子招待了她,她对这种可以充当军粮的豆子很感兴趣,仔细地问了制作过程之后,就对云策道:“你是一个世家子是吗?” 云策摇摇头,取出赵晋给自己的身份木牍递给了红姑娘。 红姑娘伸手接过去,看了一眼又递给云策道:“我不识字。” 云策继续用刀子切割着木头低声道:“要学啊,将军一定要识字,要不然就很容易被骗。” 火光落在红姑娘的脸上,把她原本黝黑的脸膛照的红彤彤的。 “不是我想当将军的,是没办法之下,才当将军的。” “家里出现了变故?” “不是家里,是我出了变故,看不惯差役欺负人,不小心把差役给打死了,没办法,只好逃跑,逃跑的过程又杀了更多的差役,等我干掉官府一曲正兵后,这个将军,我不当也得当了。” 云策停下手里的活计,抬头看着红姑娘道:“当时是你统领着一群长杆兵参战的吧?” 红姑娘闻言,原本有些柔弱的眼神顿时变得犀利起来,她一手扶腰,一手指着云策道:“你怎么知道的?” 云策没有理会红姑娘危险的动作,继续刮着猪头面具道:“亲眼看见的,那一场战斗,只有你统领的长杆兵还算有用,其余的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 红姑娘皱眉道:“你不是官府的人?” 云策摇摇头,继续低头干活。 “明日攻打平远城,我没有把握。” “城里派内应了没有?” “没有。” “那就多派一些,攻城的时候,让他们满世界放火,让城里乱起来,还要刺杀主要官员,将领……” 第三十六章:好人才能作恶 随着跟红姑娘在火炉边进行了一场比较深入的谈话之后,云策遗憾的觉得,这姑娘生错星球,也生错年代了,她应该生在战火纷飞的地球上,然后跟云临川成为恋人,夫妻,战友,同志……他们的三观实在是太相配了。 云临川是一个读过书的人,他读书的地方叫作燕京大学堂,整天把燕京校训挂在嘴边——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最后,也是他把他的校长给撵出国了。 狼刨水这个地方塑造了云临川狼一样的性格,那里的黄沙又给云临川披上了一层厚重的黄土气息,燕京大学又在他的黄土层上镀上了一层金光。 他既能跟老农坐在田埂上喝着酸浆水谈论桑麻,也能穿上战衣冲锋陷阵,更能穿上得体的西装跟洋人飙洋文喝咖啡,每一种状态都出奇的合拍,让人无法把这几种状态合归到一个人身上。 云策觉得只要给红姑娘一些名师,一些机会,她绝对能蜕变成云临川那种人,因为,在云策给出一点有益的建议的时候,她没有怀疑,没有迟疑,直接发布了号令,一群群的人就连夜离开了徙营。 “你凭什么这么相信我?”云策见好多人骑着羊跑了,就好奇的问红姑娘。 “你人在这里,那些人已经去平远城了。” “嗯,不错,时间差观念挺好的,这说明不了啥问题。我可以找人快你一步把消息传回去。” “你骗不过我,你听说我要破平远城的那一刻,似乎比我还要激动,你跟平远城里的某人有仇吗?” “没有,我只是单纯的想要看看起义军破城后到底是屠城呢,还是开仓放粮。” 红姑娘思考了片刻道:“优劣相当,你以为如何?” 云策瞅着红姑娘的脸片刻,还以为这个女人会直接说出开仓放粮的话,没想到人家也想过屠城。 红姑娘谨慎的道:“屠城可以树立军威,开仓放粮可以收买人心,树立军威只是一时,收买人心也只是一时,你可有良策教我?” 云策坐直了身体,咳嗽一声道:“你是穷人出身,穷人就是你的根基,你做的所有事情,都必须站在穷人的立场上,尤其是刚开始的阶段更是如此,如果获得穷人的心,你就有打不完的军队,吃不净的粮草,就算是这天下,你也能争一争。” 红姑娘思考了片刻道:“军队破城,不可能不拿好处,如果穷人的财富不能碰,你的意思是拿富人的财富来补偿军队破城的功劳?” 云策笑道:“天下人盼均贫富久矣,红姑娘不妨以此为号角,招唤天下心怀不满者加入。” 红姑娘见云策戴上了刚刚做好的面具沉吟片刻道:“戴傩舞面具,你没打算加入我们?” 云策大笑道:“我只是一个心怀好奇的旁观者,明日攻城我必定会倾尽全力,城破,我拿走我要的东西,就会扬长而去,继续去寻找我想看的热闹。” 红姑娘站起身朝外走了两步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云策道:“刘长安的名字也是假的吧?” 云策举着面具笑道:“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你就当我叫作刘长安,平远城一战之后,你我再无瓜葛,如果江湖再见,我们从头来过。” 红姑娘跟云策说完话之后就骑着羊走了,徙营里说话算数的人再一次变成了裴川,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他已经敲鼓把所有人都召唤起来,以转移营地去物产丰富的地方觅食的理由,全体拔营。 云策,娥姬也起来了,匆匆吃过早饭之后,就驾着羊车跟着大部队一起迁徙,只不过这一次,云策跟娥姬脸上戴着面具,一个是拟人化的猴子,一个是笑容满面的猪。 荒原上有很多的斥候,斥候们往往对正在迁徙的大队人马充满了好奇心。 裴川是一个很阴险的人,他让部下穿着死去的差役的衣服走在最前面,让那些落单的斥候以为这是一支正常迁徙寻找就食地的徙营,等他们上前打问的时候,就一顿乱箭,或者一顿乱刀把斥候给干掉。 如果遇上一队斥候,就热情的邀请这群在荒原上餐风露宿许久的人,过来喝一口热水,吃一口热饭,等这些人放松戒备之后,再蜂拥而上把人家分尸。 中间难免会遇见一些意外,其中一次,就小看了一个大胡子斥候,还以为陷入重围的人已经是砧板上的肉,没想到,人家武功很高,不但没有被裴川安排的人砍死,还被人家砍死了好几个,要不是最后关头被云策的神箭所杀,人家就逃出去了。 所有的斥候都是当着徙营里的人的面杀掉的,很多徙营里的精壮男人都参与了杀戮,最初,他们还以为是强盗,等他们知晓自己杀的是斥候,为时已晚。 有几个人不想造反,带着家人逃离了徙营队伍,最后被裴川带人追上,一一杀死在了这个荒原上。 杀了几十个人之后,原本欢快的队伍就沉默了下来,一些想要逃离的人,也不再想着逃跑,低下头,带着家人赶路。 一路上云策就杀了一个人,剩余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观察徙营里的人,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徙营中实力最强的裴川联合了六七个实力中等的人群,就让这个两三千人的队伍,随着他们的指挥棒乱转。 实际上,他们是有机会脱离这支队伍的,只是没有一个敢于振臂一呼的人,没有这种人出现,他们的前途就一片黑暗。 这是一支注定要灭亡的起义军,云策在见识了水渚上那场战斗之后就已经清晰的知晓,红姑娘率领的这支军队活不长的。 等真正的军队过来,他们的覆亡不过是顺理成章地事情。 当然,也有可能会出现意外,比如起义军队伍中突然曝出一个用兵如神的人,或者突然间天降陨石…… 云策不觉得这支队伍里会出现一位强大的教员,或者出现一个刘秀那样的大魔法师。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起义军失败是正常的,成功才是偶然。 云策没兴趣去臆测这群人的下场,毕竟,自家两百儿郎离家,活下来的不足二十,既然这群人想要起义,就该承受起义的后果,当然,也能享受起义带来的丰硕果实。 娥姬在羊车上烙饼,就是那种丢到炭火里烤熟的薄饼,云策告诉她要多准备一些,等这场仗打完之后,他们就跑路,要不停的跑路,至少要跑的比平远城求援信使还要快才好。 如果跑不过求援信使,云策就打算带着娥姬冒充从平远城逃出来的流民。 自从知晓了这个世上还有长安,洛阳这样的顶级城池,云策就想去看看,不想把自己困在荒原上当野人。 娥姬被饼子烫的嘻嘻哈哈的,落在云策手上的时候,这种焦黄色的饼子依旧滚烫,这是他的手似乎感受不到这种温度,把饼子撕成两半之后分给了娥姬。 烤饼子之前里面就加了盐,跟一种不知名的香草,不用夹菜,仅仅是饼子的味道就足够好了。 离开河口寨之后,娥姬的性子越来越活泼,终于有了一点十五岁少女的模样,以前在河口寨独自生活时铸就的坚强,独立,坚韧等品质,已经完全消逝在云策对她的宠溺中了。 云策知晓自己算不得好人,不仅仅他不是好人,整个云氏家族就没啥好人,或者说,整个玩政治的人,就没有好人。 政治家的目的就是不断的往上爬,往上爬是宿命,是己任,是生命不止奋斗不止的目标,更是获得最大自由度的方式。 人类自古以来就在追求这种极致的自由,可惜,人类自由的极致便是皇帝,还有很多想要追求超越皇帝般自由的皇帝,就想长生,或者成仙,结果,这种过度追求自由的结果,便是沦为千秋笑柄。 云策心里有一条毒龙正在生长,离开了地球法则,道德的约束之后,云策在这里感受到了极致的自由,他又是理智的,清楚的知道极致的自由后面就是毁灭。 为了不让自己过度自由,他必须带着娥姬,就算他在干坏事的时候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多少还是要照顾一下娥姬的情绪的,这样一来啊,就让他显得不那么坏。 好人才有作恶的资格,这句话是云临川说的,也是他数十年在高位上得来的总结,云策决定遵照云临川总结的政治智慧继续前进,做一个有资格作恶的好人。 如果习惯了这个世界的时间,那么,漫长的白日就不再难熬了,裴川又杀了两个斥候,这一次,他没有使用计谋诱骗,而是带着人笑语盈盈的直接走上去,到跟前了,就一起挥刀,把两个斥候给砍死了。 云策羊车路过两具尸体的时候,发现其中一个家伙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转过一片森林,平远城就在眼前了,瞅着眼前巍峨高大的城墙,云策很是是为红姑娘担心,这样的城池想从外边攻破,难度太高了。 第三十七章:新手天照顾 裴川让徙营的徒夫们排成一个长长的队伍,以妇人跟童子打头阵,准备排队进入平远城。 云策,娥姬自然也是其中一个,尽管云策跟娥姬都认为自己此刻是叛贼,可是,那些守城的兵丁们不这么认为,他们愉快的搜着妇人的身,唯恐她们带着危险品进入城市。 对女人,他们搜的可仔细了,对于身怀利刃的男人,如果没有绿钱或者别的好处,他们就会连打带踹的把他们驱赶进城。 在极度震惊中,云策跟娥姬带着面具,赶着羊车进了平远城,云策一度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梦,他赶着羊车从另一边出城,然后又进来了,才发现这是一个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现实。 进到城里,云策就看到披着一件衣树斗篷的红姑娘蹲在城墙角落里,红姑娘也看到了云策,就露出来一嘴的大白牙冲着她笑。 云策把羊车赶到红姑娘边上,递给她一个薄饼道:“怎么办到的?” 红姑娘撕扯着饼子边吃边道:“有大批的自由民进城准备卖身当奴隶了,贵族老爷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云策回头看看拥挤的城门口摇摇头道:“进城的人太多了,总会有有识之士的。” 红姑娘吃完饼子,将斗篷拉起来盖住脑袋毫不在意的道:“他们发现的那一刻,就是我们夺城的时机。” “你是首领,待在城门口做什么,应该居中指挥的,比如派谁去抢夺城主府,派谁去军营,派谁去抢夺粮库,派谁去保护好我需要的竹简,木牍,以及帛书。” “不用,平远城里驻扎着三个曲,总共一千八百人,由一位破虏校尉统领,今天下午,破虏校尉带着他的部下去奴隶场为他们挑选奴隶去了,我派了不少精壮的奴隶让他们挑选……” 听红姑娘这么说,云策叹口气道:“去的不仅仅是破虏校尉吧?” 红姑娘压抑着笑意点头道:“城里的富户都去了,包括平远城的城主张雅量。” 云策瞅着挤满街道的流民道:“我觉得我的存在有些多余。” 红姑娘抬手把娥姬准备的干粮篮子扯过来提在手上对云策道:“趁乱袭杀高手,应该能让你兴奋起来。” 被抢走食物的娥姬一个虎跳就爬上红姑娘的后背,扯着斗篷大叫:“把我的干粮还给我。” 红姑娘只是把身子抖一下,就把娥姬甩飞,还在空中推了一下娥姬的屁股,让这个不想吃亏的姑娘飞向云策。 “看好你的美人,上万人的乱局,没有两三天的时间,这座城安静不下来。” 云策抱着娥姬,瞅着红姑娘三转两转消失在了人群中。 把娥姬放在车板上,她跺着脚道:“她把干粮拿走了,我们吃啥。” “放心,我们有的是吃的。” “吃的从哪里来呀,我们的草粮不多了。” 在娥姬絮絮叨叨的埋怨声中,云策赶着羊车沿着弧形大道前进,转过几个弯子之后,侧面就出现了一条笔直的大路,路的尽头又是一座城门。 看到这里,云策不由得笑了,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这支汉人的建筑制式跟古代中国如出一辙。 城主也并非是酒囊饭袋,放流民进入城郭,却把内城的大门紧闭,如果城郭出现乱局,就让守卫城郭的军队把城门关闭,留在城郭里的乱贼会在两面夹击之下毫无生路。 云策摇着头驱赶着羊车向内城方向走去,如果能进内城的话,那里才是整座城池的精华所在。 他还觉得,红姑娘以及叛贼真正的主力,可能已经进了内城。 城郭这边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干草堆,只要出现一点火星就会燃起大火,群体性骚乱是很难控制斗争目标的,只有彻底的,绝对的混乱。 走到内城门口,云策发现,内城的交通并未断绝,只是,进入内城需要交钱,一人一个绿钱,加上马车,总共要交纳五个绿钱。 这几乎是娥姬所有的财产了,尽管非常的舍不得,她还是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口袋,把里面的五个绿钱全部倒出来,交给了看门的兵丁。 云策赶着羊车进了内城,走出老远,娥姬依旧在看兵丁一抛一抛的把玩着原本属于她的五个绿钱。 内城跟外城几乎是两个世界,一个乱糟糟如同牛马圈,一个安静,清洁黄沙铺路,就连店铺里的伙计都比城郭的伙计长得漂亮。 云策虽然穿着一身没有染色的皂白粗布衣裳,他的气度却比大城市里的世家子还要高傲。 这种高傲不是盛气凌人,而是他洁白的衣领,卷起来的袖口下白皙有力的手臂,粗糙但是材质一流的衣服,是他虽然略有风霜色却精致的眉目,更是他看似和煦却拒人千里之外的笑容…… 见云策下了马车,准备要进店铺,伙计立刻就弓着腰迎接了上去,笑吟吟的施礼道:“少郎可要入店休憩?” 云策抬头瞅瞅门楣上客舍两字,就朝伙计笑着点点头,径直进入了这家客舍,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汉从台子后面走出来施礼道:“少郎有何吩咐?” 云策笑着从怀里掏出那枚狗头金放在老人手中并不言语。 见老汉没有疑惑的表情,而是用双手捧着那块狗头金又咬又看还闻的,就知晓这东西在大汉应该是很值钱的东西。 “此为上币,街头就有均输所。” “外边流民太多,不得已住进客舍,手上钱钞并不顺手,只余此物。” 老汉自然知晓云策话中未尽之意,招呼伙计接过马车缰绳送去了后院,同时又唤来一个侍女带云策去客舍房间。 娥姬担心伙计偷她的肉跟粮食,果断地跟着去了后院,云策进了后院,看中一间门口有花树的房间,不等女使招呼,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房屋陈设很简单,一床,一矮几,一屏风,两个蒲团,矮几上有一盏油灯,再无杂物。 看过屋子的陈设之后,云策心的温度又下降了一些,野人,荒僻之地生活简陋也就算了,没想到一座城的内城客舍的陈设也是如此的简陋,实在是令人伤心。 云策盘腿跪坐在蒲团上,将胳膊撑在矮几上发愁,娥姬却把那个伙计指使的团团转,把羊车上的东西统统搬到了客舍,其中就包括娥姬视若性命的装肉坛子,那东西足足有百斤以上。 老汉回来了,带给云策一个老大的钱袋子,袋子里的绿钱随着老汉走动叮当作响。 “少郎的上币成色很好,换回来了两万六千四百钱。” 云策将钱倒在矮几上,老大一堆,从钱堆里拿起一枚不论是厚度,重量颜色都不同于噗通绿钱的钱币,疑惑的瞅着老汉。 “以一当千钱,又名重宝。” 云策拿手指在钱上弹一下,淡青色的钱币就发出嗡的一声长鸣,随后,云策就把钱丢在矮几上,示意老汉拿走店钱。 老汉小心的从钱堆里数出二十四枚绿钱,就躬身退下,然后娥姬就猛虎一般的扑过来,用双臂揽着那堆钱,神魂又去了九霄云外。 此时,天色渐渐暗下来了,女使端来饭食,还带着一个酒壶,两个酒杯,朝云策倾身施礼就下去了。 云策看一眼饭食,觉得没啥胃口,就脱掉鞋子倒在床榻上,闭目休息。 他看的很清楚,两只陶碗里装的是煮熟的麦粒,也就是传说中的麦饭,就是东汉末年袁术末路穷途之下宁可饿死也不吃的那种麦饭。 一大碗黑乎乎还散发着微微臭味的酱,一块煮的半生不熟的肉,从外貌看不出是啥肉,一盘子煮熟的蔬菜,以云策贫乏的汉代蔬菜知识竟然不知道这是啥菜。 最后还有一盆汤,汤里面漂着一条鱼…… 煮熟的麦饭自然不如衣树淀粉来的精致,半生不熟的肉假定它是兽肉,云策也不会吃的,毕竟,这是大汉时期,出门在外的,吃到人肉就不好了。 至于那碗鱼汤,云策看一眼就饱了,大汉时代还是一如既往的美食荒漠,比杭州差远了。 娥姬吃了一口麦饭就鼓着嘴巴含含糊糊的问云策:“他们为啥不吃草粮?草粮那么好吃。” 云策一边侧耳听着外边的动静,一边道:“野人的吃食人家可能看不上。” 娥姬又吃了一口水煮青菜,勉强吞咽下去之后对云策道:“不如爬爬草好吃,也不如新长出来的钩刺好吃。” 这一次,云策没有回答他。 “肉挺好吃的,就是有一股子尿骚味道。” “呀,还有鱼啊,我喜欢吃鱼,呃——是苦的。” 云策侧耳倾听了半个小时,娥姬就控诉了半个小时,最后的总结云策没有听清楚,无非是觉得能把好吃的肉做的这么难吃的人就没必要长嘴。 娥姬辛苦赶了一整天的路早就累了,洗漱之后就倒在床榻上睡了,她没有盖客舍提供的兽皮毯子,而是把自己心爱的睡袋从一个大袋子里取出来,拍打松软之后,邀请云策一起入睡不成功,就脱掉外裳,哼哼唧唧的钻进去,把拉链拉好,又朝灯下的云策眨巴眨巴眼睛,见他视若无睹,就气咻咻的睡了。 矮几上摆着长梢弓,还有一架弩,一柄不符合这个时代的精美马刀,原本一身大汉打扮的云策换上了自己的防刺服,这东西比甲胄好多了,还轻。 低头看看正在腕带上蛄踊的狗子,压低声音道:“第一场底层百姓起义真实参与体验活动开始了。” 随着云策话音落地,他就看到窗外陡然升起来了一大团火,紧接着就听见有人大喊火起。 云策将长梢弓背在背后,把马刀连鞘插在腰带上,带上一袋子箭,把上好弩弦的弩弓以及弩箭留给矮几上。 等娥姬的呼吸声变平稳之后,就打开窗户跳出去,随即就上了屋顶。 顶着夜风,云策在屋顶上跑的飞快,这一次他决定速战速决,赶在骚乱蔓延到客舍之前赶回来。 第三十八章:论程序的重要性 夜晚的平远城,比白日里还要热闹些,主要是起火点太多,救火的人也太多,再加上那么多放火的,抢劫的,杀人的,趁机偷盗的,外郭城已经完全失去了秩序。 秩序乱了,所有的罪恶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云策站在屋顶,眼看着一个老叟被流民砍死,眼看着一个妇人被一群流民拖走,也眼看着一群居民用木棒把一个少年流民砸成肉泥,也看到一个女流民抱着孩子敲门求救,却被院墙上探出来的棒子砸的头破血流倒在地上,手里的孩子滚落在街上,随即,就被一群人踩踏而过…… 云策收起望远镜,这是他唯一能表现他怜悯之情的方式。 以前,相声里的笑话,现实中真的发生之后,让人快乐不起来,以前之所以笑,是因为,我们知晓那就是一个笑话,不可能真的发生。 云策此时藏身的地方是一座三层木楼的屋顶,这座楼阁是平远城里最高的建筑,加上这里地势较高,站在这里就能俯瞰全城不说,白日里甚至能把视线投入到城外。 此时,城池已经乱了,按理说城主以及守城的校尉会出现在这里指挥平叛作战,结果,云策来这里已经十分钟了,一个人都没有。 倒是不远处的城主府里灯火通明,巨大的院落里,无数的人蚂蚁一般的忙碌着,从堆积如山的箱笼来看,他们这是准备逃跑。 云策觉得城主有些无耻,转过头又看到另一边的一个大宅院里也同样灯火通明的,只不过,这边忙碌的都是一群披甲的军士,不像那一边大多是身着衣布的奴仆。 一个手持长柄砍刀的甲士站在院子门口,不时地大声呵斥着什么,见妇人孩子们乱糟糟的往羊车上爬,他居然伸手拽下来一两个,妇人哭哭啼啼的抱住他的腿哀求,这家伙居然挥动大砍刀把妇人给砍死了。 内城背靠郭墙,那里还有一道门,只要离开这道门,外边就是一望无垠的原野,好在去荒原之前,必须经过这座巨大的阁楼。 云策本来啥都不想干的,看到城主跟校尉家的动静之后,跳进阁楼,打翻灯笼让里面的灯油流淌出来,就在他想要点火的时候,突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硕大的地图,旁白你的案几上还摆着一摞摞的帛书,就连旁边的荷花缸里也插满了卷轴。 云策小心的把地图,帛书,卷轴收到龙珠里,打开左边的一个房间,见到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只能遗憾的叹口气,太多了,龙珠装不下。 右边的房间看样子是一个公廨,抽取了放在桌案上的几张帛书,发现是推荐书,是城主张公雅量给出云州刺史裴公元璟推荐的本地人材。 看过落款,发现写好的日期是昨日,云策想了一下,就研墨提笔在一张已经铺陈完毕的推荐书上把自己的情况写了上去。 全过程夸赞之词溢于言表,他没有半分不好意思,就他这样的王佐大材,如何赞美都不为过。 为了不露出破绽,云策又检查了几封书信想要看看人家是怎样操作的,结果发现,这样的一封荐书,需要五万钱,想要盖上城主的印章,还需要十万钱。 云策在公廨里翻腾了一会,没找到印章。 一气之下,云策就把一罐子灯油泼在竹简木牍上,忍痛丢出一个火把后就匆匆离开了。 火焰升腾,却不怎么起眼,毕竟,整座城都在燃烧。 或许是看到楼阁着火了,城主府以及校尉府的人丢弃了很多人,很多箱笼,急匆匆的离开了各自的府邸。 没了人在街道上阻挡汹涌的人潮,城主府跟校尉府马上就被灰白色的人群给淹没了。 校尉府的甲士劈开人群,一群带角的马就冲了出来,低着头用角把疯狂的人挑的四处乱飞,在这群马的背后,一群甲士护卫着长长的车队紧紧跟随,所到之处,尸横满地。 原以为那个校尉就是一个没卵子的货,没想到这家伙的武艺一点都不差,手里的大砍刀舞动的如同风车一般,冲过来的流民们,就像是一捆捆铡刀下的青草,轻轻一割就断了。 红姑娘带着精锐冲过来的时候,那个校尉已经杀人杀的近乎癫狂了,看准了红姑娘举刀劈了下来。 手持长矛的红姑娘不敢应对,闪身避开,却被下马步行的校尉一脚踹在胸口,倒飞了出去。 裴川的长矛如同毒蛇一般钻了出来,刺在校尉的后腰上,却被铠甲给挡住了,刚刚收回脚的校尉抬脚在杵地的大砍刀上踢一脚,紧接着拧腰转身,大砍刀就如同电扇风叶一半旋转着向后劈砍。 刺完一矛的裴川早就连续后退隐没在人群里,那些来不及后退的流民,被旋风般的大砍刀砍中,接连砍断了两人的身体,这才泄了力道剁进第三人的身体。 红姑娘摇摇摆摆的站起身,大叫一声,举着长矛勇猛的向校尉刺了出去,校尉狞笑一声,闪身避开,正要挥刀斩断红姑娘脖颈的时候,一个罐子凌空飞来,校尉顾不得斩杀红姑娘,挥刀砸开罐子,罐子碎裂,被里面的液体弄了一身。 在红姑娘难以置信的目光中,一个猪头人丢过来一根火把,流淌在地上的灯油就燃烧起来,火苗最终攀援到了校尉身上。 看着校尉身上起火,正狼狈的胡乱扑打,云策朝红姑娘摆摆手,就准备去找城主,毕竟,这个张公雅量不给他盖章,他的推荐信就屁用不顶。 打落水狗的时候,裴川是行家,校尉身上起火之后,他又出现了,挺着长矛就对着身着铠甲刀枪不入的校尉一顿乱捅,他不指望自己能刺杀校尉,只希望这通乱刺,能让校尉身上的火着的更大。 街道上混乱的厉害,到处都在起火,云策担忧的朝客舍那边看了看,发现大家关注的重点在这边的官衙,以及富人区,客舍那边还算安宁。 云策在屋顶上连蹿带蹦的穿过两条街,这才勉强看到城主府的车队,果然,当官的本事都不差,为家眷殿后的城主张雅量手持一柄大戟,左右砍杀,手下几乎无一合之将,砍死十几个人后,追赶他的流民们就停下了脚步。 张雅量怒喝一声道:“阻我者死!” 云策匆匆跳下来,举着手里的荐书朝张雅量挥舞道:“张公慢行,先给在下的荐书用了印再走不迟。” 张雅量愣了一下,见一个诡异的猪头人快速的朝他靠近,大戟带着风声就朝云策的脖颈处劈砍下来,云策矮身避开,却不防张雅量的大戟生生的挺住劈砍的去势,大戟在掌中转一下立刻变成了钩,无声无息的朝云策后背钩过来。 云策探手捉住大戟的锋刃,用力的拽一下,大戟就被云策给夺了过来,将大戟插在地上,云策再一次拿出荐书恭敬的举到张雅量面前恳切的道:“这封荐书对在下很重要,还请张公用印。” 张雅量这才从大戟被夺的震惊中清醒过来,不过,身为经年老吏,他还是从很有礼貌的云策手中接过荐书,看了一眼后,眯缝着眼睛道:“哦,刘长安,却不知少郎君是谁家的嘉公子?” 云策见长街那边也开始起火了,心头一阵发急,见这个家伙事到如今了还磨磨唧唧的,怒从心头起,抬手就给了张雅量一记嘴巴子,只听啪的一声响,张雅量被扇的偏过头,云策又擒住他的脖子,猛烈的摇晃着道:“快给老子用印。” “老夫全身甲胄,如何会携带印信。” 张雅量被摇晃的七荤八素的,虽然不知道对方为啥要他的印信,即便如此,他也知晓自己命悬一线,能拿捏对方的也只有引信,就咬紧牙关不肯说。 云策转头见火势有朝客舍蔓延的趋势,怒极,一拳砸在张雅量的脸上,这一拳很重,砸的张雅量面颊骨立刻就凹陷了下去,上面一排牙齿跟下面一排牙齿剧烈的磕碰之后,竟然纷纷碎裂。 流民中有人知晓猪头人的厉害,见他在办事,就拦住不知道的兄弟,想等这个魔王办完事再说。 也就是此时,张雅量的仆人终于有了脱离流民的机会,见主人被抓,纷纷上前,意图营救张雅量。 云策单手握住大戟,横扫一下,就把救主最心切的一个壮汉斩成两截,其余仆役见猪头人凶残,纷纷退后。 “给我用印……” 云策抓住张雅量的脖子继续摇晃。 张雅量早就被那一拳打的昏迷过去了,折断的鼻骨甚至刺入了脑髓,如今,也就比死人多一口气,那里还能回答他。 云策发急,暴力扯开张雅量的腰带,又撕开穿戴的很好的甲胄,终于从他的腰部找到了一个锦袋,倒出里面的东西看了一下,很好,正是他需要的。 收起锦袋,云策就在张雅量凹陷的脸上踩踏一下,脚下一片柔软,借着这股力道,他就上了屋顶,飞快地朝客舍狂奔。 第三十九章:没有立场就是最大的立场 猪头人跳上房跑了,起义军们就再一次围着城主府的人恶战,这一次,没了凶恶的张雅量,起义军们终于展现了自己本该有的凶残力量。 随着城主府的人不断地退却,地上的张雅量已经被人剥成一头光猪,一张软塌塌的脸贴在地上,洇湿了大片的土地。 云策回到客舍的时候,这里已经开始着火了,就在火光中,娥姬正举着弩弓逼迫那个老汉跟女使帮她搬运装肉的坛子。 在他们居住的客舍门口,那个年轻的伙计倒在地上,胸口插满了弩箭,死的不能再死了。 只是看现场,云策就猜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白日里换了那么多的钱,伙计跟老汉见男人不在,就想发一笔横财,结果,抢劫的主力被娥姬给射死了。 有时候,云策忽视了娥姬本身就是在荒原长大的人,她可不是什么大宅门娇滴滴的大小姐,而是一个为了求生,可以使出无数手段的半野人。 云策轻笑一声,从屋顶上跳下来,娥姬端着弩弓的手丝毫不抖,循声转过来的小脸上已经布满泪水。 “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我要是不要你,你怎么办?” “我就赶着马车回河口寨去。” 云策抬手擦拭掉她脸上的泪水,开玩笑道:“想啥呢,我就是出去办点事,钱粮都在你这里呢,离开你我吃啥?” 娥姬破涕为笑,用袖子擦一把脸,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连老汉跟那个使女逃跑都不顾了。 云策把东西都装上羊车,这平远城是不能待了,接下来,这里就是人间炼狱,那些在外过着牛马不如生活的流民,现在进城了,天知道他们会干出啥事情。 起义军里面的那些人,要嘛跟官府有血仇,要嘛就是被官府打压的没有出头之日的人,一群人宣泄怒火的时候,说实话能干出比野兽还要凶残的事情来的。 破城前,云策多少还有些用处,现在,城池破了,他这个游离在起义军组织外的人,如果不加入他们,遭到清算几乎是必然的。 还不如趁现在猪头人还有几分威慑力,远离这座破城为好。 云策想尽快离开,娥姬却想着把这座客舍搬空,主要是这里有很多她没有的东西,比如矮几,比如屏风,比如…… 等云策把厨房里最后一袋子麦子装上羊车之后,这辆羊车就被装的满满当当的,两人没地方坐,云策只好把娥姬丢到车顶上,他步行赶车。 走到大街上,满载而归的人可不仅仅只有他们两个,看样子城里的反抗力量已经被消灭的差不多了,遇见的起义军身上,肩膀上都挂着战利品,喜洋洋的从这家蹿进另外一家。 对于城里哭爹喊娘的动静,娥姬似乎比云策还要习惯,哪怕看到一个女子被人扛走了,哭的要死要活的,娥姬也不为所动,反而把注意力放在人家的绣花裙子上,眼中的光芒炽热的厉害。 对普通人来说这一幕是凄惨的,但是,对于生活在河口寨的娥姬来说,粮食被抢夺,父亲被屠杀,母亲被侮辱,小孩子死于饥饿,这不过是她以前生活的日常。 野人会杀他们,不怀好意的商队会杀他们,莫名其妙的客人会杀他们,就连一些路过的军队,也会忍不住欺负她们一下。 所以,那个穿着绣花裙子的女人的遭遇,就没啥可痛心的,按照她的逻辑,那个女人被欺负之后还能活着,这已经挺好的了。 云策以前没有经历过这种惨烈的场面,现在身临其境的体验了,他开始明白云临川的心为啥那么硬了,跟他的经历相比,让自己的子孙去执行必死的任务,并不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情。 云策赶着羊车抵达那座阁楼的时候,阁楼已经被烧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炬,火苗从楼阁的四面喷吐出来,就像是流动的水,只不过,这种水不向下,而是翻卷着向上翻腾。 那只大角羊被炽热的火焰烘烤的连连后退,云策只好把一块布用水浇湿,披在它的身上,同时把它的眼睛蒙上,对娥姬做了同样的措施后,他就牵着羊车从阁楼的旁边经过,在他经过后不久,那座楼阁就倒塌了。 红姑娘守着后门,这里尸横遍野,她就站在尸体堆上,暴露在火光里,举着四米长的木矛,指着那些拥挤在城门口的人。 裴川也在,他就在红姑娘的身后,他站立的位置比较巧,是一片阴影,旁边还有不多的几个人,看样子也到了强弩之末。 有她们几个堵着门,城里的人就出不去,云策不知何时收起了猪头面具,跟一群瑟瑟发抖的富人们挤在一起。 能打的人已经上前被打死了,现在剩余的都是一些老弱妇孺,眼看后面涌来了不少的起义军,这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人也就绝望的哭泣起来。 云策不打算上前跟红姑娘这个叛匪结交情,他现在是平远城城主张雅量推荐给出云州的高级人才,不可跟叛匪多有纠缠。 原本打算自己赶着车杀出去的,看到城门口的这些待宰羔羊之后,云策觉得自己需要多考虑一下,仅凭张雅量的荐书是不够的,他还需要这些人给他见证一下,如此才是最稳妥的法子。 红姑娘早就杀成了一个血人,即便是如今威风凛凛的,其实也到了强弩之末,于是,云策就拿起弩弓,这段弩箭的箭头,装好这些木棍,就朝最前面的一只大角羊的粪门扣动了扳机。 那只温顺的大角羊咩的惨叫一声,拖着车厢就向红姑娘冲了过去,在云策不断扣动扳机之下,更多的大角羊不要命的冲向一夫当关的红姑娘。 红姑娘的长枪刺进了大角羊的胸膛,大角羊也在那一瞬间把红姑娘的长矛杆子给折断了,大角羊依旧带着强大的势能撞向她。 她高高的跃起,跳上马车,探手从奔驰的马车上拽出一个肥硕的老者,狠狠的惯在地上,却不防已经死去的大角羊被车厢簇拥着一头撞向城墙。 裴川等人虽然然也奋勇向前,也拦截下来了两辆马车,其余的马车却趁机穿过破烂的城门奔向了旷野。 云策家的羊车自然也跟着出去了,云策临出去之前,还朝狂怒地红姑娘丢出一颗红彤彤的果子。 红果子是他在那座阁楼的公廨里找到的,味道很好,虽然还是有一些酸味,不过呢,多吃几口就会甜起来。 火光中,红姑娘看到了云策的脸,也看到趴在羊车顶上好奇看着她的娥姬,两人的笑容都很诡异,如果非要说明白笑容的含义,红姑娘觉得这两个人一定在笑话她是一个傻子。 愤怒的红姑娘把果子叼在嘴里,奋力向刚刚离去的云策投掷出了她折断的矛头。 矛头跌落在石板地上,发出一声脆响,就像一声最无奈的叹息。 裴川气喘吁吁的过来道:“我收集一些战马,出去追。” 红姑娘摇摇头,刚才突然出现的一幕已经准确无误的告诉她,这些人是刘长安保下来的人,如果不顾一切的追击,一定会遭受刘长安的反击的。 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他一会像是起义军的盟友,给他们积极出谋划策,一会又同情那些吞噬民脂民膏者,带他们逃亡,总之,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人。 “不用,逃出去的不过是一些无用之人,赶紧修复这道城门,我们要在天亮之前,彻底的掌握平远城。” 裴川舔舐一下焦渴的嘴唇,心中大呼可惜,刚才逃掉的那些马车,其中就有城主张雅量的小女儿,那可是一位倾城倾国的美人呢。 羊车出了城,云策就放慢了脚步,他觉得自己已经给了红姑娘足够清晰的讯息,她应该不会无脑追出来的。 今晚虽然是一个杀人放火的夜晚,月亮却格外的明亮,虽然升起来的时候杀戮已经到了后期。好在,给他们照亮了道路。 走了一个小时之后,平远城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了,倒是升起的浓烟多少遮蔽了一点月光,就像是给月亮披上了一层黑纱,显得神秘又美丽。 “┗|`O′|┛嗷~~”娥姬站在车顶上冲着荒原大叫,她很兴奋,兴奋的情绪她的身体已经装不下了,不宣泄出来,会把她活活的憋死。 先一步离开平远城的人,早就驱赶着马车跑的没影了,独留下云策这一辆马车在月色中踽踽独行。 “阿策,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还是要去路尽头吗?” “嗯,听说所有道路的尽头便是长安,所以,我们要去长安。” “长安有什么?有草粮,有豆荚吃吗?” “有,那里啥都有,只要有钱,就能吃到最好吃的东西。” “我有一堆钱。” “不够!” “那就多赚钱,就像你这一次在平远城赚的,我也要多赚钱,到时候我们一起吃遍长安好吃的。” “好,如你所愿。” 云策的这只大角羊似乎对这条路非常的熟悉,不用多干预,它自己就能拉着车走,有些时候,它甚至可以自动绕开一些坑洼地带。 于是,云策也就跳上车顶,跟娥姬一起躺在车顶看着天上的巨大明月跟着羊车,慢慢的走。 第四十章:生命的归宿是故乡 以前,汉高祖刘邦跑路的时候,喜欢把女儿啦,儿子啦,老婆啦胡乱丢,且丢的到处都是。 这一支大汉人似乎也继承了刘邦的这个习惯。 昨夜跑出来的人其实不算少,羊车至少几十辆,按照一辆羊车上乘坐五人计算,也跑出来了好几百人。 如果慢慢的跑的话,那些膘肥体壮的羊至少能把他们送到下一站的射阳城,以他们的身家,在那座城里自然可以活下来。 问题出在他们在没命的跑,这样跑的结果,就是把拉车的羊给活活累死了。 羊累死了,就没有拉车的牲口,只能步行,云策刚刚看了从楼阁那里得来的舆图,平远城到下一站射阳城,中间有九百里的距离。 不是所有人都能步行九百里的,尤其对富贵人家来说,没吃,没喝的走到处是毒虫跟野兽的六百里荒地,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总是要取舍的,这一点上人跟狼的习性很相似。 每个人的看重点不一样,看重养育恩情的会把孩子丢掉,看重血肉情感的会把老人丢掉,夫妻恩重的会把其它亲眷丢掉,至于那些看重实力,想从这场噩梦旅行中活下来的人,则会把拖后腿的丢掉。 这是云策看到累死在路上的大角羊后的第一反应。 一头被抛弃的大角羊倒在路上剧烈的喘息着,看它猛地鼓起,又迅速塌陷的肚皮,以及口鼻处不断流淌出来的血,就知道这只羊的肺跑炸了。 云策割开了这只羊的喉咙,结束了它过于痛苦的挣扎,等血放的差不多了,就把这只羊挂在树杈上剥皮。 他剥皮的手艺不好,花费了不少时间,才剥下来一张千疮百孔的皮,刀子从大角羊的尾巴根部下手,轻轻一划,锋利的刀刃就切开了肥美的羊肚皮,一嘟噜羊内脏就从裂开的肚皮滑出来。 羊内脏是个好东西,如果这里有水的话,云策就不想放过羊杂这样的美食,可惜,这里荒草连天的见不到河渠,好东西只能丢弃。 没了羊皮,羊头跟内脏的大角羊就剩下一个壳子,云策没有继续动作,而是把壳子放在干燥的风里吹干。 失去一定水份的羊肉在没有冷藏条件下,可以多存放个三五天。 娥姬很发愁,想要把这个很大的羊壳子放到马车上,她从客舍搬来的东西就要丢掉不少,而车上装的东西,都是她跟云策成家之后必须用的东西。 搬动搬动这个舍不得丢弃,搬动搬动那个也舍不得丢弃,最终,娥姬把心一横,闭上眼睛让云策丢。 等娥姬睁开眼睛,马车上的东西已经被丢到远处,看到那扇带着图案的屏风破破烂烂的挂在树上,她就想哭, 云策抱抱单薄的娥姬轻声道:“以后给你买好的,这些东西都是旧物,配不上你。” 娥姬双眼蕴满眼泪,重重的点点头,只是安静了片刻,就抓住云策的手按在心口处道:“这里疼。” 能让娥姬重新高兴起来的只有美食。 云策四处巡梭一下,就拿出一个铲子在半截土坡上开始挖洞,上面挖一个,下面挖一个,中间留出烟道,上面的洞里还堆了一些石块。 然后,就在下面的洞里点燃了柴火,火焰熊熊燃烧,不大功夫,黑烟消失后,就剩下红红的炭火,云策把卸下来的羊排用绿色的盐巴涂抹了,又挂了一些羊油,找了硬木挂在上面的坑里,并且用石片封闭了洞口。 明火烤羊排不好吃,焖炉做出来的颜色焦黄的羊排才是上品,这是云策以前在甘肃生活工作时期养成的习惯。 他不喜欢吃用明火花里胡哨烤出来的羊肉,总觉得这样做把羊肉的香味去除了一半还多,再加上厚厚的一层调料,也不知他们是在吃调料,还是在吃羊肉。 打开石片的那一刻,滋滋冒油且金黄色的烤羊排就出炉了,不等羊肉冷却,云策一手抓着羊肋骨,另一只手用叶片肥厚的蒜味阔叶草包裹住羊肉,轻轻捋一下,羊肉立刻脱骨,落在娥姬早就准备好的木盘里。 吃这种羊肉,除过盐巴,只需用蒜味阔叶草包住肉,一起送进嘴里,蒜香裹着肉香,多种滋味在嘴巴里爆开,如此,方不负羊肉之名。 大角羊的味道好得出奇,这让云策对这种三角脸,灰白眼仁的动物有了新的认知,决定以后功成名就了,就找一个地方专门放这种羊。 安慰好了娥姬之后,云策继续赶着羊车上路,沿途倒毙的大角羊越来越多,只是这一次云策没有去碰这些死去的大角羊。 非宰杀而死的羊是不能吃的,这并非出自什么宗教原因,而是一个西北汉子对羊肉质量执着的爱。 没有放血死掉的羊,就是一堆臭肉,没有任何食用价值。 看到倒毙的大角羊,云策多少有些想不通,他不吃死羊肉,那些匆忙逃离平远城的人难道说也有这个习惯? 要知道,此去射阳城九百里,这里日头长,就算羊车极限可以日行两百里,也需要五天时间才能抵达。 云策回头看看羊车上的羊肉壳子,觉得剩余的羊肉可以给他们两个提供足够的行军物资。 娥姬赶着羊车慢悠悠的在古道上行驶,云策则如饥似渴的看着从平远城公廨中拿回来的各种帛书。 能写在帛书上的东西,一般都是重要消息,大多数为大汉朝的政令,从这些帛书中,云策发现,如今的这支大汉朝,遵循的依旧是三公九卿制度,有多份帛书给平远城相应的部门,下级对直属上级负责,下级的反馈最高可以抵达九卿,再由九卿转给丞相。 与丞相共同列为三公的还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纠错的责任,太尉看似是军中最高首脑,实际上却不掌军权,他是皇帝的最高军事顾问,真正掌握天下兵马的是皇帝本人,替皇帝管理兵事的是九卿中的卫尉与郎中令。 弄清楚了大致的官府结构后,云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大汉朝五成以上的军队不是在都城长安,便是在陪都洛阳,剩余的军卒称为郡兵,由地方长官节制。 这是标准的封建王朝特色——强干弱枝政策,事实上,即便是地球上的大汉,使用的也是这一套,且使用了好几千年之久。 羊车晃晃悠悠的行驶在荒原,此刻云策的心也跟这荒原一样荒凉,从帛书上的时间纪念来看,这支大汉使用这套过时的三公九卿制度,已经长达两千年了,至于更加久远的以前,帛书上并无片言只语。 把看完的帛书卷起来收好,抬头就看到娥姬的脸很不正常,明显没干好事,像是有什么事情瞒着他。 刚才云策思考的很深,对身边的事情没有及时观察,不过,手腕上的狗子没有任何提醒,也就是说不是啥大事。 “快说,别让我说第二遍。”云策板着脸道。 娥姬背着手往后挪屁股,云策抓着她的胳膊把她提起来,在她的身后看到了一个眼泪吧叉的小小女孩。 这个女孩看样子不到五岁,从娥姬背后露出来的第一刻,就大哭起来,听到哭声,原本已经低头准备挨训的娥姬立刻就坚强起来了,抱着小女孩一边安慰,一边冲着云策叫道:“她娘死了,她守着娘,差点被狗皮子叼走。” 云策愣了一下道:“狗皮子咬人呢,你怎么不喊我?” “你看帛书看的认真,我喊了,你没动静,我就拿着叉子赶走了狗皮子,救下了这个小女孩。” 云策看着惊恐的小女孩叹口气道:“走远了吗,如果不远,我们回去把她的母亲安葬了吧。” 娥姬瞪着眼睛道:“为啥要安葬?我把尸体推到沟里去了,这样狗皮子就会去沟里吃,不会来追我们。” 云策回头看看跟在身后的大群狗皮子,这东西虽然不如,野猪,野熊强大,可是呢,它们的数量极其庞大。 很多时候,它们宁愿食腐肉,也不肯亲自下场狩猎,当然,如果遇到垂死的,弱小的,落单的,它们就会一拥而上。 这东西云策自然是不害怕的,甚至没把这东西放在眼里,这就不是一个好东西,因为食腐,它的肉是不能吃的,至于皮草,黄不拉几的难看不说,上面的毛还因为寄生虫秃拉吧唧的。 云策想起娥姬的三观跟他不太一样,对于生老病死抱着不在乎的态度,觉得人活着就是活着,可以做活人做的事情,人死了,就做死人的事情,被蛆虫啃,被野兽拉去果腹。 这样的三观是荒原上严苛的生活铸就的,要她做出改变,恐怕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其实她说的挺对的,活着,就好好活,死了,爱咋咋地,未必不是一种洒脱。 “既然你决定捡回来,就好好的养,否则从一开始就不要捡。” “嗯!”娥姬重重的点头,眼中狡狯的神色,云策没有看到。 捡东西这种事情有瘾头,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娥姬竟然捡拾了十一个人,有男,有女,没有老,只有少。 不过,相同的一点在于,他们都是一群不重要的人,也是战争的受害者。 第四十一章:第一个纯粹的人 娥姬捡到的人质量很高,河口寨里的男女跟这些人相比完全没有存活的必要。 孩子有四个,清一色的女孩,清一色的白胖,是狗皮子最喜欢吃的那种,咬起来鲜嫩多汁。 女孩子有五个,普遍不大,十二三岁左右,虽然还只是孩子,美人样子已经初现,其中一个最美丽的可能被围拢过来的狗皮子吓傻了,居然振臂在狗皮子群里翩翩起舞,如果不是娥姬一棒子把靠的最近的一头狗皮子的脑袋砸破,这个喜欢跳舞的女子已经被狗皮子给啃了。 男子只有两个,一个腿受伤了,另一个浑身发烫,烧的天昏地暗的,看年纪都不大,应该没有超过十五岁。 当然,这里的年岁指的是地球上的年岁,这里的白日比较长,夜晚比较长,估计,一年也比地球年要长,按照狗子給的测算,以日出日落为标,这里的一日比地球上的24小时多出来了16小时,也就是说地球年只有这里一年的三分之一。 不仔细换算的话,云策根本就得不出这些人的准确年岁。 娥姬把羊车上的东西往外丢的时候悲痛欲绝,现在,为了让羊车能腾出更多地方载人,连她最心爱的灰陶尿壶也咬牙丢掉了。 说起来很好笑,娥姬平日里的胆子很大,可是到了夜晚,她就会缩在自己的小床上瑟瑟发抖。即便是尿急,也不敢离开那张小床,所以,傍晚的时候,她就很少喝水了。 直到云策跟她住一个小屋,她就会报复性的在傍晚猛喝水,尿急的时候,就会拉着云策带她去茅厕,有时候,一晚上好几次,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心态。 直到在客舍里发现尿壶这个神器之后,她就如获至宝。 现在,原本放尿壶的地方坐着一个啃着羊骨头的小女孩,另一边就坐着那个喜欢给狗皮子跳舞的小美女,她柔弱无骨般的躺在娥姬的腿上,抓着娥姬的手去抚摸她光洁的脸蛋。 看着笑得跟大傻子一样的娥姬,云策再看这些人的时候眼神就温柔了许多,娥姬以为这些人都是富贵人家的小郎跟女郎,云策却已经看得出,这些美丽的女童跟少女,应该是富贵人家豢养的歌姬,舞姬,属于家族中的重要财产。 现在,道阻且长,为了保住自家性命,就顾不得许多了。 羊车很挤,云策就下车步行,在他身后,呼啦啦跟着老大一群狗皮子,看数量不少于百只,它们不敢太靠近羊车,只敢远远的缀着,只是随着时间流逝,它们跟羊车的距离越来越近。 腿上被人射了一箭的少年冯安,面带忧愁的看着靠近的狗皮子,也不知道心里咋想的,看看羊车上的女孩子们,居然一咬牙就想从羊车上滚下去,被眼疾手快的娥姬一把抓住了。 “好好待着,我男人在呢。” “我身上的血腥味引来了这些狗皮子……” 娥姬指着羊车上那吃的只剩一半的大角羊壳子道:“你腿上的味道能有它重?” 冯安咬牙道:“狗皮子喜群聚,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来更多。” 娥姬从坛子里取出一块烤好的羊肉放冯安手里道:“安心,我男人在呢。” 说完话,娥姬还从小姑娘手里取过那根被啃的一点肉都没有的骨头,远远的朝狗皮子群丢了出去,引得狗皮子群一阵狂吠骚乱,娥姬银铃般的笑声却在古道上回荡,有着说不出的豪迈之意。 一声剧烈的狗吠声过后,云策看到一条满头满脸都是伤疤,身上也没有几处好皮子的狗皮子从狗群里慢慢的走出来,先是嗅嗅那根不知道沾染了多少狗口水的骨头,然后一口咬断,两只体型肥硕的小狗就跑出来,一只咬一块,趴在地上大嚼。 这应该就是狗屁子之王了。 云策寻找了半天,没想到它自己跑出来了。 烤出来的羊肉虽然很香,冯安吃的毫无滋味可言,他觉得此刻吃下去的羊肉,很可能还没有滋补这具身体,就便宜了那些狗皮子,自己此时吃饭,纯属多余。 然后,他就看到云策走进狗皮子群里去了,看似很慢,左一拐,右一扭的,那些狗皮子却总是咬不到他。 看着那只凶恶壮硕的狗王朝云策扑过去了,冯安忍不住大叫一声,丢掉手里的羊肉,拿着娥姬的柴刀跳下羊车,单腿一蹦一蹦的朝狗皮子群冲锋。 站在狗皮子群里的云策看到了这一幕,脸上顿时洋溢起一丝由内而外的笑容,这样的笑容自从来到这里,就出现过两次,一次是看娥姬打鼓的时候,另一次就是现在。 眼看狗皮子王的森森白牙已经咬到云策伸出的手上,冯安焦急的大叫,却不防脚下磕绊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柴刀也脱手了,而那些流浪的狗皮子已经注意到他,开始朝他围拢过来。 云策把手伸进了狗皮子王的嘴巴里,一把拽住了它的舌头,然后猛地往回拉扯一下,狗皮子王的舌头就被他生生地给拔出来了,舌头后面好像还带着点啥,云策没看清楚,就被狗皮子王的森森白牙给咬断了。 百余斤的狗皮子王重重的掉在地上,痛苦的在地上翻滚,却发不出任何响动,云策找机会捏着狗皮子王的喉咙把它提起来,在一众狗皮子的围观中,把它挂在树上开始剥皮。 此时的狗皮子还没有死,四蹄胡乱的蹬,直到整张皮被云策撕下来之后,它还在挣扎,云策一刀切开狗皮子王的肚子,看着内脏流淌出来,这才丢下狗皮,找到冯安,提着他的腰带送他上了羊车。 云策走了,羊车走了,一群狗皮子围着它们的王的尸体哀鸣,祭拜,等云策走的不见了踪影,狗皮子们也就散了,而挂在树上的狗皮子王连骨头都不剩,至于流淌到地上的血,也被两只肥胖的小狗皮子舔舐干净了。 “驱赶走就是了,为何要如此残忍的待它?” 冯安考虑了很久,鼓足了勇气才向那个穿着衣树布衣裳的男子发问。 云策撩一下自己已经长的很长的头发道:“是要告诉这些狗皮子,谁才是这片大地上的主人。” “野兽,也知晓这些?” 云策回头看一下身后空荡荡的古道轻声道:“它们能听懂,而且也认可我的说法,它们新的王也会告诉狗皮子,远离我这样的人。 说起来,你是一个很好的人,怎么就被人丢在路上自生自灭呢?” 冯安摇摇头道:“他们没有抛弃我,是我自己的选择,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我的腿受伤了,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狗皮子,会危及到大家的安全。” “你的同伴都是些什么人?” “族人。” “等一会见到你的族人,你如何应对他们?” “一如往常,君子受挫,当以平常心对之。” “君子何解?” “大宗师曰:君子坦坦荡荡,举袖便肋下生风,抬腿则处处坦途。” “即便是遇见艰难困苦,也当坦然受之?” 冯安笑道:“然后得广阔天地。” “君子与小人对立吗?” “君子的恩泽终将会覆盖所有人,包括小人。” “君子受小人之害,当如何面对?” “打死他。” “你说的?” “不是,是大宗师在洛阳开坛授课时给一个士子的回答。” 云策点点头道:“如此良师,有机会定要去座下受教。” 冯安想了下,从怀里掏出一卷帛书,有些肉痛的递给云策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想兄台应该需要此物。” 云策好奇的打开帛书,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笑了,原来,冯安递过来的正是平远城城主张雅量用印之后的荐书。 冯安继续道:“有了这份荐书,兄台就可以去出云州学署参与大比,大比优胜者,如不愿在出云州入仕,就可乘坐出云州公车,奔赴长安,洛阳,参与各种学会,若是侥幸得贵人举荐,就可在长安,洛阳,登堂入仕。” 云策抖抖手里的荐书笑道:“某名曰刘长安,非冯安是也。” 冯安低头看着自己已经开始发炎的大腿,叹息一声道:“我已经是废人,仕途无望。” 云策把荐书还给冯安,拿出自己亲自书写,亲自用印的荐书递给他道:“我有荐书,也是张公雅量推荐的。” 冯安惊诧的打开云策递过来的荐书,看了之后惊讶的道:“天纵奇才,王佐之才,兄台不觉得张公过誉了吗?” 云策笑着收回荐书道:“这并不能描述在下才能之万一。” 本来谦逊有礼的冯安,这时候不知怎么了,居然梗着脖子道:“不知兄台花了多少钱,才得到这份大言炎炎的荐书?” 云策回想一下张雅量那张被自己捶得软塌塌的那张脸摇摇头道:“一个钱没花,这上面的每一个字,都是张公雅量的肺腑之言。” “兄台有何才能?试言之。” 云策问娥姬要来一个陶碗,放了一点酒精,点燃之后,就把刀子放上面烧,一边烧一边对冯安道:“狗群中取狗王首级如探囊取物,算不算?” “算一半。” 云策见刀刃已经被烧红了,就掀开冯安的外袍,露出血迹斑斑的伤腿,将刀子死死的按在伤口处,接着问道:“能治好你的重伤,算不算?” 一阵青烟裹挟着烧肉的滋滋声,冯安原本蜷曲的身体猛地绷直,一声惨叫划破长空。 第四十二章:可辩证的仁义道德 龙珠里面有消毒水,有药,还有缝合线,这些东西很珍贵,用一点就少一点,自然不能随便用在冯安这种有一点交情又不多的人身上。 冯安疼的昏迷过去了,可是呢,那个发着高热的少年男子却清醒了,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朝前方破口大骂。 尽管身体虚弱,他骂的很脏,至少,云策就听明白了‘彼其娘之’‘中寿,尔墓之木拱矣’这两句话。 看样子这不是一个喜欢吃亏的,就算是吃亏了,也一定要找回来的人。 这样性格的人,云策还是比较欣赏的,因为他也喜欢骂自己家人,尤其是家里的老祖。 跟这两个男人比起来,那些女童跟少女就显得很安静,每个人手上抱着一块肉在慢慢的啃,似乎对目前的生活很认可,很有些随遇而安的模样。 骂人的少年叫粱昆,骂完人之后,就朝马车上扫视一眼,又上下打量一下云策,随即就朝娥姬拱手道:“请少君赐些吃食。” 羊车上的女人中,娥姬穿的最是简陋,他能敏锐的从中找到真正说话算数的人,不得不说是一个有本事的。 一声‘少君’把娥姬叫的心都要开花了,马上从坛子里给他拿了一块带着肥油的羊肚腩,还细心的在上面撒了盐。 粱昆可能是饿急眼了,接过羊肉,就啃了起来,片刻就吃完了,也不再讨要,而是再次拱手道:“多谢少君赐食,粱昆没齿难忘。” 娥姬还礼道:“算不得什么,少郎君莫要挂碍。” 见粱昆嘴唇爆皮,就从木柴炉子上的陶罐里挖了一勺热水递给他,粱昆接过勺子,稍微吹凉一下,就一点一点的喝了下去。 喝完水,粱昆还了勺子,看看倒在身边的冯安,朝云策拱手道:“有劳兄台了。” 说完话,就很干脆的倒头就睡,干脆地让云策都难以接受。 娥姬跳下羊车,跟云策小声道:“这些女子不想回去了。” 云策皱眉道:“我们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赶,没办法带着她们。” 娥姬同样皱眉道:“我问过了,她们已经被主人家给丢了,如果回去,就重新成为了人家的奴仆。” 云策伸手把娥姬的下巴抬起来道:“好好说话!” 娥姬羞恼的跺跺脚道:“好嘛,好嘛,我就是想要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子里有一个水井,井台必须是青石的,上面最好有花纹,如果还有几棵果子树就最好了,房子不要多,正面三间,左边三间,右边三间,最好还有一个后院,有一座院门高高的……院子里可以种七八棵衣树,最好再有一大块空地种上豆荚……马无论如何都要养几匹的,家里的马车太少,需要添……还有,要多养几匹母马,能产奶,又能下小马……” 等娥姬花了小半个小时把自己的梦想倾诉清楚之后,云策总算是明白了,娥姬想要的小院子至少要占地一百亩以上,才能把她絮叨的那些东西装进去。 实际上,这个淳朴的念头才起来不到一个小时,是她闲着没事跟几个小姑娘讨论她们以前生活的地方的时候,才从娥姬心头升起。 她就是一个不能容忍别人比她强的性子,再加上,她从心底里认为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的住云策。 既然想要院子,自家的男人又有能力,为何不要最好的呢,为啥就不能多提一些条件呢。 云策全当是小姑娘在发癔症,把她丢上羊车,就看见娥姬把她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了,跟四个半大的姑娘在那里数钱,嘀嘀咕咕的,也不知道在说啥。 天黑的时候,她们在路上又遇到了狗皮子群,云策如法炮制弄死这个狗皮子群的王之后,这些狗皮子就散开了。 狗皮子散开了,地上就多了几堆尸骨,一个穿水红色襦裙的小姑娘突然在尸骨堆上看到了一件撕碎的布片,然后就不管不顾的从羊车上跳下来,抱着布片就哭的昏天黑地的。 娥姬从尸骨堆里找到了一个小巧的青色铃铛,擦拭干净之后,在手里摇晃一下,就发出‘铃铃铃’的清脆响动。 见安姬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就很惋惜的把铃铛给了安姬,听别的小姑娘说,那是安姬母亲的遗物,她的母亲是城主府上的乐伎,专门敲编钟为歌舞定调子的。 能敲编钟,还能给舞乐定调子的人,绝对是乐伎中的佼佼者,本身,编钟就不是普通人家能用的起的,一套完整的编钟足足有六十五个钟,最大的一只钟足足有五百斤重,最小的钟也有五斤重,一套完整的编钟总重超过了两吨半。 这东西不仅仅是乐器,更是礼器,执掌这套礼器的人绝对是家族中的重要角色,现在,这位重要角色居然被喂了狗,看样子,主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刻了。 尸骸堆积在一起,也分不清楚那一具骨头是安姬母亲的,娥姬就从云策那里要来铲子,跟四个小姑娘一起把那些没肉的尸骸全部都给埋葬了。 清醒过来的冯安还给安姬的母亲作了一篇祭文,虽然文章做的空洞无物,好歹冯安不认识安姬的母亲,作成这样已经算是难得了。 粱昆吃了饭,喝了水,又睡了四个小时之后,精神头已经好起来了,不再高热,人的精神却萎靡的厉害,呆呆的看着平远城的方向不作声。 娥姬埋完安姬的母亲之后,就开始熬豆粥,妇人,小孩多,娥姬就往豆粥里多加了一些肉臊子。 冯安在水源地边上洗了手,走到正在削弩箭的云策身边道:“叛乱突起,让人来不及做任何准备,一瞬间,亲人惨死,骨肉分离,众人惶惶不可终日,兄台,此为何故?” 云策手上动作不停,随意的回答道:“都是因为不公平造成的。” 冯安没有回答,旁边的粱昆怒道:“不公平就可以杀人吗?” 云策转过头看一眼粱昆笑道:“我都受到不公平对待了为什么不能杀人,想昔年陈胜吴广反抗暴秦时候,提出的口号,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们听这些口号只觉得痛快。 要知道,我高祖皇帝刘邦其实也是当年的反贼之一,原因也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现在,轮到大汉开始不公平的对待别人了,受到人家的反抗,你们怎么还受不了了呢?” 粱昆怒道:“我梁氏诗礼传家,何曾压迫过他人。” 豆粥熟了,云策从娥姬那里接到两碗,就随手递给冯安一碗,对粱昆道:“对那些穷汉来说,有钱就是罪。” “那些钱都是祖上一代代勤劳克己所积攒下来的。”粱昆的怒气很难平息。 云策端着粥碗道:“不对,勤劳致富不可能啊,如果这句话是真的,最富有的就该是那些底层人,他们一天天的起的最早,睡得最晚,吃的最差,住的最差,也是最节俭的一群人。 而不是那群整日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的的人。 再说了,我在河口寨试验过,勤劳能果腹,致富就不要想了,平安城的事情你们应该选择忘记,也不要为逝去的家人难过,用不了多久,这种事就会频繁的出现在大汉土地上,到时候啊,大家都是沦落人,很快就会习惯。” 这些话当然不能说服粱昆,好在豆粥的味道实在是太好,粥堵住了粱昆的嘴巴,于是,大家就在一轮明月下,吸溜吸溜的喝粥。 至于云策刚才天下要乱的论断,粱昆跟冯安都没往心里去,毕竟,此时的大汉威名远扬,天下无有不从者。 平远城不过是边远野人作乱而已,遇上了,算自己倒霉。 大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很容易得到某种谅解,一旦遇到跟自己息息相关的事情,就很难大度了。 第二天赶路的时候,云策的羊车遇到了一群赶路的人,为首的男子即便是到了现在,依旧虎步龙行的颇有气概,其余人,就没办法保持他的那种气概了,一个个脸色惨白不说,用棍子支撑着身体,看着就摇摇欲坠。 这是全体人供养一人的结果。 羊车慢慢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为首的壮汉忽然开声道:“少郎君,能否将马车让出,某家愿意出十倍之资。” 云策不打算理睬的,赶着羊车就准备离开,坐在羊车上的娥姬,听到十倍之资,眼睛立刻就亮了。 她从羊车上跳下来,对壮汉道:“这里有一个空位置,可以卖给你。” 壮汉被娥姬的话噎了一下,重新开口道:“某家想要整辆马车,而非一个座位。” 娥姬摇摇头道:“车上不是伤病,就是妇孺,没有多余的位置给你,你要买,只能买一个座位,我看你夫人好像都站不稳了,不如你买了给她坐。” 娥姬伸手指指人群中摇摇欲坠的妇人,脸上笑吟吟的,云策觉得很像地球上那些拉客的黑司机。 壮汉不假思索地道:“如此,就不必了。” 见壮汉带着家人继续慢慢的赶路,娥姬很是失望,实际上,云策更加的失望。 冯安等马车走远了,就对一脸失望之色的云策道:“娥少君失望在下还能理解,就是不知刘兄失望所为何来?” 旁边的粱昆嘿嘿冷笑道:“他期望人家出手抢劫呢,这样,他就有理由去抢劫他们。” 云策挑起一根拇指夸赞道:“知我者,梁兄也。” 第四十三章:生活从不给你喘息的机会 娥姬想要一座一百亩地大小的宅子,这需要很多钱,云策发现这家人身上就藏着很多钱,他很想要。 只是不能用抢的,至少,在这群人没有得罪自己之前不能抢,抢劫,强奸这些行为很恶劣,超乎了云策的道德观,一个人明明有很多办法达到抢劫,强奸能达到的目的,偏偏选择最蠢的一种。 所以说,连小偷都看不起抢劫的,强奸的是很有道理的。 娥姬卖座位不成,她就立刻开始卖食物了,尽管羊车上的食物不多,她还是卖了,她相信,再过一会,她的男人一定给她弄来更多的食物。 她留下了够四个小女孩吃的粮食,以及那半罐子肉臊子,其余的都卖了,还包括一个煮粥用的陶罐。 这一次的交易很成功,娥姬拿到了一大袋子钱,以一当千钱就占据了一多半,拿到了钱,娥姬就不再理会那家人了。 她需要跟安姬她们好好商量一下,刚刚赚到的钱可以把她的小院扩大多少。 粱昆啧啧咂舌道:“半匹马,一袋麦子,一袋黍米,半袋豆子,一个陶罐,就能卖十万钱,这生意做的为梁某平生仅见,比抢劫快多了。” 云策笑道:“人无我有,我多人需,再加上是独门买卖,利润自然要高些,此乃商贾之道,何须抢劫?” 冯安摇头道:“渴不饮盗泉之水,热不息恶木之荫,刘兄强忍抢劫之心,行商贾之道,可谓君子。” 粱昆瞅着冯安道:“何时起,君子的要求如此低了?” 冯安笑道:“安平的日子里君子的操守把持起来比较容易,乱世时期,还有刘兄这般君子,乃是我辈读书人之幸事。” 跟粱昆解释完,冯安有对云策道:“怪不得张公雅量给刘兄的荐书中会有超越常人的赞誉。” “你有荐书?”粱昆说话的声音里带着少许的鸡鸣。 云策从怀里掏出荐书递给粱昆道:“你看看,我的人品在张公雅量那里还是很有保证的。” “他被一头猪精给打死了,听说死无全尸不说,还被马车碾成肉泥了。”粱昆跑的比较慢,多少知道一点。 云策与冯安对视一眼,各自收好自己的绝版荐书,长叹一声,继续赶路。 娥姬跑到云策跟前,将头顶在他的胸口钻头一样的拧着,目的只有一个,她没有可以换钱的货物了,需要云策去找。 大汉的女人身高很不错,云策刚刚见到娥姬的时候,两人身高差不多,都有一米七以上,这段时间里,云策的身高增加了十公分,娥姬却没有长高,就是抱怀里的时候,多了一些肉感。 见这姑娘想做生意想的快要发疯了,云策无奈之下只好去路边上的草丛里瞅瞅,能否从那里找到一些蛇一类的东西。 云策找蛇的法子很简单,往地上滴了一滴多足蛇的毒液,原本安静的草丛就顿时簌簌发声,转眼间,一条条蛇虫就从草里爬出来惊慌逃命,连天空中盘旋的天敌大鸟都顾不得了。 眼看着大鸟盘旋着降下来,云策手持长梢弓安静的等待,当大鸟收翅向下飞掠捕食蛇虫的时候,云策松开弓弦,羽箭嗖嗖嗖的接连射出,四只大鸟的爪子还没有抓到蛇虫,就被羽箭贯穿了身体。 大鸟的生命力很强,中箭之后依旧在地上扑腾挣扎,一双翅膀打开之后,足足有两米长。 等其中一只鸟不再扑腾了,云策就过去抓住它的脖子掂量一下,发现这种鸟足足有二十斤重,去除羽毛跟内脏,应该能出七八斤的肉。 天空中这种鸟不多,其余的看到了它们的下场,就在高空中哀鸣着飞去了远方,云策提着弓箭极目四望,片刻光阴,天空就再无活物。 那些蛇为了抵御大鸟,在古道上很自觉地盘成一个个的蛇阵,云策折了一根带叉的树枝,很自然的把这些蛇打死,提在手上。 娥姬看到又有了货物,高兴的手舞足蹈的,其余女孩子,包括那四个小不点,也忍不住一起欢呼。 说起来,女人的兴奋点就在这里,她们喜欢看到满载而归的男人,尤其是为了她们满载而归的男人。 这一点,冯安跟粱昆很清楚,也很明白其中的道理,就是做不到,只好跟着云策打下手,处理猎物。 云策处理猎物的水平很高,一只鸟把大腿跟翅膀卸掉之后,也就胸部还有两片肌肉,除此之外,全是皮跟骨头。 大鸟的翅膀很大,被云策分成了翅尖,翅中,以及翅根,整齐的码在一个篮子里,很有商品感。 娥姬对于四只大鸟的腿情有独钟,因为,这种鸟拔毛之后,最吸引人的就是那对肥硕的大腿,从筋骨嶙峋的小腿,越过关节之后突然就膨大的大腿,非常的吸引食肉者的眼眸。 至于那些外表色彩斑斓的蛇,恐怖的不过是头跟外皮,去掉头部,剥掉蛇皮,小心剥离毒囊,一条条雪白的肉条,就被云策撒上盐巴整齐的摆在木板上。 晚上吃饭的时候,好东西娥姬不许任何人吃,拿出四个巨大的鸟骨架,放在四个陶罐里熬煮,再没人发一个草粮饼,就当是晚饭了。 明天是做生意的重要时刻,娥姬,带着女人们早早就睡下了,只剩下云策,冯安,粱昆坐在篝火旁一边驱赶总来骚扰的狗皮子,一边聊天。 冯安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年轻人,他们家虽然不是很富裕,仅仅是平远城的寒门,三代以来没有断过读书,他的祖父,父亲读书没成就,也没有去衙门里当什么差役,而是小心的经营着一家墨斋。 祖父,父亲死后,他与老母相依为命,去年,老母病逝,冯安就把家里的墨斋给卖了,凑了一笔钱从张公雅量那里得到了一封荐书,准备去出云州城碰碰运气,希望能够一举得官,告慰早就逝去的先祖。 云策认真的听着冯安的过往,因为他的过往对自己很有启发性,毕竟,刘长安这个人的过往,应该也是冯安这一类的,也只有这一类人的底子最干净,也最容易受到大人物的赏识。 趁着火光摇曳,云策又看了一眼冯安的容貌,就忍不住对冯安道:“你以后娶高门女子的可能性很高。” 粱昆在一边道:“大丈夫立于天地间,自当横刀跃马,凭胸中才学,掌中长枪,为自己博一份锦绣前程,靠妇人算什么本事。” 冯安捂着嘴咕咕笑两声道:“君子随遇而安,见风不倒,见雨安然,遇见冰霜随时而死,也是一种境界。 如果高门女子得我欢喜,自当求之。” 粱昆家里也没有比冯安好到那里去,只不过家中人口众多,此次逃难,虽然跑出来了,他却因为发高热,就被家人所弃,看样子,他跟家人的关系不好,也跟他这副看啥都不顺眼的脾气有关。 才学还是很好的,在某些事情上的看法,比冯安还要犀利一些,不过,也就是犀利一些罢了,这样的性格,云策似乎已经看到了他凄惨的未来。 三人轮番看守,不知不觉的,天就亮了,今天的天气不怎么好,早晨看不见太阳,阴云又飘得很高,看样子没有雨水要下,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赶路了。 娥姬一大早就把目光盯在前方,还以为走一会就会遇见做生意的对象,结果,她做生意的对象好多都死了,且被狗皮子啃成了骨头。 做生意的对象死了,自然就没法子做生意了,可是呢,娥姬还是发财了,因为狗皮子不知道钱财的重要性,把娥姬客户的血肉吞噬一空之后,把钱统统留给了她。 娥姬请云策跟粱昆帮她挖坑埋葬了那些尸骨之后,那些人留下的钱,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娥姬自己的。 掩埋第三波骸骨的时候,粱昆低着头哭的很厉害,云策跟冯安对视一眼,就把坑挖的格外深一些。 等尸骸被掩埋好了,粱昆苦笑一声道:“还以为他们能比我活得长久呢。” 云策摇头道:“人死了,仇恨跟恩情就没了可寄托的本源,笑一声,哭一声,过去就算了。” 粱昆咬牙道:“不过去又待如何?” 冯安道:“再走一天半,就能看见射阳城了。” 粱昆摔掉手里的短棍恨恨的道:“到了射阳城又能如何。” 冯安笑道:“我们有荐书,价值一万钱的荐书,张公雅量死后,谓之绝笔,他的荐书更值钱了。” 粱昆从怀里掏出荐书,随手就丢进火堆里,云策手快,一把捞住,重新递给粱昆道:“有时候,规矩就是规矩,已经成了所有人公认的东西,你没有这东西很可能连射阳城都进不去。 进不了射阳城,乘坐不了公车,参加不了出云州的大比,就算你有满腹才华那又如何? 都说吹尽黄沙始见金,这卷荐书,就是吹尽你身上黄沙的风。” 粱昆沉默许久,喟叹一声,终究还是把荐书藏回怀里,拉过来一根粗一些的木柴当枕头,倒头就睡了。 夜里,云策听到了粱昆压抑至极的哭声。 第四十四章:真正的马 人的喜怒悲欢是不相通的。 娥姬大清早就做成了一笔很好的买卖,三十条蛇肉,换回来了六十个以一当千钱,她还想把那些漂亮的大腿肉推销出去,人家嫌贵,没有买。 一只大鸟腿十个以一当千钱,就连云策也觉得卖贵了,娥姬却说一点都不贵,她曾经见过两碗草粮,就换走两个大姑娘的事情。 “人饿的时候,多少钱他都肯拿出来,之所以不拿出来,说明他饿的不够。”娥姬惋惜的看着落在后面的客商,很想退回去再找他们谈一谈。 “明日就要到射阳城了,你的生意也就结束了,你就不考虑这个问题吗?”云策很担心娥姬愿景落空之后,会大哭让他赔她的好生意。 娥姬狠狠的咬一口草粮饼子道:“就是最后一天,才是最难熬的,那个卖两个闺女的人,就是眼看着衣树的果子落了,衣树皮马上就要产粮的时候把闺女卖了。” 云策点点头道:“我没饿过肚子,刚才那些话都是吃饱了以后说的。” “我们有粮食,就停在距离射阳城百里的地方等他们,我想,那个时候,他们一定会买的。” 娥姬安排的好极了,云策却觉得她的计划不会成功,平远城被叛贼攻占了,相邻的射阳城必定会有所动作,前几天,或许射阳城的人还不知道平远城发生的事情,现在,他们应该知晓了。 大汉的律法,这两天也从冯安跟粱昆的口中了解了一些,其中,收复失地是射阳城不可逃避的责任。 因此,射阳城必须在第一时间出兵,是必然,也是需要。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就会在这条古道上遇见官兵。 自古以来,除过地球上那支人民子弟兵之外,剩下的军队对于百姓来说就是一场灾难,与旱灾,水灾,蝗灾并称的兵灾。 云策对射阳城方向非常的警惕,他准备一有不对,就把羊车驱赶到荒原里躲藏,毕竟,自己的车上,有美女,有粮食,有钱的,绝对是兵痞们首要抢劫的对象。 娥姬的生意又开张了,这一次收购娥姬粮食的人家是城主府,张公雅量为了保证妻儿老小逃出平远城,跟一头猪精死战后,陨落在了平远城。 这个结论本来是冯安給的,当事人之一的猪精云策也是认同的,可是,从张公雅量的家人口中说出来的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他们说张公在平远遭遇十数万叛贼进攻,他据城而守,身披重创,依旧酣战不休,无奈叛贼人多,在校尉韩元战死之后,城郭为叛贼所夺,张公雅量退守内城继续作战,叛贼烈火焚城,张公在烈火中依旧与叛贼激战,眼看就要斩杀叛贼首领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头荒野猪精,张公力战而亡…… 娥姬疑惑的看着一个中年人一本正经的跟她说张公雅量的辉煌战绩,见他拿了食物久久不肯给钱,就打断他的话道:“付钱吧,我们要走了。” 中年人冷漠的看了娥姬一眼,又从羊车上看到了一直垂着头的安姬,就对娥姬道:“那是我家的女仆。” 娥姬道:“是我捡拾的,就是我的。” 中年人阴沉着脸道:“既然你如此的不识抬举,那就试试我的刀锋锋利否。” 娥姬回头看看云策,发现他正目光炯炯的瞅着那个中年人呢,就抬手抽了那个男人一记耳光,怒喝道:“现在我要三倍的价钱。” 中年男子愣住了,此生,他还从未被女人打过,一时间竟然不知如何是好。 冯安见状叹息一声,瞅着中年男人身后的四个男丁对云策道:“张公雅量的大公子恒裕丢弃了所有的女眷苟活至今,如今又打算强买强卖,不像是一个可以重振家业的。” 粱昆也看着云策道:“刘兄,你我三人都受张公恩遇,能否给他留下一丝血脉?” 云策瞅着两人道:“我的荐书是花了钱的,你们的估计也是如此得来的,既然是花钱买的,何来恩遇之说 再者说了,见父亲战死而不救谓之不孝,逃命路上舍弃一众女眷,任其惨死荒野谓之不仁,见弱小不施以援手谓之不义,这种人就不该留他活在世上,让人族蒙羞。” 云策还没有出手,娥姬那边先出手了,出手的是一直安安静静看起来温柔又漂亮的安姬,她拿着云策的弩弓,想都不想的就朝张家大郎张恒裕的胸口射了一箭。 这一箭又快又准,弩箭径直插在张恒裕的胸口,箭头已经透背而出,张恒裕难以置信的瞅着胸口的弩箭,艰难的指着安姬道:“贱婢!” 娥姬见安姬动手了,就取过弩弓,躺在地上用脚蹬着上好了弓弦,搭上弩箭之后又朝瑟瑟发抖的三兄弟那边攒射。 云策皱着眉头瞅着娥姬上了三次弦,射杀了剩下啊的三只傻狍子,不解的问冯安:“他们连逃跑都不会吗?” 冯安过去看了一遍摇摇头道:“许久没有进食,却又身负重物,早就羸弱不堪了。” 安姬杀了人,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稍微触碰一下她,她就会发出凄厉的叫声,娥姬杀了三个,虽然神情也不怎么对,至少,还知道搜刮一下战利品。 云策想了一下,就来到张家大郎的身边,见他还没有死透,就从龙珠里取出张公雅量的印信放进他的怀里,然后掏出来之后,在张大郎的眼前晃一晃道:“没想到平远城城主印信在你这里。” 说完话,就把弩箭从张大郎的胸口拔出来,血冒了一会就不冒了,改成缓缓流淌,直到云策在他身上把弩箭擦拭干净了,弩箭造成的贯穿伤口,已经不怎么流血了。 娥姬又收获了很多的以一当千钱,安姬虽然还害怕的厉害,却已经能帮着娥姬数钱,继续规划她的院落了。 羊车继续前行,身后的尸体留给狗皮子管,保证管理的妥妥贴贴不留半点痕迹。 冯安拿着张公雅量的印信看了看,又拿出荐书比对一下,然后把印信还给云策道:“一万钱啊,送给娥姬去扩大她的院子,也比白给张公强。” 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不愿意跟妇人小孩坐一辆车的粱昆道:“叛贼之所以如此轻易的进城,责任全在张雅量,若不是他贪财,想要便宜收买一些奴隶去贩卖,那些叛贼未必就能越过高高的城墙进来,平远城生灵涂炭,罪在张雅量。” 就在三人絮絮叨叨的讨论张雅量活该死掉的时候,云策突然停下脚步,伸手扯过羊车缰绳,直接就拐上了荒原。来不及把羊车藏好,一匹高大的出乎云策预料的战马就已经风驰电掣般的过来了。 “汝那汉子,休要躲藏,某家有话问你。” 马背上是一个身形壮硕的大汉,指着云策问话的也不是手指,而是一柄看起来非常不错的马槊。 马槊与枪的区别虽然不是很大,可是呢,长达两尺的槊刃就是最大的差别点,这家伙手里拿的是一柄骑兵槊,这柄马槊长度连槊刃应该在三米左右,被这家伙随手一指,就让人胆寒。 云策这一次算是真的见到马了,这是一匹真正的马,虽然这匹马大的超乎云策的想象,他还是觉得这就是一匹马,因为,它有着云策对马的所有印象,除过高大一些,没差别。 “娥姬,出来看马!” 发现古道上只有一个武装骑士,云策就喊娥姬出来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战马,以后万万不敢再把大角羊当成马胡乱呼喊了。 “雷烟兽!” 惊叫出声的人是冯安,而不是喜欢大呼小叫的娥姬。 “什么叫作雷烟兽?这明明是一匹马。” 冯安的眼睛盯着壮汉胯下的雷烟兽,随便指着拉车的大角羊道:“这才是马,那是日行千里的雷烟兽。” “真的可以日行千里?” “绝对可以,只是雷烟兽价格昂贵,小地方可养不起,张雅量弄了那么多的钱,他照样买不起一头雷烟兽。” 随着马上的骑士慢慢的靠近,巨马,壮汉的压迫让冯安逐渐失去了说话的底气。 “来人是应该是一个游侠,这种人大抵上还算讲道理,好好应付的话,应该没啥事。” 粱昆也从荒草里钻出来,跟冯安并排站在云策身边,准备应付即将到来的困局。 云策的眼镜亮的惊人,他没看马上的骑士,他的眼中,心中如今全是这匹身高超过两米五的巨型战马。 娥姬从荒草里探出头,随即,四个抱着女童的少女也从荒草里现身,安姬则紧紧的抱着娥姬的胳膊,虽然还在发抖,眼睛里已经没眼泪了。 巨马,骑士继续靠近,娥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低声对云策道:“打不过就跑,他不会把我们怎样的。” 云策把心神从巨马身上的一个旋,一个旋的毛涡中拔出来,他觉得这匹马很像唐太宗李世民六骏中的拳毛騧。 壮汉再一次举起马槊指着云策道:“尔等何人,为何现身荒野。” 马槊本身就长,再被壮汉伸手刺过来,锋利的马槊尖尖几乎顶在云策的额头。 云策抬手抚摸着有些寒凉的槊刃,瞅着壮汉道:“你这匹马卖多少钱?” 第四十五章:大侠彭憎 壮汉闻言,收回马槊,俯身瞅着云策道:“你说什么?” 云策来到拳毛騧的身旁,抚摸着它带卷的皮毛,再次抬头瞅着壮汉道:“我很喜欢这匹马,卖给我吧。” 壮汉嘿嘿笑出声,将马槊挂在马鞍上,纵身跳下马,继续俯身看着云策道:“这是北地龙种雷烟兽,” 云策抬手抚摸着拳毛騧的长脸,这东西也亲热的摩挲着他的手,等拳毛騧湿润的鼻子凑到腕带上的时候,这才抬头看着壮汉道:“开个价钱啊。” 壮汉疑惑的瞅瞅跟云策很亲热的雷烟兽,探出自己的拳头道:“吃我三拳,这北地龙种雷烟兽就是你的。” 壮汉身高足足有两米,胳膊看起来比云策的大腿都粗,稍微捏一捏拳头,骨节就咔嚓咔嚓作响,连带着厚厚的拳茧威慑力十足。 看着这样的拳头,云策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这样的人,这样的拳头,也不知道能不能遭得住三记重拳。 很快,云策的心就坦然了,他早就不是地球上那个普通的云策了,而是被龙加强过的超级云策,太空旅行都没能弄死他,他不信这个大汉土著能把他如何。 壮汉看出云策心头忐忑,也不说话,吐气开声,一拳就砸在旁边一棵直径足足有半尺的树,也不见树干动弹,就听咔嚓一声,大树拦腰折断。 壮汉挥臂挡开倾倒的大树,大树的上半截就飞到三米开外了。 云策眼神一凝,眼前这位是真的堪称胳膊上跑马的好汉。 吃惊的不仅仅是云策,娥姬的一张小嘴巴张的老大,呆滞片刻就飞一样的跑过来抱着云策的胳膊对壮汉谄媚的笑道:“买不起,我们买不起。” 冯安一瘸一拐的走过来朝壮汉抱拳施礼道:“阁下可是传说中的游侠?” 壮汉也很有礼貌的拱手还礼道:“旱天雷彭憎!” 粱昆也凑过来施礼道:“大侠是要去平远城吗?” 彭憎笑道:“听闻平远城有恶贼害命屠城,某家准备去拿回首恶之首级,为枉死的百姓讨还一个公道。” 粱昆深深一礼,而后感激的道:“终究还是有人在意我等小民的姓名,只是平远城的贼寇人多势众,听闻还有一头人形猪精混杂其中,平远城城主张公雅量武艺超群,就是被那头猪精一拳就给打死了。 大侠若是去了平远城,还是小心为上。” 彭憎点头道:“多谢告之,在某家看来,贼人虽众,却也是乌合之众,猪精虽勇,不过是未开化的畜生,某家前往,自然有完全之准备。” 冯安在一边赞叹出声:“果然心有猛虎者,无所畏惧,如此,我等不敢迁延大侠行程,这就别过,待我等到了射阳城,必将大侠的侠肝义胆宣扬的人尽皆知。” 彭憎笑着施礼道:“如此,有劳有劳!”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众人还以为这位大侠会立刻上马,然后烟尘滚滚的杀向平远城,为死去的百姓索命。 结果,彭憎不走,而是盯着被娥姬快要拖走的云策道:“这位好汉,某家还未曾出拳呢。” 娥姬继续陪着笑脸道:“我们不买,也买不起,请大侠饶恕。” 彭憎眼中的笑意慢慢褪去,漫上一层寒意,对云策道:“说三拳,就三拳,一拳都不能少。” 冯安连忙道:“大侠乃是不世之高人,何必与他这般见识,若是大侠心中不快,在下代他向大侠赔罪。” 粱昆也连连施礼道:“还请大侠恕罪。” 彭憎推开挡在面前的冯安与粱昆,一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俯视着被娥姬紧紧抱住的云策,戏谑的道:“还以为你是一个好男儿呢,如今躲在妇人怀抱又算怎么回事呢?” 云策推开娥姬,站直了身子道:“三拳不死,这匹马就是我的吗?” 彭憎大笑道:“这是自然,天下人谁不知晓旱天雷彭憎,乃是一条没遮拦的好汉。” 云策点点头道:“如此,那就来吧。” 彭憎冷笑一声道:“你若是以为某家会手下留情那就错了,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今天就教你一个乖,不是所有人会因为你弱小,就容许你出言无状。” 云策瞅着彭憎的眼睛道:“谨受教!” 彭憎大笑一声,在娥姬凄厉的尖叫声里,一拳砸在了云策的面颊上,原本站立在彭憎面前的云策立刻就倒飞出去七八米远。落地之后,又在荒草上滑行了老长一段距离才停下来。 娥姬连哭带嚎的奔向远处一动不动的云策,彭憎冷笑一声,抓着缰绳准备上马离开,他很确定,刚才那一拳足够要那个出言不逊的小子的命了。 不等他上马,就听背后有人道:“还有两拳。” 彭憎神情一凝,缓缓转过头,就看见云策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人看起无碍,就是鼻子有些偏,他用手扭一下之后,鼻子也就恢复原样了,就是鼻血汹涌的从两个鼻孔里往外喷。 娥姬伸出双臂正要高兴的大叫,云策却扯开她的袖子,弄下来一个布条撕成两片,揉吧揉吧弄成两个布球,小心的塞鼻孔里,堵住了汹涌下流的鼻血。 看着再次来到面前的云策,彭憎的脸凝重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有他知晓,刚才那一拳,他并未留手,一拳,千斤力。 冯安跟粱昆彻底的呆滞住了,他们知道云策的武力很强,甚至能在几百条狗皮子的围堵中径直杀了狗皮子王。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他的武力竟然会强到这个地步。 云策吐掉一口血唾沫,对彭憎道:“这一次不要打鼻子了。” 彭憎道:“能挨得过某家一拳,也算是好汉一条,某家今日还有要事,暂且饶你一命。” 云策闻言张开嘴巴露出血糊糊的牙齿道:“你刚才说的很好,人不能言而无信。” 话音未落,彭憎陡然间加粗加快的手臂就带着拳头裹挟着风声就砸在云策的脖颈上。 这一次,云策是侧飞出去的,同样在半空中飞行了十米远的距离,再滑着荒草出去了五六米。 所有人都呆滞的看着倒地的云策再一次站起来,一边揉搓着颈骨,一边来到彭憎的面前道:“右边也来一下。” 说着话从鼻孔里拽出染血的布条,挨了一拳之后,他的鼻子不再淌血了。 彭憎神情木然,盯着云策道:“你是谁?” 云策笑道:“在下乃是平远城的举子刘长安。” 彭憎冷哼一声道:“所以,今日你我相见,乃是一个埋伏,一个来自叛贼的埋伏,目的就在与阻拦我。” 云策摇头道:“不是,就是偶遇,我们本来都躲开你了,是你自己找上来的,如果你不理睬我们,以你的马速,不等明日天亮,你就到平远城开始为那些死去的百姓复仇了。 现在,你再打一拳,你的马就成我的,你就要花四天时间才能抵达平远城实现你为民复仇的理想了。 速度慢了一些,结果大差不差。” 彭憎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眼前这个笑的眉目清秀的少年人在他眼中竟然变得无比的狰狞。 云策见彭憎久久不动弹,再吐一口血唾沫道:“再来一拳!” 彭憎瞟一眼被自己挂在马鞍上的马槊,对自己冲动的行为无比的懊悔,假如说第一拳他只是想打死一个嚣张的普通人,只用了七成本事,那么,第二拳,绝对是他这辈子能使出来的最刚猛的一拳。 可是,第二拳的效果甚至不如第一拳。 现在,这让他的第三拳如何挥的出去。 “这匹龙种雷烟兽,乃是某家的命数,不可与人。” 云策温柔的面庞变得暴躁起来,他冷声道:“这匹马既然是你的命,我问你的时候,你回一句不卖,我也就不再强求。 偏偏你非要打我三拳,老子告诉你,今天要要是打不死我,又不给马,就轮到老子打死你了。” 早在云策说话的时候,彭憎的面庞就逐渐变红,一双眼珠子也渐渐的染上了一层红色,口中开始呢喃出声,不知怎的,云策总觉得这个家伙的双臂变长了一些。 下一刻,彭憎的双臂就闪电般的暴起,两只拳头准确的夹击在云策的左右太阳穴上,轰的一声响,云策脚下的皮靴立刻裂开,双脚陷入地面一寸有余。 彭憎缓缓的挪开双拳,还以为会看到一张七窍流血的脸,却看到了一张笑脸。 云策推开木偶一般的彭憎,拉起雷烟兽的缰绳,对娥姬道:“看好了,咱家有宝马了。” 原本看场面看的心惊肉跳的娥姬,在听到云策这句话之后,一双大眼睛立刻就慢慢的变亮了,此刻,她清楚的知道了一件事,这个看似凶猛的大家伙,其实打不过她男人。 如果她的男人打不过这个人,娥姬已经做好了收尸守寡的准备,甚至做好了自己成为人家战利品的准备。 现在,既然这个家伙打不过自己男人,娥姬觉得这个叫彭憎的大个子,应该也有跟她同样的心理准备才好。 第四十六章:大汉,还是那个大汉没变过 见雷烟兽被云策牵走,彭憎暴怒,愤怒让他忘记了自己三拳没把云策打死这个事实,在潜意识的作用下,他抽出悬挂在腰间的长刀,闪电般的劈向云策。 云策跳上雷烟兽,这匹马似乎不习惯被外人所骑乘,昂嘶一声人立而起,两只硕大的前蹄向前踢出,隐隐发出雷鸣,前蹄才落地,后腿再次腾空还借助肥硕的屁股的重量让沉重的身体旋转起来。 彭憎长刀落空,才要突进,雷烟兽凌空的后腿就踢踏而来,彭憎不得不连连后退,云策此时也不安稳,他跟雷烟兽唯一的联系就是紧紧抓着马鞍的一只左手,至于他的身体,跟雷烟兽一样在空中旋转。 好不容易身体落下,却骑在了雷烟兽的屁股上,来不及调整位置,雷烟兽的前蹄就猛地屈服跪地,刚刚在雷烟兽屁股上安家的云策又被它给甩到脖子上。 云策倒骑在雷烟兽的脖子上,马上又被站起来的雷烟兽给甩到马屁股上,云策大怒,右手筋骨紧绷,五指如钢,生生地插进了雷烟兽的后腿上方,左手也松开马鞍子,同样插在雷烟兽的前腿后方,十根钢钩一样的手指牢牢的附着在雷烟兽身上,无论它如何跳弹,云策如驸骨之蛆,怎么也甩不掉。 雷烟兽在剧痛中慢慢安静了下来,云策脸上也浮现出一丝笑意的时候,一直跟着雷烟兽盘旋的身体想要借机杀死云策的彭憎却猛地爆发出一声惨叫。 “不——” 被雷烟兽甩的头脑发昏的云策刚刚要松开双手,准备接受雷烟兽臣服的时候,雷烟兽居然猛地向前一蹿,然后,云策就听见一声悠长的‘嘎吱’声,他的身体在雷烟兽的侧面晃荡一下,就停止了。 把十指从雷烟兽的身体里拔出来,才落地,就看到已经疯魔了的彭憎,避开劈过来的长刀,再一脚踹飞了毫无章法的彭憎,云策这才有时间回头看停滞不动的雷烟兽。 才转过头,云策就发现自己的心痛了一下,这匹马居然自杀了,自杀在刚才彭憎一拳打断的半截树干上,直径快要一尺的树干,深深的刺进了雷烟兽的胸膛,看它鼻孔往外喷血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没救了。 “畜生啊——” 彭憎泪流满面,双目赤红,张开双臂,两手成爪凶猛的向云策扑击过来。 云策的腿终究比彭憎的胳膊长一些,早一点踹在他的胸口,把他再一次踢飞出去。 彭憎倒地,又翻身起来,继续向云策扑击,再一次被踢飞。 到后来,彭憎起身扑击云策已经成了一种执念,没办法之下,云策一腿踢在彭憎的太阳穴上,让这个疯魔的家伙陷入了昏迷之中。 低头看着昏迷的彭憎,再看看插在树干上的雷烟兽,云策对围拢过来的冯安跟粱昆道:“怎么办?” 冯安心痛的抚摸一下耷拉着脑袋的雷烟兽叹息一声道:“《百兽经》上记载雷烟兽性情刚烈,一生只认一主,如今看来,果不我欺也。” 云策皱眉道:“野兽,就是野兽,这《百兽经》未免言过其实了。” 粱昆指着死掉的雷烟兽道:“此为例证。” 云策摇头道:“此次事发突然,如果多给我一些时间,未必就不能驯服此马。” “这是雷烟兽,你怎能用牲畜之名羞辱它。” “我告诉你们,这就是马,拉车的那个家伙叫作大角羊!” “胡说八道……” 或许是心存愧疚,三人一边说话,一边远离了事发现场。 娥姬一群人从羊车上下来,也围着雷烟兽的尸体转了一圈,发现这匹马穿金带银的装饰极为奢华,仅仅是马鞍子上镶嵌的宝石,就被安姬断定可以卖十万钱。 娥姬从尘埃里捡起从马上颠落的马槊,吃力地挥舞一下,就觉得很适合自己的男人拿去耍。 四个少女对视一眼,发现彭憎带来的东西无一不好,就很默契的开始搜刮了。 等娥姬驱赶着羊车重新回到大路上的时候,不远处的荒原上,酣睡着一个只穿着内裤的雄壮男人,在他身边,还有一匹光溜溜毫无装饰且自杀而死的雷烟兽。 “自古以来,官府中人就不喜欢侠客这种人。 因为他们总喜欢以自己的判断为准绳,来臧否世间万事,就像彭憎刚才对在下的致命审判就是如此。 能把捕快,审判官,刽子手结为一体的人就是侠客,这种人,能力越大,危害就越重。” “刘兄此言差矣,侠客扶危济贫,为信义而战,当律法不能保护百姓的时候,侠客的存在就成了百姓们追求公正的最后手段。 而这泱泱天下,不公之事多如牛毛,正是需要侠客们一怒拔刀之时。” 冯安摇头并不同意粱昆的见地,他同时也觉得刘长安这种把侠客一棒子打死的见地也是不对的,只是,要他现在拿出一个好的见解来,他又觉得不管怎么说都不算充分。 前面,三个年轻人安步当车,一边走一边讨论时政,后面,紧紧跟随着一辆羊车。 羊车上的女童娇憨,少女秀美,只是被叮叮当当的数钱声破坏了这个美丽的场面。 “我们现在有三十七万六千四百五十八个钱,安姬,够不够在出云州买一个百亩院子的?” 安姬摇摇头道:“不够啊,我听闻城主府在出云州的院子不到十亩地,就花了足足百万钱才购置下来。 娥姬,你想啊,院子购置下来了,是不是还要修建亭台楼阁,还要把亭台楼阁里面用各种家私,图画,瓷器,装饰好呢,我听说啊,出云州州牧家的一个楼阁,全部用红玉修建而成,每当血月凌空,那座楼就会绽放红光,如同夜间的一柄火炬。” 娥姬闻言,焦躁的挠挠下巴,抬头瞅着不远处的云策怒道:“他总是不上心,他如果上点心的话,我们早就把盖院子的钱攒够了。” 安姬咬着手指道:“要不然,我们就盖一座小一点的院子?” 娥姬立刻瞪大了眼睛道:“我以后准备生十个儿子,院子小了怎么够住的?” 安姬拉着娥姬的手,撸起她的衣袖,在她白皙的手臂处按一会,然后吃吃笑道:“你还未经人事,怎么可能会有儿子?” 娥姬抱起一个胖胖的小姑娘在她脸上狠狠的亲一口道:“现在没有,以后会有很多。” 荒原上的风以及众多的蚊虫,终于唤醒了沉睡许久的彭憎,他睁开眼就看到了那匹死去的雷烟兽。 原本凌厉凶狠的眼睛如今蒙上一层沙土,还有几只硕大的飞蝇正在那里产卵。 彭憎缓缓爬起,踉跄着扑到雷烟兽的尸体上,撕心裂肺的冲着荒原嘶吼——畜生啊。 射阳城就在眼前,无论是云策,还是冯安,粱昆脸上都没有什么欢喜之色,无他,只因为平远城败于人浮于事,现在,还没有进射阳城,他们三个在这里又看到了平远城那种松垮模样。 “自从灵国覆灭,这里安平太久,以至于人们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居安思危。”冯安瞅着已经变成小水沟的护城河,重重的叹息一声。 粱昆见云策无动于衷,就解释道:“当年大将军刘襄就是在这里射死了灵国的太阳王,此地因此得名。” 云策牵着羊车缓缓前进,听了粱昆的话问道:“如今,灵国旧部,子民在哪里,不可能被杀光了吧?” 冯安冷笑一声道:“当年,刘襄大将军灭灵国,旷日持久不说,还耗费了朝廷大量的国帑,为了弥补空虚的国库,长安城发来了一道《禁胡令》,不许灵国旧部编入大汉,不许灵国旧部在荒原修建城池,堡垒,就连木寨也不允许持有,更不允许灵国旧部持有铁器,违令者斩。” 云策接过娥姬递上来的一把绿钱,随手投进城门官面前的筐子,想了一下道:“如此,没有高强壁垒保护,没有武器抵抗的灵国人的下场必定很惨。” 粱昆接过羊车缰绳把车子领进城门,就在深邃的城门洞子道:“灵国,之所以称之为灵,原因在他们国家的女子面貌俊美,眼眸湛蓝,男子粗犷有力,面貌如同刀刻斧凿一般,深得长安,洛阳的世家,豪门们喜爱,灵国婢,灵国奴最盛行的时候,一个特级灵国婢几乎与黄金等价。 当年,刘襄大将军班师还朝的时候,一次性掳走了十万灵国男女,仅仅是这一次的缴获,就让朝廷不但补足了亏空,还有余钱在长安修建了‘攀星楼’。 如此大潮之下,来荒原搜掠灵国婢,灵国奴的人,多如过江之鲫,不出五年,灵国故地,竟然找不到一个灵国人了。” 冯安恨铁不成钢的咬牙道:“原本,荒原上的灵国人可以成为我大汉一项永久的财源地,被那些短视之徒如此肆意胡为一通,荒原,就真的成了荒原,荒原的百姓如今穷困不堪,他刘襄要负首要责任。” 云策听了两人的抱怨之后,立刻就觉得自己害死一匹雷烟兽的事情,在这支大汉人干的事情面前,屁都不算。 第四十七章非仁孝之语,鬼神不敢听 人的见识跟他的认知有关,也跟他生活的环境,以及受到的教育有关。 比如云策这样的人,他就知道把人家好好的国度灭掉不是好事情,把人家长得漂亮的子民拿来卖掉也不是好事情,就算人家的国度真的很好,子民真的很漂亮,也必须私下里偷偷的干,至少,弄点贩卖人口的黑社会拿来堵住悠悠之口也是很好的。 一群人里面,除过几个懵懂的小女孩,几个不怎么喜欢把自己当人总觉得自己是货物的少女,冯安就是这一群人中最善良,最正直的一位。 可就是这样一个受过最正统大汉教育的举子,对于灭国,贩奴也是认可的,他之所以会愤怒,就是觉得大将军刘襄他们把活干的太糙。 射阳城有这样的认知跟传统,这座城里的奴隶一定有很多,这是云策还没进入射阳城之前给它帖的第一个标签。 进城之后,云策的预感成了现实。 射阳城的道路修建的很好,很宽,最中间的石板路是跑马车的,两边不足三米的两条沙土路是跑马的,在边上还有两条路,是走行人的。 此时的射阳城正值下午,因为天气不热的缘故,乘车,跑马的人不多,倒是两边的青砖小路上的行人有些密集。 云策发现人行道路两边种植着很多的树木,目光穿过算不得密集的树林,还能看到有更多的人在林子后面匆匆往来。 粱昆见云策看树林那边,就笑道:“那里是奴隶道。” 不用这个家伙继续解释,云策立刻就明白了他话语里的意思,人走人道,奴隶走奴隶道,看起来,射阳城是一座法度森严的城市。 奴隶道上的人形生物远比大路上的多,也就是说,射阳城是一座奴隶比普通人多的城市。 如果红姑娘跟裴川他们想要夺下射阳城,应该从奴隶这个群体下手才好,做好了奴隶们的思想工作,在这个走个路都要分三六九等的地方,夺下射阳城不是难事。 娥姬又做成了一笔好生意,路上没有卖光的大鸟腿跟肉条,在路边的一个食肆里全部给卖了,而且,卖了一个好价钱。 手里攥着一大把绿钱的娥姬高兴的要带着他们一群人去食肆用饭,等问清楚了价钱之后,娥姬就哭唧唧的出来了,还无礼的要求云策去帮她把卖掉的大鸟腿跟肉条要回来,当然,钱是不退的,因为那个店老板骗了她。 云策也是这么认为的,利用她人的无知赚到的钱,就是欺骗! 于是,在冯安跟粱昆惊恐的眼神中,在一众女孩激动的欢呼声中,云策在跟店老板磋商之后,店老板同意把骗娥姬的食材都还给娥姬,还主动邀请他们一群人进店,大吃了一顿。 这一顿饭,冯安吃的心惊胆颤,粱昆吃的坐立难安,云策吃的心满意足,至于娥姬她们自然是吃的心安理得。 直到他们吃饱喝足要走,那群被云策摞起来的店老板跟伙计们也没有出门相送,显得很是没有服务意识。 再一次来到大街上,云策瞅着来往的人流对眼睛依旧左右乱瞅的冯安道:“在一座满是奴隶的城市里,武力就是最大的权力,而我这人,没别的,穷的就剩下武力了。” “所以,你殴打彭憎,杀了雷烟兽,还纵容娥姬她们把他剥成光猪,就是在彰显你的武力?” 粱昆看事情还是比较鞭辟入里的。 云策解释道:“平远城陷落,彭憎这种游侠都知道,射阳城的人这会也一定是知晓的,问题出在,这里为啥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冯安摇头道:“调兵遣将是一个繁杂的过程,需要时间。” 云策冷笑一声道:“我刚才问店老板了,食物价格为何腾贵至此,店老板告诉我说是主人家的吩咐。 主人家是谁? 是射阳城的典吏韩栋城。 这个人知晓平远城陷落了,也知晓贼人一定会来射阳城,他们没有任何动作的原因,就在于发财事情上,趁着城里其余的人还不知道真相,先屯一波粮草,等贼人到来的时候再卖出去大赚一笔。 赚钱,才是他们的优先事项,至于彭憎这个蠢货单人独骑去平远城声称要灭了叛贼,好死不死的成了人家的一个好借口,一个上峰问下来,可以推说派人平叛了。” 冯安看看头上的太阳,疑惑的道:“我们才进城一个时辰不到,你就总结出来了这么多的事情?” 云策笑道:“走吧,我们先找一个地方安歇,一会还要去射阳城更换路引,这件事一定要趁早,晚了,说不定人家就不给出城路引了。” “我们住客舍!” 娥姬很喜欢住客舍,因为客舍里的东西很好用,如果客舍不小心出了点事情,还可以把客舍的东西带走。 射阳城的客舍条件比平远城的要好,最重要的是屋子里的陈设也比平远城客舍里的多。 这一次人多,云策就包下来一个小院子,吩咐娥姬不要乱跑,就带着冯安,粱昆去了过所。 对于过所,这个地方还在云策理解的范畴之内,古代王朝讲究安土留民,不喜欢百姓跑来跑去的乱蹿,乱蹿的时间长了,不是把自己流窜成土匪,就是流窜成叛贼,过所就是给百姓开路条的地方,没有路条不准外出。 当然,云策,冯安,粱昆三人如今是士子,士子是有特权的,在百姓不准许乱蹿的情况下,士子可以用游学的名义四处勾连。 有平远城城主张公雅量的绝命荐书,三个人中看起来最好说话的粱昆,自然毫无阻碍的得到了过所所在的县衙主簿的敬重,专门把他们邀请进旁边的公廨里了解平远城的近况。 “平远城被屠城了?” 听完粱昆的介绍,过所主簿篷荆惊叫出声。 “何止是屠城,叛贼们在平远城放火,好好的西楼阁被烧成了一片白地,张公雅量也战死在了西阁楼下,是被一头猪精活活打死的。” “猪精?你们看仔细了?” “人身猪首,不是猪精是啥。” 篷荆沉吟片刻道:“猪精可不会说话,老夫听人说猪精曾经出言威胁张公雅量来着。” 就在这时,公廨外传来云策有些焦躁的声音:“给我用印!” 粱昆正要向篷荆道歉,就看到阻挡公廨内室的屏风后面走出来长裙拖地的女子,他甚至来不及看清楚那个女人的模样,人家就离开公廨出门了。 篷荆起身跟上,粱昆也只好起身来到公廨外边。 云策最烦公务部门办事拖拖拉拉的,明明手续周全,该缴纳的钱粮也给了,那就该痛痛快快的把事情给办了,没想到,人家把手续收下之后开始喝茶了。 要是在地球白银市……哼哼哼…… 如今在射阳城,云策依旧焦躁难耐,忍不住再次催促道:“给我用印!” 小吏不耐烦的翻了一个白眼,想要继续喝茶,就发现一个美艳的少女站在他们中间,还以为少女是来对付他的,连忙起身,准备给云策的路引用印,就听那个少女冲着云策道:“你再说一遍!” 云策瞅了少女一眼,抬手把她推开,来到小吏面前道:“给我用印!” 小吏搞不清楚状况,油滑的他还是忍着气给云策三人的路引上盖了章子,不论云策与这个看起来来头很大的少女有什么纠葛,先把自己摘出来为上。 就听被云策推开的少女尖叫道:“猪精!” 云策回头瞅瞅冯安,又看看刚出门的篷荆跟粱昆,低声一句“神经病”就打算离开。 少女发急,一把抓住云策的衣袖对篷荆道:“他就是猪精!” 云策笑眯眯的看着少女道:“在下刘长安,你是谁家女郎,如此着急出嫁吗?” 少女再次对篷荆道:“他就是杀死我父的猪精。” 云策抬手把鼻子往上掀一掀,学着猪哼叫道:“哼哼,我是猪精!” 篷荆拉开少女,对一脸疑惑之色的冯安跟粱昆道:“此乃张公雅量家里的女郎,名曰张敏,跟你们一样,刚刚从平远城逃回来。” 篷荆话音刚落,云策,冯安,粱昆三人齐齐地‘咦’了一声,再看眼前的少女眼中尽是鄙夷之色。 张敏对篷荆道:“先生,就是此僚假扮猪精,杀死了家父,乃小女子亲眼所见。” 篷荆来不及怀疑云策,就看到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白铜印信托在手掌之上,篷荆取过来一看,赫然是平远城城主印信。 张敏泪流满面,指着印信哽咽道:“这就是被猪精夺走的印信。” 篷荆正要喝令衙役们出来,却发现云策三人脸上的鄙夷之色更加的浓重,随即按捺下喊衙役出来的念头,瞅着云策道:“可有说辞?” 冯安不屑的道:“张公雅量战死之时,他的四个儿子缩在马车里竟然无一人出来帮助他们的父亲,张公雅量战死之后,他的子女无一人跳出来为他收尸,任凭尸体被来往车马碾为肉泥。 这等不仁不孝的东西说出来的话,鬼神都不敢倾听。” 第四十八章:脚不踏地的虞公 篷荆回头看看梨花带雨的张敏,阴沉着脸色问道:“可真?” 张敏没有回答,而是指着云策道:“他杀我父的时候,喊过一句‘给我用印’,我听得真真切切,就是他杀死了我父,还夺走了印信。” 篷荆转过头看着云策道:“何解?” 粱昆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来射阳城的路上,见到了四具尸骸,这枚印信就来自其中一具尸骸,从残存的衣饰上在下斗胆猜测,此四具尸骸,应该是张公雅量的四个儿子。” 粱昆把话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瞅着面色不好看的张敏道:“女郎能否告知我等,堂堂的城主四子因何会沦落到无衣无食,无车,无有护卫,惨被狗皮子分食的下场,而女郎不但顺利抵达射阳城,还能锦衣玉食?” 云策不怀好意的笑道:“想来是半夜偷偷带走马车仆役,留下四个傻不拉几的兄长留下喂狗。 或者,用药迷昏四位兄长,然后弄死他们,自己成了张公唯一血脉,张公家财自然独得。” 张敏才要辩驳,就被篷荆凶恶的目光看的把刚刚要说的话生生吞进肚子,眼睛一边流泪,一边恶狠狠的看着云策。 冯安呵呵笑着朝篷荆拱手道:“此乃城主家事,我等晚辈不好参与其中,如今,印信完璧归赵,我等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这就告辞。” 张敏大叫道:“不准走!” 篷荆却一言不发,眼看着云策三人施施然的离开,等三人的背影从过所消失,这才瞅着张敏道:“贤侄女,你确实要好好的解释一下,为何你能带着护卫,仆役抵达射阳城,而你父亲兄长的妻妾子女,却无一人生还?” 张敏尖叫道:“叔父,你放着杀害我父的凶手不追索,为何反而如此质问小女子?” 篷荆大怒,朝站在外边的衙役们喝道:“逐一审问从平远城归来的人。” 张敏大叫道:“怎可如此?” 篷荆冷笑道:“那个士子发出的两个疑问,老夫也很想知晓。” 云策三人离开过所,冯安皱眉道:“你杀了张雅量?” 云策道:“平远城破,张雅量乃是罪魁祸首,他不死,城里的冤魂不安。” 粱昆冷笑一声道:“这个张敏也不是什么好人,虽然人长得美艳,却有一颗蛇蝎心肠,如今,被篷荆盯上,看她如何保得住自己苦心孤诣弄来的家财。” 冯安对云策杀了张雅量这件事也表现得很无所谓,在一边轻笑一声道:“恶有恶报……” 云策笑道:“重点难道不是我杀了张雅量,我是猪精!” 粱昆笑道:“你不是猪精。” 云策道:“好吧,看在你们这么信任我的份上,今天给你们做鸡腿吃。” “鸡腿是啥?” “鸟腿!” “好。” 以前不说鸡这个东西,云策还没注意到,他以前住在城市里也基本看不到活鸡,现在听冯安他们对鸡这个东西似乎没有概念,云策这才想起来,自己从河口寨开始,就没见过鸡。 不光是人居住的地方没见过鸡,即便是在荒原流浪的时候也没有见过野鸡,就是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在短时间内把那几只鸟腿给煮熟。 在街市上买食材的时候,云策发现物价腾贵的让人难以理解,一袋豆子就要八个绿钱不说,人家好像还不怎么愿意卖。 以前当基层官员的时候,云策就对物价非常的敏感,尤其是对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几种物价,只要有机会,他就会习惯性的了解一下,比对一下。 今天,野豆子的价钱到了八个绿钱,他就觉得这完全不符合实际,衣树粉,野豆子,红甲,绿皮皮这四种从野外采集加工的食物,是荒原百姓最主要的食物来源,至于麦子这样的精贵食物,也只有贵人才吃得起。 如果野豆子的价格上涨了,其余的三种食物的价格应该也不低,如果这些东西的价格还在百姓收入的覆盖之内,那么,问题不大,还可以多试探几次,直到探明白百姓的承受极限,将之列为红线,并保证永远不去触碰它。 云策问清楚了这四种粮食的价格之后,他就发现,粮食的拥有者们,正在做自己的最后一笔生意…… 云策扛着一袋子野豆子,冯安扛着一袋子轻一点的红甲,这东西有拳头大小,破开坚硬的外壳之后烤熟,就是很好的口粮。 粱昆扛着一袋子衣树粉,三人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趣,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的似乎啥事情都没有发生,可是呢,他们三个总是忍不住把目光头像树丛外边的阴暗小道,总觉得那里的人的目光焦灼的似乎能点着柴火。 “主家应该会管奴隶的饭吧?” 云策小心翼翼的问冯安。 冯安抬头看着天幽幽的道:“你猜,他们为啥叫奴隶?” 粱昆冷笑一声道:“主家需要他们干活的时候,会给一碗饭吃,主家用不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就需要自己找饭吃。” “他们好歹是工具不是?” “工具太多的时候,就没有那么重要。” 云策把肩膀上的野豆子放在粱昆的肩膀上,对冯安道:“我去小路那边看看。” 说完,就钻进了树丛,走了十几步,就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同样在天底下,树丛另一边的阳光明媚,空气干燥,街道宽阔而整洁,穿过树丛之后,这里的天就显得有些发灰,没办法,因为没有雨水的原因,再加上走路的人,牲畜太多,尘土飞扬的看不出去多远。 这里的人的衣服不是灰黑色,就是灰白色,面目黧黑,四肢枯瘦而长,即便是天生就爱美的女子,在这里也是一副蓬头垢面的模样,看不出任何的妍态,少女也是如此。 云策看到一个肚子鼓鼓的两三岁的光腚女孩,她正坐在路边的土堆上吃土,云策把她抱起来,装作要带走,却没有人过问。 他掏出一把绿钱,然后就围过来了很多人,各个声称是那个小女孩的父母。 云策把手里的钱随手撒出去,就带着那个小女孩重新回到了大路上。 冯安跟粱昆早就走的不见踪影了,云策就在众人看妖怪的眼神中带着那个小女孩回客舍了。 一路上,他很感激云临川这个老贼给他进行过的苦难教育,让他在见到人间地狱之后可以不动声色。 按照老贼的说法,穷人是个宝,以前他弄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现在明白了,只要给那些穷人一口吃的,你让他干啥他都会干,如果不愿意,那就是还不够穷。 穷人的胆子是很大的,而且敢于拼命,很多时候,他们都恨不得早死早托生,希望能够在转世轮回后再换一个不太苦的活法。 就在云策做调查报告的功夫,娥姬把那个小女孩洗干净了,是一个眉眼分明的好孩子,就是肚子大,应该是吃土吃的。 娥姬给那个小女孩灌了一点衣树粉糊糊,不到十分钟,那个小女孩就开始蹿稀,怎么都止不住,小肚子眼看着就瘪下去了,等小女孩的大肚子彻底没了,小布包里就剩下一个瘦骨嶙峋的小骨架子,她的骨头很是纤细,好多地方的骨头也就筷子粗细。 这孩子明明吃土吃出一个大肚子的时候还好好的,喝了半碗衣树粉糊糊她的生命之火就立刻熄灭了。 没有半分犹豫,似乎她之所以生下来,活着,就是在等这一口糊糊。 一群人瞅着小布包里的小小尸体,怎么都快活不起来,即便云策把四根大鸟腿烹煮的肉香四溢,也换不来她们一个笑脸。 “我今天在客舍外边等你回来的时候看到了裴川。”娥姬低声道。 云策猛地转过头瞅着娥姬道:“见到红姑娘了吗?” “没见到,我想啊,既然裴川出现在了射阳城,红姑娘应该也在。” 冯安,粱昆听不明白裴川,红姑娘是谁,他们两个依旧沉浸在刚刚发生在那个小女孩身上的惨烈的一幕。 云策把小布包包一包,再用布条子把她紧紧的绑好,这样,把她埋进地下的时候还能稍微暖和一点。 然后,云策就开始狼吞虎咽的吃饭。 吃饭之余,云策忽然问道:“射阳城里谁家最富?” 冯安停下手中的筷子,淡淡的道:“射阳城,虞公最富。” “富到什么程度?” “据说,虞公天生富贵,从呱呱降生,他的双脚就从未踩踏过泥土。” “地砖也是泥土。” “没错,地砖确实是泥土,所以,人家根本就没有踩踏过地砖,像你这种土鳖,根本就不知晓,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作地毯。” “出门呢?” “有车,有辇,脚踩踏的地方有锦缎,有毯子,上楼甚至还有美人梯。” “什么叫作美人梯?” “我也不知道,听说虞公的一双脚晶莹如美玉,血脉纵横如龙纹,乃天下第一美足。” 云策听冯安如此说,就有些心向往之,把最后一口饭吞进肚子,就对娥姬道:“晚上,我想去看看。” 第四十九章:造反跟社会改造是两回事 射阳城的夜晚来的很慢,云策几乎是目送太阳落山,太阳落山,天空还不到黑暗的时候,天,总是不黑,这让云策显得非常焦躁。 说真的,小女孩的之死伤害到他了。 他捡拾那个小女孩的初衷很简单,看她没人要,没人理睬,一个人坐那里吃土,这种事情,他身为一个人自然是看不下去,就想捡回来交给娥姬带着,反正他有的是能力多养活一个孩子。 结果,他的好心反倒成了那个孩子的催命符,这让他一时间很难接受。 他不承认那个孩子是喝了一点衣树粉糊糊才死的,她如果一直有衣树粉糊糊喝应该死不掉,她是因为没有衣树粉糊糊喝才死的,那么,问题来了,是谁拿走了本应该属于她的那份衣树粉糊糊? 那个囤积粮食的典吏韩栋城? 那个从生下来就脚不沾地的虞公? 或者说,一个小女孩的死,跟整座城的人有关? 云策发现自己只要起了怨怼之心,就必须发泄出去,如果发泄不出去,他的念头就不通达,也会让他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他记得自己以前不是这个性格的,以前,即便在家里,他也是难得一见的阴险货色,常常因为过于阴险而被云临川讥笑为阴沟里的毒虫。 自从跟敖丙一起享受了一顿龙蛋壳大宴之后,他就发现自己似乎很难克制住心头的冲动,必须立刻泄愤,才能念头通达。 龙性本就无常,钱塘龙王一怒之下水淹三千里,杀八百万生灵,虽然只是小说的说法,终归是解释了龙的性格。 冯安,粱昆颇有些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前瞻见识,见云策开始给腿上打绑腿,还把一堆凶器摆在桌子上一件件往身上安插的时候,俩个人立刻跟娥姬商量,准备跑路了。 听说云策要去找富人,还是射阳城第一富人的麻烦,娥姬很激动,在带领着四辆羊车出城的时候,还刻意给云策留下来了一个很大的麻袋。 云策把麻袋绑在腰上,他自己如同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老虎,不停的在客舍里来回转悠,可惜,天空还没有黑下来。 他等不及了,戴上猪头面具就离开了客舍,没有走大路,出门不久,就钻进了奴隶小道。 戴着猪头面具走在奴隶小道上没有半分的违和感,这里的人不在乎你长成啥样子,反正他们都是在低头赶路,挺胸抬头走路累得慌。 大路上还有一丝光明,奴隶小道已经黑下来了,这里依旧人来人往的,他们很忙碌,跟大路上行人的悠闲模样截然不同。 也是,生活是现实的,有干净的一面就有肮脏的一面,有悠闲的一面,自然就会有忙碌的一面。 在灰黑,灰白的人群的人群里走动,突兀的出现一抹红色,就让这个世界立刻就亮堂起来了。 猪头人跟红衣女子终于走到了面对面的时候,原本把整条路挤得满满当当的人潮立刻就分开了,把大路中间留给了他们。 “我今日才到射阳城,没想到晚上就碰见了你。” “你带走的那个女童还好吗?” “不好,给她喝了一点粥,就死了。” “你给的粥太稠了,应该在里面加一些土,等她适应了,再慢慢减少土,这样她或许还能活下来。” “哦,知道了,下次不救小孩子了,太麻烦。” “怎么个麻烦法。” “她死了,我还要忙很久。” “刘长安,你来当首领吧,我当你的副将。” 云策瞅一眼隐藏在黑暗里的裴川道:“你最好熄灭这个心思,我当首领,不出三天,你的队伍就会四分五裂。” 红姑娘摇头道:“不会的,我嫁给他就成了,反正他就这点要求。”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人家喜欢的是身为叛贼首领的红姑娘,而不是什么叛贼副将,好了,不说这事了,你长得丑,我没看上。” 红姑娘笑道:“娶我,等于拿到了两万死士的统领职权,跟我美不美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考虑一下吗?” 云策心中的烦躁之意更盛,他径直来到裴川跟前道:“我没有兴趣当你们的首领,也没有兴趣娶了红姑娘,这么说你懂吗?” 裴川笑道:“红姑娘是一个很好的伴侣。” 云策瞅着裴川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想知道,我猜想你身后的力量非常的庞大,平远城陷落不是偶然,你们来射阳城也不是偶然,既然你觉得红姑娘是一个好伴侣,就别辜负她。” 裴川认真的点头道:“我会的。” 云策笑了笑,对裴川道:“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起事?” 裴川笑道:“就是现在,再不起事的话,我担心射阳城里的富户都跑了。” 云策满意的道:“已经开始均贫富了吗?” 裴川摇摇头道:“才到开仓放粮的阶段,我们需要积累更多的财富来装备我们,我们需要更多的城池,需要更多的人口,才能跟眼前这个不把我们当人的大汉彻底的打翻在地。” 云策笑道:“你们的首领以后会当皇帝吗?” 裴川点头道:“是啊,我们会建立一个新的王朝,在这个王朝里,君眀臣贤,我们会制定最好的律法,会建成最好的城池,会清算那些戕害百姓的恶贼,我们会为所有的奴隶更名改姓,会让他们变成有土地的自由民,我们也会让百姓会安居乐业,各食其土。 刘长安,你是一条好汉,加入我们吧,以你的能力与学识,将来的朝堂上,必定有你的一席之地。” 云策听着裴川说着地球上大汉朝之后很多人曾经说过的美好愿景,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 尽管裴川没有说出他们的首领是谁,可是呢,从他这几句话中,云策已经听出,这是一场新兴贵族与旧贵族之间的战斗。 新兴贵族们想要从旧贵族手里夺走权力。 嗯,整体上,这就是裴川这群人要干的事情,就目前来看,这个组织目前还处在欣欣向荣的阶段,就连裴川这种人都能为组织举荐贤才,如果这种人多的话,前途真的很不错。 云策没啥兴趣! 一场革命下来不把皇帝这个东西从根源上消除,那就对不起革命之名。 “你们忙你们的,我忙我的,这样挺好的,有你们这群人在,我想,大汉土地上的穷苦人的待遇应该能好一些。” 跟裴川说完话,云策又对站在一边的红姑娘道:“祝贺你们能鹏程万里,大展宏图,不过呢,裴川这个人你相信五分就好,留五分给自己。” 裴川的脸色很难看,因为他的脸部比黑暗还要黑。 云策自然是不理睬的,张开双臂抱了一下僵硬的红姑娘就哈哈大笑着分开人群朝前走了。 “你怎能如此无礼?”裴川的咆哮声从黑暗里传来,云策不管他能否看见,弹出一根中指,就隐入了黑暗中。 彭憎是一个很合格的侠客,他心爱的雷烟兽死了,这个重情重义的侠客硬是用一双铁手,在荒原上挖出来了一个大坑,安葬了雷烟兽。 然后,他就步行一路抢劫,一路搜集武器,等他回到射阳城的时候,他再一次成了一个腰包鼓鼓的大侠。 他不希望别人知晓他在荒原被人劫掠的事情,回到射阳城之后,他就立刻编造出一个旱天雷大侠与数百叛贼斥候大战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雷烟兽中箭死亡,他也摘下了数百叛贼的首级,若不是荒原中得不到补给,他绝对不会退回射阳城。 故事才从酒铺里传出去,彭憎立刻就获得了虞公的邀请,希望他能够帮助整肃一下府里的家丁。 旱天雷大侠的武功很高,当着虞公的面,击败了七八个家丁头目之后,他就重新获得了以前所有的装备不说,还有一匹没有来得及认主的刚刚脱离幼年期的枣红色雷烟兽,并承诺明日一早就进入虞公府邸,为虞公服务。 云策好不容易通过奴隶小道绕啊绕的才找到虞公府邸,才抬头,就看见旱天雷彭憎牵着一匹神俊无比的枣红马从虞公府邸出来,在门口巨大的气死风灯的照耀下,那个在荒原上崩溃大哭的壮汉,再一次站立起来了,跟他身畔的枣红马一样的神俊。 云策本来打算直接从正门杀进去,砍掉狗屁的虞公的一双脚挂城门上,再把娥姬給的麻袋装满,就打算逃跑了。 看到彭憎身畔的那匹马,他就立刻改变主意了,因为娥姬给他拿的那杆马槊,真的很适合马战,步战的时候也能用,就是长了一点。 于是,他就尾随着彭憎一路走了下来。 因为没有怎么掩饰的缘故,似乎被彭憎发现了,不得不说,这家伙是一个胆子很大,且对自己很有信心的男人,专门把云策往人少,偏僻处引领。 所谓的偏僻,人少之地,自然是奴隶们居住的地方,虽然奴隶不算人,好在他们长了一张嘴,很适合把他殴打贼人的雄姿散播出去。 名声对大侠很重要,众口铄金之下的名头对此刻的彭憎更加的重要,他急需用身后那个不长眼的贼人的性命,来弥补那颗受伤的心。